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党风廉政建设个人心得体会
党风廉政建设是建设一个更加廉洁和高效的政党,下面是学习啦小编精心整理的党风廉政建设心得体会,供大家学习和参阅。
如何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心得体会
党十九大报告指出,我们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勇于自我革命,从严管党治党,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坚决纠正各种不正之风,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必须深刻领会和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清醒认识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还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司法行为不够规范,组织纪律观念比较淡薄的问题。落实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部门监督责任,以“抓党建、促队建,找问题、促规范,补短板、促提升”为抓手,在树牢底线意识、问题意识和责任意识上下功夫。
一、抓好树牢“底线”意识这个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基础
党要管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首先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抓党建、促队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必须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就是要以《准则》和《条例》为依据,使党内政治生活严肃起来、规范起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一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个底线。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对两级检察机关党组和党员的政治活动、政治行为的基本要求。引导检察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增强“四个意识”,自觉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大多数。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不得先斩后奏。服从组织决定,不得跟组织讨价还价,不得违背组织决定。
二要抓好思想政治建设这个底线。要坚持不懈抓理论武装、抓思想引导。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广大检察干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有法治信仰的人、文明的人、高尚的人、乐于奉献的人、向全社会传递法治温暖的人。切实增强“三个自信”,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保持政治定力,坚定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
三要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这个底线。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是促使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措施;是维护党员队伍纯洁性,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重要手段。检察机关要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让批评与自我批评成为检察机关政治空气的清洁剂。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严格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引导检察干警勇于自我解剖,克服好人主义,纯洁党内关系。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防止“一言堂”。两级院领导干部尤其是党组书记、检察长要带头严肃党内生活,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四要切实加强党内全员监督这个底线。监督的根本目的是让党员干部慎用权、善用权、用好权。六中全会通过的《准则》和《条例》为我们定制了一把尺子,我们要用这把尺子使两级检察机关用好权,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从点滴抓起,从具体问题管起,使检察干警在严格监督条件下行使检察权成为一种习惯。结合市院对基层院的巡察,树立问题导向,聚焦关键少数、聚集关键岗位、聚集关键环节,善于发现问题,敢于动真碰硬。重点研究对党组书记、检察长的监督管理,破解监督难问题。
二、抓好树牢“问题”意识这个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环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现问题是能力,揭露问题是党性,解决问题是水平。两级检察机关必须牢固树立问题意识,坚持找问题,促规范。通过找准单位客观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合实际的解决办法,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一要有及时准确地发现问题的意识。及时准确地发现问题需要“眼力”。“眼力”源自对单位的责任意识,源自对检察机关目前存在问题的深刻把握,源自对各种情况的深入了解。对于客观存在的问题,应当采取积极主动的态度,把发现问题作为避免发生更大问题的良药。盲目乐观,过高地估计成绩,“怕”字当头,谈问题色变,这些都是工作之大忌。等到上级检察机关发现了,干警不干了,被媒体曝光了,问题收拾不了了,再去解决就困难了。
二要有严防“四风”问题反弹的意识。“四风”问题是当前群众深恶痛绝、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要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两级检察机关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必须严防“四风”反弹。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盯住年节假期等重要时间节点,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下去。研究解决检察干警“八小时外”有效监督的问题,不让“八小时外”成为监督管理的盲区。盯紧两级院领导班子成员,促进以上率下,引领好的作风。采取谈话函询、责令作出检查、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严肃处理违纪党员干部,让党员干部知止收手。定期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及“四风”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震慑。
三要有通过制度建设防止问题发生的意识。推进一个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要靠制度。通过制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首先必须制定出一套科学合理、符合实际的规章制度。制度要让大家了解和认可,否则,就是一纸空文。通过制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还必须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在一个单位,只有科学合理,符合实际的规章制度还不够,还必须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防止制度写在纸上、挂在墙上,防止层层递减,确保政令检令畅通。通过制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仍然不能放松思想政治工作。实行严格的规章制度后,必然会有部分成员感到不适应,甚至牢骚满腹,这就需要我们有实事求是行之有效,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化解他们的不满。
四要有多项监督渠道制止问题出现的意识。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把司法办案活动纳入党内监督范围,推动党内监督向司法办案环节延伸。建立纪检监察机构与检务督察、案件管理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综合运用内部监察、案件管理、巡察监督等手段,形成监督合力。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适时开展在线监督,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检察干警在司法办案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始终保持惩治自身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清除检察机关腐败问题。
