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立案审查“八步法”
法院立案窗口工作,以立案受理为核心。虽当前已实施立案登记制,但法院立案庭仍需对起诉材料依法进行必要的审核。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关于民事案件立案审查“八步法”,欢迎借鉴参考。
1、问诉请
诉讼请求可以说是整个诉讼的“灵魂”,也是整个诉讼审判所要回答的终极问题,即“希望法院判决什么?”。
所以拿到一份起诉材料,首先需要审查这个诉讼请求能否提出?有些请求并不属于法院处理范围,不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如:要求对方户口迁出,要求与对方脱离亲生子女关系,要求法院找回走失的丈夫等等。
需要注意的是,有时候一些当事人因为自己的文化程度及语言表达能力有限,不能很好地表达自己的诉请要求,立案窗口的工作人员应当进行适当地引导。比如“撤销这段婚姻”究竟是指“离婚”还是“婚姻无效”?只有明确了诉讼请求,才能开始对起诉进行全面审查。
2、定案由
案由是每个案件在立案输入时的必输项目,同时也能区分不同办理案件的具体庭室。虽说案由应当由法院来确定,但对于当事人提出的诉请,当事人应当先明确请求权基础,然后法院根据其请求权基础来确定相应的案由,如:当事人诉请要求还钱,提供证据材料为一张“欠条”,该欠条究竟因何而欠?欠何款项?若是欠借款则是民间借贷纠纷,若是欠加工款则是加工承揽合同纠纷,若是欠房款则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若是欠工人工资则是劳动争议纠纷。
不同的请求权基础,对于被告的确定以及原告举证责任的承担等均有着较大影响,故此要引导当事人先行明确以何种请求权基础主张诉请,以何种案由起诉,更为妥当。
3、查主体
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起诉必须要有明确的主体,这里涉及两方面:
一方面是适格的主体,即“有权提起诉讼的原告”及“正确的被告”。如:原告乘坐大巴车前往外地,后大巴车被追尾致原告受伤,现原告起诉要求赔偿医疗费。适格的原告即受伤的乘客,而根据不同的请求权基础所确定的被告也不一样:以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起诉,应当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将大巴车客运公司作为被告;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起诉,需要提供事故责任方驾驶员的驾照、车主的行驶证、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的保单,将驾驶员、车主、保险公司一并列为被告。
另一方面,原告起诉被告还应当提供相关的被告信息,个人应提供身份户籍信息,公司则为工商登记的企业信息(可以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查询、打印)。
4、审管辖
管辖可以说是整个立案审查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绝大多数案件无法顺利登记立案是因为管辖存在问题。
这里首先应当排除专属管辖(如不动产、海事、知产类案件)和级别管辖(一方涉外省市的标的5000万元以下,双方均为本市的标的1亿元以下由基层法院管辖),其次应当按照“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看法定”的法律规则进行管辖判断。结合不同的请求权基础、不同的案由,便可以顺利地对不同类型的案件进行管辖审查。
因近年来民诉法司法解释等相关规定陆续出台,不少管辖规定均作了较大变动,需要立案工作人员仔细学习、总结,做到对各种案件的管辖规定了然于胸。
5、无“禁手”
这里的“禁手”,主要是指诉讼提起的限制。有部分案件对诉讼的提起有着不同的限制,如:
离婚判决不准予离婚后,在未出现新事实的情况下,六个月内不得再次提出;
执行异议之诉提出需要在收到执行异议裁定书十五天内等;
劳动争议案件需要经过劳动仲裁前置程序等。
另外,还有一个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一事不再理”,即该诉讼请求已经相关判决并已生效。实践中这部分的审查有一定的难度,需要立案工作人员进行系统查询或询问沟通。若确实属于对已生效判决的内容再次提起诉讼,应当引导当事人或申请执行或通过再审程序进行提出,而非再次提起民事诉讼。
6、看签字
民事起诉应当提供诉状及副本(份数:被告人数+1),其中每份诉状及委托手续均应经当事人本人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水笔签字。另外对于诉讼委托手续的办理及代理人的资格也应一并审查,如:
原告不在中国境内,其提起的诉状及委托手续应当通过使领馆或公证部门进行认证;
公司员工代理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缴金记录,公民代理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或相关组织推荐材料等。
7、细告知
根据作者的经验,在前面一至六步,即为案件的全部审查程序,此时案件应当已经审查完毕。
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应当让当事人填妥“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证据材料收据”“胜诉退费告知书”等文书并告知相关诉讼权利。
另外,对于一些有较大争议或诉讼风险的案件,建议通过指导当事人签署诉讼风险告知书的形式,告知诉讼风险。
若审查完毕后,发现存在缺少材料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应当一次性向当事人告知完毕。建议立案工作人员用铅笔将所需补的材料写在上面,方便当事人一次性补齐材料、防止再有遗漏,同时也方便自己在下次审查时快速回忆所缺内容,避免重复询问审查。
最后,如果确不符合本院受理条件的,经告知后当事人仍坚持要求受理的,应当根据法律规定进行收案登记,出具书面补正通知或不予受理裁定书。
8、巧输入
手机输入生成二维码扫描、电子卷宗扫描立案随卷生成,这些新科技手段极大地便利了立案法官的信息输入,同时也为后面业务庭审理办案带来了极大的方便。
虽然许多信息能自动抓取,但识别度上有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差错率。立案工作人员应仔细核对相关内容,确保信息输入的准确、完整。特别对于一些重要信息,如当事人送达地址、手机电话号码的输入等,对于将来案件的顺利送达、准时开庭均有着重要的意义。另外,一些小额诉讼程序、涉金融案件、涉外案件的信息类别点击,也千万勿忘哦。
在信息全部输入完毕后,应根据不同的案件情况及当事人的意愿,分别进入诉前调解、开具调字案号或立案生成正式案号,并告知当事人相关案号及办理人员情况,方便当事人后续跟进。
以上八个步骤,对绝大部分一审普通民事立案均可以按部就班地对号入座。
但是不管怎么样都要牢记:
立案工作人员需要对整个案件全部审查完毕,再下判断,切不可一看诉请不对就和当事人说“去改诉请”,管辖有问题就和当事人说“没有管辖”,没有签字就和当事人说“先去签字”。
请将所有的材料都仔细看一遍,将所有的问题一次性都讲清楚,避免当事人几次三番来回“折腾”。
立案窗口是法院的第一门面形象,方便当事人诉讼,让当事人在立案时即对司法有获得感和良好的体验,是我们立案工作人员的工作要旨。
最后,希望立案工作人员将自己在接待过程中一些感兴趣或吃不准的案件拿本子作一一记录,过阵子通过案件查询系统看看后续处理情况,不仅能回答自己的疑惑,同时也能将业务庭的思路和专业性意见转化为自己的知识储备,毕竟法官助理将来都有机会入额办案,早一点准备,早一点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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