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意向书模板参考2020最新
经销是企业或个人为另一个企业或个人按照双方所签订的经济合同销售商品的经济行为。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一些经销意向书模板,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阅读与借鉴。
经销意向书模板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合同宗旨:
为扩大 涛园门业 有限公司“ 涛园门业 ”品牌知名度,确保“ 涛园门业 ”品牌发展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甲乙双方秉承自愿、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加盟经销“ 涛园门业 ”品牌产品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执行。
二、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为依法经营的法人。
2、乙方保证其用于加盟经销的营业执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续约有效期)内均有效、真实且内容符合甲方的要求,可以从事“祥庭”授权系列产品经销活动。
三、授权经销区域、经销产品权限及授权经销期限
1、甲方授权乙方在省 市 县镇区域内加盟经销“ 涛园门业 ”系列产品。
2、本合同有效期从 20__年 月 日至 20__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重新签订或续签下一年度的加盟经销合同。
四、加盟经销商销售目标:
1、合同期内,乙方须完成销售任务目标为 万元;
2、乙方在六个月内未完成销售资金回笼额的30%,又未提出甲方认可的理由或改善措施,则甲方随时有权提前终止执行本合同,并收回相关授权文件及物品。
3、本合同期内,乙方可在授权区域内以各种形式,按甲方全国统一的标准建立
五、经营保证金:
乙方需向甲方交纳经营保证金 万元;
在本合同期内,若乙方没有发生跨区域销售业务和其它有损“祥庭”形象等违约行为,合同期满或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向甲方交回授权书和授权牌,产品证书(含框),拆除形象墙、门头等品牌标识物后,甲方全额退还经营保证金,但不给付利息。如续签合同,保证金可顺延为下一年度保证金,如下年政策变动或经销区域变化,保证金可多退少补!公司不设立省级代理,最大渠道单位为地区级代理,一个代理一份合同,一份合同视为一个独立的渠道核算单位,每个经销区域都需独立缴纳保证金,一份合同中签订多个地级经销权则视为该合同无效。
六、订货及货款结算:
1、乙方订货及补货,必须先向甲方预付30%订货款,才能确立订货,其余货款须提前付清后才能发货;
2、货款结算原则:现款现货,款到发货;
七、产品供应:
1、供货价格:甲方按(A类)客户全国统一出厂价供货给乙方,如遇甲方产品价格调整,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前十五天通知,具体价格详见附件。
2、乙方订购产品时,需向甲方出具订货单,订单经双方确认后,乙方预付订货款,甲方确认收到定金后安排生产,收齐货款后安排发货。
八、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考核及业务监督,对乙方营销活动中所出现的问题,甲方有权要求其限期整改。
2、如乙方出现严重经营亏损、或因有重大债务无法正常经营、或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被吊销营业执照及与经营有关的其它证照、或未达到甲方合同要求,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4、甲方有权授权第三方在乙方授权经营区域内,针对首先申请备案的或经评估确认乙方无力经营的工
5、若遇原材料价格变化异常,甲方有权对价格进行合理的调整,并以书面形式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
6、甲方向乙方授予经销商授权书,维护乙方经营权益,不在乙方获得加盟经销权的区域范围内,对相同系列产品另设加盟经销商。
7、甲方保证向乙方供应的产品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及企业标准的质量要求,并向乙方提供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
8、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专卖店装修设计方案,对商品陈列提出指导性建议,使之有利于展示品牌形象和乙方销售,并定期对乙方业务人员进行产品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
9、甲方向乙方提供导购员和服务技工服装以及部分助销品和一定的广告支持。
九、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经营指导、培训及其相关技术支持的权利。
2、乙方享有甲方定额提供的宣传画册、POP、整体VI形象内的市场推广用品。
3、乙方享有获得相关销售奖励的权利,详见下款12条。
4、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书复印件。
5、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指定产品终端市场销售价格体系,原则上乙方有权在甲方制定的指定产品价格基础上进行上下10%的浮动,未指定产品打折销售或提价销售必须提前经甲方同意才能实施,以维护甲方的市场价格体系。
6、乙方必须完善售后服务,甲乙双方共同处理乙方授权经营区域内消费者的产品投诉。
7、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汇报专卖店和分销客户情况、销售情况、库存状况、竞争对手动态情报(月报:内容包括新产品、价格、市场政策与推广策略等),按甲方要求完成营销管理汇报。
十、产品运输:
1.乙方可自行提货。
2.运输单位如乙方指定、则甲方可代为托运、甲方负责托运前的货物质量、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3.如乙方无指定运输单位,则由甲方代办运输、乙方承担运费,乙方及时对货物进行验收、并将确认单返回或者在收到货物后电告甲方、如有误差、须于当日之内电话通知甲方核查、否则视为无效。 十一、产品售后:
1.乙方收到货物后如有质量问题(建议在运输公司进行全面检查)、属于运输原因的必须与运输公司交涉、不属于运输公司的、乙方及时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及照片、甲方在两个工作日内回复处理意见、产品一经安装、甲方不负人为的质量责任。
2.须修复的产品、甲方在十日内修复完毕、(以上时间以收到返厂货物之日起计算)返修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3.质量保证产品出售之日起保修一年(特定因素除外)
4、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并经甲方确认而需要重做的,而甲方已开具增值税发票给乙方的,在办理重做时,甲方不再另行开具增值税发票。
十二、销售奖励:
1、为鼓励经销商做好区域市场和售后服务工作,对签约经销商实施奖励政策。对未签订本合同的经销商,甲方不给予奖励政策支持。
