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工作总结(3)
脱贫攻坚工作总结篇5
xx乡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各村的支持配合下,认真贯彻落实201x年扶贫攻坚政策,坚持以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开江县振兴发展的策略,推进秦巴山区连片扶贫开发与扶贫攻坚行动建设的历史机遇,用好中央、省、市、县的扶持政策,把扶持重点放在因病、因灾、文化水平低、劳动技能低下,目前尚无致富门路等具有发展能力的二类贫困户和有发展能力的三类贫困户,进一步解放思想,改进作风,切实抓好扶贫攻坚的各项工作。
一、严格把关,提高扶贫精准度
扶贫就是要“瞄准重点、精准制导、定点清除”,实施精准扶贫,关键在于突出扶持重点,圈出贫困区域、划定贫困群体、制订具体帮扶措施,改“大水漫灌” 为 “滴灌”,提高扶持效果。我乡按照“识别到人、帮扶到户、落实到位”的要求,重点做好了几项工作:那就是准确扶贫对象,建立规范档案;量身定做扶持措施,确保扶贫效果;帮扶责任到位,完善考核机制。
认真做好建档立卡工作。按照精准度的要求,根据县核定我乡201x年贫困人口人的数量科学分配到各村、组,组织人员到村到户开展好贫困状况调查,为贫困户“建档立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采取“五定”措施(定对象、定政策、定措施、定责任、定目标),全面推进农村扶贫帮扶到户工作。
加强“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加强了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确保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应保尽保,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应扶尽扶。让他们都能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住房、医疗和教育)。
抓好“智力扶贫”即培训转移就业扶贫。通过实施农民技术培训,增强贫困群众自我发展的能力,加快“输血”式扶贫转向“造血”式扶贫的工作进程。以贫困家庭“两后生”和进城进园安置贫困户劳动力为重点,集中扶持贫困户“两后生”职业学历教育培训和贫困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职业技能,增强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201x年,计划完成学历教育及劳动力转移人。
加大产业化扶贫力度。积极探索创新扶贫模式,争取县相关部门的政策支持,以乡源头生态保护及县饮用水源地为基点,加大对特色产业的扶持,如白肋烟种植、银杏及青脆李和畜禽产业等等。
夯实基础设施基础。俗话说:“要想富,先修路”。面对全乡80%的小组路未硬化的难题,我乡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今年开工建设3.5公里路面硬化,积极向上级相关部门申报扶贫项目,争取资金1000余万,基本实现村通水通电,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目前已完成招标工程,即将施工。
二、我乡扶贫攻坚工作有以下几个特点
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落实领导责任制,层层抓落实。我乡党委、政府对扶贫开发工作十分重视,扶贫攻坚工作由党委书记一把手负总责,并成立了扶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党委、政府对扶贫攻坚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同时加强完善组织领导,以实现扶贫开发的高位推动。按照“书记负总责,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总要求,充实完善监督体系,定期检查,形成制度,长期坚持。
正确引导产业转移,大力扶持特色产业,积极鼓励外出务工,帮助贫困农民增加收入。大力宣传我县产业转移扶持政策,引导农民加强土地流转,特色产业成规模,应对今年政策对白肋烟扶持力度减弱,导致产业收入的急剧减少,积极引导和鼓励贫困户就近就地开展二、三产业,并结合当地实际,帮助并组织农民搞劳务输出。我乡结合招商引资工作,采用引导贫困户到我县工业区就业的办法,增加贫困户收入。
加大培训力度,依靠科技提高扶贫攻坚的效益。以农民知识化工程和劳务输出岗前培训为载体,以提高农民应用果业生产先进技术水平、提高农民谋生手段为主要内容,为帮扶对象提供免费技能培训,使每户扶贫对象至少掌握1项就业技能或实用技术,促进稳定就业、增收脱贫。
坚持“扶贫扶志、扶勤扶能”的原则,建立运作激励机制。我乡在扶贫工作中坚持“扶贫扶志、扶勤扶能”的原则,在政策、步骤、批此上区分不同情况,分类扶持,不搞“大锅饭”。对于有强烈脱贫愿望和具备一定劳动技能的贫困户,集中力量优先扶持,让这一部分贫困户先脱贫致富。对于无劳动能力、因残疾、因疾病致贫的,纳入社会民政救济体系。对于有劳动能力,但好逸恶劳、坐等靠要、懒惰酗酒致贫的,进行耐心教育和引导。以此激发、激活贫困户依靠自己的头脑和双手,通过勤奋劳动,自我脱贫,走向富裕的内在动力和机制,从而最大限度调动贫困户的生产积极性,使贫困户把压力变为动力,把动力变为活力,带来了贫困户从精神状态、思想观念、劳动能力、生产方式到收入水平的一系列变化。
三、扶贫攻坚工作遇到的难题及建议
乡群众经济基础薄弱,加上近年为加强源头保护及县城饮用水源地保护实行了禁止河道两岸发展畜禽产业,在增加群众收入方面遇到非常大的难题,特别是现在白肋烟的扶持力度减弱,产业转移工作还在起步阶段,无经验可借鉴,特别是对于贫困家庭,小规模种植养殖户,抗风险能力更弱。建议加大产业转移工作调研,由县统筹作出更加合理的指导性意见。
基础设施薄弱,群众经济基础差,筹款能力弱,相对而言却是物价、人工上涨,补助标准偏低,今年来,通组路路面硬化,资金缺口巨大,补助杯水车薪,造成“要致富先修路,要修路先借钱”,陷入了越修路要背的债越多的怪圈,建议加大基础设施扶贫补助标准。
在智力扶贫方面,一方面存在资料过老导致贫困户兴趣降低,另一方面培训知识不够专、精,对提高工作竞争力帮助不够大,加上大部分贫困户本身学习兴趣不大,知识层面过低,对培训知识接受消化有难度。建议在加大智力扶贫力度的同时升级知识库,多提供先进、专精知识培训,并根据贫困户需要制定培训计划。
对贫困家庭资金扶持力度不够大,面对现在的生活成本、物价压力,扶贫资金杯水车薪,加上经济条件差申请贷款更是难上加难,“巧妇也难为无米之炊”,建议提高补助标准并加大对贫困户的贴息贷款发放力度。
脱贫攻坚工作总结篇6
“十二五”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在政策制定、规划编制、投资安排、改革创新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有力地推动了贫困地区减贫与发展步伐。
(一)组织制定脱贫攻坚重大政策和规划。认真贯彻2011—2020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将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武陵山等11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指导有关省(区、市)编制省级实施规划。建立片区联系工作机制,明确14个部门和单位定点联系11个片区,与国务院扶贫办每年印发片区联系单位工作规则和年度工作要点。督促协调有关部门在编制“十二五”重点领域、行业专项建设规划时,将片区规划确定的重大项目积极纳入,并在年度投资计划安排中给予重点支持和优先安排。
