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工作总结
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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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工作总结篇一
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在省市人社部门大力支持和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学习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落实省市人社工作会议、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主线,强化岗位责任制,狠抓工作落实,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现将今年以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紧抓发展机遇,大力推进人事人才工作
(一)积极争取人事人才政策支持。去年末以来,我们在认真开展人事人才工作调研的基础上完成有关我区干部知识结构和执业资格情况、近两年机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和退休人员情况、设立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人才项目孵化器和留学人员创业园的情况等分析报告,为领导决策和今后人事人才工作改革提供依据和思路。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快发展的意见》精神,我局赴平潭综合实验区考察学习人事人才工作先进经验和优惠政策实施工作,并多次与市公务员局汇报协调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及建设人才创业平台等问题,市公务员局大力支持我区工作并专门印发了《关于支持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对我区引进和培养人才、机关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人事人才工作业务指导等三方面工作给予支持。
(二)大力推进毕业生就业推荐。通过组织参加省市大型人才集市,宣传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等,共向华映光电、新大陆、国脉科技等20多家企业推荐各类大中专毕业生及技术人员870人次,成功推荐就业462人。做好人事代理综合业务服务工作,今年新增代理对象336人,完成新进非公企业毕业生的档案代理接收工作,现已为区内101家非公企业代理人事档案5120人。发放储备人员生活补助金25人5.2万元。及时为企业新进的人员办理审批落户、干部调动、职称评聘等有关手续,积极为企业解决有关进人留人的具体困难。同时抓好非公企业5个支部211名党员的党建带团建工作。
(三)抓好高层次人才服务及创新创业项目推动工作。做好20xx年高层次人才 “ 两节 ” 慰问工作,在春节前会同区委组织部走访了张易宁等20名高层次人才,发放慰问金 2.6万元。积极开展优秀人才评选工作,新大陆徐涵参选全国“__”,推荐福建省三奥公司曾启柚、科立视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丁原杰等7人成功参评XX市高层次优秀人才,新大陆等企业共有15名高层次人才参加XX市第二届优秀人才选拔工作,共有1名创业人才、3名创新人才入围福建省第三批“百人计划”评审答辩会,格通公司布兰卡教授免答辩直接入选,黄文著团队通过市公务员局申报。协助做好申报开发区物联网产业人才基地作为全省产业人才基地建设重点选拔对象,积极推荐国际人才项目(垃圾管道自动分类收集与资源化利用工程项目)到高新园区落户(该项目还在进一步洽谈中),鼓励和吸引更多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我区创新创业。
(四)做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考录补充工作,我区 20xx年政府机关及参公单位公开招考 15家单位32个岗位,委托XX市公务员局组织事业单位招聘 25 家单位 57 个岗位,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7家单位 30 个岗位均已完成录用、聘用工作。组织区卫生系统卫生技术人员招聘工作2场,共招聘工作人员 46人。同时,我们做好退伍军人的分配安置工作,经过多方联系协调共安排符合政府安置对象4名、进藏兵5名,还积极推荐了7名退役士兵到有关机关事业单位担任编外人员,既给这些单位提供了新生力量,又妥善安排了退役士兵。
(五)健全完善机关事业单位考核培训工作。完成20xx—20xx年度公务员奖励工作,并继续做好公务员绩效考核及 20xx年度考核工作。同时完善政府系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人员信息,健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归集、整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档案。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抓好我区专业技术人员及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和技术等级岗位升级考核工作,今年我们还组织经济、农业、工程等专业人员赴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州大学等继续教育高研班学习培训,并积极向市局申报推荐相关优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赴国内外访学进修,从而提升我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素质和能力。
(六)认真抓好企事业单位职称评聘工作。全区有181个事业单位和3834人推行聘用制工作,共计1 7 2家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工作,经市人事部门审批同意的方案有1 65 个,共计批复管理岗位472个,附设岗位88个,专业技术岗位2695个,现全面转入岗位实施续聘阶段。目前全区已有1 46 家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实施认定。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组建新一届XX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完成全区中小学教师过渡登记表的审核及验证工作,审核全区中小学专业技术资格1555人,并重新测算区属各小学(幼儿园)中、高级空岗数,做好教育系统空余岗位70%竞聘上岗、 30%空余岗位的推荐评审和第二轮岗位聘任工作。组织开展区教育系统中小学(幼儿园)初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共35人通过评审获得初级资格。另有 34人获得工程师、 7人获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
二、加强就业服务,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
(一)开展就业服务,努力扩大和稳定就业。通过与省内外劳动部门、院校加强沟通,与劳务输出基地共同协作,开展“春风行动”、“海西招聘行动”等招聘活动,并深入工业园区举办“服务企业用工天天招聘会” ,依托市人社局 “摇工作”平台,为企业招聘合适人才劳动力,基本满足企业用工需求。20xx年求职登记人数1 .26 万人,成功介绍就业 1.08万人;共举办各类招聘会13场,其中举办高校毕业生交流活动2场,接待求职毕业生2016人次。
