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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级学生读书心得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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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级学生读书心得5篇范文

咀嚼书中的宁静,体会其人生滋味。读书,可以让读者在迷茫中找到出路;在书海中,找见自身的启迪。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六年级学生读书心得,希望可以提供给大家进行参考和借鉴。

六年级学生读书心得5篇

六年级学生读书心得1

前几天,我重温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虽然读过很多次,但每一次读后都让我有很大震撼。

这本书讲述了蟋蟀柴斯特因贪吃跳进一个野餐盒,被带到了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却幸运的遇到了聪明的塔克老鼠、憨厚的亨利猫和一个爱他的小主人——男孩玛利欧。柴斯特一开始。犯了许多事:吃了半张两元纸币,引起了“火灾”……但后来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心,也帮助玛利欧一家拜托了困境,自己还成为了震惊纽约的演奏家。但柴斯特不喜欢“名人”生活,想念起乡下的自由自在。在朋友的理解和帮助之下,终于回到了故乡。

可能有人会疑惑:好不容易等来了出人头地的日子,也好不容易在城市里站稳了脚跟,柴斯特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他怎么还会在事业巅峰之时提出退隐呢?柴斯特向往着自由和快乐,而旁人羡慕出名。

正如那之亨利猫所说:“既然柴斯特的一生是他自己的,他就应该去做他想做的事,如果成名只是让他感觉不快乐的话,那成名又有什么意义呢?”是的,荣誉虽然是件好事,同时让他感觉非常的疲惫。过去在家乡的时候,只要太阳照的正舒服,或是到了月圆时分,他就可以按照自己的心情放声的鸣唱一段。但现在成名了,不管他有没有心情,都一定得在早晚各表演一场。另外,他也不喜欢那么多人围着他看,不喜欢在一个笼子里,人类只会用脏乎乎的手摸它的翅膀,要不就是把钱币扔进旁边的钱匣子里,他不喜欢这样的情景。

但是,如果换成现在,今天我们有一个机会,可以出名,当上明星,好不容易人气正旺的时候,突然让我们返家归隐,我们能愿意吗?那当然是不可能的。我们只会说:固然是自由好,但是有钱吗?有记者采访吗?能上电视吗?有洋房吗?有车吗?有一身的才华,却不能展现出来,那岂不是埋没了一件人才?如若都是如此的话,那么这个世界上不就没有人才?那么这个社会也就不会如此繁华了。

其实,这些说法都没有对错,只是个人的观点不同。柴斯特喜欢自由的快乐,人们喜欢成名的快乐。

这些快乐,到底是孰乐?这就要看个人的选择了。

六年级学生读书心得2

很多人都认为出名是一件快乐的事情,因为出名能得到羡慕、赞美和荣耀,这里面也包括我。但看了《时代广场的蟋蟀》之后,我完全改变了这种看法。

柴斯特是一只小蟋蟀,它原先只是乡下的一个土老帽儿,一次搭错了车来到了美国纽约广场,被小男孩玛利欧捡到。在还不适应城市环境时,它半夜磨牙咬坏了主人家辛辛苦苦赚来的两元钱,后来在和塔克老鼠、亨利猫举行宴会时,又引起了火灾。主人家的妈妈气愤之极,要将柴斯特赶走。就在这时,柴斯特不经意地鸣唱起了在宴会上学会的《重归苏莲托》,勾起了白利尼妈妈的回忆,这才留了下来。此后,它天天在报摊里演唱,轰动了时代广场的地铁车站。一时间,柴斯特名声大噪,并且为玛利欧一家带来了幸运——每天的报纸都能迅速地卖完。可表演了一段时间后,柴斯特觉得这样的生活并不快乐,决定回到乡下的家乡去。

柴斯特出名后为什么觉得不快乐呢?因为在出名之后,它受到了很多约束:首先,一天两次音乐会,不管它心情好坏,它都得按时演奏,这使它感觉很“累”,结束时。其次,柴斯特很不喜欢被人盯着看,也不喜欢“音乐会那一只只肮脏大手的试图抚摸”。这使柴斯特特别怀念过去在乡下自由自在的安静生活。于是,在一个夜晚,它跳上最后一班火车,回家乡去了。

好不容易等来了出人头地的机会,柴斯特为什么还是感到不满足?在有些人看来,这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

而亨利猫所说的一段话,恰恰说明了答案:“既然柴斯特的一生是它自己的,它就应该去做它想做的事。如果成名只让它觉得不快乐的话,那成名又有什么意义呢?”

