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护工程施工协议书
工程设计公司在接到工程承包的案件后,需要写一篇工程承包协议书回执给委托方。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工程承包协议书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安全防护工程施工协议书(一)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施工范围与内容:
xxx路段,道路安全标牌、标志、道口标注、警示桩、标线、振动标线的施工与安装。
三、工程工期:乙方按甲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项目工程。
四、协议价款:大写:小写:本协议为固定单价。本工程按日照市规划建筑设计院设计图为依据,工程量以实际为准。
五、结算与付款方式:
协议签订并施工完毕后,甲方需以电汇方式付款给乙方协议价款80%,余款20%半年内付清。
六、维修:
乙方按GB5768—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标准、按规范要求,进行质量自检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如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无条件予以维修或更换。如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或人为故障造成的损坏,乙方不负责维修。
七、权利与施工要求:
1、甲方有权对乙方工程质量、进度、技术、保障措施等施工内容全程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对乙方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应积极采取措施按照甲方和设计要求进行整改。
2、 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施工沿线施工点地下管网、供水、供暖及地下光缆等线路分布图,因图纸不详导致乙方对施工地点地下管网、供水暖及地下光缆等线路造成的损坏,由甲方承担。
3、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设计要求和GB5768—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标准要求制作并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4、 乙方必须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佩带劳动安全防护用品,防止施工过程中交通事故的发生,正常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
5、 乙方必须合理安排各项工作,保证按期完成施工项目。
八、变更:
1、 因甲方原因而造成协议中所列施工项目在数量、质量、品种、服务上的变化,导致费用的增加,其费用增加部分由甲方支付。
2、 因乙方原因而造成协议中所列施工项目在数量、质量、品种、服务上的变化,导致费用的增加,其费用增加部分由乙方支付。
3、 乙方应按照国标GB5768—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标准要求施工,因乙方未按要求施工而导致的质量及其它相关问题,由乙方承担。
九、仲裁:
凡有关本协议或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可向有关部门提请仲裁,该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 裁是最终的,甲、乙双方均应受其约束,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十、未尽事宜: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目的,进行协商解决,如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与国家政策法规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十一、相关技术、施工及更改文本均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协议生效:
本协议甲、乙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有义务严格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和条件。
十三、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查。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年 月 日
安全防护工程施工协议书(二)
建筑单位(个人)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个人)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和《建筑法》的有关条列及规定,对路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内容、范围:完成甲方基础以上的土建工程(含内外粉刷,不含水电管道安装),包括正负零线以下(含零线)部分施工。具体以图纸为准。
4. 承包方式:包清工,甲方提供架子所需的扎丝(铅丝)
5. 施工日期:
6. 质量等级:优良
7. 本工程总造价(清工费)按以下价格计算:① 现浇部分按110元/㎡(不包括卫生间);② 其他按75元/㎡;③ 具体建筑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除房屋建筑正负零线以下(含零线)的建筑面积)
二、 甲方工作
1. 甲方提供土建工程所需的水泥、钢筋、沙、石子、架子所需的扎丝(铅丝)等建筑材料,同时须保证乙方施工材料供应。
2. 甲方如需对图纸进行更改,须适当提前通知乙方。
三、 乙方工作:
1. 按施工现场和施工图纸打求,做好施工。
2. 乙方 不得随意更改施工图纸。
3. 乙方须地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节约材料,砼砂浆需按规定配合比施工。
4. 施工现场做好安全围栏和文明施工。
5. 工程项目成品在未竣工交付使用前,由乙方自行保护,竣工验收交付甲方后由甲方负责。
6. 乙方施工必须保证质量。主体结构、竣工质量必须到达优良标准。因质量问题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四、 工期、验收
1. 施工工期:从开工到主体工程竣工期限为50天(内外墙粉刷除外)
2. 工程质量必须接受甲方派出的施工员全面检查。
3. 每层完工后须经过甲方指定的施工员验收后才可进行下一层的施工。
五、 工程款的支付和预付:
1. 一层结构完工预付 仟元,二至三层完工各预付 仟元,结顶并盖好瓦后付 仟元,粉刷完工后付 仟元,其余工程款待房屋验收后五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剩余款项。
2.各预付、结算款项须在甲方指定的施工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支付。
3.款项决算按实际竣工图进行调整。
六、 其他:
1. 施工期间,乙方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如在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的责任和费用。
2.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防护工程施工协议书(三)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第一条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⒈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⒉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_____________年;
⒊ 装修工程为____________年;
⒋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________________年;
