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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制宣传日》学生心得体会

时间: 徐球0 分享

2001年12月04日是第一届全国法制宣传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的心得大家想怎么写?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2024年《全国法制宣传日》学生心得体会(通用15篇),希望能够对大家的需要带来力所能及的有效帮助。

《全国法制宣传日》学生心得体会

《全国法制宣传日》学生心得体会(精选篇1)

星期一下午第二节课,同学们端着椅子来到操场上听夏科长的法制讲座。

在我们的一生中会面临很多选择,当你正在为他而不知道怎么办时,你会怎么做?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因为不能判断是非而选错了路。

首先,夏科长给我们讲了举行“法制讲座”的原因是最近几年未成年儿童犯法的人数正在不断增多,导致这些人犯法的原因是他们还不知道那些事是犯法的,其他人看见了也不制止他们。

接着,夏科长开始讲述一些案例,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案例是这样的:有一个人因为摔了一跤,脑子出了点毛病,到了十六岁便不去上学,也不出门,整天呆在家里看电视。有一次,他从电视上看见了消防车灭火,他非常喜欢消防车,但是电视里又不经常放,他就想要亲眼看见消防车。这个念头越来越强烈。有一天,他终于忍不住了,就走出家门,那时候每户人家门前都堆着很多干草,他就点燃了那些干草,但是村里的人自己把火扑灭了,他没能看见消防车。第二次,他把火放的更大了,还烧爆炸了一台洗衣机,他如愿以偿地看见了消防车。警察来抓了他,其中的一位就问他:“你为什么不跟父母说你想看消防车呢?或许他们会带你去消防大队看的。”他说:“我平时从来不和父母沟通,所以不会跟他们说。”听完了这个案例,我想:我们一定要多和父母交流、沟通,有什么事不能埋藏在心里,要跟父母说,或许父母能够帮助你解决。

最后,夏警长又讲了未成年人要做到的十点要求和三要、三不要,便结束了“法制讲座”。听完了这次法制讲座,我思绪万千,俗话说的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我们不能从小就养成小偷小摸的习惯,那样长大了便改不了了,遇到什么事情要跟父母商量,不能用偷抢等犯法的事情解决。看到有人做犯法的事情要及时制止并告诉他们那样做的后果,做事不能由着自己的性子来。不能进入非法经营的场所,多宣传法律知识,使我们的社会更和谐。

《全国法制宣传日》学生心得体会(精选篇2)

青少年是祖国未来的花朵,现在我门对律法却一点都不知道,父母也从来没有百分之百的教过我们。由于现在的子女大多数都是什么独生子啦、独生女啦,父母更是把他们视为掌上明珠,不敢打,不敢骂,捧在手里怕碎了,含在嘴里怕化了。但这种溺爱,反而会让青少年产生犯罪、犯法心里,从而影响了他们的一生。 因为父母教育不当而引发悲剧的已经不在多数,以下便是一个案例: 一天晚上,一所中学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凶手竟是一个未满14岁的青年,被杀者也是他的同乡同窗。

该校初一学生陈志明与刘小乐因锁事发生口角,陈志明打了刘小乐一耳光,刘小乐已经失去了理智,从床下抽出一把水果刀,对着陈志明的脑部、腹部等处连刺三刀。陈志明被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

以上的凶手,连14岁都不到,就犯下了如此滔天大罪,想必他肯定是悔不当初啊!可是在我们谴责凶手的同时,也不要忘了两个人,他们也与这场案子脱不了干系,他们,就是凶手的父母。如果他们天天与凶手进行心理上的沟通,还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吗?被害者还会这么无辜的死去吗?其实凶手也是受害人,害了他的就是他的父母。 不同的人对待同一个事,定会有不同的想法。有的人看了以上的例子后,刻骨铭心,一定会注意的。有的人看了以后却认为,我是未成年人,犯一点小罪没什么大不了的顶多关上几天而已。错!大错特错!就因为你是未成年人,所以必须要注意。你小偷小摸的行为会让你的一生都在黑暗中度过,永远见不到四季的阳光,阳光也照不到你的脸上。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一个错误,即使再小,但如果你一直犯,小错误也会演变成大错误;一个好事,哪怕只做了一件小小的事,也会让到家因为你而头来赞许的目光,大家就会向你学习,犯法的事情还会有吗?世界上如果没有犯罪的事情,阳光会多么灿烂,青少年将会多么可爱!

