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写字楼租赁合同精选
最新写字楼租赁合同精选3篇
相信有些人还没有写过租赁合同呢,这就一起学习一下。在经营租赁中,租赁物一般都是通用物件,它的选择由承租人决定,同时租赁合同可以中途解约。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最新写字楼租赁合同精选,希望对你有用,仅供参考!
最新写字楼租赁合同精选篇1
甲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位于中国北京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的______大厦(下称“大厦”)之租赁单元作为营业用房事宜达成一致,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第一条租赁单元
甲方同意按本合同所约定的条件将大厦写字楼的第层室(以下简称“租赁单元”)出租予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所约定的条件承租租赁单元。租赁单元的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具体位置及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平面图所示(该图仅供确定其位置之用,阴影部分表示该租赁单元位置)。第二条租赁用途
租赁单元仅可作为乙方办公用途。第三条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______个月,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计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届满。第四条改造、装修及改造装修期1.改造及装修
1.1如果乙方需要对租赁单元或大厦其他单元的结构或设施进行改造及装修(以下称“改造及装修”),应提前将改造及装修方案提交甲方审查,甲方在获得乙方全部改造及装修方案后5]个工作日内对该改造及装修方案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明确地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就其改造及装修给大厦造成的现实或潜在的危害及威胁对甲方负有告知义务。
1.2乙方有权使用自己的装修商,但该装修商应具备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从业资质或许可。甲方在合理的范围内协助乙方及其装修商从政府部门得到进场装修的相关许可证明。空调消防系统工程及公共区域机电工程须由甲方指定的装修商进行。
1.3乙方进行改造及装修的费用(包括甲方为配合乙方的改造及装修而对大厦的设施设备或其它建筑物等进行改造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1.4租赁期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乙方应负责腾空并将租赁单元恢复至承租时的原状,或在甲方完成恢复原状工作的情况下,对甲方为完成该项工作所支付的费用予以全额补偿。2.装修改造期
乙方享有______天的装修改造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在此期间内占用租赁单元不计租金。但须支付租赁单元装修改造期的物业管理费、其它杂费和与装修有关的费用及其它因乙方占有并使用租赁单元或其它公用部分面积而发生的费用。
3.如因乙方原因,或委托的装修公司未能按时将租赁单元的改造及装修方案及时交付北京消防部门或相关政府部门报批,或改造及装修方案未能通过消防部门或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或不符合大厦物业管理规定,或因隐患可能给大厦造成现实或潜在的危害,或未能将前述的改造及装修方案及时交付大厦物业管理公司,造成改造及装修期的延误,改造及装修期将不顺延。同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必须与大厦物业管理公司办理租赁单元的正式移交手续后方可开始装修。自正式移交日起,租赁单元的一切法律责任、保险、杂费、物业管理费及其它因乙方占有并使用租赁单元或其它公用部分面积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租金、保证金、其它各项费用及支付方式1.租金:
1.1租赁单元租金标准为每日历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______元(不含物业管理费)。月租金总计人民币______元。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首期______个月的租金共计人民币______元,首期租金的计算日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1.2首期租金届满后,乙方应于每月的首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月的租金,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减和抵消租金。2.租金调整:
本合同期限届满,如乙方续租,甲方有权根据当时的市场情况进行租金调整。3.保证金:
3.1乙方应于交纳首期租金的同时另向甲方缴付相当于______个月租金的保证金,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的保证,保证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
3.2如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甲方可以使用或扣留全部或部分保证金抵偿
由乙方之违约行为造成的甲方损失。保证金不足补偿的部分,由乙方补足。甲方扣除保证金后,乙方须在接到通知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补足到上述3.1款约定的数额。
3.3当本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双方协议解除本合同时,若乙方全部甲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位于中国北京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的______大厦(下称“大厦”)之租赁单元作为营业用房事宜达成一致,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第一条租赁单元
甲方同意按本合同所约定的条件将大厦写字楼的第层室(以下简称“租赁单元”)出租予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所约定的条件承租租赁单元。租赁单元的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具体位置及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平面图所示(该图仅供确定其位置之用,阴影部分表示该租赁单元位置)。第二条租赁用途
租赁单元仅可作为乙方办公用途。第三条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______个月,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计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届满。第四条改造、装修及改造装修期1.改造及装修
