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梦法治梦演讲稿
要真正实现国家的良法善治,须有全体公民对法律的敬仰和遵守。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几篇中国梦法治梦演讲稿,希望能帮到你哟。
中国梦法治梦演讲稿篇一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坚强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自觉维护。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实现全民守法的目标,把“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之一,阐明了守法对于法治建设的重要作用,必将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产生深刻影响。
“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法律要充分发挥作用,离不开信法、守法的深厚土壤。一个国家没有法治信仰,一个社会缺乏法治精神,法治就会成为无本之木、无根之花、无源之水,法虽立而难行。只有培育法治信仰、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树立法治意识,让法治在人民心中生根,才能法治在社会有效运行、持续发力、久久为功。
培育法治信仰,离不开富有成效的宣传教育手段。要深入开展走基层、串社区、进校园、到企业、上机关、入家庭等多种活动,深入浅出、深化创新法治宣传,强力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同时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将法治文化和道德建设结合起来,提高普法教育的有效性,扩大和增进人民群众的法治理解,牢固树立法治信仰,从知法懂法进而信法用法。
“风成于上,俗化于下”。培育法治信仰,离不开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引领示范。只有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体现出对法治的忠诚和捍卫,不违法行使权力,更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违法者受到惩处,才能引导群众相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带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之风,坚定法治信仰。
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是法治信仰最好的支撑。公正的裁判是加固法治信仰的基石,而不公正的裁判会污染法治精神的源头。如果通过正常程序不能得到公平正义,人民群众对执法部门司法机关就难以形成信任,其公信力就会受到损害。只有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坚决破除各种潜规则,让违法者付出代价,杜绝法外开恩,对每一起司法个案都公正审理,才能使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深入人心,成为全民信仰。
法治建设有赖于实践。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感知,很大程度源于自己的切身体验。只有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通过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和人民群众依法维权、化解纠纷、利益表达等机制,畅通群众权益保障法律渠道,使老百姓合理诉求有地方倾述、有部门帮助维护,让群众切身利益得到切实保障,就会极大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法治信仰落地生根,全社会遵法守法必然渐成风尚。
四中全会强调“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治的音量是否响亮,仰赖于社会中每一个对法治“确信”的回音。信仰法治,是对良法善治的尊崇不违,更是对是非禁行的铁定准则。对工艺规则的稀松,会砸了百年老店的招牌;对社会正常秩序的破坏与无视,则造成“法小弛则是非驳”、“福或可以诈取,而祸或可以苟免”的不公与混乱。惟其如此,谁也没有开释的道理,法律才具备梳理社会繁芜的力量。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在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进程中,只要我们每个人自觉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持之以恒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就一定能实现。
中国梦法治梦演讲稿篇二
