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暑假写一篇读书心得1000字(通用10篇)
高尔基曾说:“我读书越多,书籍就使我和世界越接近,生活对我也变得越加光明和有意义。”说明读书的重要性。下面由小编来给大家分享大学暑假写一篇读书心得1000字(通用10篇),欢迎大家参阅。
一、心得体会是什么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语言类读书心得同数学札记相近;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
二、读书笔记范文
写一篇读书心得篇1
真的,每个人心里都有自卑感,只是程度不同罢了。那些看起来的自信只是掩盖住了存在内心深处的那一小部分的自卑。因为没有十全十美的人,不要只盯着自己的缺点看,看来看去,自卑就会在心里扎根、发芽、长成参天大树,直到最后一发不可收拾。
“尺有所短,寸有所长”我们不能死死盯着别人所拥有而自己所欠缺的东西不放手,拿别人的优点跟自己的缺点比,不自卑,鬼才相信。之所以大千世界的多姿多彩,那是不同的人都绽放着属于自己那独一无二的奇光异彩,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个体。
自卑的人,往往很敏感,在乎别人的眼光。会因为别人一个眼神,令他局促不安,导致自己不能全神贯注地专注于自己应该做的事情上,将精力分散到不重要的地方。其实,想想啊,只要不伤害到别人,为什么那么在乎别人的眼光?长时间的局促不安,会给自己带来很大的压力,致使自己不堪重负,最终没有好好活出最真实的自己,岂不遗憾?!
自卑的人与其他的人一样,极力追求一种充实感,但却对改变自身的处境,没抱任何希望。我觉得他的任何行为都有这样的色彩。
追求生活上的充实,是每个人都想达到的,这也才是无愧于人生最好的表现之一。自信的人会将把生活变得充实最为目标,然后计划加实施,一步步地专注于自己应该付出的努力。终究有一天,他们会相信通过自己的努力,自己会让生活变得充实起来。
而自卑的人,不会周全分析自己的计划和实施,即使分析了,他们也没有抱多大的希望让自己的生活充实起来。因为压根他们就没有自信,不相信自己能够实现生活的充实。他们宁可相信自己即使努力了,也没有办法实现生活的充实。
所以,自卑的人不可能一下变得自信起来,因为自卑心理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形成的。长时间的因素让自卑在他们的内心深处扎了根,所以,自信也要一点一点的'建立。
这种自信一点一点建立,也需要很长时间来完成。而且还要从生活中的小事情做起,比如;做一个看起来不错的ppt;自己独享一顿晚餐,享受独自一个人来给自己的那份美好;总而言之,从小事做起,一点一滴重拾自信。
如果在工作中遇到了不可解决的困难,他就将气撒在家人身上,以此来说明自己的威严,但是不管他怎样自欺欺人,客观事实终究不可改变,自卑感也不会丝毫减少。
遇到困难,自信的人会相信自己自己能够解决,想尽一切办法享受着处理问题的过程带给他们的充实感。即使自己的力量不能解决,他们也会求助于他人,因为他们知道合作的力量。
然而,自卑的人,不会想解决事情的办法,而是将事情本身搁置一边,而从一些小事上寻求一种优越感来弥补那种自卑带给他们的手无举措,然而这种优越感对于解决事情无济于事。
有的时候,我们遇到问题,不去解决,而是将自己内心的那份无助、不自信,转变成了对自己家人的无名之火。让他们误认为我们的脾气不好,抑或是没有耐心。其实有的时候并不是这样,而是内心深处的那种自卑所致。
读了第二遍《自卑与超越》,似乎里边的每一句话,都用力的戳着我的内心。是啊,自卑,无形中影响着我们正常的生活,伤害了家人的心。
了解自卑,驱赶自卑,收获一个自信的自己。不要让属于自己的时光里充斥着自卑,自信起来吧,因为自己是独一无二的。
丢弃自卑,拾起自信,收获自信、充实的人生。
写一篇读书心得篇2