1.1如果乙方需要对租赁单元或大厦其他单元的结构或设施进行改造及装修(以下称“改造及装修”),应提前将改造及装修方案提交甲方审查,甲方在获得乙方全部改造及装修方案后5]个工作日内对该改造及装修方案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明确地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就其改造及装修给大厦造成的现实或潜在的危害及威胁对甲方负有告知义务。1.2乙方有权使用自己的装修商,但该装修商应具备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从业资质或许可。甲方在合理的范围内协助乙方及其装修商从政府部门得到进场装修的相关许可证明。空调消防系统工程及公共区域机电工程须由甲方指定的装修商进行。
1.3乙方进行改造及装修的费用(包括甲方为配合乙方的改造及装修而对大厦的设施设备或其它建筑物等进行改造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1.4租赁期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乙方应负责腾空并将租赁单元恢复至承租时的原状,或在甲方完成恢复原状工作的情况下,对甲方为完成该项工作所支付的费用予以全额补偿。2.装修改造期
乙方享有______天的装修改造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在此期间内占用租赁单元不计租金。但须支付租赁单元装修改造期的物业管理费、其它杂费和与装修有关的费用及其它因乙方占有并使用租赁单元或其它公用部分面积而发生的费用。
3.如因乙方原因,或委托的装修公司未能按时将租赁单元的改造及装修方案及时交付北京消防部门或相关政府部门报批,或改造及装修方案未能通过消防部门或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或不符合大厦物业管理规定,或因隐患可能给大厦造成现实或潜在的危害,或未能将前述的改造及装修方案及时交付大厦物业管理公司,造成改造及装修期的延误,改造及装修期将不顺延。同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必须与大厦物业管理公司办理租赁单元的正式移交手续后方可开始装修。自正式移交日起,租赁单元的一切法律责任、保险、杂费、物业管理费及其它因乙方占有并使用租赁单元或其它公用部分面积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租金、保证金、其它各项费用及支付方式1.租金:
1.1租赁单元租金标准为每日历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______元(不含物业管理费)。月租金总计人民币______元。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首期______个月的租金共计人民币______元,首期租金的计算日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1.2首期租金届满后,乙方应于每月的首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月的租金,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减和抵消租金。2.租金调整:
本合同期限届满,如乙方续租,甲方有权根据当时的市场情况进行租金调整。3.保证金:
3.1乙方应于交纳首期租金的同时另向甲方缴付相当于______个月租金的保证金,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的保证,保证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3.2如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甲方可以使用或扣留全部或部分保证金抵偿
由乙方之违约行为造成的甲方损失。保证金不足补偿的部分,由乙方补足。甲方扣除保证金后,乙方须在接到通知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补足到上述3.1款约定的数额。
3.3当本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双方协议解除本合同时,若乙方全部缴清本合同规定的各项费用,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并归还了甲方所租单元,甲方应当在______个工作日内将乙方已交付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给乙方。4.公证费、印花税及登记费:
甲乙双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各自支付租赁过程中产生的与租赁有关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合同印花税、登记费及其它有关费用。5.付款方式:
5.1乙方应将有关租金费用及支付的其它款项按时以人民币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及账户。甲方有权变更指定的银行及账户。
5.2乙方应以人民币支付所有租金、保证金、物业管理费、杂费及其它因乙方占有并使用租赁单元或其它公用部分面积而发生的费用。6.物业管理及物业管理费:
6.1大厦的物业管理由甲方委托物业管理公司(下称“管理机构”)负责或自行负责。
6.2租赁单元的物业管理费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日历月人民币______元,即每月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______元。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有权因运营成本变化而相应调整相关费用,该种价格上涨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以及当时的市场行情。
6.3乙方同意遵守管理机构所制订的物业管理规定。在交纳首期租金的同时须向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支付______个月管理费保证金,计人民币______元,及首期______个月管理费,计人民币______元,首期管理费的计算日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6.4首期管理费届满后,乙方应在支付当月租金的同时按时支付当月的管理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减和抵消管理费。
6.5乙方应在管理机构发出付款通知书的______个工作日内按管理机构所定的收费标准和付费方法按时将每月的电费、电话费及其它因乙方占有并使用租赁单元或其它公用部分面积而发生的费用交予管理机构。
6.6当本合同期限届满而乙方不愿再续租,若乙方全部缴清本合同规定的各项费用,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并归还了甲方所租单元,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应在______个工作日内将管理费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给乙方。第六条租赁单元内的保安
1.对租赁单元内发生的非由甲方保安人员故意或严重过失而发生的任何失窃及抢劫事件而给乙方或乙方的顾客、合作伙伴、代理人或其他租赁单元内的人员造成的损失或损害,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如租赁单元内发生保安方面的问题后,在乙方通知管理机构时须即时做出反应,以尽量减少或避免对乙方的损害。
