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合同完整版大全
商铺租赁合同完整版大全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有商铺租赁的行为发生,商铺租赁合同可以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那么你知道商铺出租合同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商铺租赁合同完整版大全,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篇:商铺租赁合同
商铺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出租方: (以下称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地址:
法人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达成租赁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经营场所名称、位置及用途
1、甲方自愿将坐落于徐州经济开发区徐海路59号园区内空余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其办公、经营场所。
2、乙方承租房屋的房号为 ,承租房屋共为 间(每 平方米为一间),承租面积为 平方米,用途为:
3、乙方已经对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物进行了充分了解,认可该租赁物目前现状满足其使用要求。该物业的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即交付状态,由双方在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除双方另有约定,该附件将作为甲方按本合同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物业时的验收依据。如该物业与合同附件不符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4、地理位置如示意图(本处可以绘图贴加盖公章): 第二条、租赁期限
承租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因乙方原因导致提前解除本合同的,甲方不退还已交租金。乙方愿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协议。乙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租金、费用标准及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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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部门主管: 评审: 行政审核: 总经理:
1、房屋租金每月每平方米为 元 ,每月每间为 元 ,两年总计 元(大写: 元整),现金或者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乙方一次性支付两年费用,于合同签订日期起15日内付清全部租金,先付后用。乙方中途退租的,已支付租金不予退还。甲方收款账户:
开户名称:徐州新长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狮子山支行 银行帐号:10235501040013728
2、乙方应承担租赁期间的水电费用,电费标准为每度 元,根据电表度数按月计收。水费:如果没有独立水表的商户不收取水费;有独立水表的,按照水表度数,按每吨 元计收。乙方于次月五号前将水电费一次性全额支付给甲方,逾期未交的,甲方每日按照欠费总额的3%收取滞纳金,同时甲方有权断水、断电,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3、甲方为乙方配置通信、网络线路,开通手续由乙方到甲方处办理,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签订协议时甲方按照每月 元标准一次性收取租期内所有通信、网络使用费,如客户需自行开通通信、网络线路的,其开通费用不进行收取。若乙方不按时缴纳网络使用费的,甲方有权断网,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4、乙方应承担物业管理费用,标准为 元/月·平方,每年总计应缴 元,乙方每年在 月 日前一次性全额支付给甲方。乙方中途退租的,已支付物业管理费不予退还。
5、乙方租赁期间所产生的装卸费、称重费、停车费由乙方即时交付给甲方,收费标准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如乙方违约,在产生上述费用后三日内未及时足额支付给甲方,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退还所有租金,未经甲方同意,不允许外来叉车、吊车等进入园区工作。
第四条、保证金
乙方在入驻前向甲方支付保证金叁仟元整。该保证金不计息,如乙方在承租期间未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及其他违约行为的,甲方在租赁期满后一个月内退还给乙方。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制订有关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处理、整顿。
3、按约定为乙方有偿提供其他配套设施。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5、甲方有权在租赁期间出售租赁物,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独立的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市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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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部门主管: 评审: 行政审核: 总经理:
同时承担经营风险和后果。
2、乙方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并就管理活动提出建议和意见。
3、乙方应按时支付租金、水电费等并承担各项税费。
4、乙方应合理、妥善的使用承租房屋及其他公共设施,不得擅自改变承租房屋的结构,不得擅自改变、增减和移动任何设施。确实需要的实施上述行为,应事先向甲方提出详细申请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乙方除应自负费用恢复原状外,还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对租赁物及附属物包括承租范围内的水网、电线等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乙方承租范围内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包括漏水、漏电等),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6、乙方在承租期间应做好所承租房屋内及承租房屋门前摆放财物的保管工作和防盗措施。否则,如有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在承租期间不得将承租房屋转租、转借、私自交换,如乙方有违反上述义务的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已交租金和保证金。
