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资源管理责任书范本
政府应该要明确护林员管护责任,加大森林资源管护力度,加强护林员的管理,有效地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森林管护责任书,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森林资源管理责任书(一)
根据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和厂领导研究决定;为了搞好我厂公益林管护,提高林业管护标准,以抓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以落实责任制和具体措施为突破口,加大巡护工作力度,认真贯彻好《四川省林业生态效益管理办法》和《森林法》等相关的林业管护-法律法规,将责任落实到站、班、(个人),特制定森林管护责任书。
一 、管护人员的职责:
1.管护好各自区域的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安全,广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进入林区巡护时,穿戴好各种劳保用品和巡护标志。
3.加强重点林区的巡查,并做好巡护记录日志,按时上报数据和巡护记录。
4.负责搞好本区域的封山设卡和巡护工作,坚守岗位,坚持原则,同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行为作斗争。
5.负责对进入管护区的车辆和行人进行防火知识宣传和检查,制止违章用火,发现火情及时处理并上报。
6.发现乱砍滥伐林木、非法侵占林地、无证采石采沙、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乱挖药材等破坏林区资源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上报。
7.积极配合做好林区林业调查,林木病虫害防治,发现大面积林木死亡或病虫害的要及时上报数据。
8.安全巡护,不得干与巡护无关的事,严禁在巡护时边巡护边吸烟,保护好自身安全。
二 、管护区域与面积:
将我厂所有的管护面积为19659公顷分为三个管理站;分别是:小木岭管护站、板棚子管护站和长河坝管护站。
管护责任区域为:
第一管理区域是小木岭管护站,管护黑洞岩至黄水河至杨家沟。 第二管理区域是板棚子管理站,管护新桥至黑沟至黄土坑。 第三管理区域是长河坝管理站,管护新桥至盐井沟至城墙岩。
三、管护报酬:
在与厂签定合同期内完成好巡护任务和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按我厂的工资分配方案进行考核造发工资,对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职责的反之扣减工资。
四 、 本责任书按区域一式贰份,分别由德阳市代木厂和责任站班个人留存,责任书期限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德阳市代木厂(盖章):
责任人签字:
森林资源管理责任书(二)
为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深入发展,巩固改革成果,贯彻《伊春市森林资源管护经营责任制实施细则》按照《双丰林业局森林资源管护经营责任制方案》的要求,根据《双丰林业局关于加强森林资源管护队管理工作的补充规定》,结合林场实际情况,进一步落实管护专业队人员的责任和义务,达到确实保护好森林资源的目的,经双方协商订立本责任状。
一、曙光林场(称甲方)将S 林班,面积 公顷的林地、林木资源承包给 (称乙方)管护,甲方用管护费支付乙方管理工资。
二、乙方负责承包管护区内森林防火、林地、林木资源及野生动物的管护任务。
三、乙方定期对承包管护责任区进行巡护,对火情火灾、偷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毁林开荒、括地边等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和汇报。保护好管护经营标志,做好每日的巡山记录。
四、承包管护期内,乙方有事必须请假,事假一天由队长批准,事假两天由主管领导批准,事假三天由场长批准,超过三天的,报局管护办批准,请假条一式两份,管护队保存一份,另一份交主管领导。
五、乙方无故旷工一天罚款50元,并扣发当日工资,从当月工资中扣除,罚款存管护队做为奖励基金。
六、乙方无故旷工全月累计超过3天,全年累计超过15天的视为放弃管护职务,予以解聘。
七、防火期内,在乙方承包管护责任区发生火情(见烟),甲方根据情况给予乙方撤职警告,并处罚金100元,如乙方首先发现,及时报告、积极组织扑救并找到责任人,不在此列;构成森林火灾(林地超过1公顷,草塘超过3公顷),按自动离职处理。
森林资源管理责任书(三)
护林队员管护责任书
为树立正确的爱林护林思想观念,提高护林队员的工作积极性,奖罚分明,制定如下规章制度:
一、护林队员工资提高到每月600元,其中100元作为每月的考核奖。队员在防火期间24小时值班,严禁空岗空位,发现一次罚值班员50元,第二次罚值班员100元,三次予以辞退。
二、队员要熟悉掌握业务知识运用法律法规管理林区,不允许无关人员进入林区,每发现一次扣值班员50元,对在自己管辖的林区内有张网捕鸟得每发一次扣罚5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队员如在防火工作中不听指挥,关键时刻不出力而造成重大损失,将给予辞退外,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护林队员在护林防火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奖励:
