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合同具体条例范本
销售合同具体条例范本5篇
销售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下面是小编整合的销售合同具体条例范本,一起来看看吧。
销售合同具体条例范本1
供方: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商品名称、种类、规格、单位、数量
品名种类规格单位数量备注
第二条商品质量标准
商品质量标准可选择下列第__项作标准:
1.附商品样本,作为合同附件。
2.商品质量,按照____标准执行。(副品不得超过__%)
3.商品质量由双方议定。
第三条商品单价及合同总金额
1.商品定价,供需双方同意按____定价执行。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商。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2.单价和合同总金额:_________.
第四条包装方式及包装品处理_______.
(按照各种商品的不同,规定各种包装方式、包装材料及规格。包装品以随货出售为原则;凡须退还对方的包装品,应按铁路规定,订明回空方法及时间,或另作规定。)
第五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__.
第六条验收方法__________.
(按照交货地点与时间,根据不同商品种类,规定验收的处理方法。)
第七条预付货款
(根据不同商品,决定是否预付货款及金额。)
第八条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_______.
第九条运输及保险_________.
(根据实际情况,需委托对方代办运输手续者,应于合同中订明。为保证货物途中的安全,代办运输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代为投保运输险。)
第十条运输费用负担________.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需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供方无货。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__%的违约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供方应偿付需方此批货款总值__%的违约金。需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供方此批货款总值__%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3.供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需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已付款,应订明退款退货办法),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供方负责,如经供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其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决定。
4.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或申请___仲裁机构仲裁的解决)
第十四条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需方:_____(盖章)供方: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盖章)法定代表人:____(盖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销售合同具体条例范本2
定货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工程名称:
为规范商品钢筋材料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
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合同项下建设工程所需商品混凝土购销事宜协商一致,订本合同,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如表所列:(见附表)
第二条、交货规定
2.1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4交货方式:供应方负责送货至甲方指定工地的卸货地点,甲方承担卸货费用,乙方协助甲方完成卸车工作。
第三条、质量标准和技术文件要求
3.1、钢筋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甲方要求;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经实验室检测中心检验必须合乎国家要求。
3.2、供应方交货时应向采购方提供该批货物的材质单、检测报告和合格证。
第四条、包装要求和定尺要求
4.1、钢筋应捆扎;线材、圆钢、冷轧带肋钢筋每捆应挂有不少于二个标牌,注明生产厂、生产日期、钢筋牌号和规格。罗纹钢应在钢筋表面轧上牌号标志、厂名(或商标)和直径。
4.2、圆钢、冷轧带肋钢筋、罗纹钢要9米定尺。线材应为高线。
第五条、订货、送货
5.1、甲方指定为本合同项下工程钢筋购销事宜负责人,其就钢筋购销事宜的签订予以确认(如果人员发生变更,须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每次要求乙方供货时,必须提前24小时用书面订单或电话通知乙方,明确供货时间、钢筋规格型号、数量和卸车地点。要求提供特殊要求的产品时,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
5.2、乙方发货单要求准确填写车号、车次、钢筋规格型号、数量、发货时间。
第六条、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6.1、数量验收:
(1)线材的数量验收:采购方和供应方约定在双方认可的公共计量单位过磅计量。
(2)圆钢、罗纹钢和冷轧带肋钢筋可采用双方认可的公共计量单位过磅计量;也可采用双方在交货地点以检尺的方式按理论重量计量。
(3)乙方保证所供应的钢筋符合国家标准和甲方要求。甲方可随时抽查乙方数量,但需通知乙方业务人员到场,双方见证、签字确认。钢筋数量(以过磅为准,或以测量为准)以甲方随机抽样检查的最低值为结算单计量标准。
(4)钢筋数量按乙方运到施工现场双方签认的材料验收单数量为结算依据。
6.2、质量验收:
(1)表面质量验收:钢筋表面不得有裂纹、折叠、结疤油污;钢筋表面可有浮锈(黄锈),但不得有严重锈蚀(褐红色锈)及锈皮;钢筋表面凸块和其它缺陷高度和深度不得大于所在部位尺寸的允许偏差。
(2)检测中心检测:采购方及时按规定取样送实验室进行检测,各项性能指
标线材其质量符合国标GB/T701-1997的规定;圆钢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13013-1991;罗纹钢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1499-1998的规定;冷轧带肋钢筋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13788-2000的规定,视为最终合格。如实验室检验不合格,可进行复检,复检再不合格,甲方有权无条件退货,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损失赔偿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货款结算方式及货款的支付方式
7.1货款结算:
以甲乙双方确认的材料验收单为依据,以抽样检查最低值为结算单计量标准,由甲方开据材料结算单,货款=材料结算单计量数量乘以合同单价。
7.2货款的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每___作为一个付款周期,按施工方的收料单进行汇总,付料款的90%,如遇供料过于集中,乙方无法承担垫资资金。可与甲方协商提前预付部分货款。其余货款至主体柜架工程结束验收合格20天内按甲方千手的进料单一次性付清。如未付至材料款的90%余额,按日3‰计算违约金。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约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技术质量要求提供钢筋并保证钢筋的质量等级和数量真实无误,产品规格、品种、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退货。由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乙万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万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10%的罚金。
4、未能按合同约定交付货物:
1)、因供货方原因导致不能全部或部分交货的,应按不能交货部分乘以5%计算违约金。
2)、供货方交货时间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3%的罚金给甲方。
5、按照河南省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的规定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
(二)甲方违约责任
1、应在使用钢筋2天前向乙方提供材料清单,保证乙方有足够的准备时间,并按照所提供计划组织材料。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对所需钢筋数量或者规格型号有变化时,应提前通知乙方进行更改,如无提前通知则按原计划供货。
2、甲方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3‰付给乙方滞纳金。
3、错填或临时变更到货地点的,甲方承担由此而多支付的费用。
第九条、乙方负责钢筋运输到施工现场之前运输途中的所有安全责任,
及运送至施工现场后,甲方负责卸车,乙方协助完成卸货工作。
第十条、甲方在施工期间由于工程条件要求,需变更、调整原合同约定标的部分的,经双方协商后做好洽商记录,作为合同的补无条款,并以实际签收量作为结算的依据。
销售合同具体条例范本3
甲方(购买方):
乙方(出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石材供料达成如下协议:
一、关于合同标的物
甲方因位于的建设工程需要,向乙方购买石材(石材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和暂定总价等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石材供料清单》)。
二、关于质量要求
本合同所涉石材质量采用以下第()方式确定:
1、国家标准。
2、行业标准。
3、企业标准。双方约定根据企业标准确定本合同石材质量标准。
4、封样标准。如采用本质量标准,须根据石材质量鉴定需要,将相应石材进行封样,甲、乙双方各持同质同量的石材封样样品一份。
5、特别约定标准。甲、乙对石材质量特别约定如下:
三、关于石材色差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石材系天然产品,故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石材若存在合理范围内的色差,甲方对此予以谅解。乙方应尽可能减少所供石材的色差,并将色差保持在合理范围之内。如果石材色差超过合理范围,甲方有权要求调换。但是,如果各批次供应的石材色差可使用于建筑物不同立面或处所而不致影响建筑物整体视觉效果的,则甲方对此予以谅解。
四、关于石材加工。