《全国法制宣传日》学生心得体会(精选篇3)

2008年11月20日,瑟瑟的秋风给我们带来一丝寒意。学校为了加强我们的法制意识,特别邀请了绵阳监狱的警官和服刑人员来给我们这些年少的同学做报告,以加强我们的法制意识,在报告会上,我听着服刑人员的报告,心中不禁泛起波澜……

第一名服刑人员:王虎,今年二十岁。他给我第一印象就是很老实,怎么会想到他是一名囚犯,可耻的囚犯!从他的报告中,我有些迷惘:王虎小时候也是一个淳朴,憨厚的农村孩子,当他来到城市,他来到这闪烁着花花绿绿的霓虹灯的大地方时,他沉沦了。他到游戏厅,到网吧。每次钱不够用时,他就向父母伸出贪婪的手,而每次父母都会耐心地对他讲,“儿啊,赚钱不容易,你省着点儿用。”他从来都是把父母的话当耳边风,依然我行我素。随时进出娱乐场所。就这样,每每他钱不够时,就向父母索要,直到家里拿不出钱。他想到了铤而走险,他和他的同伙密谋一场绑架。他绑架了他朝夕相处的同学,并向他同学的父母索要十万元,但就在他们的计划实施时,警察悄然而至,将王虎绳之以法,就这样,一个淳朴的憨厚老实的农村娃就沦为一个可耻的阶下囚,是什么使他成为一个囚犯的呢?我认为是他自己在人生的十字路口迷失了方向,他被欲望驱使着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曾彬,二十岁。当年,他曾经是个品学兼优的大学生,他甚至年年获得“学习标兵”奖状,常常得到老师的表扬……听到这里,我不禁感到惋惜。他也是在人生的道路上迷失了方向,从而踏上了不归路的。

我还看到了当他们带着悔恨的泪走下讲台时他们又被铐上了冰冷的手铐。

我劝告那些以暴力解决问题的人:收起你们恐吓别人的拳头,好好学习,做人。长大后不要迷失在自己的道路里,不要让欲望驱使自己走向不归路!

《全国法制宣传日》学生心得体会(精选篇4)

人生会面临许多选择,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而不知道何去何从时,你将如何抉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不懂法律,因而走错了路,让自己后悔一生。由此可见,知法、懂法多么重要。它就如同一块路标指引你走向光明的大道,并越走越辉煌。

今天,为了让全体学生知法、懂法,学校特此开展了“法制教育讲座”。来给我们演讲的是晋原镇公安局的一句警察。他告诉我们,现如今的社会,是以法律来治国。法律是公平的、公正的。而现在的我们,就像是祖国的花朵一样,娇嫩而又脆弱,一不禁意间,天真和无知就让我误入歧途。因此,我们要遵守社会的规则。遇到困难、危险,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很多未成年人都受不了外界的诱惑,开始与外界青年结交,然后再被青年带坏,这是他们变坏的最大原因。

还记得曾看过一个新闻。一个少年在学校成绩总是名列前茅,但后来因长期和校外不良青年交往,最终成为一个处处遭人骂的小偷。一次,偷东西没有逃掉,被抓到了警察局,在他的脸上却没一丝的害怕和后悔,而他还天真地问了警察一句:“叔叔,是不是我把钱还给别人,就可以把我放了?那快把我放了吧,我马上把钱还给别人!”是不是觉得很可笑?而这就是不懂法律的可怕。有时,连自己已触犯了法规都不知道,而在向歧途越行越远,直到自己的错已无法挽回。

想到这儿,不禁打了个寒颤,原来,法律对于我们这么重要。法律就像一个盾牌,让我们免受伤害;法律就像一个路标,指引我们走向正确的大道;法律就像一缕阳光,让我们温暖成长……

这次的法制教育讲座是一次发人深省的心灵教诲,我们应该知法、懂法、守法。让自己在正确的航线上行驶,让自己在法律的天空下茁壮成长!

