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花夕拾读书心得1000字
朝花夕拾读书心得1000字
《朝花夕拾》的原名是叫做《旧事重提》,是对逝去岁月的回忆,有真挚的情怀,有无奈的感伤。下面是学习啦带来的朝花夕拾读书心得1000字,仅供参考。
朝花夕拾读书心得1000字一:
“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读后感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我家原属市郊,附近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那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小时候,每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家串门子,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小泥人”,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田野上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因野上了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们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旧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无论现在能否实现。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朝花夕拾读书心得1000字二:
鲁迅的名字,是家喻户晓的。读到他的文章,却是在课本里,课文叫做《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文章。鲁迅在我的心目中,一直以来都是高不可攀的偶像,加上他是“家喻户晓”的世界上都有名气的大作家,更是有点恐惧,不敢轻易读他的书。怕读不懂,自己太俗了。但自从读过鲁迅那《闰土》,《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下子,似乎把我和偶像的距离拉近了。朴实的文笔,细腻的情感,使我感到像在一位和蔼慈祥,平易近人的爷爷交谈。
首次捧起鲁迅的《朝花夕拾》,从目录,细细品读下去。鲁迅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它真实地纪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风俗画面。
鲁迅与闰土的童年,可以说是人间比地狱。因为是当时社会的黑暗,政治的腐朽,使得平民老百姓的孩子从小就要受苦受难。而鲁迅正家境不错,所以过上了相对比较幸福的生活,但却不及闰土的生活有乡土乐趣。而今,我们生活的21世纪。再与鲁迅的生活相比,可谓是天上人间啊!生活条件好了,不用在下雪天受冻,有暖气;不用在大热天流汗,有空调。可以吃到很多鲁迅哪个时候有的人一辈子也无法吃到的东西。但想一想,比起《百草园》的生活,我们的生活真是毫无乐趣可言啊!没有端详过麻雀,不知道什么是叫天子,何首乌似乎听说过……被吓唬到的神话故事总算是听到过几个,但是却再也想不起来。至于雪天中的“拍人印”。更是连想都不敢想。即使有纷飞的大雪,也是不敢“妄想”的。我们南方现在是难得看到飘雪的。记得小时候,上海的某一年冬天,下过一场大雪,一场有积雪的大雪。能想象得到当时出家门的时候,一定是手上戴着手套,头上顶着帽子,裹得严严实实的。那年,抵抗不了上海的寒冷,生病了,要去医院。却似乎没有沾到半点雪。印象里是出租车窗外绿化带上的一层雪。还有初次见到的雪花,只是不能碰,刚快碰到就被一旁的大人拦下来。这是“不乖”的表现。回想起来,如果现在的我,仍能想起当年的冰凉,哪怕是透过手套得来的湿嗒嗒的冰凉,或许也能像鲁迅先生一样,成为落笔的资本。只是现在,倒宁愿忘记那场雪了呢,因为没有乐趣,只有被约束的难受!
与我们的生活相比,私塾里的生活,又或许要难过上许多倍。能在百草园烂漫多年,也许是好事,但是突然有一天,一天的大多时只能呆在书院里读书,会觉得多少的失落呢?其实,相对于以前的孩子,我们已经是站在金字塔的较上方了,无论是生活质量,还是思想品质。有朦胧的思想,看着实事的动荡,体味着生活给予我们的甘甜,我们的生命里也有无数的活力。又相对于那个封建的年代,现在生活是多么的宽松。可是,也不得不说,以孩子们当事人的眼光来看,中国的教育,仍然让人快乐不起来。我正接受,所谓更加“全面”的教育但没有一点兴趣,很累,很累。我不再能够体会,究竟什么才是我们的快乐。
《朝花夕拾》的原名是叫做《旧事重提》,是对逝去岁月的回忆,有真挚的情怀,有无奈的感伤。欢快的时候,我感到有沁人心脾的馨香袭来;郁闷不乐的时候,我感到无名的寂寞前来吞噬。这一切,确实是能真切的感受得到的。
朝花夕拾读书心得1000字三:
心目中,有两位文人一生铭记,一位是现代童话大王郑渊洁,他给了我最初的启蒙;另一位便是鲁迅,那位“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鲁迅。