8、乙方承租房屋仅作为办公经营用房使用,不得在承租房屋和公共通道内做饭、烧菜、使用电炉,不准从事黄、赌、毒等违法活动;承租房屋范围内禁止存放垃圾等废弃物,需保持好的卫生。如乙方有违反上述义务的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已交租金。
9、乙方在承租房屋门前规定的范围内可以摆放物品,但不得影响其他商户摆放物品,引起纠纷的,自行负责。甲方根据园区整体规划对该条规定进行调整,乙方要服从甲方统一安排。
10、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 第七条、协议的解除
乙方在承租期间有以下行为的,甲方有权在保证金中先行扣除相应款项,且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不退还已交租金。
(1)不服从甲方管理,逾期15天没有足额缴纳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网络使用费的,逾期未交滞纳金的;
(2)违法经营及有违反工商、税务、物价、质检、环保、劳动、卫生、治安、消防、特种行业管理等法律法规行为,被吊销营业执照或有关经营活动的许可证,导致无法继续营业和履行本合同;
(3)擅自转租、分租给他人,或与其他租户交换租赁房屋的; (4)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用途的及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的; (5)乙方持续15天没有开门营业的;
(6)经甲方告知书通知有违反市场管理行为,屡教不改的。 第八条、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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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部门主管: 评审: 行政审核: 总经理: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则本协议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租赁房屋的交还
1、租赁期满或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十日内将租赁的房屋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交付租赁房屋时甲方派员现场验收。乙方拒不交还的,乙方应按两个月租金标准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不得调整。同时甲方有权强行收回租赁房屋,强行将租赁房屋的物品搬离,且不负保管责任,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如乙方不能以可出租状态将该物业归还甲方,乙方应承担甲方由于恢复该物业为可出租状态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甲方有权从保证金内扣除,同时甲方可选择没收乙方所承租之物业内的所有货物,包括货品、装潢物、隔断物、地面覆盖物、建立和改装的部分等进行自我救助。
第十条、争议的处理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协议也可供乙方办理有关企业登记使用。
第十二条、有关消防安全问题见附件一,附件一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徐州新长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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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部门主管: 评审: 行政审核: 总经理:
附件一
场内经营者消防安全协议
甲方:徐州新长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物流园内的消防安全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承诺不在甲方园区内私接乱搭电线线路,不使用不合格、不达标以及功率较大的电器,定时检查乙方经营范围内的所有电线线路,发现线路、电器设备老化的应及时更换,如因乙方违反上述承诺造成电线短路引发火灾的,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二、为了保护乙方自身安全,乙方在经营场所内必须安装正规合格的漏电保护器,同时根据经营场所大小乙方必须配备符合规定数量的灭火器。
三、甲方在物流园内配备的灭火装置以及消防栓等消防器材,乙方不得随意挪动、破坏,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叁仟元整。
四、乙方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堆放物品,警告三次的乙方仍然不改,甲方除有权将物品清理掉外,乙方承担违约金叁仟元整。
五、公共通道为集体共同使用,乙方不得占用公共通道储存货物、杂物等,更不得将废旧纸箱等易燃物堆积在公共通道,否则甲方除有权将物品清理掉外,还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叁仟元整。如因乙方堆积物发生火灾,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租赁协议,收回房屋,并不退还乙方任何租金、保证金。
六、乙方不得在经营场所使用明火,不得焚烧垃圾,不得随意丢烟头,如甲方发现乙方有上述行为而制止的,乙方仍不改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壹仟元整。
七、乙方如果需要储存、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乙方必须在货物进入甲方园区前将该物品的性质以及必要的储存条件书面告知甲方,如果甲方同意乙方储存运输的,书面告知乙方储存地点及注意事项,如乙方违反本条约定,私自运输、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到甲方园区的,造成后果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租赁协议,收回房屋,并不退还乙方任何租金、保证金。
八、乙方长时间离开经营场所时必须切断电源,以防发生意外事故。
九、如因乙方违反上述条款造成损害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徐州新长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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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部门主管: 评审: 行政审核: 总经理:
第二篇:商铺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租赁商业房屋一事,甲、乙双方达成如下事项:
第一条:出租地址
甲方将位于小区、建筑面积为
㎡的号商铺,出租给乙方作为场地使用,其经营范围在租赁期内不得擅自更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如乙方需要续租,须提前 60 天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申请,双方重新议定租金后,方可签订续租合同。否则,视为乙方不再继续租赁。
第三条:租赁保证金