《全国法制宣传日》学生心得体会(精选篇5)

学校为提高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的法律意识、自身权益维护意识;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争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学校特邀召市派出所龙泉警官、召市交警中队副队长罗兴中警官于3月26日下午2:00在操场举办了“法制安全教育讲座”。讲座不仅给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活泼的思想教育课,而且对同学们进行了意义深远的守法教育。通过两位警官的解读,使同学们充分认识到日常生活中,防微杜渐,知法懂法的重要性,同时也为今后学会自我保护、提高避险、应急处理能力打下了思想和理论基础。

讲座的主要内容是围绕如何增强同学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并结合本地实际,针对当前学生犯罪案件、各种事故的特点,对同学们进行以实用法律知识为主要内容的法制知识教育;通过事故分析,对同学们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同学们的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

通过讲法律、讲故事、事故分析、法律知识宣传的活动形式,充分调动同学们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帮助同学们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和掌握基本避险常识,深受大家的好评。

通过此次法制安全教育讲座,使大家明确了学法懂法,知法守法、自我保护的重要性,进一步激发同学们学习法律知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同时同学们也都纷纷表示,这次法律校园教育讲座,使大家懂得了许多的法律、避险知识,树立良好学生形象,坚决抵制不良风气,机智地防范各种不良行为的侵害,为创造和谐、平安校园作出努力。

《全国法制宣传日》学生心得体会(精选篇6)

按照院党委关于开展“四强”专题学习研讨会的安排,根据“四强”专题教育活动的要求和统一安排,我们集中学习了强法治专题的内容,通过学习,下面就谈谈对强法治的认识。

强法治,通过强法治的学习,使我懂得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模范遵守法律,是基层党员干部的应尽的责任。党员干部模范守法对于培养整个社会依法办事的观念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在普通社会公众眼里,干部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一定的地位、权威和形象,干部就是遵守法律的模范。如果干部能够自觉尊重法律,模范遵守法律,时时处处注意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就为社会树立了良好的榜样,从而给社会和广大公民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带来了积极影响。反之,如果干部不尊重、不遵守法律,甚至知法犯法,带头破坏和践踏法律,那么,也同样为社会树立了一个恶劣的典型,普通群众也会不尊重、不遵守法律,并产生对法律尊严的轻视和对法律权威的怀疑。因此,每个党员干部都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牢记自己所肩负的神圣使命,切实增强法治观念,克服特权思想,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时刻遵守法律,努力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

通过学习法制教育,我自身加深了对法律权威的认识,改变了原来片面的认识,从现在开始我要努力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做一个懂法的合格公民。

《全国法制宣传日》学生心得体会(精选篇7)

我自从听警察叔叔给我们讲了青少年法律制裁这堂课后,我明白了不因善小而不为,不因恶小而为之的道理。

我们需要远离犯罪人,假如你的家人是犯罪人,你应该怎样做呀?对了,你应该不要跟他去不健康的地方,你也要指导他不要去上网吧,抽烟,喝酒等对我们不健康的'东西。

如果你的好朋友在14周岁到16周岁,还是16周岁以上,如果你发现他们有抢钱,偷钱等触犯法律的事,你要及时报警,不要跟他们一起做伤害我们的事情,因为法律无情。你在小学或是幼儿园时,发现你们班有人做小偷小摸的事,你要及时阻止他,如果他不及时改正错误,也不听你的劝告的话,大了必定酿成大祸。

