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目标责任书范本
安全是在人类生产过程中,将系统的运行状态对人类的生命、财产、环境可能产生的损害控制在人类能接受水平以下的状态。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安全责任书,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安全目标责任书(一)
学校与家长、学生安全责任书
_____(此处为学生姓名)学生家长:
为了保证您的孩子安全,请您对孩子加强安全教育,加大对您的孩子的监督。我校根据教育部出台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提醒学生和家长时刻注意安全,并签订《学校与家长、学生安全责任书》。
一、温馨提醒学生和家长:
1、爱护公物,不侵占、不损害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谨防被盗或遗失。寝室内无人或晚上睡觉时要锁好门窗。
2、春夏季节,预防溺水事故发生,学生不得到河、塘、池、沼、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
3、在与他人发生矛盾和纠纷时,请向老师、班主任、年级组长、领导或其他相关部门反映,不要用武力解决问题。
4、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请勿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和车况不好的车辆。骑自行车外出时,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说笑打闹,不骑车猛拐,不抢行,不带人,不骑摩托车或乘坐不安全的车辆外出,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5、禁止使用、收藏治安管制刀具和其他器械,禁止学生在无监护人监管的情况下在校外租房居住。
6、有事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不请假就外出。学生外出必须征得家长同意或由家长带领。
7、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不吸烟,不喝酒,不进三室一厅,不看黄色书刊和录像;不玩火,不玩、不买、不带易燃、易爆及有毒的危险物品,不准购买、携带刀、枪、棍、棒等凶器;不打架,不以大欺小,不说脏话,礼貌待人。
8、课间举止文明,不在走廊、楼梯上过于集中,不追逐打闹,不在走廊、楼梯间急速奔跑,
更不能持器械、锐器追逐和打闹。上体育课或从事体育活动时,动作要规范,不做危险动作。
9、春季干燥,是火灾易发季节,禁止学生在校外玩火、点坡火,严禁学生携带火种进入林区
玩耍、聚会,严禁学生抽烟,严禁学生在宿舍内点蜡烛。一旦发现火灾,不希望学生参与救火活动。
10、注意食品安全,不随便乱吃没有安全保证的食品、零食,不到无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饭食摊点处食用餐点。
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1、学生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放学后、节假日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安全事故。
2、学生在教室、寝室私自生火取暖,使用大功率电器,乱接电线发生的安全事故。
3、学生在校外无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摊点购买、食用食品发生安全事故。
4、学生参加各项体育活动、试验等,要在老师的指导下规范操作,学生未按照老师的要求私自违规操作规则发生的安全事故。
5、学生翻越或拖拉围墙、栏杆、门窗,在教室、走廊和楼梯间追逐打闹,私自进入施工地区,私自下河、塘、池、沼、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等发生的安全事故。
6、学生个人玩火或在校外林区或其他地方燃火发生的安全事故。
以上各条未涉及到的有关方面,参照教育部出台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执行。
班主任签字:
家长签字:
学生签字:
鲁甸县乐红中学
2011年3月1日
安全目标责任书(二)
贵家长:
您的孩子在我校---年级就读,为了保证孩子的人身安全,使您的家庭幸福美满,我们特制定本责任书,以期引起家长和学生的重视,与家长一起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杜绝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
一.在校内:
1.到校后,不到放学时间,任何人都不得私自到校门外去玩耍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给老师请假,写出请假条,经老师允许后才能外出.
2.课间玩耍时不得推、拉、拥、挤、追逐打闹,不做不安全的游戏,上、下楼梯要靠右行,否则,发生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上体育课时,要在老师指导下进行训练,不得私自活动,否则,发生事故教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4.上、下楼梯不能跑、更不能爬在楼梯的扶手上往下滑,否则,发生事故班主任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在校外:
1.不玩火、不玩电、不玩水、不到危险、偏僻的地方去玩耍,不到公路上去玩耍。
2.不到公路上、街道上骑自行车。
3.有事外出,必须向家长打招呼,不能随便在外留宿。
4.不购买不卫生的饮食,防止中毒。
5.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保护能力,以防止坏人的引诱和拐骗。以上九条要求每位学生必须做到,否则责任自负,希望家长配合学校教育学生自觉遵守。
本责任书经班主任与家长(监护人)签字后即告生效,每学年签订一次。
为了孩子的安全,为了您家庭的幸福,诚请家长积极配合。谢谢合作!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班主任签名:
安全目标责任书(三)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明确园长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定以下责任书:
一、校车车辆要求。幼儿园自备或租用校车都称为校车,校车应及时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并经法定检验合格,确保其技术性能良好、安全可靠方能使用;租用车辆时必须与租用单位签订租用合同、安全责任书;严禁购买或租用故障车、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等作为校车;严禁超员和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
二、校车驾驶人要求。幼儿园聘用的校车驾驶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身体心理健康、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要先经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审验合格后方能聘请;幼儿园要与驾驶员签订聘用合同、接送安全责任书;严禁聘用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累计分满12分或者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驾驶校车接送学生。
