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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安全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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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安全责任书

    安全生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和谐稳定,事关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那么你知道小区安全责任书怎么写的吗?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小区安全责任书,希望对你有用!

  小区安全责任书篇1

  尊敬的业主/住户:你好!

  为了营造一个和谐的、安全的优秀小区,小区物业对小区的安全知识进行告知及车辆的管理做些调整,具体如下:

  一、消防安全管理

  消防工作是一项群众性的工作,有赖于承租户和业主的支持配合。为了保证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建设优秀安全文明小区。我们应牢记"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1、消防通道是消防人员实施营救和被困人员疏散的通道,发生火灾,消防通道就是一条生命通道。比如从室内到地面的楼梯、楼梯口、过道和小区出口处、小区内到外面公路的道路都属于消防通道。我国《新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二)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三)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四)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五)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如有违反本规定,根据《新消防法》第六十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人违反本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公共消防设施及器材,不得堵塞、圈占消火栓,不得擅自动用消防水源,不得占用防火、疏散天台。

  3、履行国家规定的有关防火安全责任人所应有的权力、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车辆管理

  由于小区内部分车主将机动车随意停放在小区道路上,甚至草地上,不但破坏了小区的环境,也给其它车辆的正常通行带来不便。这些乱停放的车辆占用了小区的消防应急通道,一旦小区发生紧急事件,若消防应急车辆无法赶往现场,将造成严重的后果。

  车辆乱停放已在小区内造成了许多矛盾和纠纷,如:

  1、造成了机动车辆相互碰挤、摩擦;

  2、正常行驶车辆因避让乱停放车辆而撞到他人;

  3、住户为了避闪车辆而不慎摔倒。

  为了避免这些问题的重复发生,营造一个安全、文明、舒适的小区,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管理处拟从8月中旬开始对小区内车辆乱停乱放的现象进行整治,具体如下:

  1、物业管理处将在小区内主干道上设立临时路障来控制小区主干道上车辆乱停放现象,如有住户搬场、搬运物品请通知管理处或物业保安搬离路障。

  2、在小区内有停车位的车主,必须持有管理处发放的停车卡,刷卡出入小区。

  3、凡无私家车位停车证的车辆,一律不得在私家车位泊车。

  4、进入小区内停放的车辆,必须停放在划定的车位内。行车通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车位禁止停车。

  5、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或有污染性物品的车辆,严禁驶入住宅区。

  6、车辆停放后,驾驶员必须自觉锁好车门,关好车窗,并保持车位清洁卫生。

  7、对小区内乱停放的车辆物业保安将通过门对讲或上门劝说解释。对一意孤行拒不接受物业的劝说的车辆,物业将对其车辆进行锁车。

  8、车管员必须严格执行车辆出入规定,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并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凡因交接不清而造成事故的,必须追究交接班双方的责任。

  9、希望没有办理车位的住户尽快至物业管理处办理车位租赁手续;

  三、安全管理

  1、出门前请关好门窗

  2、妥善保管自己的财务

  3、请把自行车、电瓶车、摩托车停放在规定区域并上锁。

  4、小区内发现可疑人员,请及时告知物业保安。

  5、小区内发现疯、傻、醉酒闹事的人员,请及时告知物业保安或拔打110。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责任人和小区物业管理处各执一份。

  责任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___栋___单元______房

  勐海考思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欣城花园物业服务中心

  日期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小区安全责任书篇2

  今年是“十二五”开始年,针对“两节”“两会”的到来,我们要认真总结以往安全管理好的经验和做法,从实际出发,从居民的实际需求出发,从创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环境出发,把小区安全工作做好。根据后勤中心安全工作要求的精神,现签订侯堡社区“春节”安全管理责任书: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小区要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结合本小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安保方案,保证小区各项安全工作实施。

  二、落实责任,明确职责。各小区要以区长为第一责任人,副区长为第二责任人,各组组长为具体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机制,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落实责任,明确职责。

  三、进一步加强安全知识宣传。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加强对居民进行安全防范教育,提高居民的安全防范知识,教育居民在平时要关好门窗、关好煤气,注意交通安全,家用电器设备不用时要拔下插座等。

  四、做好小区消防管理工作,制定严格的消防管理措施,加强对车房、监控室、门房、商铺房的消防检查,加强对消防通道、消防设施的管理,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能解决的要立即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社区。