《高老头》是巴尔扎克的一部极具现实讽刺意义的著作,小说最后以高老头在悔恨、咒骂中结束了自己“寒酸”的人生作为尾声收场。小说无情地揭露了19世纪法国社会在拜金主义影响下人性的欺迷与混沌。整个社会无不处在混沌的状态之中,人们失去了一切正确的航标,而唯一“坚定”的只有对城市的骄奢靡侈的生活的追求,到处都是面具与欺诈,到处都是那样死气沉沉,似乎一个破灭的时代即将要告别一个破灭的世界一般的凄凉与无奈。
爱是自然的,而爱的传达却也成为了一种艺术。高老头那近乎疯狂的炽热的父爱着实让人动心,也让人无限地怜惜——他是将自己整个生命都融入了无绵的真诚的父爱里面,无所保留地捧到女儿们面前,似乎丝毫的隐藏私心也是不可饶恕的罪过。一个眼神、一句温存、一个微笑似乎也已不足以承载起他浓厚的父爱深情,灵魂的触动也只有让现实来实现:让女儿们接受最好的教育,对她们的要求一一予以满足,待到她们成年后将自己的财产全部平分给了她们姐妹俩作为嫁妆。最后还要不断变卖自己的一切来为女儿的情人偿还债务;而自己却过着不人不鬼的生活,仿佛他心中唯一的准条就是“女儿快乐,我就快乐”,女儿快乐就等于给了他整个世界的幸福,而她们的伤心又比上帝的悲伤还要令他痛不欲生。
撇开世俗的目光,拭去溺爱的光华,我们看到的是灰暗的企望与期待;离开人世指责,我们看到的是一颗孤独的心在黑暗里瑟瑟颤抖,它想要呼唤却不知道如何表达,它想要极尽完美却不知道怎样表现才算是一种美;只是天真地以为奉献自己身上的所有,包括自己的感情才是至善至纯的理想表达,才能够获得相应的爱的满足与欣慰。
然而,他却忘记了他的表现既是爱,同时也是一种无形的不自觉的伤害。因为是他用可爱而又丑恶的物质满足引领她们走向浑浊的世界;是他使她们在物质的享受中让自尊和虚荣同时得到了满足,而忘却了世界上爱存在的理由和意义。给予者和接受者一直都在混沌中,这让爱的表达也模糊了,可这一切早就足以让高老头心中的艺术永远也成为不了真正实在的艺术,至多只是存在心里的不可触摸的艺术半成品。
他可以“一点一点地忍受自己的不幸,可以一寸一寸徒劳无益地争夺失去的阵地”,可他却承受不起炽热的爱的付出,得到的是冰冷回应的结果。他曾不断地给自己暗示,给自己寻找原谅女儿无情的理由,给自己无限等待的希望,仿佛那种隐约的可能性是未知世界给予的高尚的怜悯和对心灵一种奢侈的慰藉。可就在这无限地等待中,希望逐渐变成了绝望,鲜红跳动的心渐渐老去,悲愁的容颜也永远地被遮盖在不见天日的乌云下,失去了重生的希望。在绝望中,真实与理想成为了破碎的梦幻,所有的一切也在绝望中归于零。
写一篇读书心得篇3
对于《高老头》这本书的作者——巴尔扎克,我并不是特别了解,仅仅知道他是法国批判现实主义的作家,他的文学作品中我熟悉的就是《欧也妮·葛朗台》。读完这本著作,让我为之震撼的就是高老头过分的、接近于病态的父爱。
这个故事看似很荒谬,但据巴尔扎克的话“作为原型的事件是够可怕的,即使残忍的人也难以做得如此之绝;可怜的老夫生命在垂危之中,喊叫了二十小时想喝口水,但没有人去照应他。他的两个女儿,一个在参加舞会,另一个在看戏,虽说她们明明知道父亲的病情,但就是不管他。这样真实的事情真令人难以置信。”却强调了这个故事的原型“确有其事”。高老头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之一,最后却以悲剧的方式结束了他的一生。
高老头给我们的第一个印象,即他确实如巴尔扎克所说,是一个由本能驱使的人。他笨头笨脑地来到伏盖公寓时,伏盖太太觉得他是一头“身体结实的牲口”。他把所有的精力和感情都以盲目的虔诚态度施加在他的女儿身上;他对她俩的感情,他自已也认为几乎带有动物性的:“我喜爱拖她们上路的马,我愿意变成偎依在她们膝上的小狗。”这种本能力量又调动了“带有情欲的父爱”,于是,他对女儿的感情中,一切都是反常的、过分的。然而,这种情欲最终却给卑贱的面粉商带来了悲剧性的后果。高老头临终时,在病榻上,终于发出悲叹,道出了真情:“我上当了!她们不爱我,从来没有爱过我!这是明明白白的。倘若她们不来,她们也就不会来了。她们越是推迟,就越下不了决心让我高兴一下。我了解她们。她们从来就想不到我的悲伤,我的痛苦和我的需要,她们也想不到我死;她们完全不知道我的爱的秘密。是啊,我看得明白,在她们看来,她们折磨我已习以为常,于是我所贡献的一切都算不得什么了。”老头忏悔了,他自己也成了情欲的牺牲品。就像作者在他的提纲里写着:“一个老实人——市民公寓——六百法郎年金——被两个女儿榨干油水,她们分别有五万法郎的年金——像一条狗一样死去。”简单而准确地概括了高老头悲惨的一生。