2.乙方为加强租赁单元内的保安及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为配合乙方加强针对租赁单元的保安工作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单独承担。3.乙方应将其已知或应当知悉的可能导致客户人数大量超出平常人数的事件或其它异常情形的事件在合理的时间内事先通知管理机构,以便管理机构维持正常办公秩序。
4.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款的约定,或因其它过失而给甲方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害,乙方应对甲方负有全额赔偿的责任。第七条双方的义务与权利a.甲方的义务与权利1.义务:
1.1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负责维持所有公共部分的设备及系统处于良好、正常的运行状态,保持公共地方卫生环境干净整洁,使乙方有一个适宜的办公环境。
1.2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承担大厦公用面积的绿化、治安联防等管理工作及费用。
1.3除不可抗力、自然损耗或因有关政府部门的责任以外,甲方保证乙方自合同起租日起提供租赁单元内的电、照明(照明灯具除外)、空调、通讯等服务处于良好状态并具备正常办公的条件。1.4提供周一至周五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办公层)租赁单元内的空调服务(法定节假日除外)。乙方如要求甲方提供加时空调服务,应在周一至周五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向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并交纳相关费用。
1.5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负责为乙方在大厦大堂中在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指定的位置设置大厦统一标准的公司标牌(标牌使用的名称以本合同项下乙方的名称为准)。
1.6甲方同意对本合同条款予以保密,除非应法律、法院判决或行政命令的要求,未经乙方许可,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但甲方律师及/或顾问不在此限。
1.7履行国家规定的甲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2.权利:
2.1甲方享有大厦所有通道或公共区域的进出权。
2.2甲方享有所有设备、系统、管道的检查、维修及装置权。2.3甲方或其授权人(包括管理机构)有权派工作人员出于对租赁单元或大厦进行任何保安、巡察、修理或维修之目的而进入租赁单元,但甲方应提前1]天书面通知乙方,但在发生紧急突发或危险事件时,甲方或其授权人(包括管理机构)
可以立刻进入租赁单元内处理事件而无需乙方同意,但在事后应在合理的时间内通知乙方。在任何情况下,甲方应尽最大努力不妨碍乙方为其经营目的使用租赁单元。2.4甲方有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连同本合同出租的单元将大厦全部或大厦的一部分转让于第三方,但甲方应确保受让人承担甲方于本合同中的全部承诺及权力。
2.5甲方独家拥有装置、安排、维修、拆除及更换一切位于大厦任何部位的招牌、布告、招贴及广告装置的权力。
2.6甲方有权更改大厦的名称而无需征询乙方的同意。
2.7甲方保留对大厦的重新发展、拆卸包括大厦内单元或其它任何部分的权利,但甲方应提前_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才得以终止本合同,同时甲方应向乙方返还保证金,并应当保证向乙方退还管理费保证金。乙方无须再向甲方支付其余未履行租期部分的租金。如甲方的该种行为致使乙方的直接经济利益受到严重影响,则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2.8在本合同期限终止前______个月期间,甲方或其授权人在预先通知乙方的前提下,可带人进入视察楼宇,甲方应尽最大努力不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
2.9甲方有权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将大厦包括租赁单元或任何部分设定抵押或任何其它的担保权而无需征得乙方同意。
2.10甲方不负责并非由甲方的原因而造成的损失或伤害。
2.11甲方的未行使或迟延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相应的补救措施不构成甲方的任何弃权;甲方单一或部分行使权利亦不妨碍其以其它方式或进一步行使其权利或行使其它权利及其相应的补救措施。b.乙方的义务与权利1.义务:
1.1如期足额支付合同所规定的各项费用。
1.2如乙方在甲方书面允许的情况下占用部分公用区域,则其所占用的公用区域上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或杂费由乙方承担。
1.3乙方应于签署合同后,改造及装修期开始前,向管理机构提交一切室内改造及装修图纸。乙方需遵守甲方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所制订的《装修手册》之相关规定及限制及北京消防部门书面批准的改造及装修图纸和规格对租赁单元进行改造及装修。
1.4合同期内乙方若进行改造及装修工作,均需事先通知甲方及其授权人(包括管理机构)并取得书面同意。
1.5负责赔偿因自身原因给甲方、其他业主、使用人或第三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1.6合理使用租赁单元内甲方提供的装置及大厦公用装置/系统/设备(此包括但不限于空调/取暖装置、消防/警报装置、照明装置、电缆、电线、布线管道),避免受到人为破坏。
1.7乙方所租赁单元若有任何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因修复损坏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对上述损坏未进行或未完全进行修复,甲方可自行安排修复,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1.8乙方应采取合理措施防止租赁单元遭致自然灾害的破坏,例如暴雨、风沙等。如非乙方原因,租赁单元遭致以上情况的损坏,乙方应及时通知管理机构。
1.9因乙方的疏忽或过错而给租赁单元结构性部分造成任何损坏时,在收到甲方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书面通知后______工作日内,乙方应将租赁单元修复至完好状态。
1.10负责向保险公司投保自有财产的保险及其它必要的保险。1.11同意管理机构在事先通知乙方的前提下进入租赁单元进行常规维护或紧急修理并给予必要的协助。
1.12未经甲方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安装、更改楼宇内的设备、间隔及安装、摆放任何超越楼层负重标准的物品。1.13乙方不得在租赁单元内进行任何对甲方或大厦其他租户造成滋扰或危害的活动,亦不能经营或做出任何会损害大厦形象的营业或行为。乙方不得在租赁单元内进行非法活动。
1.14乙方不得在租赁单元内存放任何对大厦或其他人员构成危险的物品,此包括但不限于武器、弹药、硝石、火药、火油或其它易燃、易爆、违法或危险的物品。
1.15除乙方业务所必需的适量的食品及原料外,乙方不得在租赁单元内储存或制造其它物品;除征得甲方事先同意外,乙方不得在租赁单元内饲养任何动物,不论其具体用途。
1.16乙方不得进行亦不得允许他人进行任何导致大厦的保险全部或部分失效或造成保险费增加的活动。若乙方违反本条规定而使甲方需重新投保或增加保险费时,则甲方需支付或额外支付的保险费以及其它有关开支,应由乙方立即补偿甲方。
1.17乙方不得在大厦的公用区域,如大厦门厅、电梯、楼梯、通道、大堂、楼梯平台、橱窗和其它公用区域堆放、丢弃或留置箱物、家具、垃圾和任何其它物品,造成对大厦其他租用者或使用者带来任何不便或阻塞。