是啊,出名带来的荣耀虽然也能让柴斯特感到满足,但同时也带来了疲倦和约束,它渴望能自由地做自己想做的事。在家乡的草地上,心情轻松自在,在月光如水的夜晚或阳光晒得身子暖和的时候,它就会放怀鸣唱,这是随心所欲的鸣唱,没有一点儿约束,也不需要理会周围观众的眼光。对于柴斯特来说,这比音乐会带来的快乐强多了。

出名的快乐和自由的快乐,哪个才是真正的快乐呢?我想,如果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的话,我也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吧。出名风光无限,但有太多的约束,自由无价,没有什么可以替代!

六年级学生读书心得3

夏天的夜晚,你可能在小区的草丛、墙角、地下车库里听到过蟋蟀吱吱叫的声音?但你有没有听过人和蟋蟀交朋友呢?也许你会认为这怎么可能,可这个故事就发生在这本书里——《时代广场的蟋蟀》。

有一只蟋蟀从没想过要离开他居住的康涅狄州乡下的草场,可它却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陌生又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小蟋蟀遇到了聪明又有些市侩的塔克老鼠和忠诚、憨厚的亨利猫,还遇到了爱它的主人——男孩玛利欧。小蟋蟀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然而小蟋蟀一点儿也不快乐,它很失落,因为它很思念乡下自由自在的安静生活。最后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又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当读完这本书,我深深得被他们彼此的友情感动了。

书中我最喜欢的当然还是小蟋蟀柴斯特,它善良、诚实、勇于承认错误,更是一个音乐天才。整个故事让我觉得最有意思的地方就是晚宴。一天晚上,夜已经很深了,但柴斯特却跳出了火柴盒,开始在报摊里忙碌起来。它用两只前腿夹着一张面纸把报摊里的所有东西都擦了一个亮,原来它准备和两位伙伴一起举行一场宴会,庆祝自己来到纽约已经整整两个月了。它们一起准备了很多吃的、喝的,正当它们一起在报摊里快乐的吃着、喝着、唱着、跳着时,塔克不小心打翻了一只火柴盒,里面的火柴散了一地。不幸的是,有一根火柴刚巧碰到了一堆当天的早报上,火柴迸出的火星点燃了报纸磨损的边缘,很快就使整捆报纸烧了起来。正当它们不知所措的时候,柴斯特纵身一个大跳跃,飞到了闹钟上,正好落到那颗启动闹铃的按钮上,闹钟开始发狂似的响了起来,惊动了报摊外面的人。当人们掀开报摊时,透过火场里的浓烟和火光,一旁站着的人都很惊讶地发现,竟然有一只猫、一只老鼠和一只蟋蟀正在那里跑着、跳着,庆幸它们都死里逃生了。

是的,我想每一个读过这本书的人,都会永远记住那只叫柴斯特的蟋蟀,记住它嘹亮的鸣叫,还有它和朋友们度过的快乐时光。

六年级学生读书心得4

这个世界是平凡的。

读完《平凡的世界》这本书,我的内心心潮澎湃。这本书主要讲的是生产责任制之前的贫穷和生产责任制之后的好处,其中的人物更是让我感慨万千:金波为了朋友竟然打班长,我敬佩他的仗义;兰香的孝心更令我为之一振,竟然为了一些露水哭了半天;少平走南闯北的精神让我大受鼓舞;还有少安和秀莲的能干更值得一提,两个人操持这一个砖窑场,整天累死累活也不埋怨,还一如既往地继续干;还有田福堂和金俊武的精明。

人是平凡的,动植物是平凡的,整个世界都是平凡的。但我们生活在这个时代,是不是应该做一些不平凡的事呢?