可以这么说,高老头是一个可悲又可怜的一个人。他为了女儿努力地赚钱,一有了钱,就一心一意地栽培他的女儿,拼命地把她们送进上流社会。可两个女儿只认钱不认父,在迷人的外表下藏着一颗丑陋的心灵。有了钱,就有了亲情;没有钱,连父亲也不认。这样的事实让我们也认识到;巴黎上流社会只以金钱为中心,人与人之间冷漠而悲哀。在巴黎上流社会无所谓亲情、爱情,有的只是人与人之间的金钱关系。就像高老头对拉斯蒂涅克说的那样“用金钱可以买到一切,甚至女儿”。父亲爱女儿,而女儿爱金钱的悲剧是那个金钱至上的时代造成的。
看到这些,我不由得在心中说道:现在真好。至少现在我还有爱我的父母,陪着我成长的挚友。社会一天天在进步,希望高老头的悲惨命运不会降临在这个世界上。
写一篇读书心得篇4
闲暇之余,我有幸阅读了19世纪伟大作家巴尔扎克的优秀作品之一《高老头》,读后感触颇深,思绪万千。它入木三分地刻画了资本主义世界里,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
高老头有两个女儿,在高老头的养育下,一贯过着奢侈的生活,她们一个高攀贵族,进入了上流社会,成了新贵雷斯托伯爵太太;一个喜欢金钱,嫁给了银行家,成了纽沁根夫人。她们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她们出嫁时,每人得到80万法郎的陪嫁,因此对父亲百般奉承体贴,但不久,父亲老了,不会挣钱了,也没有积蓄了,这时女儿双双将父亲赶出大门,让他过着寒酸的生活。高老头在临死之前哭天喊地的想见她们一面,但是这深深的思念,无尽的牵挂丝毫感动不了女儿们的冰冷心肠,这使他悟出了金钱社会的残酷无情:金钱可以买到一切,甚至可以买到女儿。
在现今人员济济,繁乱纷杂的大千世界里,一些人把亲情、友情、爱情视为一张普通的网络。为了自己的私欲,为了自己的目的,为了满足自己的意愿,可以不择手段,肆意地去割裂。一些父母为了把自己的儿女养大成人,吃尽了人间的苦头。从牙缝里省下一粒米,从指头缝里省下一分钱,从身上节约一件衣服,田野里,大街上,小巷中,工厂里留下了他们奔波、操劳、晃动的身影,终于孩子们一天天地长大了,翅膀硬了,长了家立了业,只剩下年迈的双亲,不能再为子女出力挣钱了,他们就视其为负担、累赘,干脆就弃他们于阴暗潮湿的小屋,而自己却住在豪华阔气的高楼别墅;弃他们于街头流浪乞讨,而自己却山珍海味大吃大喝;弃他们于病床上,而自己却在舞厅开心潇洒。请问这些人呀,你们的良心哪里去了?至高无上的亲情又何在?这就是你们对父母的回报吗?这真是天理难容呀!
一些夫妻,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曾多少次花前月下,海誓山盟,可谓海枯石烂心不变。可婚后不久,由于地位、身份、学历、性格等导致了两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到后来拳脚相见,头破血流,甚至你死我活,锒铛入狱,只留下了无助的孩子,可怜的孩子,家庭变得支离破碎。这些人呀,你们有脑子吗?有思维吗?凡事能不能让一下,忍一会儿呢?俗话说:“退一步海阔天空。”就这么难吗?请风儿吹醒他们那颗混沌的头颅,不要再莽撞,不要把人间最美好最纯真的感情砸碎,还世间一个宁静、和谐的氛围吧!让爱情之花永远美丽的绽放吧!
还有一些人,为了个人的利益,狠心地撕毁了友情这维系人间最美丽的网线,甚至朋友成仇人,仿佛有不共戴天之势。这些人们呀,也请你们收敛一下欲望吧,停住狂野的邪念吧,让友情之天永远湛蓝!
相反的,人间的亲情、友情、爱情,自古以来,不少善良,有感情有高风亮节的人,视它们为至尊至美至真至善的东西,为了它们可以摈弃自己的前程;可以摈弃发财晋爵的机会;可以摈弃圆梦的希望。我们说他们才是最值得尊敬的人!
情是维系世界各国共同进步,共同走向文明的桥梁,情是人与人之间温馨的纽带,让各国人们行动起来,让情充满人间,让情永驻人间!
