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娱乐场所治安管理责任书
文化娱乐场所治安管理责任书(精选7篇)
们运用到责任书的场合不断增多,责任书有助于增强我们的市场竞争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责任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治安责任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文化娱乐场所治安管理责任书 【篇1】
第一条为加强室内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发生,保护公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歌舞厅、音乐茶座、餐饮剧场、(宫)、录相厅等室内娱乐场所(以下简称娱乐场所)。
第三条市消防局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各级公安消防机关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负责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规定规定的防火责任由娱乐场所经营者负责;娱乐场所经营者承包经营的,由发包者负责。娱乐场所营业房屋的出租方与承租方,娱乐场所承包经营的发包者与承包者,应当签定放火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的放火责任,并严格落实。
第五条娱乐场所经营者应安照《北京市防火安全责任制暂行规定》建立本单位的放火安全责任制,并接受公安消防机关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新建、改建、扩建娱乐场所,其室内装修必须符合建筑设计放火规范以及其它有关的防火设计要求,并报公安消防机关审批。工程竣工后,经公安消防机关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第七条已经开业的娱乐场所,其建筑、装修等不符合本规定的,应当制定改造计划,并按照公安消防机关的要求,限期改造。
第八条娱乐场所与其他建筑连接的,应当设立防火分隔。分设包间的房间隔墙应为非燃烧体,其耐火极限应当符合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九条娱乐场所的装修、制景材料,应当采用非燃或者难燃材料。音响控制台、电工房等重点部位应当使用非燃材料。木墙裙应当刷防火涂料,装饰用纺织品应当作阻燃处理。
第十条娱乐场所通往建筑物外的安全出口应当不少于2个,疏散通道及出口应当保持畅通,严禁堆放任何物品。疏散通道至出口应当装有中英文疏散说明和图案灯光疏散标志,并保持完好。疏散说明和疏散标志应当设在走道的转弯处,间距不得超过20米。疏散门必须向外开启,宽度不得小于1.4米。不得采用转门、卷帘门、侧拉门。疏散通道内应当设有应急照明等,并保证照明20分钟以上。二层以上的娱乐场所,其疏散楼梯应当不少于2个,并不得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楼梯。
第十一条娱乐场所的电器设备,应当由正式电工按照国家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的规定进行安装,并定期检查、维修。
第十二条娱乐场所内的电线,应当采用铜芯导线,所有电气线路应当穿金属套管保护,横穿通道的导线应当采取固定保护措施,不得外露。配光和照明用的灯具表面高温部位不得靠近可燃物,移动式的灯具应当采用橡胶套电缆,插头和插座应当保持接触良好。
第十三条娱乐场所内使用霓虹灯时,变压器应当安装在非燃结构上,不得靠近可燃物。灯管的电极与导体保持10厘米的距离,并应当安装在绝缘材料上。娱乐场所应当有专人负责保养、维修霓虹灯。
第十四条娱乐场所应当安装室内、室外消火栓,并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救生器材、设施、装备。面积较大、包间较多或者设置在地下的娱乐场所,应当设置火灾自动报警、排烟设施和自动灭火装置。
第十五条消防器材应当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并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证完整好用。
第十六条严禁在娱乐场所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堆放可燃物。
第十七条娱乐场所应当按照营业面积核定容纳人员的数量,并报公安机关备案。日常营业不得超员。
第十八条娱乐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防火责任制的规定,做好职工上岗前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经培训后的职工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懂得防火知识;
(二)掌握灭火常识;
(三)熟悉本岗位的防火责任;
(四)发生火灾会报警,会组织人员疏散,会扑救初起火灾。
凡未经培训和没有达到上述要求的职工不得上岗。
第十九条娱乐场所在营业时应当确定专人负责安全检查、巡视,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火灾隐患。营业场所中使用明火和电热器具的,应当采取防火措施,并由专人负责看护。每日营业结束后,应当按照岗位责任制分工,对营业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切断电源和火源;确认安全后,填写“清场检查记录”,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下班。营业场所内除值班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留宿。
第二十条娱乐场所经营者违反《北京市防火安全责任制暂行规定》的,由公安消防机关依照《北京市防火安全责任制暂行规定》处罚;违反本规定的,由公安消防机关根据情节,分别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在危险部位停工、停业、罚款。罚款具体办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违反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六条规定的,处500元以上3000以下罚款;
(三)违反第十七条规定的,处200元以上1000以下罚款。娱乐场所经营者违反本规定的,除按上述规定处罚外,公安消防机关可以对直接责任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消防局负责解释。
文化娱乐场所治安管理责任书 【篇2】
出租人或治安责任人:_________
承 租 人:_________
一、承租人治安责任:
1、自觉遵纪守法,不准利用出租屋(门面)从事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公安机关等管理部门的`检查。
2、按规定申报暂住登记,入住时,在24小时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件和三张免冠小一寸相片,到当地暂住人员管理小组申报暂住登记,自觉申领《暂住证》。《暂住证》期满或者变更暂住地时,在期满前7日内或变更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或者申报注销。
3、承租人员的亲友来访,需临时留宿者,须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在当天内报告屋主进行登记。不得在租住房内留宿来历不明的外来人员。
