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辩论赛胜出的技巧(2)
五、假言辩驳
在辩论中,运用假育推理进行辩驳是极富于逻辑力量的。例如:1984年,上海市公安机关侦破一起重大反革命案件,共有八名被告,经法庭审判,结果其中七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死刑二名、死缓一名、无期徒刑一名、有期徒刑三名,惟独第六被告徐汉勇被宣告无罪,当庭释放。担任本案第六被告徐汉勇辩护人的上海市第二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郑传本律师,通过认真阅卷调查,以及全面的分析研究,在法庭辩论中,依据事实和法律,为徐汉勇作了无罪辩护。请看郑传本律师的一段法庭辩护词:被告徐汉勇在主观上没有共同犯罪故意,根据我国《刑法》第十一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根据刑法原理和司法实践,反革命罪只有直接故意才能构成。而被告人徐汉勇却没有这种故意。郑传本律师这段法庭辩护词中就包含了一个必要条件假言推理否定前件式:只有直接故意才能构成反革命罪;被告徐汉勇没有共同犯罪故意(没有直接故意);所以。被告徐汉勇没有构成反革命罪。以上推理符合必要条件假育推理否定前件式的公式,其形式是正确的,加之这,形式正确的推理又是建立在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的基础上的,因而,具有雄辩的说服力。正因为如此,郑传本律师被告徐汉勇的无罪辩护得到了法庭的采纳。在一些法庭审讯的质询性辩论活动中,如果法官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运用假言推理可以抓住被告的一些错误的推断,并由此打开缺口,找到犯罪的证据。
在辩论赛胜出的技巧二:让道理说服双方
一、自己的立场要讲清楚
讲清自己的立场,包括讲清自己的论点。论据和论证(尤其是论点),讲清自己的立场,不致使对方误解自己,引发不必要的新对立。例如:
四川的小刘和浙江的小杨是好朋友,零花钱经常一块儿花。一次,两人买榨莱,小刘买了一袋四川榨菜。小杨很不乐意:“你怎么不买浙江榨莱?”小刘:“浙江榨菜的味道哪能有四川榨菜纯正呢?”小杨:“你真不会吃。浙江榨菜的味道才叫纯正呢!”小刘:“我不会吃?我是吃榨菜长大的,吃了几十年,恐怕是你不会吃吧。”……
双方都没有把自己的立场讲清楚。什么叫“纯正”?这是一个含义模糊的词。也许双方真正的对立是:小刘是四川人,喜欢吃麻辣味的榨菜;小杨是浙江人,习惯吃甜味的榨菜。由于没有讲清立场,反倒引发了新的对立:谁更会吃榨菜?
二、对方的立场要听清
对于对方的立场,重在一个“听”字。做一个良好的倾听者,听清对方的立场,有助于正确理解对方,不致发生误会。
1.对方已说的话,要注意他是在什么意义上说的。听话听音,一方面指要听出对方有意义的弦外之音(如双关语),这一点做到不难。难的是在另一方面,要听出说话者本人也不一定意识到的含义,例如:
奥运会亚洲九强赛中国对巴林一役中,李金羽射入两球让中国以2:1获胜。但他又有两个单刀球没进,让中国队的净胜球难以超过韩国队。经常看足球的甲与经常踢足球的乙展开论辩。甲:“李金羽不行,中国前锋不行。”乙:“李金羽不行?你上去试试看。没踢过球就不要乱讲。”甲:“没踢过球,难道我就没看过球吗?”……
球迷甲说李金羽不行,也许是在跟世界级前锋作比较;球员乙说李金羽行,显然是在跟自己作比较,在这个意义上,双方并无真正意义上的对立。问题糟糕在:由于互相没有弄清楚对方的话是在什么意义上说的,反而因虚假的对立而引发新的对立:谁有资格评球----经常看球的还是经常踢球的。
2.对方没有说出来的,不要贸然替对方下判断。
首先,与对方肯定的话相对的判断,对方不一定否定它;与对方否定的话相对的判断,对方不一定肯定它。因为相对判断不是相反判断。举个例子,老师斥责小明:“作文里该用句号的地方你怎么不用句号呢?”日常论辩里人们往往认为老师的话包括这个意思:小明在作文里该用句号的地方没用句号,其实不一定,老师说这句话也许是因为小明的作文里没有句号,或者是仅仅在某一处该用句号的地方用了别的标点。
三、双方的立场要辩析清楚
通过讲清自己的立场,听清对方的立场,从而对双方观点的优劣得失有个清楚的了解,明白真正对立之所在,这是从道理上软化对立的关键。例如:
1999年高校扩招,舆论褒贬不一。在某电台的直播访谈节目里,一个高中毕业的外企总经理与一个大学青年讲师为此事展开论辨。总经理认为:扩招无甚意义,绝大多数人都没有上大学的必要,因为他们同样可以生活得好好的;少数人也没必要上大学,因为通过努力他们一样可以有汽车,有洋房。大学讲师则持相反的观点:高等教育应该向更多的人敞开大门,因为人们应该学习更多的知识。在节目的最后,大学讲师总结道:“我与总经理的根本分歧其实并不在于是否赞成高校扩招,而在于:到底是知识还是物质生活应该成为人们追求的目标。”