比如,你放学回家,父母或是亲人都不在家,发现后面有人跟踪你,你应该怎么办呢?下面是一个很好的举例:一天,女孩娟娟放学回家,脖子上挂着钥匙往家里走去,父母都不在家。走到半路,娟娟发现有人跟踪她,她走到家门口,却不开门,在家门转来转去的,因为娟娟知道,只要她一开门,那个人就会进她家抢东西。忽然,娟娟看到对面的江大婶走出来,她拉住江大婶,并且小声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了江大婶,江大婶叫娟娟开门,自己在旁边打110。当娟娟把门打开后,那个人急忙冲上前把娟娟反锁在房间里,然后就在娟娟父母的房间里翻东西。警察叔叔来的及时,把那个人捉住了。

这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大家可要记牢了,自己一个人在家,可不能给陌生人开门哟。有些人为了钱,连自己的爷爷奶奶都杀了。所以你可不要小偷小摸,以免长大后酿成大祸。

《全国法制宣传日》学生心得体会(精选篇8)

20__年12月12日上午,新疆政法学院组织全校师生开展第3期“法治大讲堂”,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博士,兵团司法局副局长韩景峰以法治兵团建设,健全完善“政”的职能的视角为主题主讲了法治课堂。

在讲座中,韩局长指出“全国的稳定在边疆,边疆的稳定在新疆”,新疆位于祖国西北边陲是中国边疆陆疆的重要组成部分,东悍长城,北蔽蒙古,南连卫藏,西依葱岭。短短16字道出了新疆重要的地理位置。

韩博士紧扣当下时代的发展,强调在党的以来,形成了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从战略上重视和谋划新疆工作,坚持把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为新疆工作总目标,坚持以凝聚人心为根本,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坚持弘扬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紧贴民生,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加强党对新疆工作的领导,实践证明: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完全正确,必须长期坚持,全党要把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在完整准确贯彻上下功夫,确保新疆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韩博士引用左宗棠的话:“重新疆者,所以保蒙古;保蒙古者,所以卫京师。”西北臂指相连,形势完整,自无隙可乘。若新疆不固,则蒙部不安,匪持陕甘山西各方时虞侵铁,防不胜防,即北关山亦无晏眠之日。这段话令我深有感触,让我不禁想起了先辈们那一段峥嵘岁月。

曾经老一辈的人说过“十万大军出天山,且守边关且屯田,塞上风光无限好,何须争入玉门关”新中国建立之初,百废待兴,遵循党中央指示,进疆解放军兵官,一手拿枪,一手拿镐,开始了轰轰烈烈的屯垦戍边事业,几十年来一代代兵团人艰苦奋斗,努力开拓,在西部荒原上创造了盛世江南的人间奇迹,形成了热爱祖国,无私奉献,艰苦奋斗,开拓进取的兵团精神。

“一纸命令,从连队军官拿起锄头,到荒无人烟的地方屯垦戍边”但他们毫无怨言,一干就是几十年。许许多多的兵团人用实际行动践行“党叫干啥就干啥”的誓言值得每一位新疆兵团人的后辈学习。

不仅如此,释放改革红利,为更好履行职责使命提供坚强保证,深化兵团机构改革,着力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这个着力点,通过机构改革进一步加强党委对涉及全党行政重大工作的协调。我了解到军事部一班为激励兵官把学习成效转为工作动力,践行兵团精神,争当新时代戍边人。他们开展热爱兵团,奉献兵团,建功兵团的实践活动,大力表彰宣传官兵身边涌现出来的先进典范,营长张超楠刻苦钻研打仗本领,科学改进之前巡逻方法,使部队战斗力得到明显提升,被该部队表彰为10大天山卫士,更是在不久前,他被请上典型事例报告的讲台,讲述他自己的故事。