⒌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__________________个采暖期、供冷期;
⒍ 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________________年;
⒎ 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 质量保修责任
⒈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⒉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⒊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⒋ 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第四条 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第五条 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协议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协议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防护工程施工协议书(四)
委托人(全称) 某某 宾馆
代建人(全称) 某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经委托人研究,同意将南山甲所、梅岭1号、2号、3号建设项目委托给代建人实施代建管理,按照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代建管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 1号、2号、3号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 东湖路146号
工程内容: 前期工作代理和建设实施代建
总 投 资(估算投资) 壹亿 元人民币(财政投资9000万元,东湖宾馆1000万元)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二、工程总建设期
工程总建设期(自协议签订日起) XX.7.1-XX.1.20,
三、质量标准: 优良
四、协议价款
甲方以项目总概算的 2% 作为乙方的代建管理费(工程概算为9000万元,开班费等其他费用1000万元)工程竣工后,根据审计结果据实调整代建管理费。
五、协议组成的文件
组成本协议的文件包括:
1、双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协议书
3、本协议专用条款
4、本协议通用条款
5、描述代建项目的技术性文件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构成本协议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
六、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协议第二部分《通用协议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代建人向委托人承诺,按本协议的规定承担本协议专用条款中议定范围内的工程委托代建工作。
八、委托人向代建人承诺,按本协议专用条款中议定的期限、方式和币种,向代建人支付代建管理费。
九、协议生效
协议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协议订立地点: 武汉东湖宾馆
本协议约定 双方签字盖章 后生效。
委托人: (公章) 代建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地址: 地址:
安全防护工程施工协议书(五)
住宅建设单位(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工程施工单位(以下称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方选择乙方经营的电信网为住宅小区提供通信接入服务,选择丙方为住宅通信配套工程施工单位。甲、乙、丙三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新建住宅通信配套的施工、接入等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项目
建设项目名称:__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_________;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建设规模:_________平方米;本期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通信配套工程项目:本期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费用约定
本住宅通信配套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一、协议生效后__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丙方住宅通信配套工程总价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二、工程设计完成后七日内,甲方支付丙方住宅通信配套工程总价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三、进场施工前七天,甲方支付给丙方住宅通信配套工程总价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四、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甲方取得《新建住宅交付使用配套合格证明》后五天内,甲方支付丙方住宅通信配套工程总价的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五、甲、丙双方约定的其他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工期约定
一、甲、丙双方同意通信配套工程施工初定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始。丙方在收到甲方进场施工通知的7日内进场施工。若甲方改变预计施工日期,应当提前15日通知丙方。
二、甲方应当提前7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丙方进场施工。丙方承诺在 收到甲方的进场施工通知后的_____日内完成住宅通信配套工程。
三、丙方应当在进场施工前3日,将开工报告送达甲方、乙方,并将开工报告单、设计图纸、施工进度等相关资料送达通信监理单位
四、甲方要求比协议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的,应当征得丙方的同意,并向丙方支付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五、因甲方原因或非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丙方停工8小时以上(施工期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安全生产约定
一、甲方对丙方承担的通信配套工程要做到安全交底,明确提出安全的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丙方应当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二、施工过程中,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有关法规而引起火灾事故等,应当承担由此引发的经济损失和责任后果。
三、甲、丙双方就有关安全施工与检查、安全防护和事故处理另行签订安全生产协议。
第六条 工程验收与质量约定
一、本工程验收标准依照上海市《住宅建筑通信配套工程技术规范》及国家、行业相关的技术规范。
二、住宅通信配套工程完工,在具备验收条件的15日内,甲方向乙方发出验收通知,并组织验收。丙方应当积极配合验收。
