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七篇
为了保证设备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制定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有哪些内容呢?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范文,欢迎大家阅读。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
一般场所
1、 紧固接线用力要适中,防止用力过大将螺栓螺母滑扣,发现已滑扣的螺栓螺母及时更换,严禁将就作业。
2、 用螺丝刀紧固或松动螺丝时,必须用力使螺丝刀顶紧螺丝,然后再进行紧固或松动,防止螺丝刀与螺丝打滑,造成螺丝损伤不易拆装,尤其是挂箱内的常用空开。
3、 发现难于拆卸的螺栓螺母,不要鲁莽行事,防止造成变形更难于拆卸,应给予适当敲打,或加螺丝松动剂、稀盐酸等稍后再进行拆卸。
4、 不要用老虎钳紧固或松动螺栓螺母,以防造成损坏,用活口扳手时要调整好开口,防止将螺栓螺母损坏变形,造成不易拆装。
5、 同一接线端子允许最多接两根相同类型及规格的导线。
6、 易松动或易接触不良的接线端子,导线接头必须以“?”型紧固在接线端子上,增加接触面积及防止松动。
7、 导线接头或线鼻子互相连接时,中间严禁加装非铜制或导电性能不好的垫片。
8、 导线接头连接时,要求接触面光滑且无氧化现象,接线鼻子或铜排相接时,可在接触表面清理干净后涂抹导电膏,然后再进行紧固。
9、 接临时线时,单根导线软线的要求接线头对折一次,然后接到空开下口;单芯硬线要以“?”型接到空开下口。
10、 30KW及以上电机接线,要求电机出线和连接电机的电缆导线之间不允许跨接导电性能不好的垫片,如镀锌螺母、平垫、弹簧垫等。
11、 使用绝缘胶带缠绕电缆或其他要保护绝缘的设备时,绝缘层要以压置1/2的比例从一端缠绕到另一端,且至少往返一来回。
12、接线图例(略)
防爆场所:
1、严格按照公司下发的《电气设备失爆标准》进行接线。
2、线路应在爆炸危险性较小的环境或远离释放源的地方敷设。当易燃物质比较重时,线路应在较高处敷设或直接埋地。架空时要采用槽板;当易燃物质比较轻时,线路应在较低处敷设。
3、电缆不容许有接头。
4、保护管必须密封
5、电缆或钢管穿过墙、楼板的孔洞,应用阻燃性或非燃性材料严密堵塞。
6、安装在爆炸和火灾危险区的所有仪表、电气设备和电气材料,必须有符合防爆质量标准的技术鉴定文件和“防爆产品出厂合格证”,并且外部没有损伤和裂纹。
7、保护管应用管卡牢固固定,不能用焊接。
8、采用正压通用的配电箱(柜)的通风管必须通畅,也不能装切断阀。
9、在爆炸和火灾危险场合安装检修接线箱、仪表、电气设备,必须挂牌操作。也就是应该有“电源未断,不得打开”的标志。
10、本质安全线路和非本质安全线路不能共用一根电缆,不能合穿一根保护管。
11、保护管要采用镀锌水煤气管,不能用电气管和塑料管。
12、采用芯线无屏蔽电缆或无屏蔽电线时,两个及其以上不同系列的本质安全线路不能共用一根电缆,不能合穿一根保护管。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2
为进一步加强工厂的安全管理,确保消防、危险气体报警系统管理安全正常运行,保证甲醇厂人员、设备和生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是本系统的主要负责人,电仪负责本系统的维护,调度和控制室人员负责控制室设备的日常监控,现场岗位人员负责辖区内本系统设备的使用和卫生。
现场任何人、任何时间,任何部位发生火警、感烟或危险气体泄漏报警,发现人员应立即向调度、控制室或值班领导报告,并说出报警发生的准确地点、位置以及报警性质、报警原因。
控制室或调度人员发现有报警信息后,不得擅自消除报警信息,应迅速联系现场确认报警部位的情况,若属误报警,应将情况反馈电仪处理;如确发生火警或危险气体泄漏,应迅速实施补救并立即通知安健环和上级领导部门,同时做好记录。控制室或调度人员接到现场报警后,应迅速派人员到报警部位进行是否发生火情或危险气体泄漏的确认,用扩音对讲系统通知人们疏散,并迅速报告安健环和上级领导部门。
电仪人员必须十分熟悉消防控制柜,温感、烟感器、消防泵,层顶风机、危险气体报警控制柜等消防设施的各种功能、特性并负责维护。确保本系统的完好和正常运行。控制室、调度和安健环人员必须熟悉各部位消防和危险气体设施位置、用途。熟悉控制室显示仪表显示数据含义并能熟练地操作各种按钮。各车间人员必须熟悉现场各类报警设施并能熟练地操作各种按钮,同时要保证现场设施卫生良好。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严密地监视控制柜上各种信号,并做好记录。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3