写一篇读书心得篇5
“不管有无器官上的缺陷,儿童的自卑感总是一种普遍存在的事实。”“自卑感并不是变态的象征,而是个人在追求优越地位时,一种正常的发展过程。”因此要正视自卑,承认自卑感的存在,看到它对个人生活的影响。要消除自卑感对我们信念、生活态度、人生目标等的不良影响,先要找出引起自卑的原因。小到一个眼神、姿态,大到行为、人生目标、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都能反映一个人的心理状态。当发现自己的人生态度出现偏差,应该进行彻底的自我反省。自卑感和优越感是相对存在的,之所以一个人会努力追求某方面的优越感,正是他在那方面不够自信。
“经验并不是成功或失败之因。我们不会被经验过的打击所困扰,我们只是从中取得决定个人目标之物。我们被我们赋予经验的意义决定了自己,当我们以某种特殊经验,作为自己未来生活的基础时,很有可能就犯了某种错误。意义不是被环境所决定的,我们以我们赋予环境的意义决定了我们自己。
“如果我们看到某种情绪很明显地引起了困难,而且违反了个人利益,只想改变这种情绪是完全没有用的。它是个人生活方式的正当表现,只有改变其生活方式,才能将之斩草除根。”阿德勒把所有问题的解决归结于奉献与合作。首先我们应该对自己负责,要让自己走正道,并且积极向上,做对他人有意义的事。目标是很重要的,没有目标的人,像是没有灵魂。如果把一个人比作机器,没有目标的人,好比没有动力的机器,怎么也运作不起来。但是,目标从何而来?这是个大问题。说到目标,一定与价值观有关。
那么一个心灰意冷的人,如何能让他认识到自己的价值?如果把一切问题的解决都归结于对他人的兴趣,又要如何去操作?如何让一个自暴自弃的人,认识到她的堕落不是超凡脱俗,而是由自卑感带来的过分自尊?又如何去纠正他年深月久的陋习与根深蒂固的错误观念?如何改变他对这个世界以及他自己的错误定位,而使他从毫无意义的自我折磨与荒废光阴的深渊中解脱出来?当然我相信发展对他人的兴趣,提高社会感觉,增强合作能力,会有所助益,但是要如何做到那些确是一门学问。那些不善交际的人,该如何得到勇气?所有的人,都按照他所认为的生活意义行动。当一个人以错误的方式生活是只指责他的行为,或单纯的试图让他放弃这种生活方式,都不会有什么效果。问题在于他在经验的积累中所形成的生活意义。而这个意义,虽然他自己不一定认识到,但却是他人生经验的浓缩,是人生的根本,是信念的支柱,要改变它谈何容易。
一个人为何会选择那种生活方式,支持这种生活方式的生活意义从哪里来?要解决问题,就要找到引起问题的原因,这是一定的。从一个人一贯的行为表现,思想、感觉、姿态、眼神等之中,了解他的人格。阿德勒认为,早期的记忆很重要。早期的记忆“显示出生活方式的根源,及其最简单的表现方式。阿德勒认为: “罪犯可以两种主要类型--丑陋而被轻视以及英俊而被宠坏。”这种划分方法的科学性姑且不论,这两种人的心理易产生偏差是一定的。由于被轻视或过度宠爱,都容易让人转而关注自己,而对他人失去兴趣,不利于合作精神的培养。他们因此产生对世界错误的看法,自己被隔离在外或所有人都应围着他们转,所有事情都应该满足他们的要求,如此就陷入了误区。
追求优越感的方向的错误,用错误的方法解决问题,损人利己或损人不利己,都是他们缺乏社会感觉与不合作的态度造成。自我中心的人不易于合作。罪犯的的失败的源头在于自身经验引起他们对世界和自己错误的解释和定位。我们这些正常人也常常因为对世界和自己的解释和定位的偏差,引起生活意义、生活目标、生活态度的错误,而造成困扰。这里可以看到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对个人生活的重大影响。而造成错误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生活事件,我们必须把它揪出来,重新定义。
