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会学习文章
党员会学习文章
通过党员会学习文章,党员就必须依照自己所处的地位来确定对上下、对左右的关系,以达到党内的团结,加强党的战斗力,推动党前进,这种修养就是党员在组织上的修养。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党员会学习文章,欢迎大家阅读。
党员会学习文章篇1
(一)集体领导和民主集中制。
上面说过,党的组织结构的具体形式是民主集中制。党是有组织的,有组织系统的。党内有领导者与被领导者,但是党的领导是集体的领导,不是个人的领导。因此,必须要有民主,然后才能实现集体的领导。所谓集体领导,即是集合全党的经验和智力,集合全党最好的意见和计划,使之成为—个决议案,成为一个方针。
任何一个共产党员,不论其地位怎样,只要他有相当的水准,能认识革命的规律性,就有机会提出他的意见。如果他的意见中有一部分好的,那末这一部分好的意见就会被采纳,作为党的总的领导方针中的一部分,就是说,他就参与了党的集体领导。因此,也就是说,任何党员都有机会参加党的集体领导,参加对全党、对革命的领导。
同时领导又是多方面的,是具体的,如领导战争,领导工农运动,领导政权,领导油印工作,领导医务工作等。因此,党的领导除了一般的战略策略的确定外,其他一切领导都是具体的,而各部分具体工作之领导,又皆有其自己的规律性。因此,需要各方面的、具体的领导者,就是说,需要集体领导下的个人负责制。可是各方面的具体的领导也是有一般性的,因为它是总的集体领导的一部分,如果每一部分具体的工作领导得好,也就使普遍的工作都做得好。所以,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是统一的。
我们党的战略策略的方针是已经确定了的。这是全党同志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则,研究了具体的中国社会所得出的共同结论。这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原理在中国的具体运用(但是如果有人还有新的意见,仍旧可以提出来的)。这亦就是党的集体领导的根据。
为了达到思想意志的统一,也必须实行民主集中制。就是说,要大家来讨论,发表意见,好的意见要采纳,不好的意见要加以说服。民主集中制的意义便是把大家的意见和力量集中起来、组织起来,成为一个统一的意见和统一的力量。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全党服从中央。问题未决定时,大家可以提出意见,既已通过,就必须执行。即使你不赞成,也必须服从。民主与集中是统一的。没有民主就没有集中,同时,没有集中也就不能有民主。因为如果没有少数服从多数,结果必然要使多数人的利益为少数人所破坏,即是说,必然要弄到反而使多数人服从了少数,这就是不民主了。
(二)党内对民主集中制的错误认识。
民主集中制的这些基本原则是容易懂得的,是容易为人背诵的。但是只有在实践中真正依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去实行的,才能算是真正懂得这些原则,才能算是布尔什维克。
根据中国党的经验教训,证明实际上有很多人并不懂得民主集中制。因为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绝对的,无条件的;但是有很多人却认为是相对的,有条件的。
据我所知,他们所提的条件,有以下几种:
有人说,要我服从上级和多数是可以的,但上级和多数在原则上、在政治上先要正确。若在政治上错了,我就不服从。这就是以多数的、或上级的、或中央的正确与不正确为服从的条件。这个条件的提出是不对的,这就是破坏了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规定:只要是大多数、是上级或中央通过决定了的,就要服从,就是不对也要服从。恰恰在这时候,特别要遵守纪律,要服从多数,要服从上级或中央,不管多数、上级或中央对与不对。
为什么不对也要服从呢? 这因为:
第一,这只是你认为上级、中央或多数错了,到底错了没有,还不知道。如果你认为错了你就不服从,他认为错了他就不服从,那就没有党,只有散伙了事。可是到底是谁对了却并未弄明白。过去陈独秀、罗章龙、张国焘等人,都是以“中央错了,我对了”的口号,来反对中央,并另外成立中央,造成党内分裂。可是以后事实证明,错的恰恰是他们,而不是中央。
