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脉栓塞临床表现
动脉栓塞临床表现
动脉栓塞是指栓子自心脏或近侧动脉壁脱落,或自外界进入动脉,被血流冲向远侧,阻塞动脉血流而导致相应肢体或器官缺血以至坏死的一种病理过程。那么动脉栓塞临床表现有什么呢?小编和您一起去看看吧!希望下面文章对您有帮助哦!
风湿性心脏病表现为动脉栓塞症状:
风湿性心脏病简称风心病,是指由于风湿热活动,累及心脏瓣膜而造成的心脏病变。表现为二尖瓣、三尖瓣、主动脉瓣中有一个或几个瓣膜狭小和(或)关闭不全。
本病多发于冬春季节,严寒、潮湿和拥挤环境下,初发年龄多在5~15岁,复发多在初发后3~5年内。风湿性心脏病是甲组乙型溶血性链球菌感染引起的病态反应的一部分表现,属于自身免疫病。
患病初期经常无明显症状,后期则表现为心慌气短、乏力、咳嗽、肢体水肿、咳粉红色泡沫痰,直至心力衰竭而死亡。有的风湿性心脏病则表现为动脉栓塞以及脑梗塞而死亡。
风湿性心脏病是甲组乙型溶血性链球菌感染引起的病态反应的一部分表现,属于自身免疫病。它在心脏部位的病理变化主要发生在心脏瓣膜部位。
动脉栓塞治疗方法:
溶栓治疗 主要适用于大面积肺动脉栓塞病例。对于血压和右心室运动功能均正常的病例,不推荐溶栓。溶栓的时间窗一般定为14天以内。溶栓治疗一定要在有经验的医生指导下进行。
抗凝治疗 是肺血栓栓塞的基本治疗方法,可以有效地防止血栓再形成和复发,同时利用机体自身纤溶机制溶解已形成的血栓。 对于临床症状明显的高度疑诊肺血栓栓塞的患者,不必等待 检查结果,即可安排使用肝素或低分子肝素进行有效的抗凝治疗。抗凝血药物主要有肝素、低分子肝素和华法林(warfarin)。抗血小板药物不能满足肺动脉栓塞或深静脉血栓形成的抗凝要求。
出血性疾病或有活动性出血为抗凝治疗的相对禁忌证。
(一)肝素和低分子肝素(low-molecular-weight heparin, LMWH) 持续滴注是肝素给药的首选方法:首先给与2 000~5 000 IU 或按80IU/ kg 静脉注射,继之以18 IU·kg- 1·h - 1持续静脉滴注。在开始治疗后的最初24 h 内每4~6h测定APTT,根据APTT调整剂量,尽快使APTT 达到并维持于正常值的1.5~2.5 倍。 肝素间歇皮下注射法:先静注3000~5000 IU,以后按250 IU/kg q12h皮下注射。肝素间歇静脉滴注法:5000 IU q4h,或7500 IU q6h静滴。肝素可影响血小板的功能和数量,应定期检查血小板计数。
LMWH 与肝素的抗凝疗效相似,前者对血小板影响相对较少,出血并发症亦少。但是对于严重肾功能衰竭患者,静脉普通肝素优于LMWH。各种LMWH抗Xa:IIa比值不同,因此推荐治疗剂量各不相同,需参照产品使用说明。
(二)香豆素类口服抗凝药 是维生素K的拮抗剂。临床常用华法林。推荐在普通肝素或LMWH治疗的第1天即开始联合应用华法林, 华法林起始剂量为3.0~5.0 mg/ d 。由于华法林需要3~5天才能发挥全部作用,因此与肝素或LMWH至少重叠应用4~5 天,在国际标准化比值(INR)稳定于2.0~3.0后,方可停用肝素或LMWH,继续服用华法林,并定期测定INR 并调整华法林剂量。
抗凝疗程长短主要取决于患者的危险因素是否可以消除、首次发作还是复发、合并疾病等。首次发作且危险因素明确并可以消除的患者(手术,骨折,妊娠等)疗程可以3个月。
没有明确危险因素的首次发作的特发性肺动脉栓塞-深静脉血栓形成患者,抗凝疗程至少6~12个月,或无限期治疗,并定期进行风险效益评估以决定是否继续治疗。
对于发生两次或两次以上肺栓塞的患者、危险因素不可消除者、合并肺心病者等疗程需要延长,甚至终生抗凝。
华法林过量易致出血,可经肠道外途径给予维生素K拮抗,严重出血可输注新鲜全血或新鲜冷冻血浆。
手术治疗和介入治疗 肺动脉血栓摘除术和肺动脉导管碎栓抽吸术仅适用于经积极的内科治疗无效的致命性肺动脉主干或主要分支堵塞的大面积肺动脉栓塞,或有溶栓绝对禁忌证者。对于抗凝治疗有禁忌或有并发症,或者在充分抗凝治疗情况下仍反复发生血栓栓塞的患者,应放置腔静脉滤器。对大多数肺动脉栓塞患者,不应盲目放置腔静脉滤器。
慢性血栓栓塞肺动脉高压的治疗 若栓塞部位在中心肺动脉,可考虑性肺动脉血栓内膜剥脱术。对已行肺动脉血栓内膜剥脱术,以及不具备手术条件的CTEPH患者,应终生使用华法林抗凝治疗,维持INR在2.0~3.0范围内。对CTEPH患者可放置腔静脉滤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