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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校园欺凌观后感_预防校园欺凌教育片观后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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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防校园欺凌观后感篇三

  点开最近几天的热点新闻,映入眼帘的一定有“校园暴力”四个字。短短6天内,从“浙江庆元一年级男童被烟头烫”,到“江西永新女生被数名同学扇打”,再到“河南信阳数百中学生群殴”,一件又一件骇人听闻的校园暴力事件不断冲击着舆论的眼球,更挑战着每一个人的心理承受底线。

  这让我想起以前看过神经学家吉姆•发龙的一个视频,很有感触,于是写下来与大家分享。

  他在视频里提到:从科学角度来说,敌视心理、大脑损伤以及童年时期遭受过身体摧残这三个因素分别涉及神经精神病学、生理学和个人性格,它们决定了一个人暴力倾向的程度。如果三者都具备的话,这个人具有暴力倾向的可能性非常高,但如果只具备其中一个或者两个因素,具有暴力倾向的可能性则降低。吉姆•发龙通过对70个杀人狂的大脑扫描和基因分析的讲解,揭开了杀人凶手的遗传与环境中所出现的问题。

  虽然暴力有许多类型,但通过对70个杀人狂的脑检测发现他们有一个共同规律,都在大脑的额眶部皮质有所损伤,就是眼睛,眼眶的正上方,再就是太阳穴内侧,所以是有规律可循的。这说明脑的结构和功能的异常、或受到损伤可导致出现攻击暴力行为。

  除此之外,控制他们的还有最关键的暴力基因。到目前为止,已经发现了20多个基因标记直接或间接的作用于人性格中的暴力倾向,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就是MAO-A(单胺氧化酶)。

  是否具备MAO-A基因,和性别有着很大关系,因为它存在于 X染色体,所以人们只能从母系获得此基因。这也是为什么大部分变态杀手是男性和男性为什么往往比女性更容易有暴力倾向或具有好斗性格的原因。因为女性可以从父系获得一个 X染色体,再从母系获得一个 X染色体,这样可以起到稀释“暴力基因”的作用,而男性却只能从母系获得一个X 染色体。

  携带了暴力基因不一定必然出现暴力行为,因为暴力行为是大脑的损伤和环境因素以及它们之间的联系共同作用的结果,一个人的暴力倾向甚至变成杀人狂的原因,取决于脑损伤发生的时间,时机的掌握要恰到好处,理论上而言,一个人要到25岁的时候,大部分的眼窝前额皮层才能“成熟”。因为大脑损伤发生的确切时间是决定变态杀手类型的重要因素,因此要使MAO-A基因以暴力的形式呈现出来,必须是在相当早期,即青春期之前,身处于某种极度受创的环境中,这种创伤不是指打屁股之类的生活压力,而是真真实实地目睹或身处在暴力之中,这是使镜像神经元系统运作的方式。也就是说,一个拥有暴力基因的人亲眼目睹越多暴力事件,他转变为变态杀手的可能性就越大。

  如果一个人在幼年时,眼窝前额皮层和颞叶受到损伤,从而导致大脑中负责处理伦理和道德判断的机制起不了作用,那么他的变态行为往往开始于八九岁,比如纵火、无辜骚扰别的孩子,等他大一点儿,他会做出更坏的行为,比如强奸、杀人。如果一个人是在幼儿与青春期之间出现大脑损伤,因为此时大脑已经开始发育,他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做出道德判断,那么他也许可以在短期内控制自己,但MAO-A基因造成的犯罪冲动会始终抓住他不放,最终他还是得去解决掉这个“冲动”。

  我们不难发现在世界上的一些地方(如中东的巴勒斯坦、以色列及非洲的一些地方),像战争这类暴力流血事件似乎从未停止、也无法停止,原因之一就是这些地方持续不断地发生暴力,而世世代代居住、出生在这个地方的人目睹着这些暴力成长,这使他们的MAO-A基因更容易被激发,也使战争停不下来。

  听了这些令人震惊的研究新成果后我的感触和理解是:

