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半年工作总结(2)
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半年工作总结
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半年工作总结范文三
一年来,在县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嵩市镇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要求,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扎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了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现将我镇落实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镇党委在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制中,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坚持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健全领导机构,明确职责范围,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工作之中,统一部署落实、统一检查考核;重视和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依法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纪委的监督,加强反腐败体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确保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整体推进。
2、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一是采取“一个橱窗、两面教育、三种载体”的宣传教育模式,结合本县“竹”“茶”廉政文化,对党的方针政策、上级纪检有关会议精神等进行了广泛宣传。二是坚持每周二晚学习制度,镇党委领导全年带头上廉政党课4次,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报告和反府倡廉工作的论述,使党员干部在思想和政治上自觉和党中央保持一致。三是开展反面案例警示教育。通过党员远程教育平台,每季度组织镇、村干部开展观看有关廉政文化的电教片活动,通过观看、学习,加强党员干部的廉政防范意识。
3、强化督查考核,确保工作落实。在责任制的落实督查中,镇党委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定期召开班子成员、各村各单位负责人会议,听取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解决责任落实中的困难和问题;二是镇纪委与各挂村领导干部定期到各村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三是定期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民主测评活动;四是检查各单位年中、年末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宣传工作,要求充分召开会议、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宣传形式和宣传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力争使上级纪委部门对我镇党风廉政建设有个满意的测评。
二、镇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
20xx年,按照提出的“打铁还需自身硬”的总要求,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带头纠正“四风”的精神要求和县纪委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嵩市镇纪委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1、落实监督责任。积极协助镇党委制定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并结合本镇实际,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作了详细的分解,明确各项工作的目标和要求,落实具体承办部门和责任人,做到任务量化,责任到人,并要求各责任人定期向党委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同时,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和农村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
2、加强廉政教育。一是结合全县开展廉文化“七进”示范点创建活动,充分运用镇村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栏,广泛宣传党纪党规。二是加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若干规定的监督检查,加强民生资金监管力度,加强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国家工作人员特定关系人的监管,使党员干部不想腐不敢腐,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三是通过以会代训,逢会必讲,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法律法规等经常性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四是积极开展“四访送清风”活动,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面对面与群众交流沟通,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在今年花山界至里木高速公路建设中,汇总征地拆迁和施工时有关群众利益的问题15条,向上级有关部门反应并得到合理解决。五是加强村“两委”换届期间的廉政教育宣传,切实做到依法依章参加选举,公平有序参与竞争,严格遵守“十严禁”, 对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特别是贿选行为,做到发现一起、严查一起。
3、加强案件查处。严格执行“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和程序合法”的办案方针,把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作为端正党风政风的有效手段,严惩各种违纪违法行为。20xx年,镇纪委查处2例党员违纪案件,处理信访件5起,配合县纪委查处案件2起,并在各党支部对违纪党员进行了通报,通过案件的查办,有力遏制了社会上的歪风邪气,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4、加强自身建设。在纪检监察机关实行“三转”的新形势下,镇纪委认真贯彻“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牢固树立“正人先正己”的意识,自觉习惯于在“聚光灯”和“显微镜”下工作,不越雷池、不踩红线、不搞特殊,做到自身清、家属清、身边清,严格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树立纪检监察干部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
自中央提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以来,我镇党委按照县委、县纪委有关要求,认真学习了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全镇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坚决抵制“四风”。
1、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配证上岗、指纹打卡、去向报告制度,严禁机关干部工作时间内擅自脱离工作岗位、无故迟到、早退以及上网聊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务。通过制订一系列制度和镇纪委不定期检查,纠正了少数干部工作纪律涣散的行为,有效转变了机关作风,提高了工作效率。
2、厉行勤俭节约。结合《资溪县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制定了《嵩市镇人民政府机关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三公消费”、农村“三资管理”各项规定,压缩公务接待开支,严肃公务接待纪律,严格公车私用。杜绝大吃大喝,同城相互吃请,党员干部参与赌博,公款参与娱乐活动和消费野生保护动物。严格财经纪律和规范报帐程序,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发票一律不予以报销,从根本上纠正了不正之风。
3、加强节日监督。做到节前教育提醒,节日明察暗访,节后公示反馈。对节日廉情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立即纠正、及时整改、建章立制。
4、建立长效机制。在年初制定的职能职责考核中,我镇党委将“八项规定”列入年终目标考核中,同其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同布置、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一同追究,保证了“八项规定”落实成为长期工作、常态工作,最终实现成为党员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
总结我镇一年来的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我们在党纪的学习教育、纠正不正之风、制度完善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机关管理制度不完善,部分镇、村干部责任心差,工作不积极主动的问题仍然存在。我们将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转变工作思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落实,努力为全镇经济社会的健康协调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四、201x年工作计划
1、继续抓好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并进行责任追究。
2、继续抓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坚决纠正和制止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大对违纪违法党员案件的查处力度。
看了“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半年工作总结”的人还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