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回国人员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的常见问题
申请在京就业落户手续的,由在京用人单位需要通过CA证书登录就业落户在线服务系统,预约时间,按照约定时间递交就业落户申请材料。下面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留学回国人员办理就业落户手续常见问题相关的知识,希望对大家有用。
留学回国人员办理就业落户手续常见问题
Q1:有哪些机构可以为留学回国人员(获有国外硕士学位)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
1)北京市海外学人中心:可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在北京市行政区划内的企事业单位就业的落户手续(官网点击这里查看)。
2)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各区县分局:可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在北京市区县企业单位就业的落户手续(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官网点击这里查看)。
3)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可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就业的就业落户手续(官网点击这里查看)。
4)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可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在京中央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和北京市属事业和企业单位(含在区县工商局注册的高科技企业)就业的就业落户手续。(官网点击这里查看)
Q2:本人无法来办理有关手续,能否委托他人代办?
申请在京落户的留学回国人员,由在京用人单位负责递交申请材料。但留学回国人员本人必须亲自来领取就业报到证和落户介绍信。
Q3:关于出国留学一年以上(满360天)如何界定?
根据北京市政府2009年5月13日颁布的《北京市促进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在国(境)外连续学习时间满一年(360天)是在北京落户的条件之一,判断是否满360天的主要依据是留学人员护照所记录的出入境时间。
Q4:不论什么公司都可以为留学生雇员办理这个手续吗?
中国留学网公布的2012年7月30日修订版《在京聘用留学人员单位“单位立户”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是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合伙制事务所等”,用人单位办理单位年检时需要提交“在北京市区(县)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单位需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并且指明“立户单位所聘用的留学回国人员,其所学专业须与该单位主营业务基本相符”。也就是说,今后只有高新技术类企业可以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CA数字认证(以下简称CA认证)以及单位年检,取得为留学归国人员落户北京的资格,并且所雇用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该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相关。
Q5: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是否有年龄限制?
根据北京市相关规定,只有45周岁(含)以下非北京户籍留学回国人员才可以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
Q6:出国多年,档案和户口都不知道在哪里,如何办理?
档案一般存放在出国前最后就学或就职的单位,或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出国时间较长的,户口有可能在毕业学校、原学校所在地派出所或原籍派出所注销;出国前户口在北京市已注销的,须持户口注销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出国前户口在京外已注销的,须先到注销地或原籍恢复户口后办理;
Q7: 如何办理《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
北京市政府为鼓励和促进留学人员在京工作和创业,推出《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制度,该业务由北京市海外学人中心办理,具体办理要求和手续请查看这里。
Q8: 获得《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后,申办北京市落户手续应由哪个机构办理?
北京市海外学人中心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只能办理在国外获得硕士(含)以上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在京落户手续。
Q9:关于“学业结束回国两年之内申请在京就业落户”手续中“两年”时间如何界定?
回国时间参照留学人员本人护照所记录出入境日期为准。
Q10:留学回国人员是否属于应届毕业生? 能否签三方协议?
留学回国人员不分应届和往届,一律没有三方协议,是否为应届,由用人单位界定。
留学回国人员毕业回国如何落户北京
1. 学历认证
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2. 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
按照用人单位性质依法聘用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已经依法与留学回国人员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签订一年期以上(含一年)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留学回国人员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缴纳社会保险费;
3. 在京单位备案
聘用单位在线登记注册并申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CA数字证书。
4. 档案转移
将留学回国人员的档案调入用人单位、单位委托的在京人事代理机构或调入我中心(档案调入我出国留学中心相关事宜请点击这里查阅),“留学存档”专栏用人单位为其接收的留学回国人员办理在京就业落户相关手续,请在线注册并申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CA数字证书。
5. 个人注册及单位预约
1)个人登陆系统注册,单位通过CA证书登录系统在系统中预约递交材料时间
2)申请人在线注册:聘用单位在线登记注册成功并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CA数字证书后,确保所聘用留学回国人员通过“就业落户服务系统”完成在线注册(状态为“已提交”);
3)年度计划聘用留学回国人员3人(含3人)以上的在京用人单位,需按要求向我中心申报需求计划,经核准的在京申报单位引进留学人员计划将在中国留学网上分期分批予以公布。未申报单位全年只能办理2人,具体申报流程请参考相关通知。
4)聘用单位审核材料:收取并审核留学人员申请在京就业落户材料(具体材料要求请查阅“在京单位为聘用留学人员申请在京就业落户手续流程及材料要求”)
5)聘用单位办理预约申请:聘用单位登录中国留学网的就业落户在线服务系统,核对留学人员信息并预约递送材料时间。收到系统回复后,按要求和约定时间前往中心回国处递交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就业落户相关材料。由于预约办理的单位较多,建议用人单位尽早为留学人员预约。
6. 递交材料: 按照约定时间,单位统一递交材料。详细资料戳这里看“在京单位为聘用留学人员申请在京就业落户手续流程及材料要要求”。
7. 领取结果: 审核通过后,电子邮件通知申请人审核结果,申请人按照邮件通知的时间和材料要求领取结果。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材料受理后,审核周期硕士至少需要50个工作日(3个月左右),博士至少20个工作日(1个月左右)。遇节假日顺延。
8. 领取材料: 留学人员接到领取结果通知,按要电子邮件通知的时间及材料要求,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回国处领取就业报到证和落户介绍信:《就业报到证》(2份),办理档案转移手续;《落户介绍信》(1份),赴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转移手续。并交纳服务费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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