第二,退一步讲,即使大多数和上级或中央真错了,你也还要服从,先照错误的去执行。如果不这样,就会引起组织上的分裂,行动上的不一致,削弱了党的力量。在今天,关于中国革命的基本问题,如象中国社会的性质,中国革命的性质、动力等等问题,都是已经有了确定的结论的。所以你所不同意的意见,你所认为自己对的,上级或大多数错了的意见,大概不是关于革命基本问题的意见,而是关于个别的局部问题的意见。一般地说,一个共产党员因为局部的个别问题的意见不同,而引起党的分裂是不对的。进一步讲,即使你的意见是对的,但是为了要实行你的对的意见,也只有服从上级。否则离开了大多数,离开了党,你也就无从去说服大多数和党,你的意见也就无从实行。
党员会学习文章篇2
党员在组织上的修养反映着党员个人与党的关系及党员个人与其他党员的关系。党员应该采取什么立场、方式和态度,去对待党和其他党员,这就是党员在组织上的修养。我们先来说明党的组织结构。
党的组织结构是怎样的呢? 这同其他事物一样,是矛盾的结构,是矛盾的统一体,即两个相反的东西结合在一起,成为一个新的东西而存在。自然科学告诉我们,世界上每一物体,都是这样结合成的。世界上已经发现有九十四种元素,每种元素的原子都是由原子核和电子组成的,都是由带正电的原子核和带负电的电子结合成功的。原子核带的正电和电子带的负电总量相等。例如,金原子是由七十九个带负电荷的电子和带七十九个正电荷的原子核组成的。水银原子是由八十个带负电荷的电子和带八十个正电荷的原子核组成的。由于电子结合的数量的不同和运动的不同,这就造成了世界上各种不同的物质。一定要两个相反的、矛盾的东西结合起来,才能成为一个新的东西。结合不等于混合,不是总合,也不是“十”号。相同的东西加起来只能有量的增加,不会有质的变化。例如一条牛加一条牛仍是牛,一升米加一升米仍是米。但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结合便成了夫妻的关系。一切东西都必须是矛盾的统一体。
我们共产党是由各个不同的党员结合而成的,它的基本结构是支部。比如我们党员三人以上可成立一个支部或小组,但支部或小组不仅仅是一个党员加二个党员的关系。一个党员加二个党员等于三个党员,这只是一个加号的关系,还不成为党的结构(组织)。怎样才能成为组织呢?就是说三个党员中要有一个支部书记,二个支部成员。或是一个组长二个组员。支部书记和支部成员的结合,或是组长和组员的结合,都是矛盾的结合,即是领导者和被领导者的结合。领导者和被领导者结合起来就成为一个统一的组织,有了这种统一的组织才有力量。这种统一的组织就是党,这就是党的基本组织结构。
整个党的结合形式就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全体党员的结合,就是由党的中央和党的各部分、各机关以及各个支部的结合,就是党的领袖、党的干部和全体党员大众的结合,就是党的上级组织和下级组织的结合。因此我们党的结构不是混合物,不是几十万党员的简单的总合,不是没有一定的结构的,而是几十万党员按照一定的组织形式和一定的规则结合起来的;是一个矛盾的结合,有领导者和被领导者,有党的领袖和党员,有党的上级组织和下级组织。党的这种组织结构使党具有强大的战斗力,否则就是“乌合之众”了。
党也不是联合会,不是各个地方党部的联合组织,而是不同的党员、不同的组织部门结合成的一个集体性的整体。这种集体组织和联合组织是不同的。
党的具体的结合形式就是民主集中制。党的民主集中制反映出党如何把广大的党员大众同党的领导者结合起来,如何把党的各部门同党的中央结合起来,如何把党的上级组织同下级组织结合起来。这种结合形式的最具体的表现便是党章上关于支部的规定。怎样才能达到党的统一的目的,才能把几十万党员结合成一个统一体呢? 党的统一的内容与实质就是马克思主义所造成的思想上的一致。这种思想上的一致是最基本的,没有这种一致,党的结合就不可能,党的一致就要破裂。所以党内如果有思想上、原则上的分歧,就必须开展斗争,重新取得一致。如果有少数党员坚持自己错误的思想和原则而不放弃,那末最后就必须把他们开除出去(如托派和右派)。如果坚持这种错误思想和错误原则的是党内大多数,那末最后不免要同他们分裂,另外成立一个组织( 如列宁脱离社会民主党而另外组织共产党)。