三、抓好树牢“责任”意识这个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抓手
管党治党,重在压实“两个责任”。两级检察机关党组坚持补短板、促提升,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把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扛起来。纪检监察部门要把管党治党的监督责任担起来,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要强化责任担当。作为一个检察机关,党组是领导核心,党组能否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一个地方的反腐败斗争成效。党组要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以坚定不移、旗帜鲜明的态度抓好反腐倡廉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落实好党组主体责任,认识要提高。党要管党,才能管好党;从严治党,才能治好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方面。两级检察机关党组要强化“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就是失职、抓不好就是渎职”的意识,坚决杜绝“只挂帅不出征”等不良现象,靠前指挥,主动上手,具体主抓,真正种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田”。落实好党组主体责任,行动要坚决。党组要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自觉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等职责,联系实际拿出具体措施,做到领导有力、指挥有方。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党组书记必须身体力行,既挂帅又出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好党组主体责任,追责要严格。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不落实就是严重失职,失职就要受到追究,要严格责任追究力度。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加大问责力度,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对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实行“一案双查”,促进党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二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要发挥专责力量。派驻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纪检组是党内专责监督力量,是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的助推器。作为派驻机构,切实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敢于监督、敢于负责、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在具体工作中,增强责任担当,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为推动检察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履职尽责、积极作为。通过抓日常监督发挥专责力量。把驻检察机关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作为重点,利用“一岗双责”、提交述廉报告、述责述廉、社会评价、廉政谈话、签订履责承诺书等方式,督促党组建立“主体责任清单”,强化督促考核,严格责任追究,使“软”指标“硬”起来。通过抓教育监督发挥专责力量。通过及时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方式,坚持出出汗、红红脸,扯扯袖子、咬咬耳朵,对党员干部进行提醒和警示教育,真正实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通过抓专项监督发挥专责力量。加强对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监督。着眼落实重大部署,“三重一大”情况,采取重点抽查、集中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查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采取社会评价、电子监控、座谈调研和聘请行风监督员等方式,查纠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通过抓巡查监督发挥专责力量。利用年初工作部署、年终检查考核、定期调研、专项抽查和组织座谈、个别谈话等形式,拓宽发现问题的渠道,针对薄弱环节完善措施,狠抓整改监管。
三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要理顺“两个责任”的关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害在“治”,既要求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又要求纪检组担负起监督责任,二者无法相互替代。通过理顺党组、纪检组的关系,健全检察机关党内监督体系,完善监督机制,监督检察权依法规范公正行使。两级院党组和党组书记、检察长要尊重并支持纪检组、纪检组长的工作,不能越位揽权去干预甚至压制纪检组的监督。对本单位、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些重大事项、重点问题、重要问题线索,要及时向纪检组、纪检组长通报,协商研究处理意见。派驻机构与检察机关即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也是共同落实责任的“合作”关系。纪检组应当加强与检察机关党组和党组书记沟通,给党组提出建议当好参谋助手。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精神及工作部署,协调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计划和安排;督促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动向党组汇报群众信访、本单位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主动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路子、新招数,拓宽工作局面,为党组分忧解难、监督把关。通过履行监督责任,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帮助党组查找和纠正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角色定位不准、履职行为不规范、管党治党不严等问题。
如何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心得体会范文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历次全会上多次指出,要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之中,并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认真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十三五”时期是我国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攻坚阶段。要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就是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全面加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检察事业健康发展。
一、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是适应新形势,顺应新期待、迎接新挑战、完成新使命的根本要求