甲乙双方商定本房租赁保证金为元(人民币大写:),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支付。
甲乙双方商定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正常终止后十五日内,若乙方无拖欠房租及其他费用时,对商铺无损坏,甲方将租赁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保证金不计息)
第四条:租金价格与租金交付时间 每平方米月租金单价为元,月租金共计元(大写:),支付方式为支付,由乙方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15日内预付下一期租金。
第五条:租赁期间的商铺修缮和装修等约定
1、乙方应按妥善使用商铺内的设施,保护房屋原结构和设备不受破坏(因室内装修、装饰需要,需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
2、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和外观的前提下,可以对所承租商铺进行装修,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方可进场装修并服从物业管理方的统一管理。租赁期满后装修物的权属处理,双方商定:
(1)租赁期满,甲、乙双方未达成房商铺续租协议时,甲方同意乙方拆除室内固定装修物和搬离可移动设施、设备,乙方应将承租范围内拆除的隔墙及室内设施复原。
(2)租赁期内,若乙方整体转让未到期的该商铺使用权时,需经甲方同意,并满足甲、乙双方原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条件,租金不低于当年每平方米的单价。受让方需与甲方重新签订房屋租租赁合同,装修物权归属乙方处置。
(3)租赁期内,若甲方将乙方租赁商铺出售,商铺所有权发生改变,租赁关系转移,租赁合同到期后乙方应与商铺所有权人(业主)商谈续租事宜。
第六条: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对出租房屋的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用等其它各项费用,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
3、未经甲方和有关部门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的结构作任何改动,乙方对该房屋的装饰应以不损坏该房产整体结构和设施为原则,并征得甲方及物业公司同意。
4、在租赁期间,乙方对于出租房屋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转借、抵押、联营或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5、承租期内,由被盗、火灾等事故造成损失,和乙方人为造成事故,损害甲方房屋的,由乙方负责。
6、乙方在未违反租约的前提下,有权优先续租该房屋。如要求续租,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再由双方另行商议续租事宜。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收回本房屋,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1)擅自改变租赁商铺的经营范围;
(2)利用承租商铺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和甲方利益。 (3)拖欠房屋租金累计30日以上。
2、甲方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若甲方需要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应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双方同意方可终止合同。
3、乙方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若乙方需要提前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应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双方同意方可终止合同。乙方享有转让权。乙方转让,须告知并征得甲方同意。
第八条:免责条款
承租期内,若因国家政策变动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提前半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通知要求办理终止合同手续,按时退出所租用房屋,甲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如因此而终止合同,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多退少补,甲方退还乙方全额保证金。
第九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本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
1、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到期后自行作废。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铺租赁合同
出租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我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范围及用途:
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 街____号商铺(该商铺具体地址以房产证中标示为准),在良好及可租赁的状态下租给乙方作为______________使用,出租商铺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
第二条 租赁期限为_____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保证金:
1租金为_____元/平米/月。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大写: );租金每月一次性付清,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一个月房租,以后每月租金均在当月__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甲方在收到租金后应当给乙方收费凭证。
2、为确保出租房屋设施完好以及租期内相关费用如期结算,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交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房屋使用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乙方付清本应交纳的所有费用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保证金不计算利息)。 第四条 设施及费用承担:
1、房屋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房屋租赁税)由乙方负责。
2、如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合同期满后,不得拆除地砖和吊顶。 第五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保证出租商铺产权清楚,若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2、甲方在签订合同之时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