天地之间,时间绽放。
回首三年前,一句朴实的“中国梦”喊出了亿万中国人的心声,点亮了无数中国人的梦想。中国梦,是我们国家的梦,是整个民族的梦。
而对于我们司法人来说,那一刻,也是我们“法治梦”的开始。因为实现中国梦必须走法治之路。离开法治,就无法实现公平正义、共享改革红利;离开法治,我们就无法兑现梦想承诺、实现民族复兴。
很庆幸,这是法治的美好时代。党的首次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首次提出领导干部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首次提出强化法律监督……(提出了)众多的“首次”法治元素,标志着“法治中国”已经在步履铿锵、阔步挺进,展示出自信中国的法治新思维,描绘出美丽中国的法治新画卷,更使无数中国人的家国情怀和人权尊严在法治光辉的朗照中熠熠闪光。
然而,法治之路注定不是坦途,公平正义也绝非唾手可得(法治思维的养成并非一朝一夕,法治精神的行程也不能一蹴而就)。依法治国的目标、法治中国的梦想,需要全国亿万万同胞的共同努力,尤其需要你、我、我们——今天在座每一位的努力。
因为,我们不是普通人,我们是法官,我们是司法干警,我们是法治进程的直接参与者,是推动法治进程的主力军。一位西方法学家说过:法律借助法官而降临尘世。法官兴则法治兴,法治兴则国家兴。所以,实现法治梦,我们,责无旁贷。
环顾四周,其实已经有无数的法官、无数的司法干警毫不畏惧的承担起自己的职责,以坚定的法治信仰,为法治梦的实现默默付出。
其中最突出的代表莫过于“燃灯者”邹碧华了。他崇法尚德,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特别是在司法改革中,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他极心无二虑、尽公不顾私,以自己的品德操守与学识担当赢得了整个法律界乃至全社会的尊重。
“法官当如邹碧华”,说易行难。回顾邹碧华的一生,47年虽然不长却是中国法治曲折进程的见证者,时间的流逝没有让邹碧华的激情懈怠消失,骨感的现实没有使邹碧华的丰满理想折翼,微弱的存在没有让邹碧华放弃改变世界的雄心。到底/是什么/支撑着他经历风雨而不改初心?到底是什么支撑着他始终兢兢业业、甘于奉献、一路向前、永不停歇?我认为——是信仰,是坚定的法治信仰。
回到我们身边,也有很多法官为法治梦的实现在默默付出。
费洛姆说:“人与其说有信仰,不如说在信仰中生活”。对于法治而言,法治信仰是其不可或缺的精神条件。卢梭说过:“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刻在公民的内心里”。所以,不仅我们要坚定法治信仰,更重要的是,我们要通过一起起司法个案的公正处置,把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深深熔铸于公众的心中。要让人民/充满/“眼泪已干、心却未死”的希望,要让人民坚守“正义虽迟却从未缺席”的信念。要让人民也信仰法律。我想,当所有的人民、百姓都信仰法律,都心悦诚服认同法律的那一天,我们的法治梦也就实现了。
“与其诅咒黑暗,不如燃灯前行”。邹碧华用自己的一生点亮了法治发展的星星之火,这把火能否燎原,则在于每一个法官、每一个司法干警能否传承和接力。
在司法改革如火如荼的今天,作为一名青年干警,我想对着苍穹呐喊:我可以传承!我可以接力!
我要继承邹碧华精神,坚定法治信仰,“做一名有良心的法官”,将公平正义贯穿每一起案件;我要继承邹碧华精神,站在公民权利与强权暴力交锋的战场,捍卫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利,捍卫每个人的法治梦;我要继承邹碧华精神,乘着司法体制的大潮,置身其内,顺势而为,敢于面对、敢当重任,在前人的足迹上,斩荆棘路,不断开创司法改革的新局面。而且,我相信,在未来,会有越来越多的青年法官,越来越多的司法干警,循着邹碧华的精神,接过邹碧华“燃灯者”的接力棒,用汗水一起筑就共和国的法治大厦,实现我们司法干警最伟大的——法治梦!
中国梦法治梦演讲稿篇三
各位评委、各位领导大家好,
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呼唤法律信仰,构建和谐社会》
翻开历史泛黄的书页,在人猿揖别的上游,本来没有法律,自从氏族社会的瓦解,国家的出现,法律便应运而生。沿着历史的长河顺流而下,我们便可以找到古罗马城堡上的《十二铜表法》,古巴比伦遗址上的《汉漠拉比法》,更可以领略我们中华民族的《商律》、《秦简》,以及中国现行的1982年宪法及其所有子法等。这一系列法律的颁布实施,说明人类自进入文明社会以来,一直在孜孜以求着法治这一神圣的目标。亚里士多德曾说,法治包括两重涵义:已成立的法律必须被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是本身制定良好的法律。几千年来,多少哲人为法治所魂牵梦绕,多少智慧为法治所激情碰撞,多少先贤又为法治而折腰呐喊。法治已经成为西方发达国家所接受的最具普适性的原则。换言之,法治作为一种信仰已成为最基本的准则。美国著名法史学家伯尔曼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他将形同虚设。当美国的总统选举陷入僵局时,是作为正义化身的最高法院一锤定音确立了布什的总统地位。尽管与之争雄的戈尔存有不满,但他还是接受了最高法院的裁决。事实上,他所服从的不仅仅是美国的最高法院,而是通过最高法院所张扬出来的法治理念和信仰。