今年是“十三五”开局的关键一年,在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际,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重要思想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是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是党的性质、宗旨的集中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思想更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生命根基和本质要求,与我们党“为人民服务”宗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具有内在的一致性,是一脉相承的。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是我们党一贯的政治主张和执政理念。实践充分证明,检察机关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我们党的执政地位才能牢不可破,我们的检察事业才能蓬勃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对完成“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具有决定性意义。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才能使党和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才能调动起一切积极因素自觉投入到“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执行中去。
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指导原则。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是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当前所处的发展阶段,决定了各类社会问题难以避免频繁出现。只有将以人为本、执法为民贯彻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指导原则中去,集中民智、凝聚民力,才能有效遏制消极腐败现象和解决不正之风,才能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才能保障我们的检察事业经得起任何风浪和任何风险的考验。
二、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是我国检察事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的必然要求
要全面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必须大力坚强检察事业的发展,发挥检察工作在国家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要保证检察事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就必须进一步将以人为本、执法为民贯彻落实到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去。
检察事业的健康发展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充分说明了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极端重要性。回顾检察事业发展所取得的来之不易的巨大成就,有一条很宝贵的基本经验是,我们检察工作坚持了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重要思想。把检察事业发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同时,在检察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着力推进检察机关党风廉政防控机制建设,为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检察事业的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在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进一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中央关于当前形势的战略判断和工作的指导方针,同样适用于检察事业。当前检察工作发展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决定了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切实加强检察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努力为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三、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加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健康发展
结合当前检察工作的实际,我们应在以下四个方面努力推进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要着力加强检察机关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教育,加强党的性质和宗旨教育,加强作风建设,引导检察机关的干警正确认识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二要着力建立健全体现以人为本、执法为民要求的检察决策机制。三要着力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工作,引导检察干警严格按照《检察官法》的要求履行职责,扎实推进检务公开,保证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四要着力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检察机制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为此,我们要重点做好以下五项工作:一是要强化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教育激励机制。首先,要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对检察机关党员干部的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要加强法制教育,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的党员干部要自觉接受外部和内部的监督,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其次,要树立典型,扶持正气,造成良好的廉洁从政的氛围。要注意发现,大力宣传,用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教育人、激励人。同时,还要用典型案例教育人,使检察机关的广大党员干部从违法违纪人员的蜕变轨迹中受到教育和启示。此外,我们还要注重教育的针对性、层次性,防止说和做“两张皮”,切实使教育入耳、入脑、及心。要使检察机关的党员干部真正做到认认真真办案、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为官。
二是要强化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干部管理机制。我们首先要把好入口关,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组织考察与干警推荐相结合的制度,坚持党组集体讨论的原则;其次,要按照高检院和省检察院的要求,建立领导干部任职业绩和廉政档案,使领导干部真正用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再次,要落实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审计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让干警明白。
三是要强化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权力制约机制。历史经验证明,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为了有效地克服腐败现象,我们必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权力制约机制。为此,一要坚持党性原则,加强集体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二要强化“一把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克服普通党员监督领导干部难、同级纪检监督同级党组难、下级监督上级难的“三难”问题;三要坚持民主评议制度,充分发挥干警监督作用,把对权力的制约渗透到权力运作的全过程,使违法乱纪的人从“不敢为”到“不能为”;四要依法依纪办案,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依法依纪办案,履行好监督责任,实现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和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是要强化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防范机制。一是重要岗位和部门实行干部轮岗交流,避免权力失控。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实行定期交流的制度,能够避免关系网对其行使权力的影响,能够避免把公共权力转化为“个人资本”,能够避免个人长期行使某一权力产生因循守旧、懈怠无为的现象,有利于干部的成长,有利于廉政建设。二是完善重要部门和岗位的权力分解,形成“隔离带”,防止滥用权力现象的发生。三是完善内审制度,使权力运行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四是推行政务公开,规范权力运作。