第六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它各项费用,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
2、未经甲方和有关部门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的结构作任何改动,乙方对该房屋的装饰应以不损坏该房产整体结构和设施为原则,并征得甲方同意。
3、在租赁期间,乙方对于出租房屋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转借、抵押、联 营或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4、承租期内,由被盗、火灾等事故造成损失,和乙方人为造成事故,损害甲方房屋的,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未违反租约的前提下,有权优先续租该房屋。如要求续租,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再由双方另行商议续租事宜。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除发生下列情形外,合同期内完全有效,不得单方解除。
1、租赁期届满。
2、因乙方过错严重造成房屋毁损的。
3、出现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毁损达不到使用目的的。
4、政府强制征收或拆除该房屋的。
5、乙方迟延交付房租超过10天的。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因违约造成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赔偿合同总值的________违约金,并赔偿其他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第九条 补充约定:
承租期内,若因国家政策变动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提前半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通知要求办理终止合同手续,按时退出所租用房屋,甲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但甲方必须负责退还乙方已交房租但未使用完时间的租金。
第十条 甲方应提供产权证(或具有出租权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合同使用。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与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电话: 电话: 地址: 年 月 日
地址:
年 月
日
第三篇:商铺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相关事宜达成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房屋坐落地址及商铺面积。
商铺坐落地址:
商铺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用途:商铺使用。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期
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租金、抵押金和支付方式。
1、租金:租金为每年
元(大写:
)。
2、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
年的租金。
第五条:房屋的附属设施及费用的承担。
1、承租区域内设施的使用乙方直接向第三方物业管理者支付水费、电费及其他产生的直接费用。
2、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他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
3、租赁期间,由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内外部设施损毁,包括房内外防水、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1、甲方房屋交给乙方后,乙方在使用期间的装修及修缮由乙方自行负责。如乙方不再使用出租的房屋后,乙方不得破坏已装修固定的设施及房屋构架。
2、乙方装修过程中需改变房屋原貌或主要结构时得向甲方申请,得
1 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期间及其后出现任何事情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和抵押金。
2、在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时:擅自将房屋整体转租、转让或转借;利用承租房进行违规及违章经营和非法活动时,损害公共利益或甲方利益时;拖欠租金的行为。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向乙方提出相应的赔偿。乙方租赁期间内可以部分面积招租或招商,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3、乙方缴纳当年租金后,如果乙方单方提前解除合同的,甲方不再退还当年未使用的租金。 第八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按照房屋的使用用途,使用租赁房屋开展正常经营活动。
2、确保消防安全,不得擅自拆改房屋构造,不在租赁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
3、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交纳房屋租金和抵押金。
4.承租期间,如果甲方单方提前解除合同的,需退还乙方当年未使用的租金,并一次性给付乙方相应的装修赔偿。
第九条:本合同至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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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四篇:商铺租赁合同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商铺租赁相关事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遵守:
第一条 商铺基本情况
甲方将坐落于 ,占地面积 平方米,另附配套设施有 的商铺出租给乙方。用途 (以乙方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就已将商铺及其相关设施交付乙方验收使用了。
第二条 租期
租期共 年,即自 年 月 日零时起至 年 月 日24时止。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租金:共 元。
2、支付时间、方式:租金每年交一次,第一次租金于合同生效后 天内交给出租人,第二次租金于 次年的第一个月前 交清,以后交付方式依次类推。
3、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甲方从拖欠之日开始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0.3%加收滞纳金。