由于党员在思想上的一致,就形成了组织上、行动上和纪律上的一致。这就是党的统一的具体形式。如果没有组织上、纪律上和行动上的一致,思想上的一致便无法体现,无从寄托与巩固。共产党的统一便是由这种思想上的一致,再加上组织上、纪律上和行动上的一致而得到的。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结合的具体形态,反映着党内的组织关系,确定党内领导与被领导(小组长与组员、 支部书记与支部中各成员、上级机关与下级机关,中央与全体党员)之间的关系的。所以,民主集中制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党思想上的一致,保证党组织上的统一。先有思想上的一致才能保证组织上的统一,但是组织上的统一又能帮助和推动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巩固思想上的一致。所以民主集中制也就是保证党在组织上思想上统一的具体形式。这是民主集中制的意义。
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是: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除了这些原则上的规定外,还要加上纪律上的约束,就是说每个党员都要依照组织原则做,违犯了这些原则便要受纪律的制裁。纪律是带有强迫性的。而所有纪律上的规定都是用来正确规定党员与党的关系以及党员与党员的关系的,用来保证与维持党的统一的。只有认识了这些基本组织原则,才能进一步谈党员的组织修养。
党员会学习文章篇3
我们党有几十万党员,每个党员只是几十万个之中的一个,要几十万党员结合起来才成为党。所以党员对党的关系就是各个分子(个体)与整体的关系,好比细胞与人体的关系一样。党员是各不相同的,有能力大小的不同,有男女性别的不同,有工作岗位的不同等等。因为党是由各种不同的党员结合而成的,就使党有各种不同的组织部门。
我们拿细胞同人体的关系来说,细胞的健康和发育可以推进人体的健康和发育,而人体的健康和发育使得细胞也健壮。一般地说,是整体决定了部分。但是用人体来比喻我们的党,也有不大确切的地方。因为第一,人的脑袋给人家割去了不会再长出第二个脑袋来;但是假如党的中央负责人都被敌人捉去了,并不能消灭我们的党,一个中央委员会被破坏了,又会产生出另一个中央委员会来。第二,单个细胞在人体中所起的作用不能超过于单个细胞的作用之上,但是一个积极努力的党员就不只是做一个人的工作,他甚至于能推动整个党向前进,推动许多党员都前进。所以每个党员应该成为党内积极的、活动的因素,应该起积极的、推动的作用,而不应起消极的作用。党的一切工作、一切胜利都是由党员努力得来的,没有个别党员的努力党就不能前进。
但是同时要知道,一个党员不论他能力多么大,不论他做什么工作,起多大作用,他总不过是几十万党员中的一个,是共产党的这个矛盾结构中的一分子,应该是站在党内来领导和推动整个党而不是站在党外或党的头上来领导党。列宁、斯大林都是站在党内来领导党,并推动党前进的,都是作为一个党员在党内来起作用的。
党员同党的关系,具体来说,就是党员与党员之间的关系,党员与领导者和被领导者的关系,即是与上下级的关系,与中央、与支部书记、与小组长的关系。这就是说你要做一个好党员,那末当你做一个普通党员,做一个小组长,做一个支部书记,以至于做一个中央委员,都要做得很好;你要会领导人家,又会被人家领导;光会领导人家,或光会被人家领导,都是不够的。
有一个人向我吹牛皮,说他自己会做人。但是他同他的父亲,同他的老婆,同他的弟兄,同他的朋友都吵得一塌糊涂。我问他:“你是人家的儿子,丈夫,哥哥,朋友。你不会做一个好儿子,好丈夫,好哥哥,好朋友,你怎么能做一个好人呢?” 其实,他说会做人是空的。做一个好人不是空的,做一个好党员也不是空的。在党内有领导者与被领导者,但不管他是领导者或是被领导者,总之都是党员之一。每个党员应依照他在党内的具体地位而与其他党员、与党的领导机关被领导者建立正确的关系。
这种关系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建立的。就是说,由党员大多数选出党的领导机关,决定党的方针,而领导机关必须向党员做工作报告。这就是民主。但是在另一定面,党员又必须服从党的领导机关。这就是集中。因此党员与领袖的关系就是:一方面党员决定了领袖,另一方面党员又必须服从领袖;一方面领袖须服从党员与党组织的支配,同时又须支配党员。党内没有不受党的组织支配的任何个人,如果领袖不受党的支配,不受党员的支配,而要支配党,就不成其为领袖。但是党一定要有领袖,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成为一个有组织的整体。党的上级为下级所决定,下级又必须服从上级,这便是民主集中制规定的矛盾的统一。因此,党员就必须依照自己所处的地位来确定对上下、对左右的关系,以达到党内的团结,加强党的战斗力,推动党前进。这种修养就是党员在组织上的修养。
一个党员在党内要起积极的推动的作用,而且这种好的作用要尽可能起得大些,但到底能起得多大呢?