  五、加强门卫、巡逻人员管理。对进出小区的陌生人员、陌生车辆加强盘查,并做好登记,严禁脱岗、睡岗、代岗和长期呆在门房内,对工作不负责、不过问的人员要坚决辞退。巡逻人员必须巡逻到位,严禁在门房和楼道以及其他背风地方偷懒,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六、加强小区值班管理。区长要加强值班期间的安全管理,并将值班情况及时上报社区。节假日小区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负责制,对小区所有情况进行全盘负责、安排。区长放假期间通讯设备必须畅通,不准关机,有事要和主任请假。

  七、各小区对燃放鞭炮要严格管理,设立鞭炮燃放点,禁止在其他地点燃放鞭炮。

  八、加强小区外来人员管理,对小区的外来人员、租房户要摸清底细,严格登记,并掌握详细的信息。加强车辆管理和排查登记,严禁车辆在小区内乱停乱放,对进入小区的面包车等箱式货车要进行开箱检查,外来车辆要做好登记和发牌工作。

  安全出发制度

  一、门卫、巡逻人员必须按时交接班和上班,发现一次没有做到扣除10元;

  二、严禁门卫、巡逻人员睡岗,发现一次扣除当月工资50元;

  三、门卫值班期间严禁从门房窗户向外递牌,发现一次扣除工资10元;

  四、车辆进出必须发牌,发现一次不发牌扣除10元;

  五、门卫值班期间严禁闲散人员进入门房,发现一次扣除当班责任人10元;

  六、严禁无证废品收购人员和家政人员进入小区,发现一次扣除放行进入的门卫人员10元;

  七、小区发生入户盗窃案件、发生汽车丢失案件,当班巡逻人员扣除当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值班人员扣除300元,调离原工作岗位,区长、副区长当场免职;

  八、加强小区工作人员和环卫工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回家路上由于自己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小区和个人负责;

  九、小区发生火灾和其他治安案件,小区值班人员要及时报警和通知社区领导,并现场进行处理,因脱岗和报警不力造成事故,按照规定追究值班人员和区长责任;

  十、维修人员因违反操作规程和检查不力或不到位造成事故和财产损失,由责任人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对小区上报的各种维修设施,必须及时维修,当天没有维修一处扣除10元。

  十一、小区所有工作人员有事休息,必须有请假条。有事休息向社区主任直接请假,否则一旦查出,以旷工论处,旷工一天处罚100元。

  十二、社区将不定期进行查岗和检查,对当月的处罚由社区以书面形式通知小区,由小区区长统一将处罚金额上交社区,如不上交对涉及到的个人当月不报工、不计资。

  甲方:XX社区 乙方:

  日期:

  小区安全责任书篇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条例,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安全生产方针,按照华润集团、上市公司、北京大区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原则,保障xx北京大区的安全生产经营和从业人员的健康与安全;履行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管理职责。xx(北京)xx公司工程管理部/安全分管领导 是该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组织开展本部门各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行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接受x(北京)xx公司及上级公司的监督考核。本《安全生产责任书》将作为评价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依据。

  一、安全生产控制目标

  1. 不发生人身死亡的一般及以上事故(事故分级见备注1);

  2. 不发生火灾事故;

  3. 一般事故重伤人数不超过1人;

  4. 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不超过30万元;

  5. 不发生踩踏并导致人员重伤事件;

  6. 电梯故障困人超过1小时的事件不超过2次/年;

  7. 不发生内部供电系统故障造成的大面积停电事故;

  8. 不发生对集团、上市公司、北京大区市场形象、社会形象,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安全生产事件。

  二、工作要求

  (一)总体工作要求

  1. 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在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中执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的“三同时”原则。在日常管理中,执行在生产工作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的“五同时”原则,为实现股东价值和员工价值最大化的集团使命提供必要的保障。

  2. 依据上市公司《xx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建设规定》的要求,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的领导机构、监督机构、保障机构。

  3. 全面推进北京大区城市公司、物业公司及基层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在符合集团和上市公司的“华润特色的价值创造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基础上,建设北京大区管控型体系,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责任体系、教育体系、风险控制体系、监督保障体系、文化体系和评价体系等,建立起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的预防管理机制。

  4. 对发生的不安全事件,严格执行国务院493号令颁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坚持“四不放过”原则,按集团《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信息传递与报告制度》和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及时报送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信息。

