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国高考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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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国高考政策
一、北京地区
1、从2017年秋季入学高一起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2、英语听力考试从笔试中分离,一年两次实行机考;
3、取消本科三批,与本科二批合并;
4、自2018年起,推进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
5、2020年调整统一高考科目,实行"3+3",探索"两依据、一参考"。
二、上海地区
1、不分文理;
2、从2014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设置13门科目;
3、2017年起,上海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考试时间安排在每年6月;
4、外语一年考两次,6月一次,1月一次。含笔试和听说测试,每人最多考两次,最好成绩计入总分;
5、高考成绩由语数外3门成绩和自主选择的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满分660分。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70分;
6、2016年起合并本科一、二批,并按照总分和院校志愿,分学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和录取;
7、报考专科高职志愿只计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专科高职依据统一高考成绩进行录取。
三、河北地区
1、2021年高考文理不分科;
2、高考科目实行"3+3";
3、外语考两次;
4、2016年起,本科第三批录取院校与第二批合并,以后逐步取消录取批次;
5、高校招生"两依据,一参考";
6、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实行新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7、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行新的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四、辽宁地区
1、从2016年起,取消一批本科A、B段的设置,统一为一批本科;三批本科合并到二批本科。
五、山东地区
1、2015年英语科目使用全国卷,2016年语文和数学使用全国卷,2018年全部科目使用全国卷;
2、2020年高考实行"3+3"的考试模式;
3、未来"一批""二批"合并,除提前批次外,不再分批次录取。志愿填报由"学校+专业"改为"专业(类)+学校"形式;
4、录取"两依据、一参考"。
六、湖南地区
1、2016年起全部科目使用全国卷;
2、2020年高考不分文理科;
3、实行"3+3"的考试模式;
4、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5、逐步试点取消招生录取批次,改进投档录取模式,推进平行志愿投档方式;
6、构建"两依据、一参考"多元录取机制。
七、江西地区
1、不分文理科;
2、实行"3+3"的考试模式,选考"6选3";
3、外语考试分为笔试和听力测试,高中生最多参加两次外语考试;
4、高考总分满分750分,语数外每门150分,3门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每门100分;
5、2016年起建立江西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开展综合素质评价;
6、2016年起合并二三本,2018年起合并艺术二三本科批,2020年起进一步减少录取批。
八、海南地区
1、2020年高考不分文理;
2、2020年高考科目实行"3+3",选考实行"6选3";
3、总成绩按标准分呈现,语数外每科原始满分150分,转换成标准分,自选3科每门满分100分;
4、从2017年起,海南本科第一批和第二批合并录取,从2020年起,海取批次仅设本科批和专科批,分学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和录取。
九、广东地区
1、2021年高考文理不分科;
2、高考实行"3+3"的考试模式;
3、外语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一年两次考试;
4、录取"两依据、一参考";
5、2016年,广东高考全部科目采用全国卷;
6、2016年,广东二本A线B线将合并。
十、江苏地区
1、2021年高考“3+3”模式,文理不分科;
2、统考科目语数外保持不变,选考科目由"6选2"调整为"6选3";
3、英语将实行听力和口语一年两考,笔试两考还在探索;
4、分值比480分高,接近700分;
5、"小高考"13个科目均可考两次;
6、2016年起,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高校加3分投档。
十一、安徽地区
1、文理不分科;
2、统考语数外,选考科目为"6选3"或"7选3"。
十二、浙江地区
1、必考科目语数外3门,每门满分150分;
2、选考科目实行"7选3"模式,每门满分100分,每科最多考2次;
3、考生总成绩满分750分;
4、语文、数学成绩当次有效,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2年有效;
5、外语每年安排2次考试,1次在6月,考试对象限于当年高考生;1次在10月,与选考科目同期进行;
6、考生志愿由"专业+学校"组成,录取不分批次,实行专业平行投档;
十三、广西地区
1、2022年起广西统一高考不再分文理科;
2、高考科目实行"3+3"模式,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150分;
3、外语科目(含听力)同年有两次考试机会;
4、选考科目从政史地理化生6个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性科目之中任选择3科。选考科目安排在高三进行,每届学生只安排一次考试,每科满分100分。
5、高考总成绩满分为750分。
6、高校招生录取实行"考生总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的评价方式。
7、高职招生逐步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
十四、西藏地区
1、2021年高考实行"3+3"的考试模式,选考"6选3";
2、外语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3、高考总分660分,语数外每门150分,3门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每门70分;
4、录取"两依据、一参考";
5、从2017年起,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
十五、宁夏地区
1、2017年建立高中考试招生综合素质档案,在自主招生中使用;
2、2018年启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3、2019年逐步取消录取批次,推行"两依据、一参考"的考试招生模式;
4、取消文理分科,选考科目"6选3",高考总分750分,语数外语每科150分,自选每门100分;
5、外语考试一年两考。
十六、青海地区
1、实行"3+3"的考试模式,选考科目“6选3”;
2、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3、高考招生录取基于"两依据、一参考";
4、2018年在各批次全面实行平行志愿,并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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