新疆发展更是要着力健全和改变“政”的职能,在全面承接自治区行政授权的基础上,通过对宏观管理,市场监督,法治建设,科技创新,农业农村等领域机构和职能进行大幅度的调整。调动兵团师市各级积极性,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积极性,推动高质量发展。大美新疆不是吹出来的,这里不仅有着优越的地理位置,更有着丰富的生物资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地处亚欧交汇要冲东西方动植物品种在此交汇。像农一师“天山雪”大米洁如玑珠、质细味香。棉花单产和人均占有量居全国第一,在会上韩局长更是打趣说“朋友托他带些新疆长绒棉,说要打两床被子”其次,三山夹两盆的地理位置使新疆素有瓜果之乡的美誉,这里哈密瓜香甜可口,葡萄粒粒饱满,青萝卜长势喜人。当然不仅仅是植物资源丰富,动物资源也繁多,像石河子的军垦细毛羊,新疆牦牛,博斯腾湖的尖嘴鱼,都受到了各地朋友们的喜爱。新疆占全国的1/6,这里的风景也是美不胜收。是谁造就了这一切?是兵团人。

是啊,新疆的发展不仅需要前人的.艰苦奋斗,更要有后人的坚持不懈。正如英国地理政治思想家指出“中亚和高加索地区是历史的地理枢纽和欧亚大陆的心脏”新疆居于战略要塞之地,每一位兵团人怀着对祖国这片厚土的热爱,在这大漠孤烟直的新疆,以一颗赤诚心,将青春与拐杖献给了这片爱土,向每一位兵团人致敬,感谢他们对新疆所做出的一切,可以说没有兵团人就没有今天这片碧水蓝天与霓虹交映的新疆!同样也感谢韩局长为我们所带来的讲座。所谓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你的每一句铿锵誓言,都是你对这片厚重的土地深沉的爱意,这使我作为一名兵团子弟兵更加的骄傲。

《全国法制宣传日》学生心得体会(精选篇9)

通过在市局冬训期间集中学习法制教育讲座过程中,我对坚持社会主义法制教育理念的重要性有了进一步认识,特别是税务机关干部正确用法的不可或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近一段时间的学习讨论,本人深深感到,学习全面、准确理解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管理,特别是对税务干部执法人员运用法制理念指导实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听取法制教育讲座的过程中,我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充分认识学法用法的重要意义,增强使命感

自觉学习法律、宣传法律、贯彻法律,关键是要提高思想认识,认识有多深,决心就有多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科学有机的统一体。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可以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内容。我认为要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具体应该做到:一是依法治国有目标。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确定为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法治“官”,从“人治”走向法治,从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依靠法律手段管理,这就需要有一支法律素质较强的领导干部队伍,才能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方针的落实。二是素质教育的需要。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为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国先后制定了近四万部法律法规和规章,中央提出以人为本,提倡素质教育的今天,作为国家税务机关干部正确运用现有的法制,进行科学的管理是时代的要求。三是自身建设的需要。一个以法为基础办理各项事务的国家人员,基本的法律知识都不懂,如何能更好的为人民服务,将是一句空话,能更好的用法,学法这个头带得不好,自身法制观念就不强,严格执法做不到,就会直接影响到我们日常管理工作和造就良好的法制氛围,对新干部的成长就会有阻碍。自身教的法制不提高将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对于我们这些执法干部来说,严格自身的法制学习,必须放在一个重要的地位,作为一件大事来抓。

二、坚持并运用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武装执法干部的头脑

坚持与时俱进,学好法、用好法。在学好法方面,我个人认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正处在难得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随着我国综合国力明显增强,国际地位明显提高,人民生活明显改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我国社会各阶层的利益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在我国经济充满生机活力的同时,市场经济利益法则也影响着人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同时也处于种种思想兹生的时期,一些个别的执法干部由于对法制的理解过得轻浮,无法在其思想中产生震摄,使一些违法犯罪心理上产生了的侥幸,使国家和人民的财产遭受严重的损失。滋生和诱发违法犯罪的因素的.客观存在,都提醒我们,用法制理念武装我们执法干部的头脑是十分重要的。与此同时,一些知法犯法的干部,法制基础意识的不断提高,司法程序打击职务犯罪应日益增强,对政法机关公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应对新挑战、适应新要求,需要用科学、先进、正确的法治理念武装干警头脑。坚持并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我们的头脑既是正确的,也是十分必要的。

