南北朝时期的官职
南北朝官制,从三公九卿制向更高级的三省六部制演进的过渡时期。下面由学习啦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南北朝时期的官职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南北朝时期官职
中央官制
自西晋至南朝,或设丞相,或设司徒,废置不一,但若要总揽朝政大权,必须加有“录尚书事”的头衔才行,否则只是赠官,并无实权。朝廷又有“八公”,即太宰、太傅、太保、太尉、司徒、司空、大司马、大,它们是为了尊崇士族望重之人的荣宠性虚衔。此外又有“位从公”。凡骠骑、车骑等及光禄大夫等,若有“开府仪同三司”的头衔,都属于位从公。这时期,中书省的中书监、令仍掌管草拟诏令、策划国政,位尊权重。由于中书省权势日重,对皇权专制的威胁渐大,于是晋时将侍中寺改为门下省,并且扩大其长官侍中的权力,使它参予朝政,“备切问近对,拾遗补阙”,以此来限制中书省的权力,互相箝制。此时尚书台作为执行机构,其组织愈加完备,分工也更为细密了。在朝廷不设“录尚书事”时,则以尚书令为尚书台长官,与中书令、侍中共同参预朝政。其下有左右仆射等官。西晋时,尚书台曾设置吏部、三公、客曹、驾部、屯田、度支等六大曹,以后又有一些增减,至东晋时成为吏部、祠部、五兵、左民、度支五大曹,每曹各设尚书为其长官。西晋时又置小曹三十余,设尚书郎二十余人,分曹主事;东晋以后逐渐省并,以三、四个小曹为一部,或五部、或六部不定。南朝时,改尚书台为尚书省。总之,这一时期是三省开始形成和进一步发展完善的时代。在这一过程中,它们之间的权限、分工也是逐渐趋于严密的。由于三省权力的扩大,原秦汉以来的九卿职权多被侵夺,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九卿的职权已有很大变化,有的只徒具虚名,有的则从中央执行机构一落而成为某一方面的具体服务机构了。例如:光禄勋原是皇帝的侍从武官长,握有兵权,西晋时称光禄卿,只有空名了,以至“不复居禁中,又无复三署郎,唯外宫朝会,则以名到焉。”北齐时光禄卿成了安排筵席的衙门了。至于北朝,包括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五朝,长达二百年的统治,其官制基本上沿袭了魏晋以来的旧制。北魏政权是由鲜卑族拓跋部贵族建立的,最初他们依照本族传统设置八部大夫,分管政事;又设三十六曹尚书分理各种政务。太和中,魏孝文帝对北魏官制进行了重大改革,他依照南朝职官体制对北魏官制作了较大的调整。魏孝文帝的政治改革,促进了南北文化的交流和融合。改革后,北魏中央主要职官设置如下:三师:太师、太傅、太保二大:大司马、大三公:太尉、司徒、司空三省:中书官:中书监、中书令门下官:侍中尚书官:尚书令、左右仆射北魏以后的东魏、西魏、北齐官制大体相因袭。西魏末年,苏绰等依《周礼》六官制度拟定改革官制计划,至北周方才实行。北周初年,以天官冢宰总领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五官,形成五府总于天官的格局。这样一来,朝廷的军政大权便都集中于天官冢宰了。北周武帝时,削夺了天官冢宰总领其余五官的权力,从而恢复和加强了君主专制统治。这时六官只是处理各自的日常政务,而朝廷大政便由皇帝亲信的官员来参预,《周礼》六官制度便只成了一个空架子。以后杨坚建立隋朝时,把这种形式也取消了。关于监察职官,这一时期的御史台以御史中丞为其长官,惟北魏称御史。监察官员的权力极大,所谓“自皇太子以下,无所不纠。”北魏时,御史巡行时“与皇太子分路,王公百辟咸使逊避,其余百僚,下马驰车止路旁,其违缓者,以棒棒之。”可见震肃百僚的威势之大。御史中丞之下,晋代除设治书侍御史外,又设黄沙狱治书侍御史,掌管诏狱及廷尉处置不当之事。此外还有殿中侍御史、符节御史及分曹治事的侍御史等。
地方官制
这时期无论南北,地方都是州、郡、县三级制度,但是州、郡的辖境日益缩小,而数量大为增加。州是最高一级的地方行政区划,行政长官为刺史,下设别驾,诸曹从事等。国都所在州的长官,一般称为牧。州下为郡,其行政长官为太守,国都所在郡的长官一般称为尹。郡下为县,以县之大小分置令、长。县下还有乡、里。由于长年战乱,刺史、太守多带称号,权重者更有“使持节都督某州或某某数州军事”等头衔。凡无“”等头衔的被称为“单车刺史”。为了限制刺史的权力,有时又特命刺史属官如别驾、长史等代行刺史职权,叫做“行事”;有时在刺史之下另设“典签”官以监督刺史。在南方又有侨州、郡、县。东晋以后,北方的一些士族及大批流民陆续移居江南,于是政府划出一些特定的区域安置这些人,但仍用北方的地名称呼这些新设置的州、郡、县,它们便是侨州郡县。晋代封爵有诸侯王国和公国、侯国。王国、公国、侯国都设相,王国相后改称内史。王国内史及公国的相,位当郡太守,侯国的相位当县令。
南北朝时期官职官秩和勋爵
曹魏开始以品级区分官阶的高低,秦汉以来用“石”表示官位大小的做法被取消。魏晋官阶分为九品,即九等。北魏在九品的基础上又把每品分为正、从两种,成为十八等;自正四品以下,每品又分上下阶,这样总共三十等。北周依《周礼》以“命”计官阶。第一品为九命,最高。依次类推,第九品为一命,最低。这时期的爵位制度很繁杂。曹魏之初定爵位为王、公、侯、伯、子、男六等,再下又有县侯、乡侯、亭侯、关内侯。此外还有名号侯、关中侯、关外侯、五大夫等,每种又分十数级。南朝大体沿袭前代制度。北魏定爵位为王、公、侯、伯、子、男六等。北周无“王”,为五等,皆加“开国”。南北朝时又出现一种荣誉性的称号“勋”,用以赐赠给有勋劳的高级官员。勋的等级称“转”,最高为十二转。勋的每一转都有固定的称号。晋代俸禄有谷、绢、绵、菜田等。南朝有“遥带”做法,即文武京官多遥带一郡县官,并不到任,只是从该郡县领取俸禄。北魏官员原无俸禄,反而助长贪污之风。孝文帝依官品级制定了百官俸禄。北齐以绢定俸禄,而以帛、粟、钱发放。北周以谷定禄,以年成好坏决定颁发数量,遇凶年即全部停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