五是要强化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机制。各级检察机关一把手对本单位的反腐败工作负总责,要做到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党组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与业务工作、综合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做到责任明确,定期考核;要建立上级直接领导对下一级“一把手”的监督责任制,把下级的成绩和错误与上级直接领导的管理和监管联系起来;要建立责任追究制,细化责任内容和处理办法,对因领导干部管理不力而使单位出现违法违纪的问题,要进行追究。
六是要强化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群众监督机制。邓小平同志指出,反对腐败最重要的保障是坚持群众路线,完善监督机制。事实证明,人民群众对权力的监督有着极大的积极性。我们必须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群众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干警的监督作用,确保检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七是要积极推进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积极拓展源头治理腐败的领域。以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为载体,全面整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要与业务工作和岗位职责紧密结合,以具体工作为切入点,有效识别和积极预防存在或潜在廉政风险,实现“以廉促检”的联动效应;要全程监督控制权力运行,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要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工作任务,按照责任清晰、目标明确的要求规范业务工作流程;要把精细化管理诚信档案建设、执法档案建设和个人业绩档案建设运用到岗位廉政风险管理,实现由制度管人、管事向网络和信息技术管理发展;要通过全员开展风险查找风险防控,强化岗位责任意识、廉洁自律意识和防范风险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党风检风。
如何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心得范文
为了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2015年,南宁市全面推进市纪委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改革工作,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进一步强化了市纪委各派驻机构执纪监督问责的职能,实现了纪检监察机构的“三转”。市纪委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后,市直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由各单位的机关纪委来负责。去年八月,为了推进市直机关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南宁市直机关工委组织推动市直各单位选举成立了机关纪委,至年底南宁市直机关已有51家成立了机关纪委。从工作运行情况来看,各直属单位机关纪委协助党组(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中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如何抓好机关纪委干部队伍的建设,推进市直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到实处。本人就此谈一些思考。
一、当前南宁市直单位机关纪委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队伍建设发展不平衡,干部业务能力水平高低不一。据统计,51个成立机关党委的市直部门全部成立了机关纪委。有的单位明确了机关纪委负责人,有的单位还未确定机关纪委书记人选。纪委书记或负责人中,专职机关纪委书记6人,兼职机关纪委书记35人。大多数兼职机关纪委书记本来就担任繁重的业务工作,兼任机关纪委书记后,负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工作任务重,压力大。兼职机关纪委书记的年龄结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业务能力高低不一,大多数同志是第一次接触纪检工作,都没有经过专门的培训,对纪检工作感到茫然,不知道做什么,怎么做。市纪委派驻机构改革之初,职能转变,上级领导部门未能及时沟通、理顺、对接,工作上存在空档,大多数单位在等上级的指示,机关纪委的工作实际上处于停滞状态。
(二)存在有的职责不明,定位不准的现象。各单位机关纪委成立以来,市纪委和市直机关工委都没有一份正式的文件,对其职责予以确定。市纪委派驻机构改革前,各单位机关纪委按照《条例》规定的,在机关党委的领导下,与纪检组、监察室一起具体负责机关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检组改为派驻统一管理后,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分别由党委(党组)和派驻纪检组承担。对机关纪委的职责,有关文件都没有涉及。机关纪委书记大多数由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或者其他业务科室负责人兼任,对机关纪委所肩负的职责不够明了。一些单位党委(党组)领导按照惯性思维,机关纪委实际上就成了单位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的具体负责者,凡事听单位党委(党组)的安排,党委(党组)叫做什么就做什么,疲于应付各种事务,工作没有思路,机关纪委的职能作用无法发挥出来。
(三)存在有的关系理不顺,思路不清的现象。一是市纪委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后市直机关纪工委与市直机关党工委的关系由原来的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变成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在职责转轨过程中,必然存在一些不可避免的矛盾。比如,在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问题上,党工委和纪工委的目标是一致的,但如何加强对机关纪委的领导,把机关纪委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机关党建大格局中等问题存在一些分歧。二是市直机关纪工委与各单位机关纪委的关系理不顺;纪工委改为派出后,职能发生较大改变,对机关纪委的直接领导更加强化,但大多数单位仍然保持惯性思维,按照旧的领导方式和工作机制,沟通找不到人,汇报工作找不到上级,工作思路找不到突破口。三是是机关纪委与派驻纪检组的关系理不顺。没有实行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前纪检组与机关纪委实际上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在纪检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现在纪检组改为派驻,主要负责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与机关纪委的指导关系还没有及时建立,因此,各单位机关纪委在处理这个问题上仍然比较纠结。
二、加强机关纪委干部队伍建设的途径几点思考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加强机关纪委干部队伍建设势在必行。应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强化责任,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1、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及中央纪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王岐山同志代表中央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站在党和国家全局高度,深刻分析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激浊扬清、振聋发聩,展示出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意志,体现了崇高的党性品格和担当精神。王岐山同志的工作报告,总结成绩全面客观、分析问题切中要害、概括体会透彻精辟、分析形势冷静清醒、部署任务重点突出,具有极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示范性,对我们做好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自治区纪委、市纪委也召开全会贯彻落实并部署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从事机关纪委的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中纪委、自治区纪委、市纪委的有关部署,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努力开创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