当然观念的形成绝非一朝一夕的事,我们只是对有代表性的事件,如存在脑海中印象深刻的事件和我们现实的表现来认识自己的观念。在改变生活方式之前,必须改变观念。而要改变观念,必须先对此人的观念认识到位。也许可以用转移注意力的方法来改变一个人的行为,但是如果他没有认识到他错在哪里,就不可能彻底改掉陋习。错误的方式可能会换一个新面目出现。
写一篇读书心得篇6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14岁的少女苏菲某天放回家,发现了神秘的一封信。——你是谁?——世界从哪里来?就这样,在一位神秘导师的指导下,苏菲开始思索从古希腊到康德,从祁克果到佛洛伊德等各位大师所思考的根本问题。与此同时,苏菲不断接到了些极不寻常的来信,世界像迹团一般在她眼底展开。苏菲开始运用少女天生的悟性与后天知识,企图解开这些迹团,然而事实真相远比她所想的更怪异,更离奇……
在开始接触这本书以前,觉得哲学并不是人人都能理解的,它是一种很飘渺,离我们很远的一种东西,并觉得哲学很枯躁,很无味。但事实证明我错了,哲学不是一般人能够学到的,但我们可以学习如何以哲学的方式思考。刚开始读这本书时,很不理解里面的内容。你是谁?世界从何而来?我想不会有人会思考这两个问题吧,至少我没有。但随即我被里面的哲学理所吸引了。看着看着,有时甚至会怀疑我是否真的存在,从而努力去证明自己的存在,在世界上留下我曾经存在过的痕迹。
这本书改变了我对哲学,对世界的看法。哲学本是枯燥的东西,但《苏菲的世界》却全然不同,它在向读者讲述哲学的同时,用生动的语言和奈人寻味的故事,使读者在阅读的同时产生了一种阅读悬疑小说的心情。
与其说在看篇哲学史,倒不如说人类文明的通史纵收眼底。柏拉图以理性主义为特色,沉迷于永恒的形式,亚里斯多德希望用感官亲身体验世界的决心。许多哲学学派始祖苏格拉底。书中说的人常把不能理解的一些现象归于神论,等到哲学发展到一定程度,人们开始相信无神论!接着,哲学继续发展,宗教出现了分裂,开始深入人心!大部分西方人开始接受的洗礼,可是在新旧交替的时候,战争避免不了!红十字军为了耶路撒冷那称为发源地的地方,组织了教徒开始征战,开始他们也许为了教义,可后面他们虐寺路过所有的城市!所以我觉得没有什么宗教是可以洗涤人类的心灵,只有人的自我觉悟才能改变一切,因为只要人愿意,本原本是博爱的教义会被人曲解!我想哲学是可以让人们了解自己,改变自己,让人顿悟的学问。
书的开始几章,不觉得有什么异常,但越往下读越觉得诡异,仿佛作者也有预料不到的结尾似的。尤其是那个哲学宴气,真是个悲惨的结局,也真是个奇怪的想法。这奇怪的是苏菲和艾伯特竟然渐渐察觉到了少校和席德的存在,而这种察觉又是通过少校的笔写出来的,这种角色的反抗,一边是虚幻的,因为它和角色一样,存在于少校的内心,一边又是真实的,因为它是苏菲和艾伯特的真实情感。脱离了少校的控制,最终获得了成功。被创造者的安排下逃出了创造出的世界,同时也逃出了创造者的安排。这个小小的扭结,使人有一种糊涂的感觉。真实其实就是虚幻,二者无法分开。小说原本就是虚幻的,必须用心去承认小说里所谓的现实世界。唯有这样去读,才能把自己融入到小说中,体会书中人物的喜怒哀乐,激起共鸣,最大限度地去体会作者的原创动机。可是当我把小说中的世界当成是真实的时候,作者笔锋一转,竟然搞出了原来的世界也是虚幻的现实。在那一刻,冲击在心间的感觉竟是昨天已成虚幻,一切事情在我脑海中好像都变得千奇百怪,一个又一个版本在脑海中浮现,到底哪个版本是真?
