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安全责任书自己写
学校安全工作,是全社会安全工作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它直接关系到青少年学生能否安全、健康地成长。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学生安全责任书自己写,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生安全责任书自己写1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依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安全责任书。
1、学校要求四华里以上的学生在校寄读,并对寄宿生实行封闭式管理,无特殊原因,未经班主任或学校领导同意,星期一至星期五放晚学期间(尤其是晚上)一律不准外出。通寄生在上课期间不准外出。禁止学生翻爬围墙进出校园。
2、学生上学、放学路上,星期五放学后,学生必须及时回家,严禁乘坐农用车、拖拉机、漫漫游、无牌无证及其他不安全的交通工具,不准骑自行车。
3、严禁私自下河、塘、水库玩耍、洗澡和上山摘果捕捉野生动物。
4、严禁以任何形式从事赌博活动。
5、严禁到网吧、歌厅、游戏室、录像厅、溜冰场等营业性场所参与任何活动。
6、禁止与社会闲散人员不正当来往,勾搭,更不允许参与他们的活动。
7、严禁喝酒、抽烟、偷盗、损坏公物、__出入、追打吵闹、打架斗殴、顶撞师长、在走廊的栏杆上休息,在校园燃放鞭炮。
8、严禁携玩刀具、易燃易爆及对他人易造成伤害的物品,不准做其他具有危险或可能危及他人的事情。
9、购买食品需到具备卫生健康证条件的商店和餐饮店,以防传染病。
10、周末和假期,家长要加强监护,教育学生子女不准上网、溜冰等,出行注意安全。
11、学生违背有关规定,不听告诫和制止,拒不改正,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又及时通知了学生的监护人,在此期间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负责任。
学生安全责任书自己写2
甲方:________________(学校)
乙方:________________(学校学生及家长)
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每个学生及家庭的幸福,应给予高度重视。为了进一步增强师生安全防范能力,遵守各项安全规定,让家长与学校一起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使广大学生健康成长,依据《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与《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对安全责任签定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对学生安全纪律的规定:
1、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县教育局及就读学校的安全、纪律规定,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
2、严禁到教学楼、办公楼、宿舍楼顶去做任何事或玩耍;
3、严禁在房檐、窗下、岩下、坎下看书学习或逗留玩耍;
4、严禁在楼台、过道追逐打闹,推压阳台栏杆,下楼、梯坎时严禁推挤、追逐;
5、严禁私自到江、河、塘、水库等不安全处洗澡、洗衣物等;
6、打扫清洁时,要确保安全,严禁身体探出窗外抹擦玻璃;
7、严禁在校内外聚众寻衅滋事、打架斗殴,更不准携带管制刀具、枪械、易燃易爆物品等进入校园;
8、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得在教室、寝室使用电炉、电炊壶等,严禁在教室、宿舍等处玩火、烧煮食物等,严禁在宿舍区点油灯、蜡烛等;
9、严禁学生抽烟、喝酒,更不得酗酒、吸毒;
10、严禁男女生互串宿舍、严禁留宿校外人员;
11、严禁学生及校外人员在校内骑车;
12、必须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骑车不得超速、超载行驶,不准强行超车,不准骑车追逐嬉戏;
13、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随意出校门(包括课间休息、课间操、早晚自习期间),住校生在放学或下晚自习后均不得随意出校门。有事需要出校时必须向班主任和门卫请假,经同意后方可离校。
14、住校生不得到校外留宿,必须按时就寝。
15、严禁学生在没有家长监护下到校外租房留宿;
16、严禁到校外上网或到两室两厅一房一吧(电子游戏室、台球室、卡拉OK厅、舞厅、茶房、网吧)玩耍;
17、严禁与他校学生结伙玩耍,更不得与社会青年来往;
18、上课期间,学生不得以任何借口相互串联。周末有班级确需联谊时,必须事先向所在学校的班主任、政教处报告,经同意后方可进行;
19、学生患疾病或出现其它意外情况,必须及时报告班主任、后勤,配合学校和医院的救治;
20、遵守学校规定的其他安全条例。
第二条、甲方的安全责任:
1、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纪律教育:
(1)利用班团活动、集会、广播、学习园地、橱窗等阵地对学生进行安全纪律教育;
(2)定期或不定期邀请兼职教师举行安全法纪报告会,对学生进行安全、纪律、法制教育;
2、对于学生发生以下伤害、死亡或财产损失等事故,学校和教师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1)私自下水游泳死亡或负伤;
(2)私自乱拉电线、点蜡烛及吸烟、吸毒等致人死亡、伤害及造成财产损失;
(3)酗酒致人伤亡;
(4)故意翻窗爬墙及楼道上打闹追逐致人死亡或伤残;
(5)违反规定骑车致人死亡或伤残;
(6)借故报复他人致人死亡或伤残;
(7)违反规定接触或破坏学校重要安全设施、有毒药品致人死亡、伤残及造成财产损失;
(8)学生放学离校以及在校外发生伤害事故(包括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离校期间发生的;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9)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伤害;
(10)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然性侵害造成的伤害;
(11)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难于知道的伤害;
(12)学生自杀、自伤的;
(13)在对抗性或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发生意外伤害的。
第三条、乙方的安全责任:
1.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本协议第一条中的各项规定;
2.学生家长负有对子女进行安全纪律教育和管理的责任;
3.学生违反本协议而造成第二条第2款中的各项死亡、伤害及财产损失情形,均由乙方(学生及家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识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害或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2)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3)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之学校的;
(4)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5)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