2、要认清当前反腐败的形势,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充分认识当前反腐败的形势和任务,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管党治党的任务依然十分繁重,我们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正确认识和把握当前的形势任务,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中央纪委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旗帜鲜明推进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十八大以来,南宁市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认真落实监督责任,严肃查处了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形成了强大震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权力集中、资金资源密集的领域和部门仍然是腐败的“高发区”和“重灾区”;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苍蝇式”腐败问题、“小官巨腐”现象仍较突出;一些地方和部门甚至呈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特征。随着改革发展不断地深入,还会伴生许多矛盾和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仍将是发展与问题并存、防治力度不断加大与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并存、群众对反腐败期望值不断提高与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于根除并存等。因此,要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确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以更加坚定的信心,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扎实工作,深入推进直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认真履职,积极协助和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要协助党组(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抓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强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提高廉洁自律意识,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把廉政教育作为强化干部素质、提高理论水平的有效途径,不断丰富学习方式和内容,提升学习工作的有效性和吸引力。采取多种形式如主题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等开展廉政教育,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同时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到单位文化建设中,不断创新载体,通过开设廉政道德讲堂、创作廉政文化作品、反腐倡廉宣传,强化廉政文化宣传,营造反腐倡廉良好氛围,提高反腐倡廉宣教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强化反腐倡廉机制建设,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机关纪委要积极发挥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的作用,重点是做好预防机制的建立。一是健全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和配套措施。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党组织民主集中制建设的决定精神。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如“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强化对民主集中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党内生活,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努力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提高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二是健全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机制。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岗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长效机制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完善党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廉洁从政行为规范。认真贯彻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三是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坚持阳光政务建设,按照效能、廉洁、便民原则,加大行政审批改革力度,权力运行程序全部予以公开。四是规范公共财物使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机关物品采购、管理和领用制度,加强公用物资管理。规范公务招待,完善公务车辆使用管理,严格控制行政性费用支出。
3、强化责任意识,协助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两个责任”能否真正落实,关系到全面从严治党能否落到实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断强化“两个责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严肃责任追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进一步健全制度、细化责任、以上率下”。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要求,将通过强化责任追究,让“两个责任”落到实处。作为机关纪委,如何协助单位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题责任,履行好内部监督的责任呢?一要认真学习,统一认识。要认真学习自治区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掌握和贯彻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南宁市的部署和要求上来。二要结合实际,制定措施。结合单位的实际,按照市委、市纪委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协助单位党组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具体措施和细则,并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三要明确职责,了解责任主体及责任划分。第一是党委(党组)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内容主要有:(1)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督促下级履行主体责任;(2)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责任体系,严格监督考核,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3)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4)选好用好干部,健全科学选人用人机制,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5)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坚决纠正“四风”,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6)领导和支持纪律审查,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创造条件;(7)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8)深入推进源头治理,积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第二是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内容主要有:(1)领导责任。