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简易程序的范围是什么,适用哪些案件?
适用简易程序的范围是什么,适用哪些案件?
何谓简易程序?简易程序,是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某些简单轻微刑事案件时所适用的相对简单的审判程序。那在司法实践中,适用简易程序的范围是什么呢?根据我国法律,哪些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呢?以下面是学习啦小编针对上面的问题整理了违反法庭秩序处理,供你参考。
一、适用简易程序的范围是什么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对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
上述案件,不论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应具备“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案情”简单轻微“的特点。另外,对公诉案件被告人可能判处免予刑事处分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二、哪些案件适用简易程序
刑事诉讼法对哪些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作出了具体规定: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是指刑法中规定的由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控告被告人的案件,包括侮辱、诽谤罪、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罪和虐待罪等。
2、对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这类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1)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案件。这类案件被告人的罪行及社会危害性都较轻。人民法院在审理前,要根据人民检察院提供的证据材料,依据有关法律,对被告人的罪行及可能判处的刑罚作出判断。在审理过程中,如果发现被告人罪行较重,需要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法庭应终止简易程序,按普通程序审理。
(2)必须是案情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
(3)人民检察院提出适用简易程序的建议或者是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适用简易程序并征得人民检察院同意。
3、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这类案件是犯罪行为及其社会危害性都不严重的轻微刑事案件,并且被害人有足够的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不需要人民法院进行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适用简易程序可以在保证办案质量、正确运用法律的基础上,及时、迅速地审结案件,解决纠纷,缓解社会矛盾,更好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以上就是“适用简易程序的范围是什么”和“哪些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具体内容,希望对您有一定的帮助。我们应该注意的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如果出现被告人的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或者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应当或者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情形时,应当转为普通程序审理。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应当从决定转为普通程序之日起计算。针对以上问题,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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