三、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严格依法办事

只有将学法与用法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推进各项事业顺利健康发展。在今后各项活动中我个人认为,我们应该做到:研究问题先学法,制定决策遵循法,解决问题依照法,言论行动符合法。在法制教育学习中,使我从中学到了许多关于法的知识,使我在今后的日常工作中,不断与我的工作结合起来,使我在学法的同时也在用法不断我的法律知识,更好为以后的工作打好基础。

《全国法制宣传日》学生心得体会(精选篇10)

上一周,我们学校利用下午第一节课时间,给我们讲了一堂法制报告会。通过这次开会,我的感触很多。

能够说,我们每一个人在生活中都会与同学、朋友,以及社会上的人发生一些矛盾,也许都是一些小事。既然是一些小事,那我想我们就应能够和平能够处理,不需要动用武器,这样会毁了大家。在我的生活中出现过这样的事:一天,一个小组在班里值日,最后只剩下两个人还没有值完。一个男生只是在外面刚刚涮完墩布回来,不留意把水溅到了另一个男生的身上。那个男生随口就说了一句:“喂,你没长眼睛啊,往哪甩呢!”拿着墩布的'男生还比较有诚意地说:“对不起,真是不好意思,我必须注意。”可另一个男生却得理不让人,“你一声对不起就完了,这衣服怎样办。”那个男生见情势不对,有点怒火了,这下,两个人便吵了起来,还动用上了扫把。被水溅到衣服的男生用扫把的后面把另一个男生的眼睛给弄伤了。仅仅一滴水的事,就引发出这么大的事,太不值了。

接下来,又通过学生们演的一个“抢钱事件”又揭示了如今社会的黑暗。三个男生管一个男生要钱,不给钱就得挨揍,这简直是天理何在呀!

我认为,一个人如果没钱,他不是最穷的;但如果他连一点宽容都没有的话,那就是真的穷了。

说到尊重,也与宽容紧紧相连。如果你想得到别人的尊重,就就应做到自我该做的事,就就应学会去宽容别人,善待自我。这样才有资格理解别人的尊重,才有资格提“人。”

如果你能够做到宽容一小步,那么社会就会少一份伤害,警察叔叔就会多一些功夫去做别的事。

从这天起,就让我们来靠近宽容,建立和谐社会吧!

《全国法制宣传日》学生心得体会(精选篇11)

人生如一张白纸,在成长的过程中会自然而然在白纸上添上色彩!有的色彩缤纷;有的灰暗一片;更有的在还没有添满色彩的时候就早已不在了!

能够使白纸变成色彩缤纷也是不容易的一件事啊!首先这个人必须知法守法,并且要持之而行!这样才能踏上人生里完美的第一步!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期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显得愈来愈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也愈来愈密切。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们,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实现新世纪宏伟蓝图、振兴中华的需要,也是维护人类和平,促进世界发展的需要。

此刻,有多少祖国未来的花朵因受到不良条件而枯萎。他们本应在他们向往的地方读书、就业,为自我那一张白纸填上辉煌的一笔,让自我成功!

从青少年犯罪案件来说,青少年犯罪都有重要的原因:家庭破灭,受到社会上的不良接触,逐步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看电影,上网。也有自身原因,不良习惯,小时候,经常偷偷摸摸地偷同学的东西,同学不向教师反映。所以就给了他们机会,产生了侥幸心理。

所以要使人生走得辉煌灿烂就必须知法守法,并且要持之而行!不要为一时的冲动而做犯法的事情令自我悔恨终生!自毁前程!