为加强仪器、仪表的管理,控制和优化工艺条件,降低物料消耗,提高产品质量,达到安全稳定运行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一.生产部应根据计量仪器检测,控制与联锁、报警要求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相应的仪器、仪表计量管理和维修机构,明确各级职责,加强仪器、仪表的维护与管理。
二.生产部必须严格制定与实施仪器、仪表保管与使用规程、维护检修规程、安全技术规程等。
三.生产部必须建立带有工艺控制点的模拟流程图、仪表安装施工竣工图和调校记录,仪表工作电源系统图,仪表空气管道系统图等基础技术资料。
四.仪器、仪表日常管理工作
(1)要做到:岗位有责任制、巡回检查有规定,使用维护有要求,检修调校有周期、有计划,以保证仪器、仪表测量精度,不断提高仪器、仪表的完好率、控制率和信号联锁的投运率。
(2)仪器、仪表使用人员,应对在用仪器进行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经常保持仪器、仪表的完整和清洁。
(3)仪器、仪表的报废和更新,由生产部提出申请,报厂分管领导部门组织经济技术论证。认为技术先进,性能良好,经济合理,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办理报废更新手续。
(5)工艺控制的仪表整定参数或继电保护整定值的变更,均应由厂生产技术部门提出申请,经副厂长或总工以上领导批准后,贯彻执行。
五.仪器、仪表安全运行
(1)仪表空气、电源、管线保温蒸汽的供给系统,要经常维护检查,消除缺陷、保持完好,保证正常供给、安全运行。
(2)仪器、仪表保护器件,联锁和报警设施的解除与停用,均应向生产部门提出,报副厂长或总工以上领导或其它授权人批准后,方可执行。
(3)生产部应组织定期或季节性仪器、仪表大检查,作好事故防范工作,以保证安全可靠运行(公众号:泵管家)。
六、基础资料
(1)仪表专业管理制度、检维修规程等
(2) DCS、PLC等控制系统台帐、系统验收记录、系统点检及故障处理记录、系统修改记录;系统设计资料、说明书、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系统备份盘等。
(3)仪表联锁保护系统台帐、联锁原理图/逻辑图、联锁工作票等。
(4)可燃、毒性气体报警器台帐、检测点分布图、仪表说明书、回路图、校验及检定记录等资料。
(5)所有仪表的设计资料、图纸,选型资料、说明书、随机资料、配套仪表及其它设备资料和相关图纸,安装调试记录、验收记录、检修校验记录等。
(6)仪表设备故障及缺陷记录等。
七、检查与考核
(1)公司设备管理部每季度对各使用单位的仪表设备进行检查。各使用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应组织本单位的定期检查或日常检查。
(2) 对仪表设备,按以下技术指标进行检查、考核:
(一)仪表完好率≥95%;使用率≥95%;控制率≥90%;泄漏率≤0.5‰;
(二)分析仪表完好率、使用率≥90%。
(三)联锁系统投用率为100%;
(四)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安装率、完好率和使用率为100%;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4
甲醇厂防爆区执行公司装备处下发的公司防爆区防爆标准。
失爆:就是使用中的电气设备(五小电器、缆线)失去耐爆性能和不传爆性能
一、设备外壳:
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判定为失爆。
(一)、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严重变形是指长度超过50 mm,同时凹、凸深度超过5 mm者。
(二)、隔爆外壳有锈皮脱落、联锁装置不全、变形,起不到机械连锁作用的,防爆面锈蚀的。
(三)、隔爆观察窗的透明件松动、破裂或机械强度不符合规定的。
(四)、设备隔爆腔之间的隔爆结构被破坏,如隔爆型电动机内的隔爆绝缘座被去掉等情况。
(五)、改变隔爆外壳原设计安装尺寸,导致电气间隙或爬电距离不符合规定者。
(六)、用螺栓固定的隔爆面缺弹簧垫、螺栓或螺母;弹簧垫圈失效、未压平或螺栓松动;螺栓或螺孔滑扣。
(七)、隔爆接合面的表面粗糙度不大于6.3(Ra 值);操作杆的表面粗糙度不大于3.2(Ra 值)。
