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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十八届中央书记处举行第十二次集体学习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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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十八届中央书记处举行第十二次集体学习心得体会

7月30日下午,团十八届中央书记处举行第十二次集体学习,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贺军科主持集体学习并讲话,围绕“民法典的颁布实施”主题进行讲解。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团十八届中央书记处举行第十二次集体学习心得体会十篇,欢迎大家阅读和采纳,希望大家喜欢!

团十八届中央书记处举行第十二次集体学习心得体会

6月16日出版的第12期《求是》杂志发表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 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中强调,要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推动民法典实施,以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要有效推动民法典这部人民群众生活的“百科全书”更好实施,发挥其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作用,就要广泛开展民法典的普法工作,在宣传教育上冒热气、接地气、添生气,使其“飞入寻常百姓家”。

要火速行动“冒热气”,烙上时代印记。“民之所安,法之所系”,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推进脱贫攻坚、进行社会治理、实施乡村振兴无不涉及民事法律关系的方方面面,环境污染、校园贷、疫情防控等相关条款在民法典中也有体现,民法典中的法律条文无不篆刻着着深深的时代印记。作为时代的产物,要让民法典“飞入寻常百姓家”,就要与时代同频共振,迎着民法典通过这股“热气”,及时、迅速、广泛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要用好宣传教育这股“热劲”,摒弃等一等、缓一缓的思想,立即行动起来开展宣传教育。党员干部要走在前、作表率,及时主动学、深学细悟;法律工作者还要带头讲,以讲促学。不仅要在广大干部中宣讲,更要走到人民群众中进行普法。在宣传教育中要把好要把好关注的“热点”,将人民群众关注度高的、与生活联系更为密切的内容进行重点宣讲。

要因地制宜“接地气”,传递人心所向。“民之所盼,法之所向”,作为我国的第一部“法典”,民法典包含了大到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小到霸座、高空抛物诸多具体权益的保护,包罗万象。作为新时代人民权利的宣言书,要让民法典“飞入寻常百姓家”,就要在宣传上“接地气”。要加强对专业术语的解读,用人民群众易接受、能吸收,听得懂、用得上的方式和内容进行宣传。要以需求为导向,群众需要什么我们就宣传什么,干部缺什么就学什么、讲什么。要以效果为导向,做到生动活泼、形象,要摈弃发传单、念法条的生硬宣传方式,多举群众身边鲜活事例,要创新宣传方式方法,要将宣传教育融入到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来,融入到党员干部干事创业中来,坚决杜绝“走过场”。

要精准滴灌“添生气”,讲述生动实践。“民有所呼,法有所应”,“从胎盘到坟墓”,民法典与每个人的一生息息相关,法条的制定、修改、完善无不反映着民生,无不是为了解决我们实践中的具体问题。民法典的内容本就来源于实践,绝不是简单的“拿来主义”。要让民法典“飞入寻常百姓家”,就要“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在广泛开展的宣传教育时,绝不能搞大水漫灌,而要精准滴灌,要做到面对不同的受众对象,进行有针对性地宣传,尤其是面对群众,要用朴实的语言,多举生活中鲜活的事例,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要杜绝浮光掠影,要往深里走,将一个问题讲透,多些“真知灼见”的传递和久久为功的执着,少些“花里胡哨”的作秀。要抓好重点,要做好宣传前的调研,不仅要了解人民群众想听什么还要考虑党员干部需要什么,做到“看菜下单”,才能科学、高效、精准地进行宣传。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好的法令要真正发挥作用,离不开具体的实施和推行。加强民法典的普法工作,能让这部人民的法典更好地走到人民群众身边、走进人民群众心间,使全社会成员更自觉地养成守法的意识、用法的习惯,护佑着每个人的未来,也推动着国家法治建设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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