讲师与总经理的根本对立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可贵的是讲师在表面的对立之下找到了真正的对立。只有软化了真正的对立,才算是真正软化了对立。辨 析双方立场,找出真正的对立,这是软化对立的前提。
四,巧妙地改变自己的立场
日常论辩要软化对立,所以不讲究论辩赛的“守住底线”。打个比方,论辩赛双方是两块拒绝融化的冰(谁融化谁输);而日常论辩的双方则是两团燃烧的火(真理之火),凑在一起火焰才旺。为了软化对立,日常论辩要求适时变化自己的观点,以与对方取得一致。以下是两种较好的作法。
1.把自己的观点归结到对方的观点中去,让双方的立场都得到改造。例如:
某公司市场部经理与开发部经理为一种新产品的开发论辨起来。市场部经理认为:在开发一种新产品之前,应先作详细的市场调查,看看消费者有无这种需求。开发部经理则认为:新产品的开发必须保密,让顾客和同业竞争对手都感到神秘才好,两人论辩了一会儿,都感到自己的立场有问题。市场部经理主动提出:开发部经理的主张是正确的,但开发之前最好进行一次一般性的市场调研。
市场部经理把自己的立场从详细的市场调查调整为一般性的市场调研,以此来符合对方的观点(要保密),从而软化了对立。
2.把对方的观点归结到自己的观点中来,以引导对方,例如:
目前在校生近视眼发病率很高,医生A认为主要是个卫生问题,是用眼不卫生引起的。医生B则认为主要是个教育问题。 A:“近视眼大多是由看书时间过长。看书姿势不正确等用眼不卫生引起的,自然是个卫生问题。” B:“你想过没有,如果学生压力不重,学生会长时间看书吗?”A:“也会呀,他们也许会长时间看课外书。” B:“既然这样,学校又为什么不加强用眼卫生教育呢?”A:“可能教育了没起作用嘛。”B:“教育居然不起作用,这难道还不是一个教育问题吗?”
在这场论辩里,医生B巧妙地把A的观点引入自己的观点之中:即便是个卫生问题,也首先是一个卫生教育问题,从而还是一个教育问题。
辩论赛的技巧:有关辩论的战术知识
对抗技巧:
这是短兵交接的战斗。辩论双方在唇枪舌剑的较量中,往往呈现出尖锐的矛盾对立状态。而这对抗性,也正是辩论引人入胜的重要特征之一。对抗技巧的特点就在于针对同一事物能给出针锋相对的结论。
1. 例证对抗
在论辩中,选取与对方所提及的相反的事例来与之对抗,从而构成尖锐对抗。如在“人性本善与人性本恶”中:
正方:对方辩友,请你们不要回避问题,台湾的正严法师救济安徽的大水,按你们的推论不就是泯灭人性吗?
反方:但是对方要注意到,8月28号《联合早报》业告诉我们,这两天新加坡游客要当心,因为台湾出现了千面迷魂大盗。(笑声,掌声)
当台湾大学队列举“正严法师”的例子时,如果复旦大学队就此是不是泯灭人性展开讨论,不仅难度大,而且将陷入被动。预示反方选取了“千面迷魂大盗”这一相反的实例,将对方的诘问有力地顶了回去,赢得了这一回合的胜利。
2. 名言对抗
当对方引用名言来为其观点作证时,直接对名言进行反驳是不理智的。这时最好的办法是引用与对方相反的名言与之构成尖锐对抗。如:
反方:就义利作用而言,利是基础,是社会发展的原动力,而义呢,只是通过对利益关系的调节,来间接地影响社会发展。正是在对自身利益契而不舍的追求下,人类从洪荒蛮野走进现代化文明的瑰丽殿堂。法国哲学家爱尔维一语道破这种真谛:“利益是我们的唯一动力。”
正方:对方辩友跟我们说了一位法国人的话,那么我也想回赠对方一段法国人卢梭的话,他说:“爱人类,首先就要爱正义。”(掌声)
反方队从古今中外名家名言的宝库中找出爱尔维的话来论证重利的主张。同样,正方也从这一宝库中找出重义的名言来与之构成尖锐的对抗,使辩论更具有激动人心的色彩。
在论辩中要运用好名言对抗的技巧,平时对名言要有深厚的积累,辩论赛前更应准备好与对方观点相对应的名言卡片,以便运用。
3. 史实对抗
当对方从历史典籍中挑选与对方观点有联系的史实来进行论辩时,我们也不妨从历史典籍中找出与对方观点相反的史料来与之构成对抗。可参照名言对抗,在此暂略。
4. 数据引证
很简单,数字是一种非常有说服力的工具。不作赘述。
5. 煽情对抗
煽情,就是通过公众的某些特殊利益,迎合公众的心理来挑拨“是非”,并凭借公众在情感上的好恶,把假象说成真相,或把某些问题推向极端,以次达到征服对方的目的。对于煽情的对手我们有时可以从另一个角度唤起公众对己方的支持和对对方的憎恶来与之构成尖锐对立,此谓“煽情对抗”。如关于“离婚率上升是社会文明的表现”中:
反方:我只想请大家设想一个很简单的场景,当越来越多的孩子在他们最需要关怀的时候,偏偏失去了健全的爱,这难道能说是社会文明的表现吗?
正方:君不见,有多少孩子在父母的吵闹声中流着眼泪离家出走;又有多少孩子有家不愿回,流浪在外而误入歧途。他们是有一个家,然而,这样的家带给他们的又是什么呢?
看完“在辩论赛胜出的技巧”的人还看:
2.辩论技巧
3.辩论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