发现有进林区、非法用火、张网捕鸟或非法捕杀野生动物,抓住并上报办事处森关部门,每人次奖励50—100元。
发现破坏山林事件,根据情节轻重,并抓住当事人,奖励100—200元。
及时发现火情,及时补救,并及时上报林管部门,根据情况奖励200—500元。
划分区域:
办事处: 护林员:
二00九年三月十日
森林资源管理责任书(四)
森林防火责任书
为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火工作,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确保林业跨越发展和“双增”目标的实现,根据《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乡人民政府同各村签订2014年森林防火责任状如下:
一、开支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经常宣传贯彻《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退耕还林条例》等有关政策,及时刷写张贴护林防火标语、通告、禁令,强化全社会的防火意识和全民的法治观念,教育干部群众自觉遵守《森林法》,不准带火入山,不准在林区防火烧荒、烧根茬,不准上坟烧纸,不准在林区抽烟玩火,不准聋、哑、痴、呆、傻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进入禁火区域,不准牛羊工在林区和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区放牧,不准随意入山捕杀野生动物,不准随便采土挖沙,采矿取石。
二、建立护林队伍。各村要组建10-20人的护林专业队,开展巡山护林、巡查火源,确保本村重点生态工程、森林资源不受损害,不发生森林火灾。
三、发生森林火灾,要及时报告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并及时组织力量快速投入现场扑救,做到火场不灭,队伍不撤,强化余火监护,严防火场复燃。同时要严格扑救现场的指挥,防止指挥失当,造成盲目扑打和消极观望,导致火灾和伤亡事故的发生。
四、建立健全森林防火机构。要做到行政村有森林防火领导组,自然村有森林防火小组,实行村领导包村包林区,村干部包户、护林员包山头、党员包“聋、哑、痴、呆、傻”人责任制;在防火特险期内严格封山控制火源,并实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对火灾易发区要严格防范,确定专人巡逻、值班、严看死守,确保万无一失。
五、强化森林火灾的应急准备,各村要组建20-30人的森林防火应急分队,准备铁钎、二三号工具等必要器材,随时准备扑火。
六、严格责任追究。凡森林防火工作做得好,没有发生违章用火,未发生森林火灾的村,乡防火办要给予表彰奖励;发生森林火灾的村要按规定给予相关人员责任追究和党政纪处分。
本责任状执行期为2014年1月1日——12月31日,不受责任人变动的影响。
本责任一式两份,乡村各执一份。
森林资源管理责任书(五)
经研究,现就2016-2017年度森林防火责任目标和有关要求下达如下,请认真落实。
一、责任目标
(一)推进森林防火责任体系建设。树立预防为主,依法治火理念,建立健全科学防火管理机制;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火源管控,严格执行野外特殊用火审批制度,积极推进集中焚烧纸钱和政府购买森林防火护林联防服务工作;认真编制和实施森林防火规划,规范国家森林防火项目实施,加强生物防火林带等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森林火险预警监测水平。
(二)推进森林火灾扑救体系建设。加快乡镇半专业扑火队正规化建设,规范乡镇半专业扑火队和护林员队伍管理,加强乡镇指挥长和扑火队员业务培训;定期开展森林防火演练,规范火情处置程序,完善扑火应急响应机制;按相关要求和标准储备、更新森林防火物资,完善森林防火通讯指挥系统;严格执行值班值守、热点反馈、火情报告、火灾调查等制度。
(三)推进森林防火保障体系建设。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协调抓、班子成员包片抓”的要求,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积极推行党政同责;加强乡(镇、场、处)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小组)规范化建设,强化督促检查,健
全和落实森林防火年度考核、责任追究、重点管理制度;加强预防、扑救和基础保障工作,森林防火专项经费列入公共财政预算并保障到位。
(四)落实森林火灾控制指标。辖区内不发生重大特大森林火灾及森林火灾致人伤亡事故,重点防范区不发生森林火灾,森林火灾24小时扑灭率达到90%以上,森林火灾发生率控制在1次/2万公顷以内,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内,森林火灾控制率不突破10公顷/次,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达到90%以上。
二、责任期限
2016年10月1日-2017年9月30日。
三、奖惩措施
完成了本责任目标,由区人民政府给予表彰;未完成本责任目标,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并向区人民政府写出书面检查。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