本合同所涉石材乙方有义务按标的物约定的规格要求进行一般加工制作。如甲方对特定石材需要进行异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异形加工图样并附具体加工要求的书面说明。乙方可自行加工,也可委托第三方进行加工。异形加工的加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关于供货期限
本合同的供货期采用以下第()方式确认定:
1、自本合同签订后之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
2、自甲方书面通知之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供货应提前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3、按甲方通知在个工作日内分批供货。自甲方通知该批次供货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该批次石材的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全部石材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应当提前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4、特别约定期限。甲、乙双方特别约定供货期限为:
六、关于交货方式与交货地点
本合同交货方式和交货点采用下列第()方式:
1、甲方在乙方营业地或乙方指定的位于材料仓库自提。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关于石材验收
1、甲方指定为验收人。但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和签订本合同的代理人视为当然的验收人。甲方的办公电话和上述人员的通讯电话分别是。
2、按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即乙方送货方式交货的,甲方须在乙方将石材运至交货地点并通知甲方验收人后的6个小时内受领货物,并完成货物数量和表面质量的验收。
3、甲方不能及时验收的,乙方有权进行提存。有关提存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在数量和表面质量进行验收后的十日内完成实质性验收。如有质量异议,应当在实质性验收期限届满前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并向乙方附送质量问题的初步证据。否则,视为实质性验收符合合同约定。
5、甲方将石材使用于建筑物,视为甲方已完成对石材的实质性验收。
八、关于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本合同暂定价为人民币元,其中石材价款为人民币元,加工费为人民币元。供货结束后,按实结算。
2、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作为预付款,即计人民币元。货到验收合格后,提一批货结一次款,最后%的货物在预付款中扣完为止。
十、关于合同的担保
本合同签订后的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合同价款的30%的款项即人民币元作为定金。如果甲方违约,则乙方有权不退还定金;相反,如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十一、关于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合同的变更。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提出变更,需经另一方的书面认可。但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对增加的供货数量的验收视为书面确认。
2、合同的解除。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诚信履行,不得随意解除。如经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则双方应签订书面解除协议。但在下列情况下,一方享有解除权:(1)甲方迟延付款达30日以上或迟延付款的数额在应付货款的30%以上,乙方有权解除合同;(2)乙方供货迟延达30日以上或迟延履行数量达应供货数量的30%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二、关于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付款,应按迟延支付的货款的日万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迟延供货,应按迟延供货的货款的日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一方违约而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后,另一方仍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
十三、关于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四、关于其他约定
十五、附则
1、本合同表面清洁,没有任何涂改。如有涂改,则需双方在涂改处加盖印章或按捺指印方为有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销售合同具体条例范本4
买方:____________(下称甲方)卖方:____________(下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质量,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照_______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2)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_____________(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第二条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1.数量:________.2.计量单位和方法:__________.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三条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_________(应尽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装标准是否国家或主管部门标准,自行约定包装标准应具体可行,包装材料由谁供应,包装费用的负担。)。
第四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注明由谁负责代办运输)。
4.保险:_______(按情况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___________.
第五条验收:1.验收时间:_______.2.验收方式:______(如采用抽样检验,应注明抽样标准或方法和比例)。
3.验收如发生争议,由___检验机构按___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第六条价格与货款支付:
1.单价:____;总价:_________(明确币种及大写)。
2.货款支付:货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货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__________.
3.预付货款:________(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需要预付货款及金额、预付时间)。
第七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为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____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___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八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___%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____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7.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___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乙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6.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8.其它:_______________.第十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___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行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附加条款:1.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其它事项:1.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__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4.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或传真号码以___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___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6.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双方各执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______等单位。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受权代表:(签字)______受权代表:(签字)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订立于____(地点)。
销售合同具体条例范本5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验收方法________.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的违约金。
(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它_______.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签证,应送公证或签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公章)供货单位(乙方)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公章)法定代表人:______(盖章)
签约日期: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