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方与反方
正方
(1)牛津和剑桥大学生所得国家资源更多,这个事实表明这些设施中的能人主义是利上加利.这个教育制度所发出的信息是,天生喜欢读书的人比能力天生差一些的人更值得得到这个国家的诸多投资.而事实上应该是相反的情况.那些足够幸运,天生就有智力上的优势,或者其父母受教育程度更高,总是鼓励他们去上牛津或者剑桥大学的人,恰好就是最不需要国家提供的额外教育资源的人.额外的钱应该用来改善其他所有大学的设施和教职工与大学生的比例.
正方与反方
(2)如上所述,谁上牛津和剑桥大学很大程度上是机会所致,就是一个人出生的生物学和社会学的环境.有了这样的机会上的优势,就更不应该再为他们提供更超级的资源,比如牛津和剑桥大学提供的资源.为了平等机会的缘故,所有人都应该得到同样好的高等教育.这意味着大学教育制度的平等化,并取消牛津和剑桥大学的特权.
(3)学院制度特别不平等,因为它使资源重复投入.每个学院都有自己的图书馆、小教堂、酒吧和辅导老师,哪怕每个学院的学生数量只有几百名.这些都是对资源的浪费,应该有所约束.
(4)说这两所大学的学生学习更努力,认为他们用努力和自我牺牲弥补了这些特权,这是不实之辞.任何在上述两所大学读过书的人,去那里看过学生的人都知道,那里的学生一样喝酒、懒惰和享乐,跟别的任何地方的懒人一样.他们比起别的大学的学生来显然并不是更值得完成三年学习后拿到MA.
反方
(1)能够应付牛津和剑桥大学严格和要求更高的教学方式并从中受益的学生只是少数,这种教育方式的确更昂贵一些,但是,它会以更优良的教育造就出更杰出的学生来.迫使牛津和剑桥大学放弃学院和辅导制教育,就如同要求实现“最小公倍数”高等教育制度,而这种制度并不鼓励杰出,所有的学生都一视同仁,也就是以倒转过来的势利眼跟那些有天赋的人为难.至于重新调配额外资源的问题,所涉及的总金额只是国家高等教育经费的极小的一个部分(我们正在谈的毕竟只是两所大学).跟私立学校一样,在几个中心投入资源可造就杰出人才,而同样一笔钱广撒到所有大中学后,就会变成微不足道的一些不起作用的投入.
(2)认为任何人都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的想法是愚蠢的.高等教育跟许多基础教育不一样,它是一种特权而不是权利.它是一项特权,或者是一个机会,只向那些有学术能力的人开放.在那些具有学术研究能力的人当中,其中一些人的能力又强过另外一些人.自由主义教育学家并不管这些基本事实.英国的前两届政府都曾堕入为所有人(或为尽量多的人)倡导高等教育的泥坑,而不管事实上这会滥用资源,降低标准,并吸引半心半意的学生.雇用者一方面承认毕业生越来越差劲这个事实,同时又要求有学位,这就使这个情形更糟糕了(因为有如此大量的学生都塞进了高等教育课程).游说废除牛津和剑桥大学的教育方法的人就是这一部分不加思考的自由主义思潮的一部分,他们要把人人都变成同一水平的大学生,而不管他们的学术能力如何.
(3)学院制是极成功的历史上的制度,废除这一制度无异于犯罪.每所学院都有各自的长处和传统,并符合不同程度的学生.不错,学院的资源是多些(教职员工、图书馆等),但这就是这两所大学的教育制度的长处所在,是使牛津和剑桥大学成为使我们为之感到骄傲的杰出的学术中心的因素之一.
(4)不管这两所大学的学生如何有享乐主义的现象,这两所大学的学生每周花在学习上的时间比别的大学的学生多得多,而且多半会在更高的学术水平上工作,这仍然是一项众所周知和有案可查的事实.这两所大学的艺术和人文学科的学生每学期要写出十五篇论述所学学科的论文(而别的大学每学期只要求三到四篇论文).
本辩题的核心是反对牛津和剑桥的特权和特殊的教学方式.牛津和剑桥大学目前接受政府的额外资助,以继续其成本极高的教育体制.牛津和剑桥大学教育中的特别之处在于学院制(每个大学生都属于同一所大学内不同的某个学院,每个学生都有一名导师来指导其学习)和一对一(或一对二,三对三)的“辅导”或“指导”教育法.这两个方面都意味着牛津和剑桥大学的教育在每个学生的身上费用更高.另外,这两个大学的学生跟别的任何大学的学生不一样,他们得到BA(文科学士)学位之后的四年会自动获得MA(文科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