1.18未经甲方及大厦管理机构事先书面批准,乙方不得在租赁单元门窗内外或大厦内部或外部设立、陈设或展示任何广告、招牌装置。
1.19本合同签署后,乙方须同时遵守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所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
1.20乙方保证在租赁单元内经营业务前,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或机关发出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批准或许可证或其它类似文件。
1.21合同期届满后,乙方须将租赁单元恢复原状交还甲方。如经甲方书面同意,则可无偿转让上述全部或部分装修予甲方,在此情况下,乙方方可免除恢复原状的义务。
1.22乙方如决定在本合同期满后续租,须在本合同终止______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
1.23不做任何有损甲方商誉的事情,甲方对乙方与其顾客之间的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
1.24乙方不得通过转让本合同而允许任何他方使用租赁单元,不得转租或以任何其它方式与第三方共同使用租赁单元或其一部分。1.25在本合同规定的租赁期间,乙方无权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要求减免任何按本合同规定所需缴付的费用。
1.26除非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其营业名称中包含有中文或英文____________或____________或相近似之字词,但乙方作为其地址而使用的情况除外。
1.27乙方如需在所租赁单元内安装任何自用空调设备,需经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的书面同意,由此所需的任何费用均由乙方承担。1.28乙方同意对本合同条款予以保密,除非应法律、法院判决或行政命令的要求,未经甲方许可,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但乙方律师及/或顾问不在此限。
1.29乙方应自担费用独立负责租赁单元内的卫生清洁工作。1.30乙方有义务严格遵守与消防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
1.31无论甲方对乙方曾有何种承诺或有何种形式的关联,甲方对乙方的经营方式、经营品种、经营策略、宣传推广活动及其它的与乙方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均不负担任何责任。乙方有义务详尽了解与其经营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恪守其规定。
1.32乙方承诺,如租赁单元是提供日后新设机构使用的,一旦新设机构获得营业执照或正式设立文件,则乙方同意在新设公司营业执照或正式设立文件颁发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予新设机构,并由新设机构与甲方在保持本合同条款不变的情况下,另行签署租赁合同或三方协议。
1.33乙方承诺,使用租赁单元新设机构将在本合同签署后______个工作日内获得营业执照或正式设立文件,并提供给甲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34乙方同意,若在规定的期限内新设机构未获得营业执照或正式设立文件,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终止。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35履行国家规定的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2.权利:
2.1乙方在合同期内可自行合法使用租赁单元。
2.2乙方对管理机构提供的服务不满意时,有权向甲方提出申诉,甲方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在不损害大厦及其他租户利益的前提下应尽快进行合理改善。
2.3乙方有权使用大厦所提供的公共设施。
2.4乙方的未行使或迟延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相应的补救措施不构成乙方的弃权;乙方单一或部分行使权利亦不妨碍其以其它方式或进一步行使权利或行使其它权利或相应的补救措施。第八条合同的终止
1.由于本合同第十条所述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或由于政府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提前终止。
2.乙方在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或解除本合同,而无须向乙方做出任何赔偿,甲方的书面终止通知自发出后立即生效。
2.1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进行非法经营活动。2.2未经甲方许可擅自改变租赁单元的用途。
2.3擅自将租赁单元或其部分转租或转让予他方或与他方共同使用。2.4未按本合同的规定交纳各项费用且收到甲方首次书面通知后未支付达______日。第九条违约和赔偿责任
1.若乙方未能如期支付合同所规定的各项费用,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于______日内缴清该款项。如乙方在甲方发出通知后______日内仍未能缴付该等款项,甲方即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引致的损失及滞纳金。
2.如乙方拖欠根据本合同应支付甲方的任何款项,甲方有权根据延迟支付的实际天数向乙方收取应付款项______‰/天的滞纳金,上述滞纳金自该款项到期之日起计,直至乙方付清所有应付款项的本金、利息和其它相关的费用。此滞纳金将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甲方任何其它权利和相应的补救措施。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本合同租赁单元的用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指定限期内改正。若其不按照甲方的要求改正,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损失,并无须返还乙方已付的保证金。4.在本合同规定的租
期内,若乙方将本合同租赁单元转租或分租,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已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消除因此而产生的第三人对甲方权利的影响。若乙方未在规定期内消除前述影响,甲方可自行采取措施消除前述影响,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5.本合同终止或被解除时,乙方应当最迟在解除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或本合同终止日当日腾空并搬离租赁单元,此期间乙方须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它因乙方占有并使用租赁单元或其它公用部分面积而发生的费用。并且应自担费用将租赁单元恢复原状且经甲方验收确认后归还给甲方,同时应归还所租赁单元的全部钥匙。
