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分割协议书的法律效益
房产分割协议书的法律效益
产权分割是指二人以上共有房产或夫妻离婚、兄弟、姐妹分家所发生的产权分割。产权分割后,要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才能取得合法产权。那么你知道房产分割协议书的法律效益怎么写的吗?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房产分割协议书的法律效益,希望对你有用!
房产分割协议书的法律效益篇1
甲方(父母方):xxx
乙方(儿子方):xx
丙方(女儿方):xxx
为促进家庭和谐,保持家庭和睦,防止家庭纠纷,甲、乙、丙三方为座落于(汉阳井岗村门窗厂单元楼111号二楼201室)房屋拆迁分配归属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汉阳井岗村门窗厂单元楼111号二楼201室)房屋为被拆迁房屋,房屋登记证号为xx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为甲方,具体为乙、丙之父(乙、丙之父周德祥以过世,其房屋遗产受益人为尚凯华、周小锋、周芸三人共同继承。
第二条:本协议所诉房屋以被拆迁,拆迁补偿方式有以下几项:
1,拆迁费共记xx金额。经济适用房两套。
2,包括经济适用现房壹套面积65平方,现房地址xx,总价值xx经济适用期房壹套面积85平方,期房地址xx,总价值xx
3,拆迁费余款还剩xx金额。
第三条:本协议所诉房屋拆迁补偿分配如下:
1,经济适用现房壹套面积65平方,现房地址xx房屋所有权归于丙方。
2,经济适用期房壹套面积85平方,期房地址xx房屋所有权归于乙方。
3,拆迁费余款xx归于甲方。
第四条:甲方本着平等对待每个儿女的原则承诺,在享有该两套经济房居住权期间,不对该房作出任何处置行为。其拆迁费补偿余款应公开,公平的使用。(每笔应记帐)
附:由于乙方经济条件困难,甲方应对乙方之女上学所需赞助费给于补贴xx金额。
第五条:本协议所诉两套经济房如需装修,需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
第六条:本协议不改变乙、丙双方对甲方应尽的法定赡养义务,也不改变乙、丙双方对甲方除房屋之外的任何财产继承份额权利。
第七条:本协议订立后,乙、丙双方每年都应抽出一定时间,带上家人,到以上所述房屋内陪甲方居住一段时间,以尽精神赡养之义务。
附:对甲方日后赡养问题的处理:
甲方(母亲)由二位子女轮流负责服侍照顾,(按子女排行从大到小轮流进行,所轮子女确有特殊原因,应和其他子女协商费用解决)对甲方日常生活治疗花销,应以甲方的存款,工资支付。用尽后,由子女平摊出资进行。
第八条:对甲方的存款,工资处理问题:
考虑到甲方今后年龄渐高不能自理后,甲方的存款,工资由子女帮助保管并花销,为此应公开透明,实进记帐制度。并附有开支登记薄册。
第九条:本协议共两页,一式三份,每方各执一份,自三方共同签名之日起成立。
第十条:本协议效力约定:
除新的三方书面协议可以改变本协议约定内容之外,任何协议或单方指定均不得改变本协议内容,本协议法律效力高于除新三方协议之外的任何协议及其它指定行为(包括公证文书在内)
甲方:xx
乙方:xxx
丙方:xxx
订立时间:xxx
订立地点:xxx
公证处盖章:xxx
调解所盖章:xx
房产分割协议书的法律效益篇2
甲方(父母方):彭英爱,女,汉族
香港身份证号码:P062710(4),英国护照号码:704834551
深圳市罗湖区黄贝岭村英国华侨
乙方(儿子方):张活飞,男,汉族
香港身份证号码:R955778(3)
深圳市罗湖区黄贝岭村英国华侨
为促进家庭和谐,保持家庭和睦,防止家庭纠纷,甲、乙为座落于深圳市罗湖区黄贝岭下村430号(楼高二层)1栋,黄贝岭下村520号(楼高二层)1栋,黄贝岭下村424号(楼高1层)1栋,铁皮屋一间(没有门牌)的拆迁分配归属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深圳市罗湖区黄贝岭下村430号(楼高二层)1栋,黄贝岭下村520号(楼高二层)1栋,黄贝岭下村424号(楼高1层)1栋,铁皮屋一间(没有门牌)房屋为被拆迁房屋,房屋所有权人原为彭英爱,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房屋权利人为乙方张活飞,归乙方张活飞所有,为乙方张活飞的个人财产。
第二条:本协议不改变乙方对甲方应尽的法定赡养义务,也不改变乙方对甲方除房屋之外的任何财产继承份额权利。
第三条:本协议效力约定:
除双方书面协议可以改变本协议约定内容之外,任何协议或单方指定均不得改变本协议内容,本协议法律效力高于除双方协议之外的任何协议及其它指定行为(包括公证文书在内)
第四条: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一份,三份内容完全相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xxxx(签名、按手印)xxxx年xxxx月xxxx日
乙方:xxxxxxxxx(签名、按手印)xxxx年xxxx月xxxx日
见证人:xxxxxxxx(签名、按手印)xxxx年xxxx月xxxx日
见证人:xxxxxxxxx(签名、按手印)xxxx年xxxx月xxxx日
签约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向西路向景楼15号一楼。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日
房产分割协议书的法律效益篇3
甲方(父母方):xx
乙方(长子方):xx
丙方(次子方):xx
为促进家庭和谐,保持家庭和睦,防止家庭纠纷,甲、乙、丙三方为座落于两套房屋(房屋土地使用证编号A房为:B房为:)今后的分配归属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A房为甲方现在居住用房,其土地使用权登记为甲方。
第二条B房为甲、乙、丙三方共同出资购买,(甲方出资万元,乙方出资万元,丙方出资万元),甲方拥有分配权、居住权。
第三条本协议所属房屋,经甲、乙、丙协商一致,B房由方使用、居住,其所有权归方所有,与方无关;A房待甲方百年归老后其所有权、使用权由方继承,与方无关。
第四条经三方协议,为确保甲方将来生活有依靠,甲方有权选择随乙、丙方共同生活、使用和居住A房及B房的权利。
第五条甲方本着平等、关爱每个儿子的原则进行承诺,在享有上述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居住权期间,不对该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出卖、抵押等行为)。
第六条本协议不改变乙、丙双方对甲方应尽的法定赡养义务,也不改变乙、丙双方对甲方除房屋之外的任何财产继承份额的权利。
第七条本协议所述房屋在甲方在世之年,乙、丙方不得以出资为由,未经甲方同意,对A、B两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三份,每方各执一份,自三方共同签名之日起成立。
第九条本协议效力约定:除新的三方书面协议可以改变本协议约定内容之外,任何协议或单方指定均不得改变本协议内容。本协议法律效力高于除新三方协议之外的任何协议及其他指定行为(包括公证文书在内)。
第九条三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签印):xx
乙方(签印):xx
丙方(签印):xx
订立时间: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