人们常说,一本好书,见证了一段历史,《朝花夕拾》便是如此。
一本只有十篇文章的回忆散文集,见证了近代中国三十年的文化变迁,也留给了读者太多太多的感触。封建思想,帝国主意的压迫,中国六亿人民正处于水深火热之中。那时的鲁迅,只有十四岁。
十四岁,父亲去世,鲁迅阴遭受诽谤而远离绍兴,到了南京进入雷电学堂。十八岁,只身一人又开始了怨毒日本求学之路。不该那些年龄承受的苦楚,鲁迅用他瘦弱的肩膀担着。初到日本,鲁迅和孙中山先生一样,怀着相同的梦想——学医救国而努力。不同的是,一场讲述日俄战争的电影,改变了鲁迅今后的人生,从此弃医从文。这是莫大的勇气啊!一介平民,硬是用短小的笔尖,划开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埋下的阴霾,让一缕缕阳光,温暖了无数爱国青年的内心。
之后,鲁迅在北京东交民巷的旧屋里,多了一张藤野严九郎先生的照片,没有了完好的讲义,却给鲁迅今后的生涯做出了无限的铺垫……
在幼时的鲁迅,也有着平常的童年:“谋杀”自己隐鼠的阿长,却帮自己买来了梦寐以求的《山海经》;背完了《孟子见梁惠王》的前三卷,也伤逝了去看五猖会的热情;告别了逸趣横生的百草园,随着大多数学子一起,进入了三味书屋,请教了镜寿吾先生。仿佛人生都不会有偏差,直到自己父亲濒危,家境衰落。鲁迅的人生也从此逆转。
《朝花夕拾》并不如《百草集》那样有着浓厚的讽刺意味。相反,书中的背景,没有了夸张的手法,没有了可以的抨击,留下的只是一张张回忆的影子和一段段历史的记忆。腐朽的封建教育,崇洋媚外的社会风尚,还有大闹牛鬼蛇神的迷信之事,这些在《朝花夕拾》的任务里充分的体现出来。鲁迅就是鲁迅,只有经历了许多常人无法经历的故事,才会有今天所见的《朝花夕拾》。
鲁迅再给日本友人增田涉的信中曾提到:这十篇,原文载莽原上,后来被集成书了,原名叫“旧事重提”……后来想一想觉得……于是改名为《朝花夕拾》。起初,鲁迅准备写的十一篇,结果只写了最后一篇《范爱农》便草草结尾了。据回忆录中讲述:这篇写法较差,大概是路途奔波,思路有点乱罢!其实知晓鲁迅当时状况的人都知晓,鲁迅再用一种什么样的心态,住在厦门大学图书馆的阁楼上,一边与“名人志士”作斗争的同时,望着一轮明月,写着这十篇——《朝花夕拾》。
鲁迅的遗体上盖着毛主席亲手写的“民族魂”三个红字。这也是当今社会所缺少的。区别于日本的民族排挤,中国人至少应该团结起来,面对未来许许多多鲁迅先生还未曾面临过的,民族危难……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朝花夕拾》是鲁迅的代表作,书中涵概了鲁迅先生从孩提青年时期的悲欢离合,记录着一位文学巨匠成长的点点滴滴。
我家的那本《朝花夕拾》有些年代了,它散发着古书的风韵。触着那饱经风霜的封面,看着草书的《朝花夕拾》书名,想起了鲁迅对一个书名的精雕细刻。此书本名为《旧事重提》后经他的一番苦思冥想,改成了现在的名字,
翻开己发黄的纸页,一阵墨香扑面而来。它经过了时间的酝酿,沉淀,发酵,变得如此醇厚,如此深长。我沉醉了。霎那间,我仿佛乘着一叶扁舟,在迷雾氤氲的历史海洋中航行,而《朝花夕拾》恰似一盏明灯,穿透迷雾,引领我来到鲁迅的过去。
我看到了阿长。那个矮矮胖胖的保姆,她影响了鲁迅的儿童时代,她睡觉时总是爱摆一个"大"字,她和别人讲话时总爱指指点点,她脑袋里全是琐碎的小节。当和迅哥儿讲长毛的故事时,他对她的全是敬畏,当阿长踏死了鲁迅心爱的小隐鼠时,迅哥儿很气愤,当阿长买来了鲁迅弋梦寐以求的"三哼经"时鲁迅再一次敬畏她了。她善良而愚昧。
我看到了鲁迅的父亲,父亲曾让童年的鲁迅困惑过,因为在他兴高采烈地要去看五猖会时,勒令他背书。而鲁迅从没有指责过自己的父亲。父亲被庸医治死,一直是埋在鲁迅心中的痛苦。《父亲的病》中重点回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描述了几位名医的性医态度,作风,开方等种种表现,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本质。后来,鲁迅听从了衍太太的话,在父亲临终前大叫,大声哭喊,没有让父亲安静地离去,这是让鲁迅灵魂永远不安的痛。我看到了藤野先生,一位异国医学教授。他平等待人,严谨,正直,热诚,没有民族偏见的高尚品格,令人肃然起敬。他所做的一切都很平凡,平凡中渗透出伟大。他给予了鲁迅先生无尽的安慰与帮助,若我们不设身处地地想象鲁迅当时的艰难处境,便很难感受到这位老师的伟大之处。
我又来到了百草园,草木茂盛,鲜花遍地。鲁迅在这里享受到了童年的无限乐趣。雪地捉鸟,叠罗汉,拔首乌弄坏了后墙,采野果吃,都是鲁迅儿时最快乐的游戏,儿童的生活趣味是广阔的。我又踏进了三味书屋,小小的书屋,束缚着多少孩子的童年,约束着多少孩童好玩的天性,封建的书橱教育,孩子只能读书,背书,连问题都不能问,孩子们的童年是灰色的,没有一点乐趣,看着那不知所云的文言文,只能死记硬背。孩子们的童年不应是这样的,应是活泼快乐地健康成长。我合上书页,举目远眺,看见有一丛蔷薇开了一朵娇嫩的花。呵,《朝花夕拾》不就像这一朵唯一盛开的蔷薇花吗,艳丽而娇美,而又有刺,鲁迅的语言虽在这本书中有些温情,却也不乏他冷峻,犀利的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