一般地讲,是党决定了党员。但是如果党员的能力强,在某一时期,对某一事情,在一定条件下,在某种程度内,可能有决定的作用,可能对全党或党的某一部分、某一组织起决定的作用。中国从前有“英雄造时势”还是“时势造英雄”的争论。一般地说,英雄不能创造时势,历史行程有其自己的发展规律性,不能被个人所改变。但在某一个具体的革命斗争中,某一个具体事实上,某几个领袖(英雄)却可能决定其胜利和失败。例如苏联的十月革命,如果没有列宁,也可能失败的。有了这么一个列宁,有了这么一个布尔什维克党,而且处在那样的时期和那样的条件下,十月革命才得到了胜利。但是即使没有列宁,无产阶级革命却一定会爆发,而且一定要达到胜利的,虽然可能不在一九一七年十月。又如中国大革命时,如果有了一个列宁,大革命也许不会失败。现在的事情也是一样。常常一个党员的好坏决定了那个地方工作的成败。如皖南事变也是一样。如果换了一个人去,也许不会遭受那么大的损失。在这些地方,个人常常起决定作用。这在我们部队中也看得很清楚,个把好党员的领导常常把一个部队弄得很好。个把在理论上、组织上、政治上有修养的党员能把整个组织部门中其他党员的水平都提高一步,把工作也向前推动许多。马克思、恩格斯这么两个人就创建了无产阶级的党。这个党后来被第二国际的机会主义领袖们所弄坏,于是又出来一个列宁,他创建了俄国布尔什维克党,反对第二国际,领导十月革命达到了胜利,
当然,要起作用,必须要有相当的地位。一个普通党员起的作用就小,一个领导者起的作用就大。但这是没有多大关系的,只要他真有本领,真能起积极作用,则虽然今天没有重要地位,到明天、后天仍会有重要地位给他的,党会提拔他的。党员不能因为要起大作用,就要求党派一个决定的地位给他。
民主和集中——这是两个矛盾的概念。它反映出客观事实上的矛盾,反映着党的矛盾的结构。党的民主集中制就是反映党员与党、下级对上级、上级对下级的矛盾关系的。“民主是手段,集中是目的”,这样的说法是错误的。因为它不能说明民主与集中的关系,不能说明民主与集中的矛盾的结合。党的目的是团结统一,加强战斗力,整个民主集中制就是达到统一这个目的的道路。只有民主或只有集中都不能达到统一团结。统一不只是集中,而是民主的集中。没有民主就没有集中;同时,没有集中,也不能有真正的统一。假使认为仅仅集中就是统一, 则民主就变为分裂了。中国的顽固分子就是这样说的。只讲集中就变成了专制政体,在党内就变成了家长制。家长制不是党内的正确结构,正确的结构是民主集中制。
党员在党内,不论做中央委员,做省委书记或支部书记,他必定与别的人发生关系。在这里,就发生了上下级的关系。下级对上级要服从,但同时又要监督他(每一个党的领袖、党的领导者都要受党员的监督,同时任何党员都有权监督别人)。如果上级弱,还要帮助他。这也是矛盾的。做上级的要指挥下级,要倾听下级的意见,实行民主,有什么事情就要和大家商量讨论;下级错了,还要纠正他。对自己左右平行的同级组织,就应互相尊重,互相帮助,互相观摩,互相竞赛。如同级犯了错误,就应向上级提出意见。总之,每个党员应该站在党的立场上,利用现在的位置,来起积极的作用,来处理自己对其他党员、对上下级的关系,应该采取适当的方式,去开展党内斗争。这样做才能达到党的统一,以便和阶级敌人进行斗争。用这样态度闭结党员,对待同志,才是正派人。如果怀着个人企图,不择手段,打击别人,或甚至组织派别,这是不正派的人做的事情,是不能允许的。
党员相互间的监督和批评是为了帮助别人,为了党的团结和统一。因此,方式应该诚恳、坦白、光明磊落,分别具体对象,采用具体办法;应是客观的,就事论事的,而不是凭空猜想的。要达到诚恳和坦白,就要正面提出意见。我们有许多同志,由于怕得罪人,怕上级责骂,怕自己吃亏,不敢正面提出意见,这是软弱的表现。也许你批评上级负责人,他会发脾气,打击你,报复你。这样的事情也有过的,例如张国焘就是这样的。但是共产党员要主持正义,不要怕得罪人。共产党员要拥护真理,为了拥护真理即使暂时挨打击,被冤枉,遭反对,吃些苦头也不要紧的,迟早总要弄明白的。共产党员不仅自己不违背真理,不做不正派的事情,而且对别人的不正派的事情也一定要讲。当然,讲的方式要讲究,但这只是为了讲的话能够收得更大效力。我们不去打击别人,但别人要打击我时,我为了拥护真理是无所畏惧的。以上便是党员组织上修养的基本出发点。
党员会学习文章相关文章:
4.党员每月学习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