4、在签署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 元的押金。合同期满或终止,在乙方交清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和违约金等相关费用并对有损失的部分进行赔偿后,甲方即可无息退还乙方押金。
5、以上租金不包括因商铺租赁发生税费,税务等相关部门要求办理出租手续缴纳租赁税费的均有乙方缴纳。
6、租赁期间,如果乙方购买所租赁商铺,同等条件享有优先购买权,购买事宜另行签订商铺买卖合同约定。
第四条 租赁期间商铺的修缮
商铺租赁期间除房屋主体等的维修义务外,其余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或人为损坏的由乙方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方负担。
甲方不允许承租人对商铺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合同期满,柜台的改善或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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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他物的处理是: 。
第五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
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 度,电表表底数为 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使用该商铺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他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门前五包、治安、绿化、垃圾清运等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己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4、甲方、乙方必须按有关税收规定,按期交付各自所依法负担的纳税金额。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期交付租金。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如实陈述商铺租赁使用情况,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是否合法、是否遵守相关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等进行监督。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擅自改变商铺的使用性质; (2)擅自转租、转让商铺 (3)利用商铺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4)逾期交纳租金超过一个月的;
(5)有干扰和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和生产经营的; (6)不爱护租赁商铺结构、构造物、设施设备的;
(7) 乙方严重违反所在地相关纪律、有关规章制度不听规劝者。 (8)其他损害甲方、他人或公共利益的;
4、甲方必须尊重乙方的经营权利,不得以监督为名干涉乙方的正当经营活动。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经营范围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不受甲方干预;
2、 乙方对于租用的商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准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转让(个体工商户的承租经营人员必须是营业执照上核准的人员);
3、乙方不得利用商铺从事非法经营;
4、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必须持证经营。乙方的商品销售活动必须实行现货交易,不准开展预收款式的预售或代购、代销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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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乙方必须爱护商铺及设备,在租赁期间如损坏所租赁商铺及设备,必须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6、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市场纪律,端正经营态度,文明经商,礼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规则,维护店容卫生;
7、乙方不得实施本合同第六条第三款的行为; 第八条担保方的权利、义务
1、担保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情况进行了解,有权要求乙方依法经营和遵守相关纪律、规章制度,要求乙方按期向甲方交纳租金。
2、乙方如不按期、按规定数量交纳租金,并经甲方催交仍拒不交纳时,甲方有权要求担保方代为交纳租金。担保方对此承担连带民事责任。担保方代交纳后,有权要求乙方偿付代交租金。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租赁期满未能续租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当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 日内将租赁的商铺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拒不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租赁期内确需中途退租,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解除。解除的乙方须缴清应缴费用,乙方所交保证金无偿归甲方。
第十条续租
1、乙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处商铺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2、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商铺的优先租赁权。 第十一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甲方违约,按甲方解除合同之日起到合同期满之间租金的 0.1 %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2、若乙方拖欠租金 七天 天以上或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从拖欠租金的第二天起到合同期满之间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第十二条 声明及保证
本合同共5页
第3页
甲方:
1、甲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乙方:
