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读后感5篇600字
回看自己的历程,从小学到现在,为了上一个优秀一点的中学,从小参加各式各样的补习班、培优班,终于考入第二实验后,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小说读后感,希望你们喜欢。
小说观后感1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西顿动物小说》,它的作者是加拿大的欧·汤·西顿。他被誉为动物小说之父。作为一个杰出的动物学家,西顿一生的绝大部分岁月都在加拿大的林莽和大自然中跋涉奔走。他从观察动物所获得的的大量素材中,精心选择最有文学价值的动物生活,写成了46篇动物小说。西顿对动物怀着深深的敬畏之情。他在动物身上看到了我们人类的身影。
在这本书里面,我最喜欢的故事是《麻雀兰迪》,兰迪是一只脾气暴躁的麻雀,它的生活习惯是犹如金丝雀一般的养尊处优,因为它是和金丝雀一起喂养的。有一天,兰迪跑了出去,到外面独自闯荡,他遇到了一只母麻雀叫贝蒂,一起生活,一起吵闹,因为兰迪一直生活在鸟笼里,没有这样的经历,所以贝蒂很照顾他。在建造他们的一个鸟窝时,贝蒂被垒窝用的马毛给缠住了脖子,不幸死去了。兰迪十分伤心,后来因为有金丝雀一般的歌声,被人又送回了原来的主人。尽管生活环境又回到了从前的无忧无虑,但是他没有忘记之前的艰苦难忘的经历,继续快乐地度过余生。
从这个故事里我懂得了一个道理:人和动物一样,尤其是像我这样的小孩,不会一直被人照顾,不会一直养尊处优,总有一天要离开父母,独自生活,就需要我克服困难,锻炼自己,去适应今后的生活!
小说观后感2
狗是人们最忠诚的朋友,而读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新作品《导盲犬迪克》后,让我更加明白了这个道理。《导盲犬迪克》讲述的是:一个优秀猎犬的后代,却因为长得丑陋,被主人给遗弃,小狗不得不离开家自己养活自己。它渴望找到一位主人,不嫌弃自己的丑陋,收养自己。 在寻找主人的途中,经历过许许多多的坎坷,但它并不灰心。运气好的时候可以抓到一只野兔吃吃,运气不好的时候,就只能饿着肚子了。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一个晴朗的白天,来到了一个小镇,看到一个小瞎子,在街上卖艺。它也去凑凑热闹。当小瞎子准备回去时,它跟了过去。在一个拐角处突然一只恶狗“汪汪汪”地冲向小瞎子,它勇敢地撞向那狗,恶狗受到惊吓,逃走了。小瞎子便收养了它,并取名为迪克
小瞎子原来是因为继母不喜欢他,被赶出了家门,从此浪迹天涯。小瞎子想找亲妈,便四处打听。后来小瞎子被一位好心的阿姨收养了,但他却不知那就是他亲妈。最终母子相认,母亲将儿子安排在自己上班的地方工作。但是好景不长,因迪克捣蛋,被关进“监狱”,小主人担心过度,在一天傍晚悄悄来到了“监狱”,偷偷带出了迪克并离家出走。也正是这样,小主人和迪克培养出了感情。小主人因为眼瞎,不认识地方,让迪克带路,去过他们以前过的生活……
一个是不离不弃,一个是无条件的信任。一只狗,一个瞎子,他们之间的相互依赖与相互信任,超越了动物与人的界限。他们让我们明白,原来动物与人之间相处也是可以如此和谐,也有如此深厚的感情。
小说观后感3
《项链》这篇文章出于《莫泊桑短篇小说精选》,它是由法国著名作家莫泊桑撰写的。作者出生于诺曼底地区滨海地区一个没落的贵族家庭。因为从小受到富有母亲浪漫气质的母亲的影响,使他无法忍受贵族学校的气氛,转致一所公立学校读书。莫泊桑的文章都充满了悲观色彩,这与他的健康状况和历史背景有着密切的关系。
本文讲述的是罗塞瓦德夫人虚荣心十足,她为了在一次宴会上出风头,特意从女友那里借来一根金刚石项链。当她戴着项链在宴会上出现的时候,引起了全场人的赞叹与奉承,她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不幸的是,在回家的路上,这条项链丢失了。为了赔偿这价值三万六千法郎的金项链,她负了重债。之后,她事整整十年节衣缩食才还清了债务。而颇具讽刺意味的是这时对方告诉她丢失的项链是假的。罗塞瓦德夫人通过打肿脸充胖子的方式来显示自我,面子观念的驱动,使她吃尽了苦头。
