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的马克思哲学论文(2)
生活中的马克思哲学论文
生活中的马克思哲学论文篇二
马克思生态哲学中的人
摘 要:马克思的生态哲学具有十分丰富的营养和价值。试图从马克思生态哲学这一全新的角度出发,分析人这个基础概念的主体性、自然性、社会性、能动性和实践性的特征,阐述人在生态中的具体地位以及对中国当代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启示。以一个不同的侧面来解释人、认识人,使人们能够对马克思的生态哲学有一个更本质的、启发性的了解。
关键词:马克思;生态哲学;人
中图分类号:A1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19-0076-02
马克思的生态哲学具有十分丰富的营养。本文试图从马克思生态哲学的角度出发,分析人这一基础概念的特征、地位以及对当代生态文明建设的启示,以一个不同的侧面来认识人,使人们对马克思生态哲学有一个更本质的、启发性的了解。
一、马克思生态哲学中人的特征
关于人的本质问题,马克思是这样阐述的:“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人不是孤立的存在,而是不可避免地处在特定的社会关系中,与其他对象发生联系。这是哲学上人的基本概念。那么,作为马克思生态哲学中的人,又有什么特征呢?
(一)人的主体性
生态哲学中的人的主体性是相对于自然的客体性而言的。人在生态中处于主体性的地位,是生态中的重要因素。人的主体性地位是自然自身进化的结果。人不是被动地、消极地去适应自然。人不仅能认识自然,还能发挥主体性去利用自然和改造自然。人可以通过主体性活动改造外在的一些自然条件,化不利为有利,满足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人在利用和改造自然的主体性活动中,始终是积极的、主动的,是主导的方面。而自然不是有意识的、能动的,它是消极的、被动的,是客体。这里我们所说的人是主体,是从实践意义上说的,而不是从本体论意义上说的,需要强调的是,人是影响生态的主体及人在生态实践中的主体性。
(二)人的自然性
人是自然的存在物,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是自然界进化而成的。人是自然界经过演变,从低级生物向高级生物发展而来的。自然环境是人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前提,人依赖于自然,并从自然获取源源不断的生存资源。
人的一切,人的肉体、人的意识、人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离不开自然。人的肉体只有依靠自然才能进行物质代谢和能量代换,同时,人的精神如果和自然隔绝,不与自然进行信息沟通和交换,其后果也是无法想象的。人是从具有物理性质的基本粒子经过不断进化而成了人。人来源于自然界,拥有很强的自然性,无时无刻不与自然紧密相连。
(三)人的社会性
人的存在总在与社会对象发生关系,这就是人的社会性。“一个人,只有当同他发生关系的另一个人不是一个不同于他的存在,而他本身,即使还不是精神,也是一个个别的人时,这个人才不再是自然的产物。”[2]也就是说,人的社会性是人超越自身自然性的需要。人只有超越了自身的自然性,不再附庸于自然,才能真正获得社会性。人与人只有发生了一定的社会关系和联系,才能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人不是孤立地站在自然面前,人与人加强合作方能更好地作用于自然。
“为了进行生产,人们便发生一定的联系和关系;只有在这些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的范围内,才会有他们对自然界的关系,才会有生产。”[3]如果人们不以一定的方式结合起来共同合作,就不会有生产,也不会有效地使自然与人和谐共处。人的活动可以改变自然的面貌,让自然打上人类活动的烙印,而改造自然的行为正是人的社会性的行为。
(四)人的能动性
人是有意识的存在物,人在自然面前是自发地、能动地发挥创造性的,而不是盲目地、一味地去消极地适应自然。人能够认识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从而去正确地解释、分析社会现象和自然现象,并由此做出正确的判断去适当地影响自然和社会。
马克思认为,人有能力预见自己行为的结果,并根据这些结果能动地支配和调节自身的行为,以减少不利的因素。人可以了解和面对变化的自然,并对其进行再认识和再改造。人有思想有意识,人具有能动性,因此人在自然面前不是无能为力的。人有主观能动性,能让自然为自己的目的服务。
(五)人的实践性
人与动物最根本的区别是人能够从事劳动。动物更多的是去收集生活资料,而人可以进行生产。劳动使人从动物界中脱颖而出,“一当人开始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的时候,这一步是由他们的肉体组织所决定的,人本身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4]劳动赋予人实践性。通过外部自然界,通过劳动这一不可或缺的中介,人开始对自然施加影响。人不仅可以利用外部的自然界,简单地通过自身的存在引起自然界的变化,人还可以通过劳动,通过实践,更大范围更高效率地改变自然,改变自然中与人类生存不相适应的成分,使自然与人类的关系更合理。