2、区、地级市及总代理年度销售额达到20-50万,享受 0.551-80万、享受81-100万、享受100万以上、享受的返点。
3、特价门、工程门可计销售额但不算返利。
4、返利奖励在本经销合同期内完成年度经销任务提走全部库存门后发放,由甲方以样品门或产品形式奖励等值产品,样品门为公司提供的新款门(款式、颜色、尺寸)统一。
十三、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违规操作、串货砸价、扰乱市场等行为,将取消经销商任何返利和奖励;情节严重向乙方处以一定数额的处罚,并有权立即解除经销合同。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对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四、其它约定: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应对履行本合同及相关附件而知悉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即使本合同期满或因任何原因而解除,保密义务应继续承担两年。
2、依照甲方公司管理制度,甲方不允许甲方任何人员以公司名义向乙方以任何形式借款借物,若乙方借款借物给甲方人员,应纯属个人行为,所有责任及损失与甲方无关。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者转让其在本合同内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4、乙方在经营期间已建专卖店的,但未能达成公司销售目标而中止合同的,甲方有权从乙方经营保证金内扣除相关的样品及其它补贴。
5、乙方经营期未满单方面中止合同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20%的经营保证金,并且甲方有权不给乙方任何销售返利。
6、甲乙双方在解除本合同后,甲方立即收回授权牌,乙方应在三个月内拆除有关“祥庭”商标的相关标识,否则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予以赔偿。
十五、争议解决:
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以同意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由甲方总公司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管辖。
十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且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十五日内足额交纳经营保证金后自动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正式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销意向书模板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乙方审核,批准授权,甲方一次性交纳加盟费_________元,成为_________软件产品_________区域加盟经销商。
二、在联盟期内加盟经销商可以根据当地情况在指定地区自由决定产品价格,充分发挥该公司的优势不限产品数量开发当地市场,无限量增加该公司的经济效益。
三、协议生效后,乙方7个工作日内派资深工程师进行_________软件的技术及其市场培训,甲方负责乙方工程师差旅食宿费用。或甲方派技术人员到乙方进行技术培训,乙方不收任何培训费用。
四、协议生效后,乙方对每套产品只收_________元加密的硬件费用。联盟期内如甲方需要技术支持,甲方需要负责乙方的差旅食宿费用。
五、在联盟期间乙方在全国主要教育媒体作宣传配合市场的推动。在时机成熟时乙方配合甲方在当地开产品推荐会。
六、在大型的招标活动中合作伙伴没有资质或没把握时,乙方出面支持。
七、甲方不得在指定地区以外销售,如非指定地区内销售须向甲方提交申请另行协商。
八、甲方交纳加盟费用后协议生效,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即联盟期为一年。逾期重新签订协议。
九、违约责任
1.双方签订协议后,如甲方不能如期付款给乙方,责任完全由甲方负责。
2.服务过程中如甲方没有交付服务费用,乙方将不负责日后的技术服务工作及维护工作,所涉及责任由甲方自付。
3.甲方擅自在协议指定地区以外销售本协议指定的_________软件,乙方将无条件取消联盟资格。
十、纠纷处理
如双方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可通过以下机关解决:有关仲裁机构、人民法院。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二、补充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正式签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
代表人(签):______ 代表人(签):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销意向书模板3
甲方: (以下筒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平等协商,在严守信誉和商业道德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本着相互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发展“佳德”品牌系列厨卫产品,就乙方经销甲方“佳德”品牌系列产品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授权乙方在 市 区 县 开设 (专卖店、专柜或专区等)销售甲方的“佳德”品牌系列产品。
2、本协议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至本协议期限届满前三个月,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是否终止合作,若继续合作,另行签订协议书,协议内容依照当时协商确定;若终止合作,本协议到期将自动失效。
3、乙方每次应在订单确认后的 天内,以现金或转账等方式全额支付货款,经甲方确认无误后安排发货。如乙方不按本付款条件支付货款,甲方有权把约定的发货期顺延。
4、乙方应按照甲方在本协议附件1《价格表》中所示价格销售“佳德”品牌系列产品,不得随意调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5、乙方如需进行促销等活动,需临时变动价格时,必须在变动价格前以书面报告形式向甲方申请,并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调整价格。
6、甲方提供乙方高质量的“佳德”品牌系列产品。 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最新的公开市场资料,对乙方开展的市场推广活动予以支持,并对乙方市场推广活动的具体实施保留监督权。
7、依据业务推广计划和地方运作需要,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产品、技术培训,帮助乙方迅速掌握产品性能和销售技巧,使乙方的销售工作迅速展开。
8、甲方根据市场情况定期或不定期举办经销商研讨会等活动;定期为乙方提供相关产品宣传资料及样品。