《苏菲的世界》即是智慧的世界,梦的世界。它唤醒了每个人的内心深处对生命的赞叹与对人生终极意义的关怀和好奇。掩卷思索,真实的我们真的应该好好地去看这个世界了。不要觉得凡事都理所当然,这个世界什么东西都有它的根源,都有它的道理,我们要抱着好奇心去探索,去发掘。
#396211写一篇读书心得篇7
《偷影子的人》是由法国作家马克.李维写的,书的封面上印着这样一行字“一部令整个法国为之动容的温情疗愈小说”,许是太久没看过这样的小说了,就拿起书 看了起来,没想到自己一气呵成把整本书都看完了。看完后心情很是愉悦欢快。大概讲一下主要的内容:一个在班上经常被欺凌的男孩有一天发现自己拥有别人所不 具备的特异功能--能偷别人的影子,当他的影子和别人的影子重叠的时候,男孩就能够知道他人心中的真实想法。当他发现自己有这样的一种奇异的能力后,他慢 慢地成为帮助身边的人的心灵伙伴,为偷来的影子带去了生命中的一点点光芒,这种能力从童年伴随他到长大成人,在这个过程中,所记述男孩与妈妈之间的亲情为 人动容,妈妈的老去也让人落泪;男孩与自己从小的玩伴之间的友情,至真至诚;最后,男孩在苏菲与克蕾儿的爱情抉择,告诉了我,选择自己心中最放不下的那 个,不要被暂时的假象的爱迷惑了自己的心。而这种选择付出的代价是痛心的,庆幸的是,最后故事是个美好的结局。
整本书,所有的事件,作者娓娓道来,在描写男孩童年的那段内容中,充满着童年的欢快和天真,让我不知不觉中也跟随这样的描述想起那些童年的欢乐时光。男孩 拥有的超然的能力,其实也是透过“偷影子”这一特别的功能来告诉读者,不管在你面前的人显得多么的跋扈嚣张,就像欺负男孩的马格,一个高大打篮球很厉害喜 欢着自己也喜欢的伊丽莎白的大男孩,也有自己心中的痛楚,他内心真实的世界并非像在大家面前的那么强大。记得柴静《看见》书中也提到类似的这个道理,我们 看到的很多事情其实仅仅是事件的表面,今天我们看到的是弱者被欺凌,但在被欺凌的背后又有哪些不为人知的隐情。这也让我明白,在这个世界存活着,少点计 较,要多站在对方的角度去看待问题,怀着理解、宽容的心去谅解他人的缺点、过失。而不是用自己定下的标准去指责抱怨对方。在这个越来越强调“自我”的年 代,作者能通过这些小细节告诉我们这样的道理,实属不易,也点中了点。
书中让我印象颇深刻的是男孩长大后的爱情。在男孩小的时候曾经在一个海滩上认识一个聋哑女孩,他们在那里渡过了一段美好的日子,但随着假期的结束,男孩不 得不回去,女孩告诉他她会等着他。随着时间的飞逝,男孩没在想起这个女孩,而与另一个漂亮能力又强的女孩苏菲在一起,他相信自己是爱苏菲的,当然苏菲也是 爱他的,只是最后男孩并没有选择和苏菲在一起,而是回去实现他那个小时候的约定,最后男孩与克蕾儿终成眷属,而苏菲则与吕克结成一对。这个事件其实和吕克 选择做回面包师有异曲同工之妙,不管工作是否体面,是否高薪,其实最适合自己的才是对的。爱情也是一样,不是你很爱很爱他,或者说他很爱很爱你,你们就可 以幸福的,要获得幸福,要选择合适的那个人。寻找真正属于自己人生中的另一半,确定你真正想要的,而不要将时间浪费在不对的人身上。
至今我还想不透的一件事是,男孩的父亲在男孩小的时候就离开了自己和妈妈,男孩总是希望父亲能够回来看看他或者给他写写信,他多么的渴望见到自己的父亲, 当他受欺凌的时候,当他挨骂的时候。但是日子一天一天过去,父亲始终都没有任何音讯。直到男孩的母亲去世后,男孩回到自己的小阁楼上发现了一封封信,是父 亲写给自己的信,信中写着他对儿子的思念,而母亲却隐瞒了他这么多年。看到这里的时候,心挺疼的,对一个孩子而言,家庭的美满是最基础的,所以选择与如何 的一个男人做自己的人生伴侣,有多了一份重要。不明白,为何母亲要瞒着自己的儿子让自己的儿子以为父亲就这么其他于不顾了,是恨么?还是怕男孩受到伤害?