6.若乙方未按规定归还所租赁单元时,则甲方享有将乙方租赁单元腾空并将其恢复原状的权利,甲方因此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腾空所租单元、将所租单元恢复原状以及将乙方租赁单元内物品存放在它处的保管费用等均应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乙方的保证金中扣除前述费用,若保证金数额不足,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补足。在甲方未开始行使前述权利前,且乙方仍继续占用租赁单元期间,乙方就此期间仍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租金向甲方缴纳占用租赁单元的租金。
7.当乙方搬离租赁单元并将租赁单元恢复原状后,应通知甲方对租赁单元进行验收,双方就验收时的现状签署《归还交接单》,除非该交接单明确标明甲方同意接受租赁单元,否则,该交接单只说明乙方归还时租赁单元的现状,并不视为甲方已同意其退租并接受租赁单元。乙方在解决《归还交接单》中存在的问题期间,仍视为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归还租赁单元。
8.如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则甲方无须返还乙方已付之保证金。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未履行完毕租期的应交租金。若乙方的提前终止合同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未履行租期的应交租金,乙方应就此超过的部分对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就租赁单元另行订立租赁合同,以减少乙方违约行为给甲方带来的损失。第十条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或不能按期履行义务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
2.若租赁单元因为发生火灾、水灾、风暴、台风、白蚁、地震、地面下陷或任何其它灾难以致不能使用或导致物业封闭租赁单元的,或基于非甲方所能控制及非归责于乙方未能履行合同条款的原因而被政府当局宣布为危险建筑,则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将依照租赁单元不能使用的程度作相应扣除,直到租赁单元可重新使用为止,但甲方既无责任恢复租赁单元原状,亦无责任就上述租赁单元于不适使用期间而向乙方支付赔偿。若租赁单元连续3]个月不适使用,双方均可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全部保证金,但双方在此之前的权利义务不因此受影响。第十一条通知
1.甲方对乙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要求均须采用书面形式发出,并由挂号或专人送至本合同附件三所述地址,挂号寄出第7]日或送达日(以较早日为准)为文件的生效日,除非文件内对生效日期另有规定。
2.甲方对乙方发出的通知可送至租赁单元或本合同附件三所述地址。如果附件三所述地址变更致使甲方送达不到的,甲方将通知送达至租赁单元即为送达。
第十二条纠纷解决和适用法律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本合同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未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将该争议提交____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3.仲裁期间,本合同除争议事项外,其余条款继续有效。第十三条其他
1.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2.本合同正、副本各两份,甲、乙双方各持正本一份及副本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
3.若本合同的规定与管理机构的管理规定有任何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合同的规定为准。
本协议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签订。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附件一承租楼层及单元平面图附件二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附件三联络资料及乙方的承诺第一部分联络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在租赁单元承租期间所遗留的任何乙方与第三者(指甲方、乙方以外的第三者)之间发生的问题均与甲方无关,为此乙方将如下联络资料作为保证上述第三者与乙方联络的方法,甲方有权向第三者提供该联络资料。本合同终止前,如乙方联络资料变更,则乙方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乙方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部分乙方的承诺乙方承诺本合同终止时须向甲方提供真实的具体的联系地址及联系人,如出现乙方与第三者发生经济责任问题全部由乙方解决。如果由于乙方与第三者问题的解决而使甲方遭受任何损失、支出任何费用,则乙方在此承诺对甲方遭受的任何损失及支出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附件四修订条款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附件的规定修改租赁合同的条款,有关的条款将由以下的条款所取代: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新写字楼租赁合同精选篇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于年月日签订位于长沙
商业物业层单元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租约”)如下:
第一章承租区域与用途:1.1甲方合法拥有坐落于(以下简称“承租单元”),甲方同意将该承租单元按(以下简称:面积):平方米租予乙方。1.2承租位置见附件一平面图上以阴影显示承租区域。
1.3承租单元经营范围只限承租方在其营业执照所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办公之用。第二章承租期2.1租赁期限:年
第三章租金、保证金、物业管理等费用及支付方式3.1租金:3.1.1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月标准租金为人民币元/㎡。
(日标准租金=月标准租金×12÷365),乙方以季度为付款单位,即每次支付三个月租金。3.1.2合同签约后乙方应在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内,预付三个月的租金,起租日后该笔租金自动转为合同起租首季度租金。续后乙方应在每公历月的前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内,向甲方全额缴付当季度的租金。
3.1.3租金不包含本合同所规定的物业管理费及之外乙方应付的其他相关费用,其他相关费用见附件1。
3.1.4经甲方同意乙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乙方须按3.1.1条款约定的标准租金,按实际承租日期将差额补齐。
3.1.5若乙方未能在每公历月的前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内,向甲方按时支付应支付的当月全额租金,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应缴总额的每日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即按实际拖欠租金的自然天数计算直至向甲方全数付清其所应付的租金之日为止)。