1、乙方保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本人、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三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谈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为 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有关部门征用等原因,确需收回商铺时,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交还商铺,所缴的保证金在扣清乙方应缴的费用后,将余额退回乙方(不计息),如保证金不足抵缴乙方所应交的费用,则由乙方补足差额。
第十五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
本合同共5页
第4页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七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意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八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 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捺印):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本合同共5页
第5页
第五篇:商铺租赁合同
商场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此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位置
(1)、甲方同意乙方在9295漫工厂大华店(宝山区大华路518号4楼)设置商铺(以下简称租赁区域),场地面积 平方米,经营本合同所定的业种。 具体位置见附件一《商铺位置图》
(2)、甲乙双方共同到现场办理完交接手续后,乙方可获得 天装修期,在此期间不计租金。
(3)、场地陈列商品的设施由乙方自己布置,费用由乙方承担 。 (4)、场地装修、装潢方案由乙方提供,甲方审定认可后,施工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经营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如开业日期 年 月 日不能准时开业,影响乙方经营,甲方将按实际延误天数免收租金。因不可抗力而导致甲
方商场延迟开业50天以上或者最终未能开业甲方无息退还乙方已交纳的所有款项本金,本协议自动终止。
(3)、乙方在合同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让租赁区域经营权或与第三者共同经营及有其他损害甲方权益之行为,否则以违约论处,甲方可终止本合同,并按本合同违约条款处理。
(4)、合同期满,乙方经甲方同意可续约,但应于期满前二个月由乙方先行提出书面申请。合同期间乙方如需中途撤离租赁区域,应于45日前提出撤离租赁区域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撤离。
(5)、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 并遵守甲方所定的管理规章,除另有规定外,乙方不得于营业时间内停业,否则以违约论处。并按本合同违约条款处理。
(6)、甲方有权根据商场状况及需要暂停商场营业,但每自然不超过七日,乙方不得因此要求减免租金及其他费用,甲方无须承担任何责任。(但遇有特殊事件、政府行为、社会重大活动等事项发生,导致无法营业,可不限七日)。
第三条:营业项目与方针
(1)、乙方经营项目以 为限,乙方所售商品及定价应送交甲方审核后方可陈列出售,所列商品种类和定价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其业种不得随意变更超越。新增营业项目须提前提出正式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陈列出售,否则以违约论处。
(2)、乙方销售的商品品质应合乎要求,售价应合理公道,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若品质不佳或售价高于其他商场及其连锁店,经检举或查证属实,乙方应无条件办理退货、换货或退还货款,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商品零售价格十倍的罚款,及单方面调整价格直至终止合同。
(3)、乙方商品的品质、内容、数量或新产品的开发无法达到甲方要求,或乙方因陈列销售伪劣、仿冒商品而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负完全赔偿责任与其他一切法律责任,并且甲方可随时取消其商场经营资格,并终止租赁合同,租金保证金不予退还,如商品供应断档,造成柜台、货架闲置,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
(4)、乙方同类商品在其他卖场若有打折特价活动时,在甲方陈列的相同商品也应相应作出变动,否则以本条款第(2)款办法处罚。
(5)、乙方应接受甲方核定许可发放提货券,甲方按提货商品总售额提成 %的手续费用。
(6)、乙方在甲方卖场陈列销售的商品,应合乎一切政府法令的规定,如有违反法令的情形,其责任概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如因此而遭受损失,可追究乙方赔偿。
(7)、顾客要求退换货时,乙方应按甲方对消费者服务承诺规定办理。
(8) 为保护乙方的经济利益,甲方允诺商场内经营同等品项产品的承租方不超过 家。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时间
(1)、租金标准: 元/月.平方米
(2)、月租金: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年租金总计: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3)、缴付方式:
A、租金交纳遵循为先付后用的原则,因乙方原因中途退场,租金不予退还。租金分 次支付,每次缴纳租金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缴费日期分别为 , , , , , 。
B、甲方通过综合考核同意乙方继续经营,另行签订租赁协议,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原租赁区域的优先承租权。
C、如乙方不能通过甲方考核,终止合同90天后,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并扣除因乙方退出经营后造成甲方经营延误而发生的实际损失(租金×实际天数)。
D、甲方有权调整租赁区域租金数额,但乙方续约的租金调整幅度不得大于上租金基数的10%。
第五条:物业管理服务
(1)、乙方场地保洁、保安等物业管理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再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如须甲方协助,费用另行商定。
(2)、水费、电费:乙方按实际发生的金额据实结算,于次月1日至5日结清。电费按政府有关部门的额定收费标准和乙方实际的用量数额,计算出电费总额,甲方按乙方电费总额的10%加收损耗,实际乙方缴纳电费费用为:电费总额加(电费总额)×10%的损耗;如以后的水费、电费等价格有所变动,按政府有关部门浮动的单价作相应的调整;乙方逾期交纳水、电费等一切费用,从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逾期应缴费额5‰的滞纳金。
(3)、甲方免除乙方在甲方处经营期间的空调费用。 (4)、甲方对客户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甲方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加适当的劳务费用向乙方计收。