  5.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经营管理权归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与保障机构责任划分,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分解落实安全生产目标及责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并加强考核。

  6. 健全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将安全生产业绩纳入各级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之中,并严格执行。

  7. 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做好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工作。

  8. 督促各单位加强应急管理,开展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评估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应急预案,并动态修编和演练,完善救援组织。监督城市公司、基层单位确保应急救援所必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并根据实际情况,督促各城市公司和基层单位组织开展消防演练。演练及时进行总结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预案,并建立演练和评估记录。

  9. 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并督促和指导物业公司及各项目、华兆公司等相关责任单位开展日常安全检查;执行主责部门巡检等工作策划方案,每季度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地域、季节、行业等特点,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做好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

  10. 督促各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法》,降低和消除职业健康危害及风险,开展危害识别、评估和控制,持续改善作业场所的环境,保护从业人员的健康。

  11. 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及《xx安全管理要求》,编制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开展合规性的评价工作,对工程建设准备阶段、竣工验收移交阶段加强安全管理,防止出现真空地带。

  12. 督促各单位加强对外委施工的现场安全管理,重点加强大型机械、消防管理、高空作业、及园区/周边深基坑、高支模等施工(殃及)本单位,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管理,做好起吊设施的检查、高空作业的规范。督促外委建立工程应急救援预案,并联合公司/项目进行演练,保障安全管理系统的有效并持续改进。

  13. 督促各单位加强对开盘售楼/物业项目入住的现场消防及应急管理,防止发生火灾事故及人员踩踏事件。

  14. 督促各单位加强住宅物业管理阶段的安全管理,特别是物业的消防管理、电梯管理、儿童游乐设施管理、泳池管理、租户安全管理等,物业公司将出租区经营、商业物业(商业部分合同委托)委托管理等纳入安全管理范畴,要求责任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职责。

  15. 督促公司及项目加强消防管理、大型群众性活动、节假日期间、特种设备,物业服务单位需将出租区域纳入安全管理范畴。

  16. 督促各单位落实消防法规的要求,保障本单位的消防符合规定,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或者销毁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17. 督促制定有关设备(包括特种设备)维修、保养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设备(包括特种设备)台账,并贯彻实施。

  18. 督促物业项目/相关单位加强对各种机械、电梯、电气和动力等设备(包括特种设备及外委管理)的管理,加强设备定期检查和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状态。

  19. 督促相关单位确保机器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凡安装、改装、修理、搬迁机器设备时,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完整有效,方可移交运行。

  20. 落实消防法规的要求,保障本部门的消防符合规定,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或者销毁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制定符合本部门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21. 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的教育。协同其它部门,定期组织安全考核等工作;完成集团及物业公司领导交付的其它相关安全工作。

  (二)根据上级公司对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所负责实际情况,还应推动完成以下具体工作

  1. 制定并完善大区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负责大区安全工作总体规划的具体实施。

  2. 协助物业公司体系建立、推动部门,完成物业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督导、维护,持续推进安全管理工作的不断改进。

  3. 指导物业公司各项目/华兆公司及基层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督导、落实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4. 督促、检查各部门/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落实情况。

  5. 重大隐患的整改跟进工作。

  6. 会同其它部门,组织召开季度安全会议。

  7. 推动落实上市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要求。

  8. 做好办公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

  9. 建立健全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并建立项目级安全费用台账。

  10. 完成公司(如:经理办公会、专项安全活动)交付的其它安全工作。

  三、评价办法及问责

  依据国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集团、上市公司、北京大区、北京公司、物业公司有关规定,对于乙方未依法履行本责任书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责任事故发生的(事故分级见备注1),依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1. 凡责任书执行期内发生一起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人撤职、降薪,扣除全部年终奖金,三年内不得享受晋升职位和薪资提升;取消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当年有关评优的资格,业绩合同扣50分。

  2. 凡责任书执行期内发生一起死亡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安全生产责任人降职、降薪,扣除年终奖金50%,二年内不得享受晋升职位和薪资提升;取消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当年有关评优的资格,业绩合同扣20分。

  3. 凡责任书执行期内发生一起超出一人重伤的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由物业公司上报大区安委会,给予通报批评,安全生产责任人扣除年终奖金20%,一年内不得享受晋升职位和薪资提升;取消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当年有关评优的资格,业绩合同扣10分。