3.1.6如乙方逾期超过应付租金日3天,仍未支付所欠租金及滞纳金,甲方除有权收回承租房外,乙方还须支付:应付租金日至退回承租房屋日止的租金、滞纳金、同时按所欠租金加收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3.2保证金
3.2.1双方一致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3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1个月的标准租金和1个月的物业管理费,作为支付租赁房屋租金的履约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元。
3.2.2如乙方在承租期内未违反本合同规定且全额缴清应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付费用,则甲方应于租赁期终止日起3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给乙方。3.2.3除经甲方书面同意,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要求将支付甲方的履约保证金,作为因乙方拖欠甲方租金或物业管理中心的物业管理费、滞纳金等费用或因乙方责任造成他人损失赔偿损失方的赔偿金的抵扣、冲抵或赔偿费用。
3.2.4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或甲方因乙方违约而依据约定解除本合同时),所付保证金不退(不可抗力除外);若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向乙方双倍返还保证金。3.3物业管理费、其他各类费用
3.3.1物业管理费月标准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元(合计:元/月)。3.3.2不足月物业管理费按下列办法计算:
(物业费月标准×12÷365)×租用面积×本月实际天数在承租期内,乙方除应自觉履行交纳房屋租金、物业管理费。3.4付款方式
3.4.1上述租金、保证金、物业管理费等乙方可以支票、现金或汇款方式支付。租金、保证金乙方直接支付给甲方。
3.4.2物业管理费交付办法和时间与交付租金办法和时间一致,由甲方代收。
3.4.3以汇款方式交纳租金、保证金及物业管理费等过程中产生的手续费,均由乙方承担。第四章交房标准、改造、装修及维护
4.1乙方在合同签定后,按约定向甲方缴纳完毕首月保证金、租金后,甲方开据《入住通知单》,乙方持《入住通知单》前往物业管理中心办理入住手续。乙方对于消防、、设施的装修改造方案,必须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正式书面批复后,方可实施装修改造。该批复手续的办理工作由乙方或乙方所委托的相关机构自行进行,甲方应协助办理相关甲方应尽义务的手续。
4.2双方同意承租房屋的交付,按附件二所述标准办理交验手续。
4.3承租房屋若是由大厦统一安装的商业入户门,乙方在装修时不得改动,如必须改动应征得甲方、物业管理中心的同意并取得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
4.4乙方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该房屋交还时,乙方不得要求甲方给予装修补偿。
4.5乙方在办理入住手续或申请进行承租房屋改造、装修时,应按物业管理中心要求客户入住、改造、装修的规定,完善审批备案手续,并须认真阅读与大厦装修有关的技术要求,遵守大厦《装修手册》、《客户手册》的规定。
4.6乙方的装修方案未获得物业管理中心正式批准前,不得在承租房屋内进行任何内部装修、设备安装和经营用品的安装及摆放(如乙方需要存放装修材料的,乙方须声明对装修材料的安全性负责,并得到甲方同意,方可存放)。
4.7乙方应确保其装修工程不会对承租房屋和大厦结构以及设备等造成任何破坏,且不会影响其他用户正常使用大厦或正常使用单元房屋。如因乙方委托的装修公司违反规定,乙方应赔偿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4.8若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对承租房屋的玻璃幕墙、建筑结构或中央空调系统等造成损坏的;或因乙方自行安装电气、设备及管道、线路使用不当、维修不善;或因装修产生各种污染而造成损失、索赔或法律诉讼等相关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4.9承租房屋的内部装修及由乙方安装的各种设备由乙方自行维修保养,并由乙方承担有关费用,若由于乙方非正常使用原因造成承租户内甲方权属的各种设备发生损坏,甲方可以代为维修,但必须由乙方承担维修费用。
4.10对于乙方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及费用。
第五章承租房屋交还5.1无论属租赁期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下,乙方无需把承租房屋恢复到原交房装修状态。
5.2在租赁期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时,乙方应自行拆除其对承租房屋所进行的任何附加装置,否则,该附加装置甲方有权处置,甲方对该附加装置移走或拆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3在租赁期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时,乙方应搬走属于自己的物品(甲级写字楼网),完成房屋的清洁。否则,该物品的遗失、损坏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且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承租房屋内的留置物品及由保洁公司对该承租房屋进行保洁,处理留置物品所发生的费用及房屋清洁费由乙方承担。
5.4在租赁期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退房时,如甲、乙双方同意,保留乙方在承租单元内的任何内部装修、装饰或附属物,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补偿。第六章双方责任及保证条款
6.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承租房屋,应符合本合同附件一和附件二之约定。乙方应遵守附件三《业主临时公约》及物业管理中心制定的维护大厦运行的其它制度和规定;甲方有责任监督、检查、督促物业管理中心向乙方提供良好的服务。
6.2在租赁期内,甲方应监督委托的物业管理中心为承租房屋提供正常使用的能源及其它应具备功能,使公共设备、设施保持良好的运行状况。
6.5在承租期内,除本租赁合同所述乙方违约情况外(或不可抗拒事件的发生),甲方不得无故收回承租房屋。
