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计量日存在的问题
1875年5月20日,17个国家在法国巴黎签署了“米制公约”,这是一项在全球范围内采用国际单位制和保证测量结果一致的政府间协议。现在,小编就来和大家说说,关于世界计量日存在的问题!
存在问题
一、秤准心不准――使用合格的计量器具,在数和量上做文章,坑害消费者
1、一些经营者用准确的秤进行称量,但是在公斤换算市斤的过程中,将换算比例系数人为变大,在商品重量和单位价格不变的情况下,虚增了结算金额,克扣消费者。
2、有的经营者在用准确的秤进行称量时,采用“连盘出售”的伎俩,
克扣消费者。
二、秤不准,心更不准――使用不合格的秤或者破坏计量器具的性能和准确度,造成计量器具计量失准,克扣消费者
一些不法经营者为牟取不法利益,采取对秤进行改装等方法克扣消费者。如在秤盘里加装作弊开关,使秤少量;采用“留底数”的方法,电子计价秤不称量时应该显示“000”,有的经营者在电子计价秤重量的设置中预先储存了5~20克甚至更多克数的底数;采取“垫角”的手段,即用硬币或纸张等垫高秤的一角,放置商品时也偏向一侧,造成称量不准;在使用杆秤和案秤时,采取将秤砣或者砝码“增重”和“减轻”的方法克扣消费者,收购和买入商品时就用大(重)砣,出售商品时则用小(轻)砣。
还有,收购废品的商贩大多使用杆秤,往往采取把秤杆截短,使秤杆变轻,使被称物相应变重;使用没有刀片的秤,用提绳直接穿杆,造成秤的灵敏度降低;使用空心秤杆灌水银,称物时,根据需要将水银晃动,以改变秤的重心;加宽砣绳,按要求,砣绳的宽度不应超过秤杆直径的1/2左右,且砣绳越细灵敏度越高,加宽则降低灵敏度,把砣绳放在较重处,有时一绳压二星,说多不说少及裁短砣绳等办法坑害消费者。
三、大马拉小车,拉的越少差的越多
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些经营者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在贸易结算中使用的计量器具及用大的、精度低的计量器具去称量小量的、价格高的商品,即所谓的“大马拉小车”现象。如目前集贸市场使用的分度值为50克的度盘秤就是不允许在贸易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计量器具;称量价格在30元/公斤至100元/公斤的食品,要求其称重范围在1公斤以内时允许的负偏差为2克,这样经营者就应该配备使用分度值小于或者是等于2克的秤,而一些经销高档茶叶及山(海)珍品的经营者使用的却是分度值为20克甚至是50克的度盘秤;有的经营者用50公斤甚至是100公斤的台秤去称量几公斤、甚至是一两公斤的商品,一般100公斤的台秤一个刻度为50克,偏差两三个刻度,误差就达100克~150克,如果选用15公斤的案秤或者是精度高的电子秤,一个刻度为5克,偏差两三个刻度,也就是10克~15克。
四、“表里不一”,说的好做的差
现在我们购买袋装、盒装等包装商品已越来越多,这些“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体积、长度、面积、计数标注等标识内容的预包装商品”就是定量包装商品。我们实际所购买的、需要的是包装里面的商品,而不是那些包装物,因此包装里面商品的量的准确与否
极为重要,直接关系到我们的利益。
然而日常生活中我们却经常看到将水和冰计算到水冻鱼、虾等水冻商品重量中;将调料包、叉子计算到方便面的重量中;将竹签计算到肉串重量中;将里三层外三层那些精美的包装物计算到茶叶、干果等商品的重量中;将小玩具计算到儿童的小食品中等现象。还有那些厚厚玻璃瓶中装着那么一点点的化妆品;打成捆的电线、电缆;一桶不满半桶晃荡的油漆;固、液两相罐头食品中少的可怜的几块果肉等等现象,这些外表说的好的定量包装商品往往存在程度不同的“缩水”等缺斤少两问题,这也是目前一些不法商家牟取暴利的“温床”。
五、绳子和水掺着卖,坑你没商量
很多人都有过在集贸市场购买商品的经历,但是你是否购买过缠着草绳的螃蟹呢?你如果买过这样的螃蟹,你计算过草绳的重量吗?计算过你的螃蟹最终是多少钱一公斤吗?一些水产品经营者在卖螃蟹时往往将捆着的草绳同时出售,还美其名曰是螃蟹本身所带的。下面是对一只缠着草绳的螃蟹进行检测得到的数据,缠着草绳的螃蟹经称量是576克,去除草绳后螃蟹的重量是300克,草绳是276克。此螃蟹的价格是98元/500克,将近有50多元钱是用在购买草绳上了。还有捆螃蟹的草绳有粗有细、有湿有干,有多有少,这样卖螃蟹你认为合理吗?另外,在卖活鱼、活虾等水产品时,一些经营者往往将塑料袋事先准备好,把水产品从水中捞出来就放入塑料袋中,然后就上秤称量,其中就含有一些水,有的虽然在捞的过程中控掉了水,但是在事先准备好的塑料袋中却装了水,最后受损失的还是消费者。
六、带“病”诊病,雪上加霜
血压计、心电图仪、B超、彩超、激光、CT机等诊断治疗用仪器设备是我们再熟悉不过的医用计量器具了,医生用它们对患者的体征进行检测,然后通过检测数据来对患者的病情
做出判断进而对症下药治疗。因此,医用计量器具准确与否会直接关系到诊断的正确和治疗的效果,最终影响到患者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七、聋子的耳朵、瞎子的眼睛难保安全
可燃气体报警器由探测器与报警器构成,已广泛地应用于家庭及宾馆饭店、医院、厂矿等场所,当可燃气体泄露,浓度超过探测器报警设定值时迅速发出警报,是预防中毒、爆炸、火灾等事故发生的一种安全装置。就像人的耳朵,一旦听力下降甚至变聋,就会成为摆设。报警器探测器的精度、报警设定值、报警误差、响应时间等计量指标一旦出现误差,就不能准确报警,埋下安全事故隐患,后果不堪设想。
八、加油准不准,不能想当然
随着经济的繁荣,有车族越来越多,油品消费已进入千家万户,油品计量是否准确已成为大家十分关心的问题,那么怎样才能正确判断油品计量是否准确呢?主要有两方面的情况:
