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啦 > 合同 > 用人合同 >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时间: HT1 分享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1

1、劳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商业秘密,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提前二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1)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经双方当事人直辖市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2)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符合劳动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的。

3、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而导致停产、合并、兼并、分立、转制、易地改造等,在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的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的意见,共同协商裁减办法,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并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2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283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