4、租赁的房屋(门面)不准用于储存和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承租人将承租房屋转租、转借他人,应遵守有关规定并应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备案。
5、发现同屋居住人员有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检举并报告公安机关。
二、承租人如不履行上述治安责任,并在租住屋(门面)内发生各类案件、治安事故,本人愿意接受管理部门处理。
三、本责任书一式_________份,出租人承租人双方各执____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执行。
出租人或治安责任人(签章):_________ 承租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文化娱乐场所治安管理责任书 【篇3】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加强"平安校园"建设,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学校稳定,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和治安秩序,现就做好学校安全工作郑重承诺如下:
一、积极落实本单位安全工作责任,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校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把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确保校园一方平安。
二、确保安全资金的投入,按规定配备各种安全设施、设备。
1、做好学校校舍建设及治理安全工作。不定期对校舍进行巡查和排查,特别是建筑时间较长的房屋要重点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向上级教育局和镇办公室报告,根据相关程序及时处理。
2、做好师生消防安全工作。对消防器材等各类安全设施定期检查、更新;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砸炮、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实验室、电教室要按照有关规定使用。
3、做好饮食中毒、传染病、多发病的预防工作。注重饮食和饮水卫生,防止食物中毒和各种疾病的.发生,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和保障措施,保证师生饮食安全。
4、做好校园治安治理和维护财产安全工作。重视学生宿舍、围墙及学校供水、供电等配套设施的安全排查工作。加强对特种设备(锅炉等)、危化品(化学药品等)、重要财产(计算机等)的保管和防盗工作。对重大危险源和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实施有效监测、监控。
5、做好集体活动安全工作。组织学生参加集体活动,一定要事先经学校负责人研究,做出周密谋划,严格组织,并有学校负责人或教师带领。
三、定期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使师生能够果断、正确地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并定期组织师生进行演练,增强师生自救能力;制定各类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若学校发生重大事件须立即根据相关程序向区教育局和区有关部门报告,同时,负责人要妥善处置,预防事态进一步扩大,不得谎报、瞒报、错报。
四、要求全体教师转变教育观念,改进教育方法对比,严格禁止讽刺、挖苦、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坚决杜绝由此引起的学生出走、精神失常等事件发生,切实保护学生心理安全。
申请人:__
20__年__月__日
文化娱乐场所治安管理责任书 【篇4】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做好冬季火灾防控工作,更好的遵守相关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确保消防安全,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切实做好易燃易爆场所内部消防安全工作,特郑重做出如下承若: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吉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做到制度统一悬挂,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在重点部位设置警示标志。
二、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规定: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
四、组织从业人员开展经常化消防安全培训、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组织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开展一次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开展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建立一支志愿消防队,开展一次单位内部消防安全评估并成评估报告。
五、加强对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整有效;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建筑物防火间距、安全疏散、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且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六、电气敷设、防爆灯具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在生产、储存、经营活动中,严禁带入明火。
七、在本单位做到消防安全“三提示”:提示公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的具体位置,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如何正确逃生、自救;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内灭火器、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
八、实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按照消防安全检查规定的内容及频次对本单位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并做好记录;落实值班夜查制度,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人员确保24小时在岗在位。
九、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本单位自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明确专人负责,积极投入资金,组织人力物力,严格按要求落实整改,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十、在圣诞节、元旦、春节、元宵节及20__年全省、全国期间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责任人签字:(单位公章)