#396210写一篇读书心得篇8
今天中午没睡着,脑子里模模糊糊地全是昨天晚上看的《百年孤独》结尾的场景。奥雷里亚诺坐在案台前,有昏黄的灯光,他急迫地想破译羊皮卷,最后所有的一切被飓风刮走,这百年孤独的家族永远地消失了,好像一个王朝的消失,看着一场盛宴最后的狼藉。
好难以想象最后时刻,奥雷里亚诺跟应该是他姨妈辈分的阿玛兰妲.乌尔苏拉在那个阴湿的百年房屋中拥抱着,互相安慰彼此对于孤独的恐惧。
起床的时候觉得脑子昏昏沉沉的,好像也是被飓风刮过,思维混沌,而感到有那么一种难以描述地孤独。
回过头来看书评,很多人说这本书很难啃,说读不懂,我却是越看越喜欢,我觉得至少今年内我再也不会找到比这本更让我觉得喜欢的小说了(也许好几年都如此),甚至想看原文著作。
布恩迪亚家族史简直就是一部微缩人类发展史。从最早的布恩迪亚家族一代带领同龄的青年们来到加勒比海临近的土地,建立起马孔多小村。那个时候的人们是自由平和而热情的。那个时候的马孔多没有政府控制,可以说是原始社会。我反过头来思考政府的控制手段是如何形成的,人们的哲学思维,随着小村的发展有了什么变化(跟羊皮卷的奥义如出一辙),对无政府主义感到些许困惑,但很快就有了一个初步的豁然开朗。其实那个时候布恩迪亚一代家长就像村长(原始社会的族长那般),是一个人治社会。只不过村长是个很有思想远见的人,他一辈子都在跟自己的思维作斗争,跟吉普赛人先知谈话,甚至老年时被当成疯子。我非常崇拜他,尤其是他那么早就开始想证明无神论,面对神甫想说服他成为时,他只是一个劲反问,你想让我相信上帝存在,你能拿出一张上帝的照片吗?(他当时疯狂迷恋照相术)我觉得这人可爱透了。那个时候的人还没有被权力冲昏头脑,因为他们的故乡是他们亲手打造的,怀有深厚的感情而不至于用个人权力去毁灭它。
还值得去了解的一方面是里面的女性形象。除了被奥雷里亚诺上校说是娶进门后让家族衰败的费尔南达,其他的每一位女性都有其自由、独立的一面,尤其是贯穿整一个家族史的一代祖母乌尔苏拉,还有那个与家族密切相关却未入门的庇拉尔.特尔内拉。虽然里面费尔南达是最让人感到突兀的角色,在我看来,确实是她,最初的导火索毁了这个自由狂放而注定不凡的家族,但是她也是最可怜的女人,一辈子也没做出一个自然人该有的生活姿态,更遑论作为一个女人的姿态。当然,这不能怪她,恐怕这是他们那个时代共有的特征,被宗教文化深深套牢,深深束缚,更可怕的是他们并不知道那是束缚,还爱上了束缚(这是从《娱乐至死》里谈到“人们最终会爱上压迫”得来的启发,想一想,其实自古以来不都是这样嘛,要不然还要什么政府控制手段)。
越到后面也越让我感到震惊和无奈。比如说,那一场在火车站疯狂的大屠杀,以及之后我们看到书里写的,政府不承认,政府将这一天从马孔多的历史中抹去,而后来的人谈论起来还真的会说“那一天什么都没发生”,只有布恩迪亚家族的人守着相信,还有看着那本书的你。那个时候你就能将这个家族的孤独深深植入你自己的身体里,就好像那些秘密只有读着书的你和书中还没羊皮卷的主人翁知道了。大屠杀之后下了三年零四个月的雨,更是让人深深感觉到,这是对一段历史即将死亡的征兆,这也是对人类藐视生命的一种控诉。
当最后那场飓风吹来,这段历史就真的随风飘去了。再也没有人会知道真相。就像今天的我们,再也无法了解历史上有过什么样的辉煌,有过什么样的伟人没有被记载,被孤独侵蚀,死在时间的长河里。
#472791写一篇读书心得篇9
初次翻开《雾都孤儿》这本书,是在一个午后,阳光暖暖的射在我的脸。在此之前,我看过同名的电影,电影中小主人公清澈的眼睛给了我十分深刻的印象。但是电影毕竟是短短的一个多小时,很难讲述出那长长的人生,于是我翻开了这本书。看了几页后,小奥力弗的形象便跳进我的脑海中。于是读着这本书就不再是看着简单的文字了,仿佛真实的生我的脑海中演绎着。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奥力弗。退斯特的弃婴在孤儿院里被悲惨地教育了9年,然后又被送到棺材老板那儿当学徒。由于难以忍受的饥饿和暴力以及侮辱,他逃亡伦敦。又不幸误入贼窝,期间被一位善良的的老绅士班布尔先生收留。但又被那一伙贼绑回贼窝。最后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佛,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班布尔报信,说奥利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整部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不仅为奥里弗的身世叹息,为坏人说愤怒,被善良人所感动,为奥里弗最后的幸福生活而高兴。而我最喜爱的人物,是在两次奥里弗陷入危难时,没有计较他偷了东西,而是十分同情他,并帮助了他的两个人。因为他们的善良,奥里弗才得救,也因为他们的善良,才使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是将来少了一个贼,多了一个好人。如果世间的人都想他们一样的话,我想,世上便不会有受苦的人,不会有那么多的孤儿。正如一首歌中所唱的:“只有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而我也为其中的南西所感动,她是贼窝得一分子,但她没有被贼窝染黑了心,她知道悔改,知道去怜悯一个孤儿。但她也是被那个善良的人所感动了,可见如果多一个善良人,也许可以多感化一个在贼窝里的一刻还有一点点人性的心。但是,我也为南西所悲哀,她最后的结局十分惨,她被打死了,而打死她的人,确是她一直不舍得离开的人。南西曾有许多机会逃离那个肮脏的世界,但她放弃了,就是舍不得最后那个打死她的人。