三、校车随车护送人员要求。幼儿园要聘用一名或一名以上的专职工作人员或兼职教师作为每趟接送幼儿的护送随车人员。随车护送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责任心强、思想政治觉悟高、身体心理健康,且应掌握相关的交通安全常识、应急救护常识;随车护送人员要配合、监督驾驶员按预定路线图接送、遵守交通规则,按时完成好接送工作,做好行车中的幼儿安全管理,以及幼儿、家长、幼儿园之间的交接工作;随车护送人员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必须按预定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向有关人员及有关部门上报情况,并做好幼儿安全转移救护工作。
四、加强园内校车管理,确保幼儿接送安全。幼儿园园长、法人代表作为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负起校车管理职责。(一)要详细掌握园内接送幼儿的校车、校车驾驶人、随车护送人以及校车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形成方案材料并把相关材料发放到园内所有工作人员及幼儿家长手中,与幼儿监护人签订接送合同书、安全责任书,建立档案;(二)要对接送幼儿的所有校车驾驶人、随车护送人员定期进行面对面的安全教育;(三)坚决取缔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幼儿,严禁用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机动车、拖拉机接送幼儿;(四)要制定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车及其驾驶人、随车护送人管理台帐,对校车的日常运行维护与检验、驾驶人遵章守则及其审验、交通事故与安全教育等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做好做细各种应急预案,切实加强幼儿园校车的日常使用管理;(五)要定期和不定期对校车进行维护保养,随时保证其安全技术性能处于完好状态。幼儿园应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幼儿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载、超速或其他交通违章行为,应当制止。(六)幼儿园组织春游等需要学生集体乘车外出活动的,要严格办理报批手续,且必须租用专业交通运输部门安全性能可靠的客车、并配备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对行驶路线熟悉的驾驶人员;(七)对接送学生专用校车,应当按规定喷涂有公安厅交警总队和省教育厅制定的统一标识。
五、幼儿园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对认真履行职责,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的要给予表彰;对因管理松懈,责任不落实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是民办幼儿园的予以取缔。
六、要把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作为幼儿园各项考核的基本要素。
七、本责任书双方签字后正式生效。
八、责任书的要求不因责任人的更换而改变,责任人如有更换的,接任者继续履行。
安全目标责任书(四)
为了搞好我校师生饮食卫生安全,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稳定和师生切身利益,创建和谐、平安校园环境,积极服务学校教育教学中心任务,特拟此责任书,望相关人员严格要求自己遵照执行!
1、 食堂、商店营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持证上岗。中途患传染性疾病者,应主动申请,脱离原岗位。
2、 食堂、商店营业人员必须讲究个人卫生,工作期间穿工作服。
3、 讲究公共卫生,保持食堂、操作间、小卖部周围干净整洁,不乱丢、乱扔、乱倒、不随地吐痰。
4、 按规定规范合理操作,经常检查生产设施设备。
5、不用腐烂变质的食品,餐具、炊具经常保持干净。
6、 食品初加工过程要达卫生要求,熟食要煮熟,生食和熟食要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7、 商店销售的食品,饮料要有产品质检合格证、生产日期、生产单位等。
8、 自觉接受各级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定要及时整改。
9、 以上各条,相关人员务必严守,若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不良影响,学校追究其相关责任。
校方领导签字: 。 责任人签字:教师:
从业人员:
安全目标责任书(五)
儿童、少年的安全工作是全社会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乃至社会教育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做好儿童少年的安全工作是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的共同责任。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努力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重庆市中小学生安全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班主任与学生家长签定本学年家长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教育孩子爱护清洁,讲究卫生,不私自下塘下河洗澡,不爬车、吊车,不到危险场所玩耍等。
二、教育孩子到校期间,严禁带危险物品入校或在校内玩耍;严禁在校内做剧烈运动及不安全游戏;严禁触摸校内、班内电器;严禁攀登楼梯、窗台玩耍。做到有事、有病请假。不准随意旷课、不随意出校门,严格执行学校作息时间,不提前到校,放学后不准擅自留校。
三、节假日期间,教育孩子在家中不随意使用电器、煤气灶等,注意用电、用气安全;不独自外出游玩;不到建筑工地玩耍;注意作息时间、饮食卫生;不进电脑游戏室;不看不健康的刊物及录相,不参与迷信活动。
四、培养孩子具有健康的道德情操、心理素质,良好的行为习惯,提高他们明辨是非的能力。
五、预防食物中毒,教育孩子不购买“三无”、超过保质食品,如发生安全事故,及时送医院治疗,并积极与学校和班主任取得联系。
“安全无小事”、“警钟长鸣”,希望家长按照以上规定严格要求自己的孩子,使他们健康成长,同时也希望家长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真正起到监护人的作用。
五、我校幼儿、学前班学生上学、放学时间:5月1日前上课时间为早上8:20,下午放学时间为2:40;5月1日后上课时间为早上8:00,下午放学时间为2:40,希各位家长按时接送自己的孩子。
此书签定后由学校保存。
学校(公章):沿溪镇坡口小学校
班主任(签字) :
学生:
家长(签字) :
二00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