6.6甲方负责在提供的商业水牌位置上标明乙方企业名称,其制作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6.7若乙方注册公司,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注册公司必要的租用办公场所证明。乙方保证甲方所提供的证明不作他用,并承担因挪为他用时的法律责任和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6.8乙方承租房屋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及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规章及相关管理规定,依法经营,管理承租场所,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和营业执照所规定的经营范围经营,并严禁乙方利用房屋进行违反法律及不道德的行为;若乙方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规定以及本合同约定而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损失,则乙方应承担损失赔偿的全部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6.9乙方须依据本合同约定时限和方式及时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和各项应缴纳费用。若乙方违约,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中心有权在向乙方发出最后书面通告7天后的情况下,截断承租场所之电力、空调、水、燃气及其它设施的服务或供应等,由此引起的所有费用(包括重新接驳费用)及开支均由乙方承担。
6.10乙方须遵守并促使其使用人遵守大厦物业管理的各项规定和制度,并在入住时与物业管理公司签署大厦相关的物业管理文件。
6.11未获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将承租房屋的全部或部分转让、分租给第三方。
6.12乙方须遵守中国政府及北京市政府有关防火、卫生的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中心制定的安全、卫生规则。乙方不得在承租房屋或大厦的任何地方进行烹煮或燃烧任何物品,也不得在承租房屋内存放任何具有放射性、易燃、易爆等危险的物品及重型设备。6.13在承租期内,乙方发现该房屋内属甲方维护的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当及时通知甲方或物业管理中心进行修复。甲方或物业如未及时修复,乙方可自行或委托修复,费用由甲方负担,并从下月租金中直接扣除,若已发现损坏或故障而未在合理期间不予通知,造成涉及乙方损失或不能正常办公,其损失和责任甲方不予承担。
6.14乙方不得使用或允许将承租房屋及其任何部分作为播音室(乙方企业产品宣传、学习、推广等播音室除外)或用于宗教或其他仪式,或用于赌博或其他非法或不道德的用途;也不得使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不得在使用承租房屋时对甲方或其他租户构成损害或危险。
6.15除经甲方和物业管理中心同意,乙方不得在承租房屋内、外设置或展示任何能在大厦外面显示的广告宣传、灯箱、招牌标记、装饰、旗帜、海报或其他物件。甲方及物业管理中心有权拆除乙方违反本条款而设置或展示的广告宣传、灯箱、招牌标记、装饰、旗帜、海报或其他物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16乙方在经营中,若设置陈列品、橱窗、经营桌椅等时,应布置整洁、安全、美观、便于应急交通,并保证有足够的照明。商品陈设应健康、美观,符合政府对相关行业的规定;不得在承租场所内、外进行任何形式的叫卖或安装各种危及周边承租人身心安全的闪灯、旋转灯以及噪音发生源。
6.17若因乙方违反本合同6.
12、6.
14、6.15等条规定,造成政府执法部门依据北京市城市市容管理相关规定,对甲方或物业管理中心进行处罚,其处罚金由乙方全部承担。6.18乙方在经营期间,须向一家保险公司购买其区域内的公众责任险,其保险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承租场所或其任何部分出现损毁或承租场所内发生的火灾、爆炸、水损、烟薰等事件或承租人或其雇员、代理人、承包商、受邀者或客户之行为、失责或疏忽导致任何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或损毁,且保险额度应能概括其所承租场所可能导致或发生的上述事件的保险赔偿风险。(甲级写字楼网)乙方须在办理完成其承租区域保险后,在向甲方及大厦物业管理中心出示原件后,将复印件留存物业管理中心备案。物业管理费内只为大厦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财产及公共区域的公众责任完成保险。6.19本合同其它条款中规定的义务、责任。第七章合同续约、终止7.1合同续约
7.1.1租赁期届满,甲方有权收回承租房屋,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日将承租区域完好交还给甲方。乙方如有意续租,须在本合同期满前3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商洽要求函,续租期间的租金价格应以当时市场合理租金水平商定续租条件,在同等租赁条件下,乙方享有对本合同所规定的承租房屋的优先续租权,在双方达成共识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7.1.2如乙方未在承租期终止日前3个月向甲方发出正式书面致函,甲方可视为乙方不再续租,(甲级写字楼网)在此种情况下,甲方或其代表、授权人有权在事先通知乙方的前提下,陪同有承租意向的第三方在不得影响乙方正常办公情况下进入承租房屋视察,且甲方有权在租赁期满后立即将承租房屋租赁给第三方。
7.2合同解除、终止
7.2.1双方已履行完成本合同项下双方责任和义务,且合同到期自然终止。7.2.2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双方确认本合同可以终止。7.2.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共识,可以解除本合同。7.2.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5日的。
2、交房时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7.2.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逾期超过3日的;
2、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转租给第三方、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3、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7.2.6除7.2.4条款、7.2.5条款内容发生解除合同外,本合同其他条款已有约定可以解除、终止合同情况发生时,可按约定解除、终止合同。第八章违约及违约责任
8.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或者违反本合同条款内容,给对方造成损失或致使本合同提前终止的,除本合同条款已约定的违约责任和赔偿以外,对未约定或未告知造成的损失,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据实进行赔偿。
8.2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在遇到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的条件下,造成的延误或不能履约均免责,但必须采取一切补救措施以减小损失并提供证明,否则应对扩大的损失进行赔偿。
8.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该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双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8.4乙方若未按本合同第三章约定时限支付应交费用,且以超出3.1.7条约定补足租金、滞纳金及应交的其它费用之限时,在甲方或物业管理中心再次通知给予乙方交纳宽限期5日内仍未补齐时;属于乙方已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采取必要的维权措施,以避免甲方损失不再继续扩大。由此乙方违约引起的任何损失及连带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8.5除本章违约责任外,本合同项下其他条款约定的违约及违约责任。第九章特别约定