在《雾都孤儿》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保持着一偏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或彻底堕落,发而更显示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最后,邪不胜正,正义的力量战胜了邪恶,虽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死所召唤出来的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正是她在冥冥中的在天之灵,注定了邪恶势力的代表——费金团伙的灭顶之灾。因此在小说中,南希的精神得到了升华,奥利弗则得到了典型意义上的善报。而恶人的代表——费金、蒙克斯、邦布尔、塞克斯无不一一落得个悲惨的下场。
《雾都孤儿》这部名著在我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我懂得无论环境怎样恶劣,世界怎样复杂,我们都应该保持一份善良、博爱的的精神,这样于人于己都会带来快乐和幸福。
#395874写一篇读书心得篇10
岁月在不经意间从身边划过,在每一个匆忙的身影背后,父亲关爱的目光越来越远,母亲熟悉的话语渐渐淡忘,在你身心疲惫的时候,驻足下来,读一读书中的温情故事,你会有感动的心跳。
有一篇文章叫《疯娘》,当我读完以后,脑海里突然出现了小时候学的一首歌:“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个宝……”
故事讲述了23年前,有一个疯疯癫癫的年轻女子流落到“我们”村,奶奶为了给家族续上香火,让父亲把她娶回了家。可是当母亲生下“我”后,奶奶却狠心地把母亲赶走了。没想到,在我六岁那年,离家五年的母亲竟然回来了,望着这个蓬头垢面的女子,我十分的不屑,不愿意承认这就是我的母亲,可是大家都告诉“我”,眼前这个神志不清的疯女人就是“我”朝思暮想的娘。她的到来不仅打破了“我”对母亲的幻想更加的让“我”无地自容。谁知,在“我”高考时,母亲竟然为了摘杨桃给我吃而掉落山崖,看着倒在血泊中的母亲,“我”不禁失声痛哭……
这是一篇多么催人泪下的文章啊!母爱伟大,特别是生命被死神骤然紧逼时,更显出一种惊心动魄的悲壮。大雪山上,母亲咬破手指喂婴儿,自己却成了一尊永久的雕像;地震时,母亲将孩子紧紧护在怀中,自己却永远闭上了眼睛;洪水来临,母亲手举幼儿,待孩子得救,自己却消失在洪水之中。
至真至爱的亲情中,母爱是最细致.最无私.最易体会到的。想想我的母亲,心中荡起一丝内疚。
有一次,天下着大雨,所有同学的爸爸妈妈都来接自己的孩子回家,可我的父母却没有来,我在教室里等到天黑,也没有人来接我,于是我背起书包哭着跑进雨里,在路上我不知摔了多少跤,每次我都努力地爬起,到家后,我满身都湿透了,爸爸告诉我,妈妈去接我了,我回头一看,妈妈浑身湿漉漉地站在门口,我冲着她大喊“为什么不接我放学?”妈妈什么也没说…从那以后,我开始恨妈妈了,每天都抱怨上苍的不公:为什么不赐予我一个了解我,爱我的妈妈啊?此后的几年,我都一直恨着妈妈。
渐渐的我长大了,母亲告诉我:“如果当时我去接你,当你摔倒时,我就扶你起来,你就永远不知道怎样面对困难,不知遇到困难后努力的爬起!你知道吗?那一天,你摔多少跤,妈妈和你一样疼,甚至比你还疼,你的每一跤都疼在妈妈的心里,但如果我不这样做,你永远不会知道如何面对风雨,如何迎接今后生活上的重重困难与挑战!”我的心再次被震撼了!这就是母爱,平凡而又伟大的母爱。
母亲,她不求回报,只求儿女长大后,能记得这个把他们扶养成人的家,可以常回家看看。
倘若我是跋涉千里的夜行者,母亲必是那重重夜幕里一盏温柔的灯,远远的为我亮着,轻唤我迟疑的脚步;倘若我是自怨自艾的蹩脚演员,母亲必是那热烈的掌声,呼唤我自信,鞭策我努力;倘若我是条嬉戏的小游鱼儿,母亲必是那一汪碧绿的湖水,在包容我顽皮任性的同时,也将我的快乐涟漪般一圈圈的扩散了。
世间万物,一代代生命消逝,一代代生命成长。在成长的旅途中,母亲的位置最重要。
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育,母爱之恩,与江河同流,日月同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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