(二)大力支持贫困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牵头起草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与脱贫攻坚的政策文件,研究制定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组织编制实施赣闽粤原中央苏区,陕甘宁、左右江、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编制完成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组织召开全国革命老区开发建设座谈会,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老区开发建设与脱贫攻坚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三)加大对贫困地区投资支持力度。初步统计,“十二五”期间,共安排贫困地区中央预算内投资超过7000亿元,占同期中央预算内投资总规模的近 40%。一方面,面向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谋划建设了一批大中型民用机场、跨省区高速铁路和高速公路,发挥基础设施对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服务作用。另一方面,瞄准农村困难群众,着力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解决了1亿多农村居民和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结束了贫困边远地区群众用不上电的历史,与有关部门一起对贫困地区近1000万户农村危房进行了改造。
(四)扎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等工作。“十二五”时期,共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231亿元,对“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的394万贫困人口实施了易地扶贫搬迁。安排以工代赈中央资金284亿元,在贫困地区建设了一大批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为参与工程建设的贫困群众发放劳务报酬33亿元。按照国务院部署,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了“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思路、搬迁任务、建设标准、筹资渠道、职责分工等,指导未来五年全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在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全国农村贫困人口(按照我国现行扶贫标准)从2010年的1.66亿人减少到20XX年底的6000多万人,贫困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从2010年的3273元提高到20XX年的6500元以上,增幅连续5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十三五”时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把支持脱贫攻坚摆在更加突出重要位置,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强化顶层设计,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加大投入力度,更加注重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更加注重推动区域整体开发,更加注重改革创新,推动尽快消除绝对贫困和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确保到2020年贫困人口与全国人民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一)组织编制“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减贫计划。围绕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摘帽和解决区域整体性贫困,抓紧编制完成“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明确今后一个时期脱贫攻坚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争取将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列为“十三五”规划《纲要》核心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科学编制下达农村减贫人口计划,把完成年度减贫人口计划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约束性指标。
(二)全力实施新一轮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贯彻落实全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抓紧编制全国易地扶贫搬迁“十三五”规划,下达年度搬迁任务,加快启动实施新一轮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加大中央投资支持力度,适当提高中央补助标准,创新投融资模式和组织方式,建立健全监督考核办法,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确保“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约1000万贫困人口通过搬迁实现脱贫。
(三)大力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与脱贫攻坚。深入贯彻全国革命老区开发建设座谈会精神,组织实施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与脱贫攻坚的政策文件,进一步完善支持政策体系,启动实施重点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行动计划,全力推动支持老区的政策项目落地,加快老区开发建设与脱贫攻坚步伐。
(四)加快推进贫困地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在组织编制“十三五”相关专项规划时,对贫困地区重大工程项目予以优先考虑和积极支持。设立脱贫攻坚工程包,推动启动一批“十三五”标志性工程项目建设。指导贫困地区加强项目储备,加大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资支持力度。继续加大以工代赈投入力度,大力改善贫困乡村生产生活条件,探索开展以工代赈资产收益扶贫试点。
(五)积极支持贫困地区改革创新与对外开放。在推动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中小城市改革试点、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等工作中,对有关贫困地区予以优先考虑和积极支持。支持具备条件的贫困地区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方面先行先试,释放贫困地区农村改革创新活力。引导贫困地区积极融入“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大战略,培育打造区域合作发展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