(二)落实就业政策,全力帮扶重点群体就业。通过落实社保补贴、培训补贴、岗位补贴等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通过开展创业培训,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支持有创业意愿的劳动者自主创业。今年来发放小额贴息贷款 24 人,贷款 162 万元。目前全区城镇新增就业 8843 人,城镇登记失业率1. 13 % ,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33 7 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 187 人,转移农业劳动力2 020 人,全面完成就业目标任务。
(三)强化技能培训,着力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通过细分职工受教育水平、年龄、职业技能掌握程度等情况,20xx年共开展了25期培训班,其中农村劳动力岗位提升317人,职业技能鉴定直补1607人,siyb创业培训32人。推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为我区培养高技能人才队伍,目前我区已成立含国家级1 家、省级5家,包含了10个工种的6个“技能大师工作室”。
(四)完善制度保障,着力推进公共就业服务水平。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缓解企业用工短缺做好用工服务八条措施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为鼓励区外机构组织向我区输入劳动力的积极性,我区重新修订印发了《福州开发区关于扶持企业用工奖补办法》(榕开政办 [20xx]38号),同时为稳定企业技术骨干,提高我区企业对高技术人才的吸引力,制定了《对开发区规模以上企业技术骨干稳定就业实行社会保险补贴奖励的试行办法》(榕开政办 [20xx]71号),明确了补贴标准、范围和程序,进一步促进就业工作开展。
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工作总结篇二
20xx年以来,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和艰巨的工作任务,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认真贯彻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履职尽责,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就业创业形势良好。坚持把促进就业创业放在突出的位置,深入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就业形势保持基本稳定。20xx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4.9万人,再创新高,城镇登记失业率1.91%,再创新低,扶持自主创业1.19万人,带动就业7.62万人。一是扎实开展大学生就业工作。组织开展大学生阳光就业行动,举办公益性招聘活动231场,组织2369家用人单位与高校对接,全年共引进大学生4.12万人。继续实施大学生租房补贴政策,全年接收租房补贴申报1.1万余人,发放9220万元。全力推进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管理工作,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96.18%。二是加大创业扶持力度。举办首届中国无锡“东方硅谷”大学生创业大赛,深入推进大学生创业园建设,开展“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无锡行”、创业融资辅导营等活动,通过比赛与引智相结合、宣传和落地相结合、政府引导和市场孵化相结合,打造大学生创业能力展示舞台,被评为全国“2014年度地方就业创新事件”。已有73个优秀参赛项目落户无锡,吸引和扶持大学生创业1421人,培育产值超过100万元的大学生企业37家。三是支持和促进困难群体就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援助工作的意见,扩大了就业援助范围,调整“两项补贴”的分担基数,共发放“两项补贴”4.91亿元,惠及8325家用人单位,帮助10万余名扶持对象实现稳定就业。四是加强企业用工服务。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专项活动,组织重点用工企业先后赴江西、四川等地开展劳务对接,举办各类招聘会153场,帮助重点企业招工28万人。
(二)社会保障不断完善。参保人数持续增加,待遇水平稳步提高,社保基金运行总体平稳,社保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一是扩面工作持续推进。2014年全市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232.81万人、296.72万人、197.14万人、194.48万人、186.39万人,扩面人数分别为6.61万人、8.11万人、4.47万人、4.42万人、4.4万人,均超额完成目标。养老保险净增缴费人数5.28万人,完成年度目标的155.3%。二是及时调整保障待遇。调整2014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市区人均提高247元,精简退职人员定补金人均提高86元,市区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310元提高到340元,征地补偿性养老金分别由300元和190元提高到330元和220元。继续提高失业金待遇,上、下限标准分别由1480元和780元提高到1630元和858元。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增长10%以上。三是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定《江苏省征地补偿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贯彻意见,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在全省率先实施大病保险制度,2014年有4.6万余人次获得大病补偿,共计约9100万元,有效缓解参保人员因病致贫问题。积极推进零售药店医保定点管理。扩大护理院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推进养医融合。积极完善医保费用结算办法,调整2015年度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加大对医疗定点机构的管理力度,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出台《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贯彻实施意见,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四是改进工伤保险工作机制。实施工伤认定责权下放,形成市、区分级办理工作机制。成立市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开发工伤认定网上预约申报系统。实行工伤医疗定点管理,工伤职工住院医疗费通过划卡结算,切实减轻单位和职工现金垫付负担。