哦,可怜的罗瓦塞尔夫妇!命运真会捉弄人。那是我看完文章后的第一。当再次回味起那篇文章时,我不禁回想:如果他们不为了虚荣,会耗费如此大的代价吗?虚荣心,一个可怕但无形的恶魔,是为了取得荣誉和引起普遍注意而表现出来的一种不正常的社会情感,是争名逐利的一种不良品质。虚荣会使坦诚的人走向虚伪。虚荣心强的人常常表现为一种自夸炫耀的行为,通过吹牛、隐匿等欺骗手段来表现自已。虚荣心强的人,常常有嫉妒冲动,看到别人的能力比自己强,地位比自己高,命运比自己好,外表比自己美,就感到不舒服、不痛快。甚至排斥、挖苦、打击、疏远、为难比自自强的人,有意或无意地做出损害这些人的事情来。还有,虚荣心强的人,特别喜欢听奉承的话、恭维的话,最不能接受的是他人当众顶撞或当面提意见,最不能容忍的是揭他的老底。因此,与他结交的可能是一些溜须拍马的小人。
小说观后感4
今天,妈妈给了我一本《聊斋志异》给我看。我拿起书就看了起来,不一会儿就被书中的故事吸引住了。在书里,我看到的故事都是神鬼传说。里面有一个叫画皮的故事。里面讲了一个书生在桥上遇上了一名女子,他把她带到了一间密室,一天书生要去密室看一下女子,但门关着,从窗户看,发现是一个女鬼正在扯下身上的画皮。书生晚上在床上睡觉,女鬼一下子冲进来,把书生的心拿走了,书生的妻子陈氏哭了三天三夜。后来有个道士告诉她,在街上有一个乞丐,说他能够起死回生。陈氏便求那个乞丐,乞丐吐了口口水让她吃下去,她吃下去后,回家又大哭起来,突然从嘴里吐出来了一颗心,陈氏赶忙把心放在书生的肚子了,把伤口缝了起来,第二天一大早书生就活过来了,道士也把女鬼给收了。
读完这个故事以后,我知道了不论做什么事都不要被眼前的表现像给迷惑了。比如说一名男子,虽然长的很帅但不一定心地善良。记得有一次电视上说。有一名女子,长的非常美丽,表面上她有一个男朋友,但在背地里还有四个男朋友。她经常以自己生病为由向她的五个男朋友要钱,就这样过了几年,女子突然消失的无影无踪,后来才知道那女子用他们的钱开了一家自己的公司当了女老板。她的五个男朋友都后悔没有看清她以前的真面目,而是被她的美丽外表给迷惑了。
小说观后感5
又是一个暑假,又是一年毕业季。转眼间,我已然是一名初三的学生,时间匆匆,无奈似水流年,无力去感叹,却又要备战中考。早早做完作业,在网上流连,看见八月长安的《最好的我们》。封面上,“我和你坐同桌,三年。你的影子和粉笔灰交织在一起,黑白分明,在我的记忆里面转圈。我想,那时候的我们,是最好的我们。”扣人心弦,毫不犹豫的把它购了下来。
耿耿,一个看似头脑简单但关键时刻从不掉链子的女孩,糊糊涂涂地考上了万年第一都没敢报的重点高中——振华中学。开学那天,在偶然中看见了新生分班的红榜上,她的名字右边赫然写着“余淮”……
余淮,一个情商并不怎么高,但是理科成绩却异常出类拔萃的高材生,成了耿耿在开学报到第一天偷拍的对象,随后两人渐渐熟络,鬼使神差的和其做了整整三年的同桌……耿耿、余淮……这两个名字,注定了他们需要走过一段和普通的高中生相似而又不同的青春。两个一样简简单单,神经大条的人类,却犹如火星撞地球般相遇了,在彼此心里埋下种子。尽管顶着高考的压力,学习的紧张,依然在每日看似雷同而天天鲜活的时日里,不断努力,度过着不管怎么样,还是会浪费掉的青春。
高二分科时,为了一年前的承诺,理科差生耿耿毅然抛弃了对自己有希望的文科,选择了陪伴在余淮的旁边。但是高三生活的嬗变在他们小小的认知里翻起一片风浪。余淮物理联考竞赛失败了,就算在耿耿特定的强心剂下,最终也只是拿了个全国二等奖,失去了保送清华的机会。为了踏踏实实应对高考,平日语文课里埋头苦写数学练习册的他,坦然的在语文的试卷上的排比句练习上写下“如果我是阳光,就温暖一方土地;如果我是绿树,就庇护一群飞鸟;如果我是清风,我一定弄死心相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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