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的谈判技巧(2)
离婚案件的谈判技巧
所有的问题都可以拿出来商议,所有的东西都可以用来作为谈判的筹码,但在进行谈判之间,你要对自己的提议被反驳等做好充足的准备。当你明确自己对离婚协议书的期望、明白自己到底要什么时,单单重视这些你所想要的并不够。你需要事先考虑清楚,要获得这些你想要的东西,你能付出哪些东西来交换,在此你需要事先设定三个不同的标准:
●你可以付出或放弃的最低限度;
●你可以付出或放弃的最高限度;
●你所能接受的最底线。
在这种情况下,人们通常比较关注的往往是自己所想要的东西,而偏偏没有认真思考自己为此可以付出哪些东西。因此,当你考虑这些问题时,所有的债务、不良资产(ABadPieceofProperty)、以及律师费都需要予以考虑。
如果谈判陷入僵局,你也可咨询自己的律师,律师可能会为你提供类似案件的信息,并提供具体建议供你参考。
预防“战争”爆发
不可避免的,在双方进行协商谈判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不公正、甚至是威胁恐吓的状况,情况严重的时候,双方还可能会大打出手,此时就有可能造成人员受伤。
因此,在进行谈判之前,当你和律师讨论你的离婚文件时,特别是谈到整个的谈判流程以及一些不利的信息时,你都应该仔细考虑,事先准备一些应对的措施才对。但是,如果你们真的发生了冲突,并且双方都受了伤,那么受伤较轻的一方可能就需要承担较大的责任,此时,你仍然需要考该如何及时处理这种状况。
首先,在处理之前,你们都需要有一段时间来缓和一下各自的情绪,否则,极有可能会造成新的问题的发生。此时,你也可以向律师说明具体的情况,然后看律师是否有什么好的建议可以采纳。
抵达“合理”的距离
并非所有的离婚谈判都会出现争议,也并非所有的离婚协议都需要长时间的谈判协商,只要双方都明确自己想要的是什么,都能够秉持冷静、解决问题的态度,问题并不那么难解决,因为很显然,双方毕竟曾经是那么相爱的人,而如果婚姻中存在子女的话,即使是离婚以后,双方需要相互协作的机会仍然会有很多。
因此,在为离婚协议书的拟定进行协商谈判时,双方不妨放开心情,进行一次深入的交谈、自由的讨论。如果你的思维已经被完全封闭了,那么也不妨采用掷硬币的方法来进行决策,通常,在只有一半可赢机会的情况下,双方都会同意采用这种方法来解决问题。
如果对方拒绝进行谈判协商,那么你也不能采取激烈的方式,相反,你需要冷静思考,然后去想办法核查对方拒绝谈判的原因。
达成离婚协议的致命障碍
●贪婪阻碍合理的财务协商的进行。
●愤怒只会浪费时间和精力。
●嫉妒将使你感觉尴尬而无地自容,因为你已没有这个权利。
●傲慢只会造成僵局。
●强烈的欲望会燃起之前的回忆。
●胆怯将是最致命的弱点。
需要识别的“战略”
其实,事先对协商谈判的准备也包括对谈判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状况的预测,也就是对方可能会用到的“战略”。特别是在那些存有争议的离婚谈判中,这种使用“战略”的现象就更加普遍。一般来说,通常所采用的“战略性手段”包括:
●蓄意欺骗
●歪曲事实
●隐瞒事实
●心理战术
●乘人之危
●人身攻击
●扣留对方配偶财产或子女
●恐吓
●不合理要求
●残酷无情
●抓住对方弱点
●针锋相对
律师并不鼓励当事人采用不正当或有违道德的“战略”,但希望当事人作好思想准备,一旦对方采取这种手段,该如何应对。
盲目坚持
很多离婚案件中,通常只有一方希望离婚,而另一方则不管情况有多糟糕,仍然想要维持这段婚姻,当然这其中可能是因为感情因素,又或者是因为其它,但无论如何,该配偶也许根本无法认识离婚对其有利的方面。可是这种情况却往往使双方都陷入痛苦之中。
摆脱这种盲目坚持状况是需要时间的,他(她)需要时间来仔细看清楚问题的实质,需要时间来治疗自己的伤口。而也只有在双方都可以心平气和的面对离婚这个事实时,才可能签订双方均同意的离婚协议书。但需要注意的是,在这种情况下,希望离婚的一方通常太过心急,他(她)通常抱有一种恨不得马上离婚的心态,以致根本没有耐心来看清楚整个状况;此时,对方盲目坚持一方又通常会想办法拖延时间,希望对方可以回心转意。这样的情况下,双方的争执就有可能会扩大化,签署离婚协议也就可能会遥遥无期了。
总之,离婚是人生旅途上的一件大事,无论你们的个案中是否存有争议,也不论该争议的强弱程度如何,你、以及你的配偶的心情都不是那么容易理解、把握的,因此,保持耐心、冷静将是顺利达成协议的必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