9、甲方有权对经销商政策进行调整,有权对“佳德”品牌系列产品的产品类别、内容和相应价格进行调整,甲方进行这类调整时,须提前 天告知乙方。但遇特殊、紧急情况时,甲方可立即调整,而无须提前告知乙方。对于在价格调整前已确认的销售定单,其单价将不予调整。
9、甲方产品价格有变动时应向乙方提供最新产品报价单。
10、乙方在与甲方合作过程中存在商业不道德行为,违反甲方的信誉和宗旨的,或者乙方的行为给客户和(或)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1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必要的技术培训;定期参加甲方的市场活动、促销活动和相关培训。
12、乙方应按照甲方拟订的价格规定销售产品,不得以任何形式破坏甲方的价格政策,不可以低价倾销。
13、乙方不得与甲方的其他经销商之间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更不可蓄意诋毁其他经销商的名声。如有关不当行为最终导致用户终止采购、取消合同或转用其他品牌产品时,甲方有权立即取消本协议。
14、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和本协议延长期间和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乙方承诺不向与甲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关甲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资料,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5、乙方不得自行仿制甲方产品或进购、销售该产品的假冒伪劣商品,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经销资格,同时追究乙方经济责任。
16、乙方有权利就市场策略向甲方提出建议,在经营中,乙方应与甲方定期沟通,协商解决销售中的瓶颈问题。
17、乙方在经销区域发现甲方的产品或其它权益受到不法侵犯,应及时通知甲方。
18、协议终止后,乙方无权继续使用甲方的任何资料包括商标、商号及其它相关标志,否则乙方应承担造成的相应后果。
19、如果本协议终止,乙方应在终止之日起 天内归还除了为销售现存甲方产品所需材料以外的全部商务文件、目录、广告材料、技术资料及样品等所有材料。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甲方有关的客户详细名单及相应报告,以便保证向客户提供持续性的服务。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乙方将无条件保证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20、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以及结束后 年内,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在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得的另一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包括本合作范围内的所有有形的或无形的、标明为秘密的商业计划、客户方资料、技术、产品和其他作为该方商业秘密的信息。
21、销售量是乙方在经销过程中能力和投入程度的主要反映,乙方同意在协议期内完成规定的销售额 万元,每完成 万元的销售额,甲方承诺退还乙方保证金 万元。完成年度销售额,甲方按销售额的1%的比例给予奖励。超出销售额外按1.5%的比例给予奖励。
8.3、甲方按照季度或年度对经销商进行业绩考评。
8.4、对销售业绩不能达到约定数额的经销商,甲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取消其区域经销资格或另行设立区域经销。
九、违约条款
9.1、本协议自双方签盖章后生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如一方违反本协议或本协议的一部分,另一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保护措施:
(1)提出口头或书面警告,要求对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中止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
(4)双方就争议部分不能协商解决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9.2、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者,在接到守约方发来的违约通知后 天内仍未实际履约者,守约方可无条件终止本协议关系,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以解决纠纷。
9.3、甲乙双方因任何一方违约而遭受任何损失,违约方均应赔偿对方损失。
9.4、因甲方承诺客户条款协议未能做到,乙方受到客户追诉造成名誉损失的,乙方有权保留起诉权并要求甲方赔偿。若客户要求赔偿的由甲方负责。
9.5、未得到甲方承诺,乙方承诺客户条款协议受到客户追诉或造成甲方名誉损失的,若客户要求赔偿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9.6、如果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延迟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任何一方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 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同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因未及时通知对方或未采取相应措施而导致对方损失扩大的,对扩大的损失部分违约方应负责赔偿。
9.7、双方均有过错的,应根据各方实际过错程度,分别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十、免责条款
10.1、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任何一方无须负任何责任。声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天内告知另一方,并随附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不可抗力书面证明,且应尽可能减少不可抗力所产生的不利影响。
10.2、不可抗力指:
(1)政府法律,法令或政策的变更、自然灾害、战争、军事行动等因素。
(2)“不可抗力”是指所有超出本协议双方合理控制范围的事件,该事件应不可预见,或虽然可以预见,但通过合理努力无法阻止或避免其发生,且这类事件发生于本协议签之后,并且阻止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
10.3、如果符合所有下述条件,一方未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 不应被认为构成违约:
(1)如果不可抗力事件致使该方未能全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2)双方应立即相互协商以找出合理解决办法并应尽所有合理的努力尽可能地减小不可抗力的后果。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 天内,该方应书面通知对方, 解释其为什么未履行及不能完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且其履行本协议的期限应延长,延长期应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拖延相同。 十一、争议解决:
11.1本协议的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以及本争议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2、因本协议的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发生的争议,应首先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或由中立的第三方调解解决。
11.3、任何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谅的精神协商加以解决,如果不能解决,如果争议在一方送交书面要求开始协商的通知后 天内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按照下列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
(1)仲裁应在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按照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 (2)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双方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员另行裁定,否则仲裁的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11.4、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在仲裁庭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余的相关权利,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十二、协议的变更:
12.1、甲乙双方在协议执行期内,如果由于市场发生变化或其它不可预见的原因,需要对本协议有关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类别、价格等)进行调整,提出修改的一方应提前至少 天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调整解释说明。
12.2、双方如果对上述事宜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可协商终止协议。 12.3、本协议经双方签署的书面协议方可变更。双方另行签订的补充合同与本协议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协议的终止
13.1、本协议于下列任一情形出现时即终止: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3)乙方因违约、资格考核未达标而被甲方取消经销商资格的。 (4)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被撤消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分立或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5)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协议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协议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协议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
(6)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协议。
13.2、协议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协议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协议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协议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协议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13.3、本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本协议项下未完成的其他在终止日前已产生的义务或权利。
十四、其它
14.1、双方之间的任何通知或书面函件必须以中文写成,并以传真、e-mail、专人送达(包括特快专递)或挂号邮件的形式发送。
14.2、若通知及函件以传真形式送达,则应以传真传送记录所显示的确切时间为准;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则电子邮件进入收件一方指定的电子邮件系统的时间即视为送达;若以专人送交形式送达(包括特快专递),按收件一方签收的时间为准;若以挂号邮件形式送达,以邮局所出具的收据为凭,自寄件时间起五个营业日为准。
14.3、本协议底部所注明的地址,电话,传真如有变更,任何一方应及时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通知无法送达所导致的后果由责任方承担。
14.4、本协议构成双方之间完整协议,取代先前关于本协议的所有讨论、协商及协议。
14.5、本协议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另行签定的附件或备忘录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4.6、经双方签署的本协议及附件的传真件具有与本协议及附件正本同等的法律效力。
14.7、本协议任何部分的失效不影响协议剩余部分条款的效力。 14.8、本协议的标题仅起标识作用,不应影响本协议或任何部分的解释。 14.9、本协议以中文本为基准文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盖章后即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代表签: 代表签: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协议期限
2.1本协议自双方签盖章后生效。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将取代以前所有的口头或文协议。
联系方式: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e-mail: e-mail:
收件人: 收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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