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群众路线民主评价
党的群众路线民主评价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民主评价,应表彰先进,鞭策后进,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从而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下面是学习啦小编整理党的群众路线民主评价的范文,欢迎阅读!
党的群众路线民主评价篇一
民主评议党员,是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中央提出“民主评议党员要依照党章,采取切合实际、简便易行的方法进行,通过评议促进党员能够真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具体实施方案:
一、评议内容
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要以保持党的先进性和党员队伍的纯洁性为目标要求,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以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重点从以下五个方面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
1.理想信念上,是否自觉践行党的宗旨,坚决执行党的决议,遵守党纪国法,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利益关系;积极主动参加教育实践活动,把好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
2.党员意识上,是否按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敢于亮出党员身份,工作中看得出,关键时刻站得出,危急关头豁得出,面对失误敢于承当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抵制。
3.服务发展上,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员是否立足岗位,转变作风,以身作则,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提高办事效率;村、社区党员是否按照“设岗定责”的要求,带头、带领致富,主动收集民情、宣传政策、互助帮扶、调解纠纷等;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员是否立足岗位,宣传党的政策,弘扬先进文化,诚实守信,积极建言献策。
4.履行义务上,能否按期缴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5.廉洁自律上,是否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有无侵占集体利益,侵害群众合法利益的行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廉洁奉公,自觉维护党的形象。
二、方法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
1.学习教育。基层党组织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中要安排一定的时间,组织党员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文件中与民主评议党员有关的章节和市委《关于做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对新形势下党员如何保持纯洁性和先进性进行再教育。
2.批评与自我批评。基层党组织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上,每位党员要对照党员标准,特别是要按照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的有关要求,重点在理想信念、党员意识、服务发展、履行义务、廉洁自律等方面,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作自我评价。
3.民主测评。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发放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采取无记名的方式,对每位党员进行民主测评。流动党员一般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参与民主测评;纳入“党员e家”管理的流动党员,在网上党支部参与民主测评。
4.组织评定。专题民主生活会后,每位党员要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基层党组织要指定专人收集汇总民主评议党员测评情况,并根据自评、互评、点评、测评等情况,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的三个等次,确定评定结果。
5.表彰和处理。基层党组织要对经过评议,大家一致公认的好党员,通过一定的形式进行表扬;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经支部委员会研究讨论,报上一级党组织批准,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对长期不发挥作用甚至起负面作用的党员,要严肃教育,限期整改;经教育仍无转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理。
三、几点要求
1.组织领导。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组织实施。此次民主评议党员后,本年度不再进行民主评议党员。
2.分类指导。各级党委要根据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基层党组织情况,加强分类指导。上级党组织要派人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点评,加强指导。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村、社区党组织要先召开支委会或者支委扩大会议,认真进行对照检查。在此基础上,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通报支部对照检查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建议,研究提出加强支部建设的意见。
3.明确参评对象。民主评议党员时,全体党员必须参加。但属于以下情形的可不列入到会和评议对象:①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无法表达本人意志的;②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③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④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⑤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党的群众路线民主评价篇二
根据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工作的通知》(马群组发〔2014〕20号)和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通知》(马群组发〔2014〕21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教育实践活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会议主题及评议内容
1、会议主题: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反对‘四风’、服务群众”为重点,以“三严三实”为基本准则,坚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民主团结,组织召开一次高质量的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促使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群众工作本领。
2、评议内容:
(1)自觉学习和宣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系列讲话精神,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以及规定的学习材料,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学习李传扬、柯正华、雷鸣、赵荣凯、宋福应先进事迹,参与“群众路线怎么走、改进作风怎么办、优秀党员怎么做”专题讨论会,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上来等方面情况。
(2)参与学校2014年寒假集体家访和“三进三访”(进学校访教师、进班级访学生、进社区访家长)教育实践活动情况。
(3)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各科任教师、备课组长、教研组长、班主任、年级部长、党支部书记、职能处室负责人、教辅行政工作人员等岗位履责情况)。
(4)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情况;履行学校《关于师德师风建设的几个突出问题的规定》及二十二中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员公开承诺及一句话承诺情况;自觉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六条禁令,以身作则,廉洁从教,抵制有偿家教情况。
(5)参加学校开展的政治理论学习、组织生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学校招生宣传工作情况。
(6)参与全员育人导师制工作情况。
(7)存在的不足和缺点。
二、参加对象
全体党员。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民主评议。
三、会议时间
请各支部于 2014年6月26日(周四)之前完成。
四、方法步骤
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依据党章,采取切合实际、简便易行的方法进行。
(一)认真组织学习。在前阶段学习基础上,进一步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党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系列讲话精神,特别是“三严三实”要求和在兰考调研指导时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以及规定的学习材料,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讨论,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上来,为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工作会奠定基础。
(二)广泛征求意见。结合单位实际,紧扣作风建设,采取召开座谈会、谈心、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着重听取党员、群众对党员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的反映,听取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精神、反对“四风”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要认真梳理平时工作中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连同征求到的意见,除属人身攻击、发泄私愤或偏离“四风”的情况外,都要原汁原味反馈给党员本人。