(三)人才工作取得新进展。以建设“东方硅谷”为目标,大力推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引进高层次人才7848人,海外留学人才1952人,新增专技人才4.49万人,新增高技能人才2.75万人。一是高层次人才引进取得新成就。全力推进“东方硅谷”人才引进工作,累计引进9名诺奖得主、11名外籍院士与民营企业共建研究院,累计引进国家“__”人才102名。2014年44人入选省“双创”人才,分别新增社会事业和中介服务领军人才25人、6人。大力推进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共有120个项目入选国家和省市引智项目计划。新增市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46人。新增8家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3家分站,在全省名列前茅。二是高技能人才培养成效显著。着力完善职业培训政策体系,加强职业培训管理。在省第二届技能状元大赛中获优秀组织奖;在第六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江苏选拔赛中总分列全省第二,并在全国决赛中获冠军一名。加强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市高训中心成功申报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新增省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达57家。成功完成APEC技能开发促进项目。三是积极做好创新创业人才服务工作。2014年举办各类服务交流和对接洽谈活动29场,为创新创业人才及企业搭建了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四是大力推进人力资源产业发展。整合后的市人力资源市场建立起“现场、网络、手机终端”三位一体的信息化人力资源服务平台,获“江苏省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荣誉称号。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意见,扎实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核心园区建设,人力资源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四)人事制度管理不断规范。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依法规范人事管理服务。一是公开、公平、公正做好考录工作。坚持“凡进必考”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认真做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录(聘)工作,招录公务员414人,招聘197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接收安置338名军转干部。二是稳慎推进相关改革工作。严格政策规定,加强宣传指导,基本完成市(县)区事业单位参公申报工作,扎实做好全市参公事业单位人员登记培训和考试考核工作。完善基层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推进机关规范津补贴的整改工作。扎实推进职称改革工作,完成中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高、中级职称评审工作。三是不断加强人事管理工作。积极推进全市公务员平时绩效考核,严格年度考核的审核备案,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全力做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借用人员、在编不在岗、超编进人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充分发挥聘用合同在单位人事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
(五)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2014年,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9.79%,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97.54%,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一是加强服务指导与执法力度。采取组织专题培训、上门服务指导、重点单位分工包干等举措,加强对企业用工管理的服务指导。深入开展两网化管理工作。完善劳动保障诚信体系建设,评定2014年度无锡市劳动保障诚信企业86家。不断创新调解仲裁服务企业的内容与形式,举办“千企法盾行”活动,全面深化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街道(镇)巡回仲裁庭的作用。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受理案件4116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和调解组织处理各类案件23204件。二是认真落实劳务派遣新规。认真抓好宣传培训,稳妥推进法规落实,率先在全省创新实施“二级代码”制度,强化劳务派遣用工监管,企业劳务派遣用工得到进一步规范。做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2014年共许可361家。指导劳务派遣行业协会发挥积极作用,着力引导行业自律。三是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在全省率先发布201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为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依据,及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11月1日起,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调整为1630元/月和14.5元/小时。四是认真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定期组织矛盾排查和预警分析,重点抓好信访积案的化解工作。处置各类信访事项1.89万件,处置率100%。加强“事改企”政策的梳理和相关调研工作,做好“事改企”上访人员的维稳工作。
(六)基层平台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基层人社平台标准化建设全面深入推进,被确定为全国首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一是规范平台建设要求。市政府办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明确了街道(镇)人社所工作职责和管理体制,理顺了工作机制,提出对平台规范化建设、信息化建设、专业化建设、作风效能建设等方面的新要求。二是业务标准优化到位。进一步优化基层人社站所业务流程和服务项目,业务项目优化为38项,业务环节减少15个,22项业务可即时办结,11项业务可同城同办,修订了2014版服务规范,发布了国内首个人社所公共服务地方标准。三是提升业务办理水平。开发上线了基层人社所新业务系统,实现单点登录、“一窗式”服务。对市区500余名人社所工作人员进行标准化实务培训,开展优质服务示范窗口评选,提高了平台业务办理能力与水平。
(七)队伍作风建设再上新台阶。以开展“作风建设深化年”和“基层组织建设深化年”活动为抓手,全市人社系统扎实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着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一是制度建设成效显著。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为作风建设常态化提供保障。出台12个党风廉政建设文件,完善局公务接待办法等7项内部管理制度,建成从机关到事业单位、从法定行政权力到内部管理服务事权全覆盖的内控体系。二是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围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征集查摆出来的问题,汇总归纳五大类43个整改项目,制定局“543”整改方案,按进度已完成整改事项33项。三是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全面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推进简政放权,优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能,实际办结时限平均提速20%,打造高效、便民的服务环境。