第六条:保证金
(1)、保证金: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为了维护全体物业使用人的共同利益,为维护商场公平交易,杜绝欺诈,保持商场长期稳定经营,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签定同时向甲方支付商品质量保证金、服务保证金、安全保证金、物业保证金、管理保证金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保证金退还方式:合同履行期满乙方迁出本商场后,双方办理完毕卖场交接手续90天后,如无客户索赔、投诉等问题,且经甲方确认乙方没有任何违约行为及欠缴有关费用,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保证金退还时不计利息。
(3)、对乙方有违反本合同,以及本商场的违法行为,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应违约金和损失,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补足保证金不足部分,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考核标准
(1)、乙方应提交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2)、乙方的营业情况每 个月应接受甲方评鉴一次,业绩未达甲方规定者,甲方可调整其经营面积或单方面终止合同。
第八条:促销
(1)、甲方为促进销售举办的各项活动,乙方应尽量配合,并分担费用以求共同发展,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绝,涉及费用的分担甲方应事先和乙方协商。
(2)、乙方若自行促销,所发生的一切促销费用等悉由乙方自行负担,乙方自行促销的海报、广告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3)、乙方不得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如认为乙方的促销行为有妨害他人营业的可能,可予以制止,乙方如未即停止,以违约论处。
第九条:商品管理
(1)、乙方陈列于承租卖场的商品由乙方自行负责管理。 (2)、乙方销售或陈列的商品不得有仿冒商标或侵害他人代理权、专利权的侵权行为,并不得陈列销售政府规定的违禁品,如经查获,乙方应自负民事和刑事法律责任。若乙方有上述违法之事而导致
甲方承受连带责任,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损失,并可视情节轻重终止合同。
(3)、乙方在承租卖场销售的商品,如经顾客使用后产生不良反应而损害顾客利益,对顾客身体造成伤害或因而使甲方信誉受损时,乙方应负一切法律及赔偿责任。
第十条:人员管理
(1)、乙方所聘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商品有关的知识和技能的营业人员,经甲方认可后方能上岗,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换营业人员。
(2)、乙方派驻人员应穿着甲方统一规定的制服、佩带识别证,所需费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对卖场内的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同时不得储存危险物品。
(4)、乙方在正式营业后对卖场内的装潢、电器等设备,如需变更、整修维护、增设或移动时,应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附装潢平面及施工配电图等,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其费用概由乙方承担。正式施工期间,乙方应派人员监工,以维护商场安全,并由甲方随时检查,完工时由甲方检查认可后方得营业,日后无论何种原因终止合同时,乙方对其自费装置部分不得拆除或提出任何补偿请求,其所有权属甲方所有。
(5)、乙方的电器设备如有故障或不良反应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处理,并酌收工本费,乙方不得擅自增加设备,因此造成损害时,由乙方负责赔偿。
(6)、如因乙方受雇人员及其卖场顾客等的有意、过失或疏忽行为,造成甲方或商场其他商户的设备蒙受损失者,乙方应负完全的赔偿责任。
(7)、除根据本商场的统一安排或另有约定外,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开业时间准时开业且开业后应保证每日正常营业,租赁期内的每日营业时间应严格遵守本商场的统一规定。
(8)、在租赁期内,乙方连续五日或在一个月内累计七日不营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内迁出本商场,如乙方拒不迁出,视同乙方同意甲方将其经营的商品在它处保管,同时甲方有权将乙方承租租赁区域另行安排。因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9)、乙方与其他客户共同使用、物业租赁租赁区域相关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如乙方人员对物业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造成任何损坏,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10)、乙方的铭牌及标志的设置应符合甲方的整体布局。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私设标牌及广告。
第十一条:广告
商场内非乙方承租铺位广告权归甲方所有。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张贴广告或宣传画、利用广播等任何形式在商场内进行广告宣传。如确属需要,经甲方审核并收取一定费用后可办理。
第十二条:乙方如有下列事情发生,应立即以书面告知甲方 (1)、公司组织及主要业务变更 (2)、资本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的地址、电话变更
(4)、派驻租赁区域的代表人或负责人变更,该变更须经甲方同意。
第十三条:免责条款
乙方因下列情况遭受损害,不得要求甲方赔偿: (1)、因不可归于甲方的原因发生的灾害 (2)、火灾、地震、风灾、水灾所导致的损害
(3)、乙方不遵守本合同条款或其他相关规定所发生的损害 (4)、紧急停电、停水或其他非甲方人员故意或过失造成的非甲方责任事件,致使商场不能正常经营,属乙方经营中的合理风险,乙方不得要求减免租金、其他费用及要求赔偿其他损失。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及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归甲方,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诉请人民法院裁决;
(2).凡因执行本合同或本合员有关事宜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声明:为了维护供应商的权益,乙方不得请甲方员工吃饭或娱乐,也不得给予甲方员工任何形式的馈赠。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甲方人员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向乙方借钱、借物或在商场间调货,如有发生,视为其个人行为,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