在那里真诚的呼吁每一个人,不要让自我悔恨终生、自毁前程!从此刻起,我们每个人都应当给自我的人生填上辉煌的一笔,让自我的人生更亮丽、更成功。

《全国法制宣传日》学生心得体会(精选篇12)

自从上周去了【玉林市青少年教育法制教育基地】参观后,妈妈就一直让我看法制教育的光盘,这使我受到了很大的启发。

光盘中很多很多的青少年,他们犯了法,他们现在被关入大墙之中,后悔莫及,当他们见到自己亲人后,一直在听他们的`教育。当然现在听已经太晚了,如果当时能听一下他们的劝告,也不会落在这个泥潭之中。他们没有一个人不关心家里的,没有一个人不后悔的,没有一个人不想好好改造到大墙外面去获得自由的。如果再给他们最后一次机会,他们一定不会再犯罪的。

其实在我们身边也有很多很多这样的事,比如;一个同学把另一个同学的铅笔弄没了,那个同学肯定回去找他算账的,就难免会打架。在玩的时候,有个人只是开个玩笑,拿一下别人的东西而已,而那个人以为他是故意的,就会上去打架。现在很多少年罪犯都有一个规律是,缀学——流失——犯罪。往往也有很多人都不想杀人,而是在自卫时都误杀了他人。很多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他们都没有把精力放在学习上,而是在社会闲逛或上网吧结识一些坏人。

我们平时要把精力放在学习上,不但要把数学和语文学好,更要把思想品德学好,要从现在开始,从我开始,和人好好相处,要团结友爱,相敬如宾,做到宽宏大量,不要为一点点小事而斤斤计较,要有正确的思想观,不但要得,智,体全面发展,更要做一个很好心理素质的新新人才,心理的健康能使青少年犯罪降低到零。

让我们都重视起来吧,杜绝犯罪,特别是青少年犯罪。争做一个优秀的少先队员。

《全国法制宣传日》学生心得体会(精选篇13)

在人的一生中,总会面临着许许多多的抉择,当你处于十字路口而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时,你将如何选择?现实生活中,总有那么一些人因为不能明辨是非而走上不归之路是自己后悔终生,当然尤其是我们青少年。为了避免这一现象的发生,我校特别组织了法制教育课,宣传法律知识,教育我们如何学法,知法,守法。

这次为我们做教育讲座的是公安局的副局长,他给我们讲了几个犯罪事例,那些犯罪人都处于青春期,由于沉迷网络游戏不能自拔或因为认识了社会上的不良少年而实行偷,抢,等违法手段,最终,被公安局人员抓进了监狱。这就预示这自己美好的青春虚度,不仅如此,连他们的家人都会受到牵连,在亲朋好友面前抬不起头来,而且给了他们精神上的.沉重打击。他们用自己犯的过错来警示我们——正处于美好青春期的我们,要从小树立法律意识,同时告诉我们要慎重交友并无论何时不要忘记父母的养育之恩,做一个社会上的好公民。

我认为青少年犯罪的根本原因是他们的法律意识淡薄,有的不知法,有的不懂法,没能理解遵纪守法的真正意义,自以为没设么大不了,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直到收到了法律的严惩后,才知道后悔。

学校,家庭,和社会应注重引导未成年人了解自己的生理和心理特征,调节自己的情绪,加强抗挫能力的培养,以适应社会环境的各种考验。因为,有些坏念头只是一瞬间的事情,我们必须有自控的能力来阻止它,这样能够带来遗憾。所以,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坚持不去网吧,出入社会娱乐场所及青少年不应该去的地方,培养自己积极健康的心理素质,多阅读对自己有益的书籍或报刊,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养成良好习惯,遏制不良行为。

青春时节,有了正确的努力方向,我们才能掌握人生之船的舵,驶向生命的航程!