5、 甲、乙各方在指定的地方签名,明确本协议的要求和承诺对学生安全教育的责任。
四、学生通宵不归或到网吧等场所玩耍所出问题,概由乙方负责。学生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经累教不改者,将退回原籍。
五.协议为格式合同,在双方签定前甲方对每一条款都作必要的解释,乙方对不了解或者不明确的内容都提出处理并获得满意答复时正式签字。
六.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学生在本校毕业后自行失效。
甲方签字(盖章):高石九年制学校(电话: )
班 级:_____年级_____班
乙方签字(盖章):_____学生_____家长(电话: )
年 月 日
学生安全责任书自己写3
为了确保学生在托教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托教中心的实际,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不认同本责任书者可拒绝入托: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托而转移给托教中心。托教中心与学生只是管理教育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托期间托教中心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在托教中心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或个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由第三人或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托教中心有过错的,按托教中心过错的大小确定托教中心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与托管站无过错:(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托教中心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托教中心的设施有关,但托教中心的设施并无缺陷;(2)托教中心或托教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4、学生家长需按指定时间接送,如果不能按时来接送,需要打电话给托教中心的老师说明。到了托教时间后家长接到孩子(或自行回家的学生)应立即离开托教中心回家,非托教中心或托教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托教中心滞留、途中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托教中心不承担赔偿责任。
5、严禁托教老师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托教老师本人负责或由托教老师和托教中心共同负责,托教中心还可根据情节对托教老师进行纪律处分,但托教老师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托教中心负责任。
6、托教中心开展室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托教中心应承担一定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托教中心不承担责任。日常托教期间,学生未到或私自离开托教中心,托教中心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托教中心不承担责任。
7、本托教中心放学、上学不用过道,严禁学生自行过道。违反规定出现事故,托教中心不负责任。
8、托教中心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刃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托教中心、托教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托教中心或托教老师承担部分责任。
9、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由擅自离岗或违反规程,失责的工作人员负责。
10、学生在托教中心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在学生投保的情况下托管中心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11、学生在已经投保情况下,发生安全事故后,受伤害的学生,其父母(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托教中心必须保证学生的饮食安全。(有忌口的入托之前必需书面说明情况)
学生安全责任书自己写4
为加强对中小学安全管理,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维护学生正常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学校与学生及家长或监护人共同拟定如下安全管理合约:
一、学校责任
1、学校要切实抓好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坚持以班或学生为单位,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办法对学生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知识教育,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努力培养学生优良行为习惯。
2、学校应切实加强对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强化过程管理,定期开展安全督办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二是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建立上学、放学路队管理制度。实行按学生居住性区域编排路队,指定路队长专职负责,形成相互监督机制。加强教育学生上学,放学途中不得搭乘三轮车,小四轮、拖拉机等不符合规定的交通工具。学校报批的集体活动需集体乘车(船)时,学校必须与交通(航管)部门取得联系,乘坐正规载人客车或船只,严禁租用农用车或证件不齐全及车况差的车辆(船只)。
三是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管理。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上好卫生健康教育课,并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爱国卫生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学生不吃生、冷、霉烂变质食物,以增强学生卫生意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凡有住宿生的学校应不断改善食宿条件,向学生提供符合要求的食品和饮用水。以班级为单位,根据不同季节定时或不定时地检查学生自带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禁止食用。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学校应及时送医院就诊并立即通知家长或监护人到医院为学生治疗,由家长或监护人承担一切治疗费用。