二、人在生态中的地位
由于马克思强调人在生态中的主体性地位,许多学者认为马克思的生态哲学属于人类中心主义的范畴,一切以人为中心,一切以人为尺度,一切从人的利益出发。其实,马克思的生态哲学是对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的超越。
(一)人与自然是主客体的对立与统一
人通过劳动实践使自己成为自然界进化的最高者,成为主体,而自然则成为人的活动的客体。人是实践者,自然作为客体必须从属于人,自然成为人的活动的对象。人作为主体,是行为的发出者,而自然作为客体只能被动地受作用。同时,主体可以根据自身多方面、多层次、多角度的需求改造自然,使自然经过人的活动和实践满足主体的需要。但是,人与自然之间的对立不是绝对的,它们也有统一的一面。
主体与客体之间的统一是指人与自然是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的。虽然人在生态中是主体,但不意味着人可以肆意地破坏自然。如果人的主体的实践活动超出了客体自然可以承受的限度,自然也会反过来制约人的发展,使人因自己不节制的行为受到惩罚。而自然环境的好坏、自然资源的多少等也影响着人的生活质量的好坏。 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一方面,主体决定着客体,人作为主导者,以自己的活动改变自然,这是主体向客体的运动。另一方面,客体也影响着主体,自然也制约着人,使人在自然面前行为得当,这是客体向主体的运动。所以,人虽然在生态中具有主体性,但只有在充分尊重自然的前提下,人的主体性地位才能真正得到巩固。
(二)人是自然性和社会性的统一
人具有自然性,同时也具有社会性。没有社会,就没有人的生成,也没有自然的生成,更不会有人与自然关系的生成。而离开自然,人和社会都会失去固有的依赖。通过社会,人与自然可以建立新型的关系。离开社会性的劳动和实践,人与自然的关系也无从谈起。
没有离开自然性的社会性,离开自然性的社会性是无本之木、无水之源;没有离开社会性的自然性,离开社会性的自然性是动物的原始兽性。人的自然性是基础,人的社会性是灵魂,社会关系把人与自然的关系纳入其中。人改造自然的行为是以自然性为根本性的社会性行为。人是生态中的一个重要的有机组成,在解决生态问题时,既要看到人是自然的一部分的自然性,又要看到人是社会的一部分的社会性,保护自然的同时也要协调好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从而促使人与自然的关系朝正确的方向发展。
(三)马克思生态哲学中人的地位
马克思生态哲学在阐述人的地位时,首先承认自然的先在性,但是,马克思对其承认的目的是为了人对自然的改造而服务,为了人能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更自由更自在。而自然不只是原始的自然,是人的自然。自然中处处留下了人的实践的足迹,是社会化、人化了的自然。马克思认为对自然的理解不能仅停留在直观的、浅显的层面,而应该从人、从人的实践中加以把握,不能忽视人在生态中举足轻重的地位。
马克思生态哲学中的人也不鼓吹人类至上,它反对形而上学。马克思看到事物是普遍联系的,人与自然的关系复杂多变,不应该割裂二者。人在自然中不是孤立的,人可以发挥主观能动性改造自然,但人在自然面前不可以为所欲为,要尊重自然的客观规律,不能只顾人类自身的利益,不能只顾眼前的利益,要辩证地看人在生态中的地位,才能维持长久的发展。
马克思在看待生态中人的地位时,既看到人是生态的主体,又看到人是生态的一部分,既保持了非人类中心主义中的唯物成分,又克服了人类中心主义形而上学的不足,把唯物论与辩证法有机结合,是对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的超越。
三、对当今生态文明建设的启示
中共在中把生态文明提到重要的位置,提出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充分吸收马克思生态哲学中的精华。而马克思生态哲学中对人的论述,也让人们更明白要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摆正人的位置。人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生态文明建设离不开人的积极参与。人在对生态施加影响时,也必须考虑生态的原面貌,尽可能在维持原有生态结构平衡的前提下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人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直接参与者,也是生态文明建设后果的直接承担者,在实践中,要以马克思主义为方向标和指导,慎之又慎,使生态文明建设步入正轨,取得又好又快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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