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工作总结篇三
根据《中共XX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xx年工作总结和20xx年工作打算的通知》(开江委〔20xx〕176号)要求,现将县人社局20xx年工作总结暨20xx年工作打算报告如下。
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社局的科学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大力开展“双年三创”实践活动,继续扩大和稳定就业,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积极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有力地促进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以拓宽就业渠道为手段,就业形势日趋稳定
始终把就业再就业这项民生工程放在首位,深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就业形势基本稳定。20xx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813人,失业人员再就业934人,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282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 112.15%、133.43%、112.80%;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同比增长14.75%。为富士康成都项目部成功招募1858人,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零就业”家庭实现了动态清零,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98%以内,全面完成市上4.1%的目标任务。
1.落实就业政策推动就业。认真落实小额担保贷款和特困城乡失业人员救助等各项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为132名城乡失业人员和创业人员办理小额担保贷款66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20%,救助特困城乡失业人员7人,发放救助金3500元。
2.搭建就业平台推动就业。积极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大学毕业生就业服务援助月、就业困难群体援助月等活动,举办大型现场招聘会4场,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开发企业就业岗位2026个,社区就业岗位506个,公益性就业岗位153个。
3.依托就业培训推动就业。积极健全培训体系,加大培训设施设备、师资力量的投入,大力开展创业、农村劳动力技能等培训工作,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 1958人,农民工在岗培训1856人,品牌培训100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30.53%、123.73%、100%;创业培训348人,完成目标任务的217.50%,培训合格率达90%以上,创业成功率达55%以上。加大劳务开发,完成劳务输转18万人,实现劳务收入14亿元。
4.力促高校毕业生创业推动就业。积极宣传创业优惠政策,加强实习基地建设,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机会和就业实践,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13人,引导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40人,全面完成市上下达的目标任务。
(二)以完善社保体系为目标,社保覆盖面不断扩大
深入贯彻落实各项社保政策,逐步提高社会保险覆盖率,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完善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20xx年,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52859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2.07%;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2500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60.71%,其中,60周岁以上享受待遇 69700人,新增参保缴费43200人;医疗保险参保人数71129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1.53%;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1515人,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工伤保险参保人数9186人,同比增加2236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33.13%;生育保险参保人数7172人,同比增加995人,完成目标任务的 117.57%。
1.养老保险工作。解决失地农民参保遗留问题,集中办理了达万高速公路、达万铁路、万年庙收费站、宝城电站、110变电站、垃圾处理厂、工业园区、政务中心等新老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10664人,其中,在职人员4838人,领取养老金待遇5826人。为提高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将其养老保险关系统一转移到县社保局管理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共转移1249人(其中退休人员611人),养老金待遇人均增加 814元。全力开展关闭破产企业养老保险欠费核销工作,首批三家核销企业财务资料已基本完成。
2.医疗保险工作。从“两定”机构服务质量着手,做好所管辖的21家定点医疗机构、51家定点医疗药店的服务管理和指导工作,健全完善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机制,扩大医疗保险影响。健全日常就医管理,加强医疗审核、稽查力度,定期深入定点医疗机构、药店核查。
3.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坚持人人享有基本养老保障工作目标,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参保政策,增强城乡居民参保意识,进一步扩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20xx年,新增参保人数9886人,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三)以公共服务管理为抓手,单位活力得到激发
1.加强公务员队伍管理。完成20xx年公开招录的21名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录用工作,完成20xx年下半年公招公务员计划招录10名乡镇公务员和4名乡镇司法助理员的资格初审工作。承办县政府任命的领导职务89人,免职38人;领导职务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职的10人;提交县人大会任免议案中任职33人、免职5人。对部分行政机关和参照管理事业单位中层干部进行职务任免,任职10人,免职7人。对国资办、普查中心14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进行了登记;完成了56名成建制划转为行政公务员的登记上报工作。