三、乙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通信配套工程不符合验收标准的,应当指明不符合的项目内容,参加验收各方人员应当签字确认,验收各方各执一份,并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期限意见。丙方根据整改要求,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组织验收,直至整改符合验收标准。若验收合格的,参加各方人员应当签字确认,验收各方各执一份,乙方负责出具验收报告。
四、乙方在验收合格后的15日内出具验收报告,加盖验收章交给甲方。乙方对验收不合格的,可暂缓通信接入。
五、甲、乙、丙三方中的任何一方对工程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上海市通信工程质量监督中心进行质量鉴定,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若责任涉及多方的,根据责任分别承担。
第七条 维护方式约定
一、住宅小区通信设施的维护规则,以中心机房为责任划分界面;通往局向的,由乙方承担维护责任;通向住宅小区的,由甲方承担维护责任,甲方可委托乙方承担维护责任。
二、甲方将住宅小区内通信设施移交给乙方或委托乙方维护的,应当与乙方签订相关协议。维护 方有责任和义务承担自中心机房到用户终端的线路、管道、设备的维护工作。
第八条 甲方责任
一、甲方提供建筑工程项目表(粘贴作附件)
二、甲方在工程项目方案设计、扩初时,对通信工程的容量、规模、通信设施配置等听取乙方的意见和建议,并按通信工程设计单位设计的文本建设。甲方与乙方先期签订的入网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三、甲方可委托有资质的通信工程设计单位进行小区通信设施设计,并向设计单位提供建筑设计涉及通信配套的相关图纸资料。
四、甲方应按乙方、丙方要求及时提供与通信工程有关的资料和图纸。
五、甲方应当向丙方提供施工所具备的条件及施工所需的水、电、煤气等,并注明使用注意事项。
六、甲方应当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数额及时付款给丙方。
七、甲方应当根据通信配套设计的要求及时完成如下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方因更改建筑设计或其他原因涉及到需要变更通信配套工程设计时,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丙方和通信工程监理单位。
第九条 乙方责任
一、在进行方案设计、扩初时,乙方有责任向甲方提出对通信工程的容量、规模、通信设施配置等的建议,并给予技术上的指导。
二、乙方应当在验收合格后20日内完成住宅区内通信接入工作,接入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在丙方通信配套工程完工时,应当完成住宅小区红线外通信接入设施,并具备提供电信服务的条件。
四、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的住宅小区通信配套验收通知后,按照第六条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在15日内出具验收报告,逾期不出具验收报告的,承担相应责任。
五、乙方应当在住宅小区内通信配套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20日内,依照信息产业部颁布的《电信服务标准(试行)》的规定,为住宅小区内住户提供电信服务。
第十条 丙方责任
一、丙方的通信建设施工资质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丙方不得转包本协议所涉及的通信配套工程。
三、制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四、丙方应当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纸和施工规范标准施工,若需要变更设计应当取得甲方的同意和设计单位的批准,并 送达通信工程监理单位后,才能根据设计单位出具的有效修正方案施工。
五、丙方在隐蔽工程结束、分段工程完成、施工进度等发生变化时,应当得到通信工程监理单位的签证。
六、丙方应当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七、丙方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在施工中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八、丙方应当按要求编制通信配套竣工资料交给甲方和乙方。
九、丙方应当在取得《新建住宅配套建设验收合格证明》后5日内交给甲方。
十、丙方在住宅小区通信配套工程验收合格后,负责保修_________个月;在保修期内发生通信配套工程质量问题,丙方应当在接到报修后_________日内无偿修理,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当补偿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给丙方_________元。
二、甲方不按协议的约定支付工程款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支付给丙方本住宅通信配套工程总价_________%的违约金。
三、由于丙方原因导致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丙方支付甲方本住宅通信配套工程总价_________%的违约金。
四、乙方在住宅通信配套工程验收合格后,未在《电信服务标准(试行)》规定期限内为住宅小区的住户提供电信服务的,承担相应责任。
五、因丙方工程质量问题而使工程停工、返修,由此造成的损失应当由丙方承担。
六、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依法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协议的生效与份数
一、本协议经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二、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其中正本_____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_________份。签约须知为本协议的一部分,签订协议前,甲、乙、丙三方应当仔细阅读签约须知的内容。
第十四条 附则
本协议条款如对特别情 况尚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则条款,作为本协议之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一、为规范本市住宅通信配套建设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保护用户权益,上海市通信管理局、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和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共同制定《上海市新建住宅通信配套协议示范文本》(XX版),供住宅通信配套项目的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住宅建设单位自主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通信建设设计单位、通信工程施工单位和通信建设监理单位及电信业务经营者。
三、为了避免电信业务经营者因前期未介入而不能及时为住户提供电信服务的情况发生,在签订本协议前,住宅建设单位在方案设计、扩初时,应当选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听取他们的建议,并办理入网手续,入网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
四、住宅通信配套电话通信工程费应当严格按照上海市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增设五类(及以上)数据线敷设到户以及其他超出电话通信工程以外的项目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住宅建设单位与通信工程施工单位商定。
五、通信工程施工单位应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住宅通信配套工程;电信业务经营者应按有关验收规范按时进行验收接入。
六、住宅建设单位、电信业务经营者、通信工程施工单位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