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房地产新政策是什么
新政策的出台势必会影响到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和走向,下面让学习啦小编带你们一起了解一下2017年房地产新政策出台吧。
2017年房地产新政策出台:购房限购政策
1、取消商业银行的差别化信贷,并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低利率、低首付、提高贷款上限,支持中间阶层置业。现行的差别化信贷政策违背商业银行的逐利本能,必须靠银监会三令五申才可实施,而限购令可基本禁绝利用信贷资源炒房和过度投资的行为。
2、取消限价房,逐步取消经济适用房。中产阶层可购买性价比更好的新建或二手商品住宅;住房保障体系从“以售为主”转向“租售并举”,将来可转向“以租为主”直至最终取消经济适用房。
3、原用于调整供应结构、抑制地价的90/70和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用地可以取消。国有土地出让继续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尽量减少易导致暗箱操作的综合评标。
4、6月新建商品住房均价比去年年底涨幅超过或者接近全年房价控制目标的,上半年新建住房成交量同比增幅较高的,位于已限购城市周边,外地购房比例较高的,存在房价上涨过快、调控政策执行不严格等突出问题,社会反映强烈的。
2017年房地产新政策出台:增加土地供应
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在两会期间表示,将采取分类调控的原则,增加一线城市的土地供应面积。最近一线城市房价上升快,引起关注,为防止异常交易推高房价,全力支持一线城市地方政府调控措施。
记者了解到,由于此前房地产市场的不景气,包括北上深等一线城市去年均大幅减少了土地出让的宗数和面积,与此同时,由于下半年以来土地市场的火爆,北上深等一线城市屡屡拍出高价地。姜大明关于将增加一线城市土地供应的消息一经传出,即在地产界引发了热议。
2017年房地产新政策出台:整治“首付贷”
去年下半年以来,北上深等一线城市房价大幅上涨,以“首付贷”为代表的杠杆资金被认为是推动此轮房价上涨的一个重要因素。在上海“链家事件”发生以后,记者曾在《地产中介链家的“金融风暴”》中提到“首付贷”给房地产市场带来的风险。在今年两会上,“首付贷”将何去何从成为委员代表和媒体记者关注的一个焦点。
两会期间“金融改革与发展”媒体发布会上,在回答“如何看待首付贷”时,央行副行长潘功胜表示,央行会同有关部门一起,结合即将开始的互联网金融的专项整治活动,对房地产中介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与p2p平台合作开展的金融业务,开始进行清理和整顿,打击为客户提供首付贷融资、加大购房杠杆、变相突破住房信贷政策的行为。
2017年房地产新政策出台:房地产税立法
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修文透露,调整后的人大会立法规划已将房地产税法列入第一类立法项目,全国人大会今年的立法工作计划将房地产税法列为预备项目。刘修文用12 个字概括此前在上海、重庆试点的房产税改革:“细致扎实、运行平稳、成效明显。”他表示,两地改革试点是探索对个人住房在保有环节征税的宝贵经验,是符合房地产税制改革总体方向的。
这是否意味着房地产税将在全国全面铺开呢?对楼市会有什么样的影响?对此,记者咨询多名地产界人士,他们认为,房地产税制度的出台只是时间问题,这是一个趋势。但房地产税作为“降房价的利器”,在当前以“去库存”为主的楼市调控基调下,显得难合时宜。
2017年房地产新政策出台:房贷利息抵税
所谓“房贷利息抵税”,是指允许那些拥有自己房子的纳税人通过他们的主要住宅(或第二住宅)担保的贷款所付的利息来减少他们的应税收入。关于这一政策能帮助购房者省多少钱的案例计算非常多,但总体而言还是越有钱的人获得的好处越大。
此前,房贷利息能否抵个税引发多次讨论。多名地产界人士表示,房贷利息能否抵个税是去库存的“王炸”,对房地产是极大的利好。但有财政部相关人士表示,该政策今年实施可能性不大。特别是目前一线城市快速上涨的背景下,更不可能出台这样的方案。朝阳区财政局一名财税人士认为,个税改革综合计征有助于减轻低收入者税负,维护社会公平,使个税发挥调节收入差距的功用。
2017年房地产新政策出台:落实营改增
近日,记者走访多个商圈了解到,商业地产目前依然处于低谷期。一些高端商业地产存在着大量的库存。对于新政是否能改善商业地产的状况,多位业内人士认为,这条新政将会对商业地产市场去库存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推动一部分企业新购写字楼,但实际影响可能有限。
实际上,“营改增”跟财税体制改革密切相关,而并不是专门针对楼市中商业地产高库存而出台的政策利好。“对于商业地产肯定是利好,但具体的影响程度如何,还是要等实施细则出来才清楚。”北京的一名房地产开发商表示。
2017年房产契税新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三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了最新房产契税政策,自2016年2月22日起执行。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三)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和相关住房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将不诚信记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按照便民、高效原则,房地产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及时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税务机关应对纳税人提出的税收优惠申请限时办结。
(四)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除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暂不实行契税新政策第一条第二项之外,其余地区均适用本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