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合理用药工作总结(2)
临床合理用药工作总结
二、 组织我院工作人员进行合理用药培训。
我院响应上级指示精神,前后两次请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教授来我院开展针对合理用药的讲座,全体医生及药械科工作人员通过认真听讲、自主学习,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三、 坚持不懈,继续努力。
今后,我院将继续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坚持不懈的进行处方及病历的点评总结工作,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对出现问题的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总之,在上级领导的指示下,我院处方点评及临床合理用药取得了很大提高,医疗行为得到了规范,药品使用安全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使广大人民群众得到了更好的医疗服务。
临床合理用药工作总结篇3
按照院领导工作安排,由医务科、药剂科和医保科共同对全院药品合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通过对各临床现运行病例进行随机抽查,发现有以下情况:
1、同一药理作用的药物重复用药。如:循环内科患者0002865入诊断为冠心病、不稳定心绞痛、心功能Ⅲ级、支气管炎,马来酸桂哌齐特、灯盏花素同时使用。肿瘤科患者0002986诊断为左乳腺癌术后化疗,而同时应用复方甘草酸苷、硫普罗宁。胸脑外科患者0002282入院诊断为:1、左侧基底节区脑出血、高血压病Ⅲ期。2、双侧吸入性肺炎。长春西汀、舒血宁同时应用。五官科患者0002945诊断为头部软组织挫伤、冠心病,而使用舒血宁、长春西汀、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
2、无适应证用药,尤其使用抗菌药物时没有指征和依据。如:肿瘤科患者0002986诊断为左乳腺癌术后化疗,而应用泮托拉纳、舒血宁注射也脂溶性维生素。肿瘤科患者0002799诊断为2型糖尿病、糖尿病酮症,而应用舒血宁、马来酸桂哌齐特。五官科患者0001255诊断为头皮挫伤,而使用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泮托拉唑钠。五官科患者0000400诊断为头皮裂伤,而使用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脂溶性维生素、长春西汀。五官科患者0002082诊断为双耳神经性耳聋,而使用头孢地嗪、长春西汀、舒血宁、阿奇霉素。五官科患者0002083诊断为额部软组织挫伤,同时使用舒血宁、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长春西汀。
无正当理由越级使用抗菌药物无科主任审批或开具贵重药品的。如五官科患者0002111诊断为鼻出血,用氨曲南无科主任审批,用泮托拉唑无正当理由,用二乙酰氨乙酸乙二胺价格贵。五官科患者0002173诊断为鼻出血、高血压(140/90mmHg),使用氨曲南无科主任审批,使用舒血宁无正当理由。越级使用超权限使用药品无上级医师和科主任同意并签字。各科室普遍存在。
4、清洁手术用药时间超过24小时的。如普通外科患者0002369诊断为右侧腹股沟斜疝,术后应用头孢孟多酯钠2.0g日二次静点,从2月7日用到2月13日,体温和白细胞都在正常范围之内。而且也无科主任审批。
5、无正当理由为同一患者同时开具2种以上药理作用相同药物的。如肿瘤科科患者45480诊断为左肾恶性肿瘤、高血压2级、2型糖尿病、糖尿病肾病,而同时使用舒血宁、单硝酸异山梨酯、灯盏花素、丹参川芎嗪。
针对以上问题,结合我们现阶段医保农保花费超标的情况,我院的合理用药问题确实需要加强这顿,请领导给与高度重视,必要时对有问题的科室和医生可采取有效地处理。
现将市卫生局对全市二、三级医院合理用药管理工作专项检查情况通报(节选)转发给医院全体医、药工作者,希望大家认真对照,开展自查自纠,特别要针对Ⅰ类切口手术抗菌药物预防用药指征、抗菌药物的选择是否适宜、抗菌药物的预防用药时间是否适宜和抗菌药物的其他不适宜情况等问题,制定相关规定并实施改进措施,促进临床提高医疗质量。确保 “合理用药、医疗安全专项整治月”活动取得实效。
市卫生局根据相关法规、管理技术规范,对被查医院随机抽查2010年6—12月的门诊处方100张和住院病历50份进行现场核查,对处方书写和病历的规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用药适应症、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进行了评价。
检查中发现,全市二、三级医院药事管理工作不平衡,仍然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主要问题存在以下两方面11条:
一、门诊处方评价存在问题:1、药品规格书写不全,处方超量,慢性病超量未注明理由,缺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规范),用法用量不全;2、部分处方适应症不适宜或无适应症用药,抗菌药物使用不规范;3、处方书写字迹潦草;4、个别医院处方药剂人员签名不规范,只有姓,也未执行发药、核对双签名;5、少数处方药品名称使用商品名。
二、医院Ⅰ类切口手术病历出院病人住院医嘱抗菌药物使用存在问题:多集中于无指征使用抗菌药物,Ⅰ类切口手术预防用药选药不合理、用药时机及疗程不合理、无指征合并用药等方面。1、无指征使用抗菌药物:《指导原则》及38号文《通知》要求,Ⅰ类切口手术,手术野无污染,通常不需要预防用抗菌药物,仅在手术范围大、时间长;涉及重要器官;有异物植入;年龄大于70岁;糖尿病控制不佳;恶性肿瘤放、化疗中及免疫功能低下、营养不良等情况使用抗菌药物。2、抗菌药物选择不适宜:《指导原则》及38号文《通知》要求,颈部外科(含甲状腺)手术、乳腺手术、腹外疝手术、一般骨科手术应选择第一代头孢菌素,检查中发现有些病例超级别使用了抗菌药物。3、用药时间不适宜:《指导原则》及38号文《通知》要求,接受清洁手术者,在术前0.5—2小时内给药,或麻醉开始时给药,但未在术前0.5—2小时内给予抗菌药物的情况比较普遍,大多在术后、术前一天或更早用药。4、氟喹诺酮类药物使用不符合要求:38号文《通知》要求,氟喹诺酮类药物的经验治疗可用于肠道感染、社区获得性呼吸道感染和社区获得性泌尿系统感染,应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作为外科围手术期预防用药,但仍有Ⅰ类切口手术使用加替沙星、左氧氟沙星等氟喹诺酮类药物的情况。5、无指征联合使用抗菌药物:38号文《通知》要求有些Ⅰ类切口手术只选用第一代头孢菌素,但仍然有些病例联合使用抗菌药物。6、术后使用抗菌药物时间过长:38号文《通知》要求Ⅰ类切口手术预防用药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个别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但大多医院普遍存在使用抗菌药物时间过长,都超过48小时,应引起高度重视。
看过“临床合理用药工作总结”的人还看了:
1.合理用药宣传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