  4. 凡责任书执行期内发生一起重伤一人的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由物业公司上报大区安委会,给予通报批评,安全生产责任人扣除年终奖金10%,一年内不得享受晋升职位和薪资提升;取消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当年有关评优的资格,业绩合同扣5分。

  5. 凡责任书执行期内发生一起经济损失超过50万元的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由物业公司上报大区安委会,给予通报批评,安全生产责任人扣除年终奖金10%,一年内不得享受晋升职位和薪资提升;取消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当年有关评优的资格,业绩合同扣5分。

  6. 凡责任书执行期内未按规定时间报送事故,以及瞒报的、谎报的,视具体情况,由物业公司上报大区安委会,给予通报批评,并按照事故等级对责任人加倍扣除年终奖金(扣完为止)、降职、降薪、业绩合同扣分等处罚措施。

  7. 凡责任书执行期内发生直接导致我司人员轻伤的安全生产事故,由物业公司上报大区安委会,给予通报批评,取消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当年有关评优的资格,业绩合同扣2分。

  8. 凡责任书执行期内所管辖范围内部供电系统故障造成的大面积停电、设备损害事故,视具体情况,由物业公司上报大区安委会,给予通报批评,安全生产责任人年终奖金扣除10-20%,降职、降薪等处罚措施;取消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当年有关评优的资格,业绩合同扣5-10分;

  9. 凡责任书执行期内发生电梯故障困人超过1小时的事件超过2次(1年内),由物业公司上报大区安委会,给予通报批评,取消相关责任人及责任单位当年有关评优的资格,业绩合同扣2分。

  10. 凡责任书执行期内发生非我方责任的安全生产事故,但事故导致我司生产、运营单位停工、停业超过3天以上或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视具体情况,由物业公司上报大区安委会,给予通报批评,安全生产责任人扣除年终奖金5-10%;取消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当年有关评优的资格,业绩合同扣2-5分。

  11. 凡责任书执行期内相关方发生非我方责任的死亡事故,视具体情况,由物业公司上报大区安委会,给予通报批评,取消事发单位及安全责任人当年有关评优的资格,业绩合同扣2-5分。

  12. 凡责任书执行期内相关方发生非我方责任的安全生产事故,但事故给公司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视具体情况,由物业公司上报大区安委会,给予通报批评,取消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当年有关评优的资格,业绩合同扣2-5分。

  13. 凡责任书执行期内发生对集团、上市公司、北京大区市场形象、社会形象,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安全生产事件(见备注2),视具体情况,由物业公司上报大区安委会,给予通报批评,安全生产责任人扣除年终奖金10-30%,降职、降薪等处罚措施,一年内不得享受晋升职位和薪资提升;取消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当年有关评优的资格,业绩合同扣10-20分。

  14. 凡责任书执行期内发生除上述情况以外的火灾或其它事故、事件,导致公司相关单位被政府主管部门通报、处罚的,由物业公司上报大区安委会,给予通报批评,取消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当年有关评优的资格,业绩合同扣2-5分。

  15. 凡责任书执行期内集团、上市公司、大区安全内审,对本安全生产责任书中“工作要求”执行情况较差,视具体情况,由物业公司上报大区安委会,给予通报批评,安全生产责任人年终奖金扣除5-10%;取消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当年有关评优的资格,业绩合同扣2-5分。

  16. 凡责任书执行期内发生事故,未到达上报上级公司要求的,由物业公司安委会给予通报批评,取消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当年有关评优的资格,业绩合同扣2-5分。

  17. 责任书执行期内连续发生事故,将根据事故等级加倍处罚;事故同时出现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按事故严重及影响程度的上限处罚。

  18. 政府主管部门对相关责任人的行政罚款由其本人承担。

  19. 相关责任人在事故后离职,将按上一年度奖金及工资水平一次扣除相关比例的奖金。

  20. 上述处罚并不免除事故责任人相关法律责任及公司可能采取的其它如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措施。

  21. 华润集团、上市公司安委会根据事故性质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规定进行处罚的,按照集团、上市公司安委会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但对同一事故不重复进行处罚。

  本责任书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执行期自签订之日起至下次签订安全责任书之日止。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责任人如有调整,接任人为当然责任人。

  监管单位:xx(北京)xx公司

  安全生产责任人(物业公司总经理):

  责任单位:物业公司工程管理部

  安全生产责任人(安全分管领导/工程部经理):

  二〇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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