2.抓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国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xx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18人,其中,对专业对口的研究生直接考核聘用1人。完成城普紧缺科目教师选调工作,在全县范围内选调在编在岗教师30人。完成“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考核聘用16人。拟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9人,目前正在编制招聘方案,明年1月底前完成招聘工作。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调动15人,借调5人,辞聘、解聘3人。新接收学生报到1154人,累计接收学生报到4996 人,学生档案 4296个,推荐到县内民营企业就业 17 人。
3.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启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对全县 4000余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岗位级别聘任。对288名新评定职称人员进行了资格认定,其中高级74人、中级15人、初级199人,转评职称23人。审核上报高级、中级职称评审资料146份。
4.有序开展工资福利工作。完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后岗位工资变动工作和对公共卫生、义务教育、其他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审批工作。294名机关公务员(参照管理)正常晋升级别工资,月增资总额9408元。1967名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岗位)工资档次,月增资总额83900元。620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薪级工资,月增资总额158072元。办理正常退休 157人、提前退休111人。办理死亡职工抚恤金、丧葬费82人,遗属生活困难补助79人,落实工龄19人。
5.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按照两集中两到位要求,行政审批事项纳入政务中心人社窗口统一办理,受理、办结审批事项376件,其中,企业职工正常退休审批225件,企业职工特殊工种退休 118件,企业职工工龄认定33件;对审查不符合条件的15件作出退档处理,并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要提交的资料和退档的原因,群众满意率达100%。
6.规范职工档案管理。妥善保管干部职工个人档案12883份,其中在职人员档案9723份,退休人员档案3160份;接待查阅档案740人次,借阅档案47人次,传递档案62人次。
(四)以健全维权机制为重点,劳动关系稳定和谐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建立监察、仲裁、工伤“三位一体”的运行机制,畅通投诉、举报、仲裁、工伤的维权渠道,大力开展针对性的维权活动,提供全方位维权服务,切实发挥劳动行政工作“稳定器”的作用。
1.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大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守法意识。在县电视台制作政策法规宣传专栏4期,开展普法宣传活动3次,印发宣传手册、宣传单5000余份。
2.加大争议仲裁维权力度。简化程序,压缩时限,对投诉案件当场受理,及时调解裁决,切实维护投诉者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43件,结案处理43件,结案率100%,其中调解35件,仲裁8件。接待上访群众400余人次,信访件83件,回复83件,回复率100%。受理工伤认定申请136人次,作出工伤认定133人次,不予认定为工伤的3人次。在不予认定工伤中,1人申请行政复议,1人提起行政诉讼,1人提出上诉,均维持了我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受理劳动能力鉴定或伤残等级鉴定申请86人次,全部作出鉴定结论。
3.强化劳动保障执法监察。通过专项监察、日常巡查和举报专查,着力打击和纠正非法用工行为,营造良好用工环境。主动监察用人单位503户,涉及劳动者5947人,补签劳动合同813人,审查用人单位建立的规章制度347件,纠正用人单位违法规章制度54件。受群众举报投诉案件33件,结案33件,投诉举报结案率100%。追发劳动者工资及待遇82.5万元,涉及劳动者172人,其中,农民工工资76.4万元,涉及农民工157人。督促73户用人单位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90.2万元,涉及劳动者360人;督促35 户用人单位进行社保登记,涉及劳动者271人。责令改正58家违法用工单位,查处使用童工案件2件,行政处罚案件2件。
4.积极开展企业诚信评价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企业信用评级活动,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探索实施失信违诺惩戒机制,引导企业诚信合法经营。深入企业宣传政策法规200余次,下发诚信评价活动宣传资料5000余份;全县中小型企业劳动用工23000余人,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9.13%,集体合同签订率达94%。
(五)以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为载体,自身建设逐步加强
1.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以“双年三创”实践活动为抓手,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压缩办事时限,积极营造“一日事一日毕”的服务环境。实施党务政务公开,修改完善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积极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岗位先锋”等竞赛活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和高度评价。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党风廉政建设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责任意识、法制意识。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加大对人事招考和财务管理两个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力度。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形成“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反腐倡廉工作格局。
3.加强机构平台建设。经积极争取,依托县级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项目,建设XX县社会保障经办机构综合办公大楼,目前,该项目已进入招标阶段,即将开工建设。项目建成后,将为广大干部群众提供更加规范、便捷、高效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加快金保工程建设,完成包括除农保外的五大保险数据整理,待与市级信息库联网后,即可上传数据。根据上级要求,成立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拟将公招人员充实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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