20__年10月20日
文化娱乐场所治安管理责任书 【篇5】
甲方:
乙方:
为了切实加强项目部治安消防工作,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有关法规精神,甲、乙双方签订治安消防责任书。
一. 甲方责任:
1. 宣传、贯彻上级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各项制度,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2. 施工现场宿舍重点部位,楼层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及防火标志。
3. 督促帮组乙方及时办理外来务工人员的`暂住证。
4. 配合、协助公安保卫部门调解纠纷,查处治安、刑事案件。
5. 定期检出督促乙方整改不安全因素。
二. 乙方责任:
1. 项目经理为治安消防负责人,管好自己下面人员遵纪守法,并做好防盗、防火等防范措施。
2. 不发生治安、刑事案件,不发生盗窃、打架、赌博等违法行为。
3. 凡务工人员必须做到三证齐全,可动工。
4. 宿舍内禁止烧电器具、煤油炉、瓶装液化气,不准乱接电线,严禁留宿来历不明人员或男女同宿混住。
5. 不准乱拿乱用消防器材,爱护保养消防器材。
6. 甲、乙双方必须按照治安消防责任书执行。
三. 乙方必须遵守以上条款,如在责任期内发生治安消防责任事故和其他条款,乙方负全责。
四.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后止。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签 章: 签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文化娱乐场所治安管理责任书 【篇6】
为了保护公司员工的人身安全及公司的财产安全,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场所安全巡查制度。
1、安全巡查人员由专职管理人员和保安员担任。
2、安全巡查应每2小时进行一次。
3、巡查人员应尽心尽职,认真负责巡查整个工作区域,做好“四防”,确保公司安全。
4、在公司范围内进行治安防范巡逻和检查,建立巡逻、检查和治安隐患整改的记录。发现紧急情况及时报警,同时报公司领导和上级保卫部门,并组织人员做好先期处置工作。
5、经常性地检查各部门的治安保卫工作,对存在的内部治安隐患及时报告校领导。
6、认真做好夜间巡逻工作,及时制止有妨碍单位治安秩序的行为。
7、督促、检查安全员辖区的安全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确保工作区域的水、火、电及员工及宾客的人身财产安全。
8、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要求出示身份证,做好登记手续。
9、各部门的防火巡查由在岗位的防火责任人、员工对辖区岗位上的消防安全状况、安全操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10、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11、安全人员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处置时,应当立即报告。
12、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13、防火巡查内容:(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在位情况;(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14、安全巡查人员应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15、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
文化娱乐场所治安管理责任书 【篇7】
为加强娱乐场所监督管理,规范娱乐场所经营秩序,构建和谐平安文化市场,严防娱乐场所出现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和不安全因素,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我市娱乐场所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市文化市场稽查大队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与娱乐场所签订《娱乐场所安全管理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娱乐场所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娱乐场所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注重社会效益,恪守职业道德,主动接受文化主管部门和其它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
二、娱乐场所不得经营含有反对宪法、危害国家利益和主权、违反国家民族政策、违背社会公德、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毒品及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娱乐活动。
三、娱乐场所使用的歌曲曲目、音像制品或电子游戏应当是正版制品,不得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歌曲点拨系统不得与境外曲库联接。
四、歌舞娱乐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游艺娱乐场所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接纳未成年人,并在营业场所的大厅、包厢、包间内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或限入标志。
五、娱乐场所在每日凌晨2点到上午8点不得营业。
六、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在营业期间应统一着装并佩带工作标志。
七、娱乐场所应当建立从业人员名薄、营业日志,在文化主管部门依法检查时,及时提供闭路电视监控录像资料、从业人员名薄、营业日志等资料。
八、娱乐场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当对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和其他安全负责,按消防部门要求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疏散预案。娱乐场所应当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并保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九、娱乐场所应建立巡查制度,及时发现、治理各类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以上条款请各娱乐场所自觉遵守,如有违反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娱乐场所名称:
娱乐场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监督执行机构(签章):
聊城市文化市场稽查大队
签订日期: 20__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