《全国法制宣传日》学生心得体会(精选篇14)

昨天,学校组织观看一次别开生面的《法制教育讲座》,中国教育学院的两位博士深入浅出的分析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青少年如何维权》等法律法规的实施,举证了大量的案例,充分说明了少年儿童如何正确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使我受益匪浅。

中国古语有云“棍棒出孝子”“严师出高徒”。但是,这种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不仅会对学生造成身体和心灵的双重伤害,而且也反映了部分教师法律观念和法治意识的淡漠,不利于教师形象的树立和维护。

首先,教师体罚学生体现的是一种人治,与法治格格不入。“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在成人的世界里,对错误的纠正依赖于党纪国法、各项规章制度;在孩子的生活内,也应该建立适当、及时并切实发挥作用的班规、校规、教学常规等各项制度,并依照相应制度规定使犯错者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不是任由教师的主观意愿随意体罚学生。

其次,教师体罚学生是对学生权利的忽视。包括学生在内的每一个独立的.个体,都平等地享有法律所赋予的人格、身份、财产等广泛的权利,包括家长、教师在内的任何人都没有侵犯孩子合法权益的权力。随意体罚是对学生身体健康的伤害,无疑是对他们权利的忽视。

再次,教师体罚学生是对法律的漠视。我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都明确规定,教师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而在我国的传统观念里,师长拥有绝对的权威和权力,在加上“为了让他进步”的理由,使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导致体罚现象禁而不止。

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大背景下,作为人类灵魂工程师的教师承担着“传道、授业、解惑”的重任,在法制教育中也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教师应当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并以言传身教的方式将法治的精神传递给自己的学生,相信这样

一种法制教育终会化为春雨,润物无声。

《全国法制宣传日》学生心得体会(精选篇15)

由学校组织的一年一度的法制讲座如期而至,其主题是“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中国人都知道,从1840年开始,英国向清朝引进大量鸦片,吸食过大量鸦片的中国人从此一发不可收拾,直至清朝灭亡,这种毒害仍在继续,甚至逐渐向全世界蔓延。由此可见毒品的危害一斑。

”如今,吸毒的人不只是中学生,就连小学生也加入了这个行列。“这句话是杨顺德警官的演说词。当时,我着实被这句话吓了一跳。冰心奶奶说得好:”游人不解春何在,只拣儿童多处行。“小学生正值朝气蓬勃、清纯可爱的一代,他们仿佛是清晨的朝阳,充满希望;他们是祖国的期盼,拥有大好光明的前途。可是,如今却被”黑暗“慢慢侵蚀,如不及时制止,岂不是出现亡国的危机,怎能”任性“下去……

记得,在接下来的演讲中,杨顺德警官诉说了一件亲身经历的故事。顷刻间,轰动全场。讲的是:一个吸毒者想戒除毒瘾,于是寻求家人帮助。一次家人出去工作前将吸毒者的双手绑在床角的柱子上,没想到,吸毒者犯毒瘾时,脑袋神志不清,像发了疯的疯牛,卖力的`挣脱束缚,竟然拖着床,找了把刀,却不小心砍掉了自己的手,又疯疯癫癫冲去阳台,坠落,当场身亡……

只是一件惨痛的血的案例啊!只是赤裸裸的告诫:毒品,不是什么好东西。它只是在一点一点掠夺你人类的理性,使你成为野蛮的猛兽;它只会夺走你的大好前途和你感受人生的机会。都说”父母是家里的顶梁柱。“”孩子是父母的希望。“对于一个家庭,无论是哪位家庭成员走上吸毒的道路,都是对那个家庭沉重的打击,而且吸毒不仅加重了社会负担,还败坏社会风气。总的来说,吸毒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对国家都是百害而不一利的。

所以”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希望我们共同努力,洁身自好,遵纪守法,出门在外处处留心。希望我们能健康快乐的在祖国的蓝天下成长,并在不久的将来成为国家之栋梁,社会之人才,老师、父母之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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