四是加强其它安全管理。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并根据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采用相应的预防措施对学生的安全予以管理和保护。对学生具有危险性的行为,如:擅自下河洗澡,不请假擅自离校、课外时间打闹。在楼梯间拥挤、攀爬翻越护栏、触摸电器或违章使用电器以及在集体活动中不听指挥擅自行动和可能危及他人安全的行为等,应及时告诫、纠正,必要时应责令其写出检查或依据校纪校规给予一定的处分。对不听却阻、拒不改正的要及时告知其家长或监护人,并认真做好记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学校要禁止学生参与抗洪抢险和扑救火灾等活动。
3、学校应将作息时间准确无误的告知家长或监护人,以便家长或监护人加强对学生禹校期间安全的监管。
二、家长或监护人的安全责任
1、家长或监护人必须配合学校加强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学生非在校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应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2、学生上学或放学途中必须使用交通工具时,家长或监护人应监督学生乘座正规的人客车或船只,禁止学生乘坐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家长应主动与学校加强联系,及时反映学生的情况,并共同对学生加强教育,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3、学生在校期间患病时,家长或监护人应尽快将其接送医疗部门治疗。学生上学前,家长或监护人应注意了解、观察学生身体状况,如有不适,应阻止学生返校及时予以必要的治疗。学生若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的,家长或监护人应及时、如实告知学校,严重者应办理休学手续,予以休学治疗。
4、学生在校期间严重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其行为危及个人及他人安全,造成不良后果的,家长或监护人应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和经济责任。学生在校期间擅自离校的及其行为应由个人负责,家长或监护人自接到学校告知时起,应承担学生的安全监护职责。
5、学生离校期间(学校组织活动时间以外)其交通及其他安全由学生本人负责,家长或监护人负责监管。
三、学生的安全责任
1、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中小学守则》、学校纪律和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自觉遵守交通(航运)规则,遵守法律法规,努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因违反校规校纪,违反法律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2、在校期间,严禁打闹;不在楼梯间推搡、拥挤;不攀爬、翻越护栏;不购买食物“三无”食品和霉烂变质食物。放学、上学途中切实做到:遵守路队纪律。服从路队长管理:不搭乘和使用农用车及各种不安全交通工具;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拦车、扒车;不骑自行车带人;不下河(沟、渠、塘、库)洗澡;不攀高登险;不玩火,燃放鞭炮,不做不安全游戏和活动。
3、在校期间或参加集体活动时,未经教师允许,不得私自离校(离队)外出和单独行动。学生放学后或节、假日期间,不在学校逗留,游玩。其它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以上内容,学校、家长或监护人,学生应严格遵守,并自觉履行各自责任。如因学生或家长不遵守合约规定造成的安全事故,其后果学生本人或家长(监护人)自负,学校概不承担责任。
4、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听老师的教导和管理,如果不服管理一意孤行,出现意外学校不负责任。
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有效。有效期为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请家长仔细阅读,认真签字(盖章并签字)。
学 校(章):
家长或监护人(盖章并签字):
学 生(签字):
20__年9月2日
学生安全责任书自己写5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依法处理学校各类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学生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学校特与家长签订学生安全责任书。
1、家长是学生的法定监护人,是学生校外安全的责任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2、家长负责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子女的安全防范意识。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等,禁止不到法定年龄的学生骑车上学,以确保学生安全。
3、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对子女进行道德教育、文明礼貌教育。要教育学生在校内要自觉遵守校纪,不打架、不骂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如学生不遵守校规校纪,追逐打闹,或因其它违纪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会由班主任及时通知家长,学校依法负责处理事件,根据情节轻重,责成当事人家长负责应承担的经济损失。
4、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负责并督促学生按作息时间按时到校,学生因病或其它事不能按时到校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必须要提前向班主任老师请假。要经常与孩子沟通,了解学生学习、生活中的困难及时疏导、帮助。
5、父母及其他监护人要负责学生上学、放学路上的安全,按学校规定接送学生。
6、学生在上学或放学途中,家长应督促他们按时到校,按时离校。不准在途中玩耍。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家长必须向班主任老师履行请假手续,学生上学或放学要求家长接送,确保孩子上学或放学途中的安全,如果出现任何事故责任自负。
7、学生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只准乘坐有证件的客运车辆等,否则发生事故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8、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全面负责学生在假期内的安全工作,确保学生安全。
注:家长一经与各班和学校签定了此责任书,就要教育,管护好自家学生。若因家庭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学生不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从签字起学生在我校就读时长期有效。)
班主任(签名): 学生(签名): 学生家长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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