履行组织领导责任,认真牵头抓总,结合地方和部门实际,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大力支持纪委工作,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及时排除纪律审查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2)推动责任。紧扣作风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等主要任务,准确把握廉政状况,做到心中有数、对症下药。(3)监管责任。坚持原则,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贯彻执行上级党委、纪委和同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检查,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下级领导班子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4)自律责任。以身作则,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做廉洁从政表率、示范带头表率。第三是党委(党组)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内容主要有:(1)分管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2)指导责任。积极指导分管部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3)监管责任。对分管范围经常性开展监督检查,主动了解、发现、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防控、督促整改。(4)自律责任。严格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第四是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内容主要有:(1)加强组织协调。积极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根据上级纪委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向党委(党组)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并在党委领导下,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2)严格纪律监督。坚决维护党的纪律,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财经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3)深化作风督查。大力推进作风建设,紧紧围绕“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大明察暗访、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惩戒问责、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的力度,形成有力震慑。(4)严肃纪律审查。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严格执行“一案三报告”制度,既要查处机关和党员干部中的法纪违法案件,又要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5)强化警示教育。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积极利用典型案件以“以案明纪”、“以案说纪”等方式,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活动,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6)健全制度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和健全完善好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法规制度,切实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
(三)强化措施,进一步加强机关纪委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作为从事机关纪委的纪检监察干部,要铸就“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就必须要自觉把“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作为修身做人的标尺,作为为官用权的警世箴言,作为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争做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的纪检监察干部。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着执行纪律、纯洁党的队伍的重要使命,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
一是要有过硬的政治品格。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质和要求,决定了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加强党性修养。要始终把政治理论学习放在首位,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用科学发展的思路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任何情况下都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
二要聚焦主业,持续深化“三转”。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面担负起党章赋予的职责。下半年要做的事情还很多,必须突出重点,把任务落实好。决不能开完全会、宣传一阵子就过去了,也不能干着干着就把前面的工作要求给忘了,我们全年的工作都要照着这个“蓝本”一干到底。要按照党章的要求,找准职责定位,创新方式方法,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纪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管到位、严到份。要把严明纪律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就及时处理,使党员干部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真正敬畏纪律、遵守纪律。要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加大纪律审查力度,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三是要有过硬的履职能力。市直各单位机关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的整体素质是好的,但与新形势新要求相比,这支队伍还不同程度上存在着能力尚弱的问题。有些单位机关纪委组织建设进度缓慢,纪委书记到现在都不能落实。另一方面,现在机关单位里,纪检监察干部不专职的情况较为普遍,致使一些机关纪委不能正常开展工作,形同虚设。因此,迫切要求各单位合理配备专职干部以及加强业务培训、实践锻炼等措施,充实机关纪委纪检监察工作力量,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四是要有过硬的纪律作风。要加强工作纪律,做到敢于担当。敢于担当是一种责任、一种境界,是纪检监察干部对党忠诚的具体体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是否具有担当精神,是否能够忠诚履责、尽心尽责、勇于担责,是检验每一个领导干部身上是否真正体现了共产党人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方面”。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我们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的工作艰巨繁重。如果我们遇到问题和稀泥、遇到矛盾绕着走,该管的时候不管、该硬的时候不硬,那就是严重的失职。纪委当老好人,不仅没有威信,也是对党的事业和人民信任的一种伤害,是要让人背后戳脊梁骨的。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要强化监督者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机关纪委的纪检监察干部时刻绷紧廉洁自律之弦,抓好自身作风建设,做到中央要求全党做到的、纪检监察干部首先做到,中央明令禁止的、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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