  人的成长过程(从出生到二十几岁)是一个人生理、心理成熟和社会化不断完善的重要阶段。在这一阶段中,家庭和社会对孩子行为的影响,是导致攻击暴力行为产生的重要因素。

  任何行为都是遗传与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攻击暴力行为是行为的一种特殊形式,自然也离不开学习和模仿。

  首先:父母是子女早期的主要模仿对象,父母暴力式教养方式,是子女产生攻击暴力行为的重要原因之一。此外,不完整的家庭结构、不和睦的家庭关系,均与青少年的暴力行为有关。

  其次:不良的社会交往在青少年行为中也起着引诱和促进作用,随着科技发展,媒体对青少年攻击行为的影响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媒体中暴力的内容为青少年提供了攻击性榜样,减弱了青少年对攻击行为的控制,使青少年曲解了幻想与现实,增加了其对攻击行为的容忍程度,鼓励了攻击行为。近几年来,电子游戏、网络游戏、甚至暴力音乐都成为影响攻击行为的因素。

  最后:心理学因素也起着重要作用,在心理学领域内研究攻击暴力行为,人格因素极为重要。对70名暴力犯罪者进行调查,还发现与对照组不同的是,犯罪组有以下明显的人格特征:多疑、固执、缺乏同情心和社会责任感、情绪不稳定、紧张、喜欢寻找刺激但易受挫折、缺乏自信和自尊、人际交往能力差等。这充分证明了攻击行为的发生与个体的人格因素有关。特殊的人格特点是攻击行为产生的心理学基础,但并非有此基础的人都会产生攻击行为,攻击行为的心理学基础为攻击行为的产生提供了可能性,与青少年所处的不良家庭、社会环境,遗传因素共同作用,才使攻击行为变成了现实。

  我想给家长说的是:我们作家长要给孩子创造一个和谐的成长环境,让孩子远离暴力和伤害。这就要求家长一定要约束自己的行为,同时做事要有预见性,因为有些事情一旦既成事实就已经没有了改正的机会。最终就一定会成为家庭和社会的悲剧。

  预防校园欺凌观后感篇四

  校园是我们学习的地方,是教育我们成才的地方,但屡见不鲜的校园暴力欺凌却打破了校园应有的宁静。校园暴力欺凌严重危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破坏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和谐校园的建设。

  校园欺凌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索要钱物,不给就威逼利诱、暴力胁迫、以大欺小 以众欺寡 、为了一点小事大打出手、同学间因“义气”之争,用暴力手段争长论短、不堪长期受辱,以暴制暴,冲动报复 、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等等,那么,暴力欺凌事件的后果将怎样?

  公安机关根据其后果不同分为殴打他人,故意伤害。殴打他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属于治安案件;而故意伤害则是依据《刑法》处理,属于刑事案件。但无论哪种案件,最终的结果都是违法者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名誉受到影响,金钱受到损失;对违法人员的危害是巨大和不可挽回的。

  第一、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受到拘留处罚的,要送拘留所执行。受到拘役和有期徒刑刑罚的,要在监狱或看守所服刑。

  第二、金钱受到损失。金钱损失主要包括罚款和赔偿两部分。殴打他人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最高可处1000元罚款,故意伤害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要判处罚金。赔偿是指对受害人进行赔偿,项目包括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罚款(罚金)加上赔偿就是打架的金钱成本。

  第三、名誉受到损害。殴打他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根据情节的不同,违法人员要受到一日以上,十日以的下的行政拘留处罚;犯故意伤害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根据伤害程度的不同,要受到拘役,管制和有期徒刑,案底将留存公安系统,在全国任何一台接入公安专网的计算机都能查到,这样必然对升学、工作及从事经济活动产生影响。

  校园,本该是一方净土、文明的殿堂。然而,同学之间因琐事引发的校园暴力给宁静的校园蒙上了一层阴影。对比,我们真诚的呼吁广大同学:涵养理智,莫让美好的青春蒙受冲动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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