9.1本合同项下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洪水和战争。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可抗力的范围是:由于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火灾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包括政令、法律),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和克服的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
9.2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约定的某条款不能执行,双方均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双方的损失,需免责一方应向另一方提供免责书面函(需提供证明材料),在其证明得到证实后,可不计违约责任。
9.3在承租期内,如因不可抗力或非甲方单方面可控制的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发生全部或部分损坏而不能使用,在上述损坏发生后的30日内,经双方协商可以选择:
1、宣布由于上述损坏而终止本合同;或。
2、修缮承租单元确定修缮所需的时间。在修缮期间,乙方不需支付租金直至重建或重修结束之日。
9.4租赁期内承租房屋所有权发生变更时,甲方应负责本合同在乙方与新的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9.5本合同的相关税费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支付。第十章通知、变更
10.1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要求均须采用书面形式发出,并由挂号或专人送至对方最后书面通知的营业地点;挂号寄出第7日或送达日(以较早日为准)视为文件已被送达。10.2甲方对乙方发出的通知可送至承租房屋所述的地址。
10.3双方同意除本合同有约定以外,如再发生变更之内容,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后方可生效,任何口头通知或电话、传真件均不作为本合同变更之依据。
第十一章纠纷解决及适用法律
11.1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若协商不能达成共识,任何一方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在争议解决过程中,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条款和内容的效力、履行及依法修订不受影响。
11.3本合同如有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内容,该内容无效,但不影响其他内容的有效性。本合同中未明确规定的事宜,双方均遵照国家(及北京市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11.4本合同的构成、效力、解释、履行、修改及终止均受中国法律管辖。
第十二章合同生效及其他12.1本合同的附件及双方所签订的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2本合同以中文书写,空格部分的填写的文字(不得涂改)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的效力。12.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2.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且甲方收到本合同2.2.1条款保证金全额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章补充约定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最新写字楼租赁合同精选篇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出租给乙方作写字楼使用,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双方商定租金为:每月元大写元,乙方必须先交两个月的押金元大写5日前交清当月房租。如不按时交纳,则甲方收取乙方滞纳金房租的5%每一天,如十天没有交房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写字楼,不退押金,并将房屋内东西清理出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乙方租赁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为年。如合同期没到期,甲乙双方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若乙方违约,必须交清水电费才可以搬走,甲方没收乙方押金作为违约金。若甲方违约,双倍赔偿合同约定押金给乙方。(若是国家或政府征收,拆迁除外,只退押金,不赔偿)。
三、乙方在租赁期内,需自行办理好各项经营手续,如无证营被有关部门查核后果由乙方全部负责。乙方使用写字楼所需要的各种费用,如水、电费等由乙方按时交纳,政府所需一切费用(卫生费、治安费、税费、工商管理费、房屋租赁管理费、电梯费等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须要办理租赁合同,相关的营业执照,甲方需协助提供相关资料。
五、在租住期内,乙方应听从甲方及相关部门的管理。不准在写字楼内进行“赌、毒、黄、传销”等违法活动;不准在写字楼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和开办小作坊或小工厂,一经发现,乙方必须退房,视为乙方违约,押金不退作为赔偿。
六、在租赁期间,乙方不能损坏房内原有建筑和设备设施(包括线路、开关、插座、灯头、灯泡、水管、水龙头、洁具、台盆、门窗、锁等);若有维修更换,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准在墙上乱画乱钉,退房时经甲方检查验收如有损坏一切由乙方维修好交给甲方。
七、在租赁期间,乙方不要再楼内和室内大声喧哗、吵闹,妨碍他人休息和生活。不准往窗外丢烟头、吐痰,乙方应做好防火防盗安全防范措施,贵重物品及现金应自行妥善保管,如造成损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八、在租赁期间,乙方要搞好室内卫生,保持电梯和楼梯通道的清洁卫生,不准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不准向窗外吐痰、抛物、倒水,否则造成后果自负并罚款50至100元,生活垃圾要用垃圾袋装好带出楼外放到垃圾堆放处,不准放在楼层通道内或他人门边,一经发现乙方应将垃圾及时处理并一次罚款50至100元。
九、合同到期,乙方如需续租提前一个半月通知甲方续签合同,房租按市场价计算;乙方退房必须提前一个半月告知甲方,如乙方临时退房则押金不退,并交清水、电费才可以把东西搬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续签的优先权。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水底:每月保底:
电底:电梯费: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