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才对律师来说是什么
口才对律师来说是什么
口才对律师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公共演讲是律师口才的集中体现,每个律师都希望拥有非凡的演讲能力。今天小编为你介绍关于律师与口才的关系,希望能帮到你。
律师与口才的关系
口才——律师的必备素质用生动、明确的口语表达自己的思想,不仅是人际交往的需要,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而对于律师来说,口语表达能力则是必备的素质之一。 纵观古今中外,众多名人、志士和律师等不仅学识超群,而且口才出众。他们的演讲、辩论,思想深邃,语言犀利,或激昂陈词,气势夺人,或娓娓道来,亲切感人;或庄或谐,或幽默或朴实,激发人的斗志,唤起人生的热情,匡扶正义,除奸惩恶,为民伸冤昭雪,扶正法律,涤荡灵魂,留下千古美谈。
口才——律师从业金钥匙 律师的代理工具是语言。律师与委托人接触,解答法律咨询,向证人核实证据,进行必要的调查访问和参与谈判,都要通过语言来进行交流。特别是在出席民事、经济、行政、刑事审判庭进行辩论时,要在法庭上与公诉人 或对方当事人展开面对面的辩论。
律师的口头表达能力与技巧具体体现在律师辩论的过程中。律师辩论是具有律师身份或者从事律师工作的人员,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或经法院指定, 在诉讼活动或民事活动或经济活动和行政活动中,针对某个具体案件的事实、情节、证据、适用法律和法律责任等方面所持的不同意见,而展开的相 互争论和反驳的活动,即一种口头表达的活动。其辩论的目的一是为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提供法律帮助;二是维护法律的正确实 施;三是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的合法利益。体现在刑事案件中,主要是通过律师的辩论基本达到认定事实正确,证据确凿,定性准确,量刑恰当,不冤不枉,不轻不重。不该定罪的,决不能使其受冤;不该判刑的,决不能让他受刑;该轻判的,也不使其受重刑。体现在民事案件和经济案件中,通过律师辩论要基本达到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和责任,该胜诉的,不使其败诉;该败诉的,尽量使其少担责任,就算达到了律师辩论的目的,尽了律师的责任;其目的体现在行政案件中就是通过律师辩论,要使案情更加明确,责任更加清楚,行政机关的处罚更加准确,责罚得当,使无辜者不受罚,责轻者不受重罚,这就达到了辩论目的。
律师口才有哪些素质要求
具有丰富的知识
换言之,在横的方面,具有广博的知识;在纵的方面,具有较深的专门学问。
应变灵活
人都说“万变不离其宗”。随机应变,不拘一格,声东击西,处处掌握主动。
思维独到
独特的思维方式会帮助你驾驭别人、驾驭自己,而不是被别人牵着鼻子走。
表述流畅
一个句子还没说完,突然萌生了另外一个念头转而再去重新组织语言,这是最忌讳的。所以要将内容表述得流畅些。
展现力度和风格
谈话中活力产生于谈话者本人的诚信,自己所言的态度和自由交流的辩论风格,更应该具有活力。声音和动作的活跃常常并行不悖。
目光效应
要求辩论成功,就要与听众进行目光的交流。辩论者应时刻使自己的眼睛和听众的眼睛保持接触。
具有适度的自信态度
自信可以产生友好而融洽的感觉,也可以培养一种充满善意的感情。这样不仅能够在其他方面得到更快的提高,而且也是成功辩论的工具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