一是加油机本身存在计量不准的问题。其一是非人为因素的加油机计量不准,如加油机经过一段时间的使用后,出现故障,造成计量不准;其二是人为故意造成加油机计量不准,如偷接回油管、破坏加油机铅封更换齿轮片(加油机的光电发生器)、擅自改动或拆装加油机等机械作弊方式,以及遥控加油量、偷换加油机计量芯片、修改加油机计量脉冲参数等日趋隐蔽化和高科技化的计量作弊行为。由于这些作弊行为隐蔽性强,技术含量高,在时间上没有连续性,也没有规律性,违法分子通过断电、遥控或者电脑操作等简单的方法就可在瞬间将计量作弊的加油机恢复到正常的计量状态,给执法部门查处造成很大的困难,也是屡禁不止原因所在。
二是一些驾驶员走进了油品计量不准确的判断误区,误区一是把油箱当作计量器具。车辆的油箱是一种容器,不是标准的计量器具,油箱的额定值只是一种设计值,一般油箱的实际容量要比其额定值大10%至20%左右,因此也就有额定容量为30升的油箱,会加了33升甚至更多的油了。误区二是把车辆上的油表当作计量器具。汽车的油表是通过油箱内浮子的上下浮动带动电子传感器,传感器将产生的电子信号传递给油表指针,并显示在油表盘上。所以,油表盘上的刻线并不能精确地反映出油箱内的实际存油量,它只能是一个参考值。它的主要任务是提醒驾驶员是否应该加油。有的车辆油表指示已经无油但还可以继续行驶30至40公里。因此,车辆仪表盘上的油表指示值不能作为判断计量准确与否的依据。误区三是用加油量与行驶公里数的关系来判断。由于道路的好坏,车速的快慢,交通堵塞与否,是否开空调,车辆负载量大小,以及油品的质量等都会影响百公里耗油量,因此,加油量和公里数的关系不能作为判断计量准确与否的依据。
九、雾里看花,花更“花”
眼镜作为一种特殊产品,消费人群日趋庞大,尤其是中小学生的近视率居高不下,戴眼镜的学生越来越多,并且逐渐向低龄化发展。准确的验光配镜对于眼疾患者尤为重要,那么如何保证验光配镜的准确,验光配镜行业又存在那些问题呢。
十、计价器心率过速,“字”蹦的比车快
大多数人都乘坐过出租汽车,有时乘坐“的土”时感觉走同样的路线
,怎么这一次的车费比上一次多好几元多钱呢?那么这其中有什么奥妙吗?
如果走同样的路线只是多出一两元钱,那么就可能是等待红灯、交通拥堵车速较低等原因造成低速收费及等时所增加时距并计费和等时费;而如果超出很多钱时,那计价器就可能存在作弊问题。
十一、民用“三表”不首检、到期不更换,难保准不准
水、电、气表(简称民用“三表”)用于我们日常生活中水、电、气的计量,与百姓的利益密切相关,在每个家庭日常支出中占有较高的比例,“三表”计量准确与否受到百姓的高度关注,是百姓日常谈论较多的话题。
十二、计量单位标注不规范,250ml牛奶变成25万吨
中国实行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是由国际单位制的7个基本单位、2个辅助单位、19个具有专门名称的导出单位和国家选定的10类14个非国际单位制单位所组成。计量单位由量值、词头、单位三部分组成。法定计量单位的使用可以避免因多种计量单位并存而引起混乱,节省人力、物力和经济开支,促进经济发展,使我国在国际交流中与大多数国家具有共同的国际计量语言和交流工具。同时,国家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允许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行的计量单位,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照采用。
发展现状
老百姓居家过日子,讲的是精打细算,购物买东西,怕的是缺斤少两。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无处不涉及贸易量、服务量及健康、安全等方面的计量。商场购物、出门打的、开车加油和水、电、气的结算及看病、治病……,人们成天都在和阿拉伯数字打交道。
数字是枯燥的,但数字也往往最能说明问题。计量结算的大小关系到钞票进出的多少,长春市一年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有几百亿元,如果每1000元零售额中有1元出现计量不准确
,便会出现几千万元的误差,计量的重要性可见一斑,老百姓对此也自然十分上心。
因此,营造放心的计量环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题中之义,更是关于民生的焦点话题。在5月20日“世界计量日”来临之际,长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长春市计量测试学会围绕“关注民生、服务百姓”这一主题,从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入手,发出计量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关注你身边的计量。
定量包装须瞧“C”
在市区某超市对购买袋装食品的消费者进行了随机采访,发现大多数人不知道定量包装商品上“C”标志的含义:生产该商品的企业计量保证能力符合《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定》,该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包装好的米、面、酱油等都属于定量包装商品,它的实际净含量是否与标注净含量一致,直接涉及消费者的利益。我国在2001年出台了《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定》,只有当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达到该规范的要求,其生产的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的要求时,才允许使用全国统一的计量保证能力合格标志“C”。凡带有“C”标志的定量包装商品,消费者可以放心购买。
计量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