(三)普遍开展谈心。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党支部书记与每个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要普遍谈心。通过广泛谈心,相互征求意见,查找问题和不足,推心置腹、沟通思想,增进了解、共同提高。对拟批评的问题,会前要充分沟通和交换意见。谈心谈话情况要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作出说明。
(四) 自我总结,撰写对照材料。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每位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围绕评议内容,认真总结在思想、工作、学习、纪律、作风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要围绕专题组织生活会主题,结合征求意见情况和自身岗位特点,撰写简要对照检查材料2000字左右。对照检查材料重点要写明“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对照检查材料可与民主评议自我总结合并撰写。
(五)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专题组织生活会按照“一人谈、众人帮、逐人进行”的方式进行。党员本人在党支部大会上作自我总结,汇报自我评议情况,要开诚布公,坦诚相见,既进行深刻的自我批评,也对支部班子和其他党员负责任地提出批评意见。评议中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领导干部应带头解剖自己,带头接受批评,带头评议别人。自我批评,要严于解剖自己,敢于正视缺点、不足和错误;对别人提出的意见,正确的要诚恳接受并切实改正,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的,要实事求是地作出说明。相互批评要讲党性、讲原则,敢于触及实质性问题,不隐瞒观点;同时又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采取与人为善的态度,不乱扣帽子,不搞无原则纠纷,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党内互评后,还可以通过座谈会或测评等方法,适当听取党外群众对党员作风建设方面的意见。
(六)组织考察。召开支部委员会,在个人总结、党内评议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评议工作开展情况。
(七)表彰和处理。经过民主评议,对一致公认表现好的党员,由党组织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长期不发挥作用甚至起负面作用的党员,要严肃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要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理。
(八)制定整改措施。在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每名党员都要针对专题组织生活会中收集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目标,并公开作出承诺,公布整改内容,接受群众监督。对民主评议中模范作用不突出的党员,党支部要安排专人进行帮助教育,限期改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专题组织生活会及党员民主评议的组织实施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确保工作有序推进。校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统筹安排和督查指导,把工作质量和效果放在第一位,防止形式主义。党总支委员要参加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点评,加强指导。要邀请局党委督导组加强对学校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指导督查。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职责,在认真做好会议准备、组织实施工作的同时,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身作则,充分发挥好作用。党支部要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务求取得实效。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确保组织、时间、内容三落实,并根据学校统一部署,按质按量按期完成评议工作。对于拒不参加或无故不参加民主评议活动的党员,要严肃处理。
(二) 搞好结合,提高会议质量。要把专题组织生活会与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使两者相互贯穿,相辅相成,提高会议效果。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把准备工作做充分,把有关要求落实到位,确保每名党员都通过专题组织生活会受到教育和得到提高。要与在职党员进社区、“三进三访”实践活动和“六下六上”集中整治活动贯彻落实情况结合起来,对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三)及时总结报告。各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结束后,要认真做好会议方案、会议图片、会议通知、会议发言原始记录、整改方案、组织生活会的综合情况报告等材料归档工作,并及时将会议情况(含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报告及时报校党总支。各支部要认真总结本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实施情况(含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并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于专题组织生活会结束后10天内报校党总支。
党的群众路线民主评价篇三
根据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工作的通知》(xx号)和《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通知》(xx号),现就全市交通系统基层党组织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的要求
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表彰先进,鞭策后进,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从而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民主评议党员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原则上安排在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后集中进行。
二、基本原则
一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民主评议过程中,要坚持摆事实讲道理,既不降低党员标准,又不提空泛过高的要求。既要对照标准,严格要求,又不搞上纲上线,蓄意整人。
二要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要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广大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外群众的评议意见。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置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申辩。
三要坚持平等原则。党员在评议标准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普通党员还是领导干部都要一视同仁,严格要求。
三、范围及对象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各党支部或党小组的正式党员中进行,预备党员只参加教育和评议活动,不予“定格”,非党群众只参加学习和民主测评。
四、主要内容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是否站在时代的前列,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3.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4.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5.是否积极学习贯彻“三严三实”要求,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五、方法步骤
1.自我评价。自我评价主要是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清理思想,检查言行,肯定成绩,找准存在的问题及根源,在是否合格上进行自我认定。自评情况要形成总结材料,报送党支部审核。
2.党内外评议。先在党支部或党小组内进行党内互评,党员要报告自评情况。评议中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避免不负责任的评功摆好。党员干部应带头解剖自己,带头接受批评,带头评议别人。对不宜公开批评的问题,可通过意见箱或同党员个别谈话等方式,让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党内互评后,可采用座谈会或民意测验的方法,听取党外群众对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
3.组织考察。召开支部委员会,将各方面对每个党员的评价和反映,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初步意见,需要核实的情况,再进一步调查核实。然后提交党员大会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正式组织意见。对确定为优秀党员和不合格党员的,要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4.表彰处理。经过民主评议,对一致公认表现好的党员,由基层党组织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突出的优秀党员,报上级党组织给予表彰;对合格党员要给予肯定和鼓励;对不合格党员要按照有关政策,区别情况,严肃处置。
六、相关要求
1.对外出党员,单位党组织应提前通知他们按期返回参加民主评议。确实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当请假。党员外出时间超过半年、地点固定的,应按规定将组织关系转出,在流入地基层党组织参加评议。临时党支部可组织对党员进行评议,但评议结果应交原单位党组织审定。
2.上级党组织和督导组要加强指导,严格把关,对每个阶段的评议工作组织检查验收,达不到标准的要补课。评议工作结束后,上级党组织要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
3.民主评议工作结束后,基层党组织要及时将《党员民主评议表》等材料按有关规定进行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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