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产假及陪产假规定2024
根据最新规定,天津女方最多可享受到158天的生育假期,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天津产假及陪产假规定2024,供大家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天津产假及陪产假规定2024
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天津市人口与_条例》的决定。《条例》明确了天津产假、陪产假天数,详情如下所示: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
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的生育假(产假)的基础上,增加生育假(产假)六十日,也就是说,加上国家规定的98天正常产假,女方最多可享受到158天的生育假期。
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
育儿假: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用人单位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十日的育儿假。
婚假: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可享受婚假十日。
法定的产假有多少天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_年11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全文公布《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拟将产假由90天增至14周, 生育流产医疗费用由单位支付。_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 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
参照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的规定,我国拟将女职工产假由90天增至14周。_年11月12 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是在1988年发布施行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基础上,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和规定。
目前,《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规定得比较原则,工作中主要执行原劳动部制定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为增强条例的可操作性,征求意见稿将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内容纳入条例,并根据目前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在进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对禁忌劳动范围的内容作了适当调整。
产假是从什么时候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产假工资什么时候发
女员工怀孕享受婚假产假,不受入职时间的限制,只要在职期间,结婚或生产就可以享受。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以及《_条例》的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婚假: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广东: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
女职工生育,产假98 天,其中产前休假15 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 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 天。实行晚育者(24 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 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假35 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 天,但只适用于广东户籍的男方。
员工依法享受产假的,用人单位应当视为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也就是说产假期间的工资应按员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发放、晚婚假或产假期间若经过周末或法定节假日,也应包括这些天数的,不能将这此天数排除外。
产假期间的工资和生育津贴可以同时领取吗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能同时发放。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者的工资标准先行向劳动者支付产假工资,后持劳动者提交的相应材料向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生育保险待遇。当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产假工资高于劳动者可享受的生育津贴数额时,用人单位无需再将领取的生育津贴支付给劳动者。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