让我们回首往事,是不是正如作者说的那段话呢:这其间包含着青春的激情,痛苦和失误,包含着劳动的汗水、人生的辛酸和对这个冷暖世界的复杂体验。只不过我们是生活在一个能吃饱穿暖的时代。不过就是这样,在地球的某个角落,也会有吃不饱穿不暖的人,更别说以前了,吃条鱼都是奢侈,正如那次“吃鱼事件”就是没吃过鱼,所以才舍不得扔鱼骨头,而酿成一桩惨案。

不平凡的事,我认为不是你干出了一番多么大的事业,就算你干出了一番大事,也就只是红极一时罢了,就像那些明星,不也是兴起一时吗?不平凡的事做起来不简单也不难。要从身边的点点滴滴做起,要有高尚的品德,要孝敬父母,要帮助他人,更要有战胜、超越自己的信心与勇气。

人的一生从出生起就注定平凡而短暂,但为什么有些人就不会虚度一生,而有些人却碌碌无为一辈子?这就要看我们自身的努力,也可以说是理想的力量,爱迪生在发明电灯时,试验了1000多次,失败了1000多次,但最终发明成功了,这是因为他坚持不懈的努力和一个发明梦。我们现在有可能还不能发明什么,但我们可以设定一个理想,树立一个榜样。

我们活在当下,就不要怀念和后悔以前的种种,也不要太憧憬未来的繁华,因为人,谁也不能预料将来会发生什么事,所以期望越大,失望越大。我认为我们就要过好现在的每一天,为未来的理想踏踏实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地垫下基础。首先就要搞好学习。总之,想要做一些不平凡的事,简单之中有难,难中又有简单。

看完这本书,我收获了很多,也明白了很多,这本书更让我铭记在心的是平凡与不平凡的区别,让我知道了应该在这平凡的世界里做一些不平凡的事。还让我看见了旧社会的黑暗和农民的疾苦。让我看见了这个强大的祖国的来之不易。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努力学习,向着理想和不平凡前进!

六年级学生读书心得5

平凡,这个词十分抽象,它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对于这浩瀚无穷的世界,我们人类是多么的微不足道。无论是悲与欢、穷与富、强与弱,对于这历史的长河不过是些平凡的小事罢了。我向来对平凡都是这样认为的。可读了《平凡的世界》后我改变了这样的看法。

这本书是矛盾文学奖皇冠上的明珠,是悲剧?是喜剧?还是正剧?都有一点点。这里面省略了华丽的描写,省略了惊天动地的情节,省略了惊险离奇的故事,讲述的无非是一些平凡的人,平凡的事,平凡的世界。

这本书讲述了:故事的主人公孙少平出生在一个贫苦的家庭,从上学时候吃黑面馒头到他长大成人后成了一名揽工汉,依然很艰苦。可是哥哥的工厂又倒闭了,全家好几口人的生活压力全压在他一个人的身上。开始他承受不了,可后来他坚持住了,还总结出一种对苦难的骄傲感、崇高感。读到这里我不禁为他留下了眼泪。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思索了起来,孙少平留给后人的态度是什么?是一种对苦难的崇高感和自豪感,是对生活的热爱与美好。妹妹写信给他说:她后悔为什么自己是农村人,而孙少平却回信给她说“我们出生于贫苦的农民家庭——永远不要鄙薄我们的出身,它给我们带来的好处将使我们一生受用不尽;但我们一定又要从我们出身的局限中解脱出来,从意识上彻底背叛农民的狭隘性,追求更高的生活意义。……”我不仅把我受的苦和孙少平所受过的苦相比较。我的苦无非是学校老师布置的作业多,晚睡会儿;或做完作业,家长不让玩电脑;或是家长多报了几个补习班,没时间玩就哭天喊地,捶胸顿足。孙少平呢?他每天都在危险的煤窑中挣着微薄的工资,而就这点杯水车薪的钱,却是全家一个月的费用。两者相比真是小巫见大巫啊!现在我们过得锦衣玉食的生活,简直是蜜罐里泡大的,但还不满足。我经常在超市里看到有的小朋友因得不到满足,而在商店里号啕大哭;有些小朋友很自然地把鱼头夹给妈妈吃,认为这是她的最爱;还有些小朋友更是过分,竟然打骂养育他的家长,还建立什么反家长联盟,对抗家长。而孙少平呢?他顿顿喝野菜稀饭吃黑面馍,却用少得可怜的粮食为奶奶做白馍。当少平用自己的钱给患有多年的眼疾、半身瘫痪在床的奶奶买了一瓶止痛药和两瓶眼药水后,奶奶的眼角滑出了两颗泪珠,我的眼泪也止不住流下来,我们和孙少平相比真是天壤之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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