中国正处在敏感的社会转型阶段,胡锦涛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构想,也提出了新时代的荣辱观。“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八荣八耻不仅体现了新时代的荣辱观,更体现了庄严的宪法精神,告诉我们要遵守宪法和法律。只有知荣辱,才能文明守纪,只有建设更美好的法制社会,才能建设更美好的和谐。在这一背景下,完成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离不开法治的支撑,要实现从人治到法治的根本性转变,核心在于法律信仰的构建以及法律权威的树立。我们知道,法治权威是一种理性权威,依赖于社会公众对具有普适性规则的信仰和服从。而中国还远未构建起民众对法律的基本信仰,法治的权威仍无法在短期内达到。
没有对法律的信仰,法律只是苍白的条文。千百年来,世界各国的腐败现象可谓层出不穷。如原“河北第一秘”李真、原安徽省副省长何闽旭等高层领导干部的撤职查办,难道这些贪官们不知法吗?难道他们不懂法吗?不是!他们所欠缺的不是法律知识,而是对法律的信仰!在他们心目中认为自己位高权重,可以生活在法律的真空中,什么尊重法律、遵守法律、崇尚法律的法律意识在他们的脑海里只是一张张白纸。从这一点来看,一个现代文明法治社会的标志不在于有多少部法律的存在,而在于有多少法律信仰存在于公民脑海之中。
对于权力规制所维系的法律信仰,北欧国家丹麦的做法非常值得借鉴。近日“透明国际”发布各国清廉程度排名。北欧国家丹麦、芬兰和大洋洲的新西兰为清廉指数最高的国家。在他们看来,通过受贿来发财是不可能的,更是非常可耻的!如果一位官员被发现用权力做交易的话,那他将为此付出惨痛的代价。2005年5月一移民官收了中国一留学生7.5万人民币的贿赂,竞成了丹麦30年来最大的丑闻和贿案!在丹麦,社会十分平等!最有权和最无权的距离很小,人人享有尊严和平等。部长。市长毫无领导架子,从未见下属给领导倒水。丹麦最大的皇家烟草公司总监豪斯克夫说:老板绝不能让秘书倒水,如果这样做,秘书会把水泼在他的脸上!类似状况,在瑞典、芬兰都大同小异!欧美各国也以清廉和民主。平等自豪。我相信,只要我们坚持社会主义发展方向,坚决反贪治腐,根除封建特权,一个公平正义,民主法治,国富民强的和谐社会定会实现。
对于我们教育部门,学校是教育的基本单位,担负着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和建设者的重任。在当前我国教育的改革不断深入、发展持续加快、法治日益健全的重要时期,一个学校能否办的好,能否更好地发挥应有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学校的办学方略和管理理念。作为一个学校的管理者,确立依法治校的办学思路和治校方略,把学校管理纳入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轨道,则是奠定办好学校的基础工程。我国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离不开学校教育。面对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我们必须强化学校的法制化管理,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率,这是依法治校的价值,也是我们在新的世纪不可回避的责无旁贷的选择。作为教书育人的我们,让法律的理性之光,照耀前进中的中国仍然任重而道远。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就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身为培育祖国未来的教育工作者,应具备良好的法律意识,更好地服务于社会,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需要,也是时代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教师不仅要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渊博的专业知识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更要学会用法律思维来思考和解决问题。在日常生活中依法办事,不越雷池半步,增强法治意识,保持对法律最基本的信仰,以我们的努力铸造成中国法律的万里长城,甘愿做中国法律制度建构过程中的一砖一瓦,做中国法律的遵守者和捍卫者。从现在开始,学习既非为权,也非为利,而是为了天之苍生的公共福祉。只有这样才能使中华民族坚如磐石地屹立于世界的东方!19世纪伟大的德国法学家耶林发出了为权利斗争的呐喊,而我们教育工作者更应该奋力高呼:为中国的法治和构建和谐社会而斗争!
我期待着有那么一天,法律的精神信仰会以一种“润物细无声”的姿态悄然进入民众的内心深处,生根、发芽、开花、结果,直至成为神州大地全体公民的精神支柱。相信那时因信仰而存在的法治和谐社会会更加美好!
我演讲完了,感谢各位耐心的聆听,感谢这次难得的机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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