(八)、隔爆面锈迹用棉纱擦后,留有锈蚀斑痕者为锈蚀,属于失爆。
(九)、结合面上的针孔,在一平方厘米的范围内不超过5个,且其直径不超过0.5mm,深度不超过1 mm的隔爆面不为失爆。
(十)、对于机械伤痕深度、宽度均不超0.5mm ,其伤痕投影长度不超过相对容积结合面宽度50%,个别伤痕深度不超过1 mm,其伤痕距结合面最短无伤距离相加不大于相应容积规定的结合面宽度不算失爆,但其中有一项超过均为失爆。
(十一)、隔爆面上不允许有油漆和机械性杂物,否则为失爆(如无意造成的油漆痕迹不超过隔爆面宽度的1/8不在此限)。
(十二)、隔爆面应涂以适量的中性凡士林等合格的防锈油(如医用凡士林油)或磷化(磷化后也涂凡士林油),如无防锈油或磷化面脱落均为失爆。涂油应在防爆上形成一层薄膜为宜,涂油过多为不完好。(如磷化面脱落小于隔爆面径向长度1/3并涂有防锈油可不算失爆,但为不完好)。
(十三)、隔爆接合面紧固螺栓的螺母要上满扣,不满扣为失爆。紧固螺钉深入孔长度应不小于螺纹直径的尺寸(铸铁、铜、铝件等应不小于螺纹直径的1.5倍),如螺孔深度不够螺纹直径尺寸要求的,则螺钉必须拧满扣,否则为失爆。
(十四)、螺母紧固后,螺栓螺纹应露出螺母1~3个螺距,不得在螺母下面加多余垫圈、平垫来减少螺栓的伸出长度。
(十五)、卡兰式的进线嘴以压紧胶圈后一般用单手扳动喇叭嘴上下左右晃动时,喇叭嘴无明显晃动为准。螺旋式喇叭嘴最少啮合扣数不得低于6扣,拧紧程度一般用单手用力拧不动为合格。
(十六)、隔爆接合面紧固螺栓应加装弹簧垫圈或背帽(用弹簧垫圈时其规格应与螺栓直径相一致,紧固程度应以将其压平为合格),螺栓松动和弹垫不合格者均为失爆。
(十七)、采用穿孔固定的隔爆结合面,同一部位的螺栓、螺母等规格一致,螺母上满扣,否则为失爆。
(十八)、隔爆设备的隔爆腔之间严禁直接贯通,必须保持原设计的防爆性能,否则为失爆。
二、设备的电缆引入装置:
喇叭咀应完整、齐全、紧固、密封良好,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判定为失爆:
(一)、密封圈内径大于引入电缆外径1mm以上。
(二)、密封圈尺寸不符合规定。
(三)、密封圈的单孔内穿进多跟电缆。
(四)、将密封圈割开套在电缆上。
(五)、密封圈部分破坏。
(六)、密封圈的硬度达不到氏硬度45?-55?的要求,老化、失去弹性、变质、变形,有效尺寸配合间隙达不到要求,起不到密封作用。
(七)、密封圈没有完全套在电缆护套上。
(八)、密封圈与电缆护套之间有其他包扎物。
(九)、一个引入装置(喇叭咀)内用多个密封圈。
(十)、空闲引入装置(喇叭咀)没有密封挡板时;挡板直径比引入装置内径小2mm以上,挡板厚度小于2mm以上。
(十一)、挡板放在密封圈里边的;金属圈放在挡板和密封圈之间的。
(十二)、进线咀压紧后没有余量造成亲嘴或进线咀内缘压不紧密封圈,或密封圈端面与器壁接触不严,或密封圈能活动的。
(十三)、压盘式引入装置缺压紧螺栓或未上紧。
(十四)、螺旋式引入装置因乱扣、锈蚀等原因紧不到位或用一只手的手指能使压紧螺母旋转超过半圈的。
(十五)、使用螺旋式引入装置,引入装置与密封圈之间缺少金属垫圈的。
(十六)、电缆在引入装置处能轻易来回抽动的。
(十七)、备用的高压接线口缺挡板或挡板不合格的。
(十八)、电缆引入装置(喇叭咀)有亲嘴现象。
(十九)、密封圈尺寸需符合以下规定,如有一项达不到均属于失爆。
A、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差应符合下表:
D(mm ) D 0-D (mm ) 备 注
D≤20 ≤1 D 0表示进线装置内径
20
D>60 ≤2
B、密封圈的宽度不小于电缆直径的0.7倍,且不小于10mm 。
C、密封圈的厚度不小于电缆直径的0.3倍(70平方毫米以上电缆除外),且不小于4mm 。
(二十)、密封圈刀削后应整齐圆滑不得出现锯齿状,锯齿直径不得大于2毫米(包括2毫米)。
(二十一)、不用的接线嘴要分别用密封圈、挡板、金属圈依次装入,压紧。
(二十二)、凡有电缆压线板的电器,引入、引出电缆必须用压线板压紧,压线板未压紧电缆均属失爆,压扁量不得超过电缆直径的10%。
(二十三)、低压隔爆开关接线室不允许电源侧进出线至负荷侧接线,或由负荷侧进出线至电源侧接线,磁力起动器的小喇叭嘴严禁引入、引出动力线。否则判定为失爆。
(二十四)、电缆护套伸入器壁要符合5-15毫米的要求,小于5毫米为失爆。如粗电缆穿不进时,可将深入部分均匀锉细。
(二十五)、两相低压导线裸露部分的空气间隙:500伏以下不小于6毫米,500伏以上不小于10毫米,否则为失爆。
(二十六)、采用铠装电缆供电时,使用密封圈要全部套在铅皮上,或者用绝缘胶灌至三叉口以上。未接线的接线嘴应用同等厚度的法兰和堵板或用绝缘胶堵死,否则为失爆。
(二十七)、隔爆结合面间隙,转轴与轴孔间隙要符合规定,常用上盖间隙0.3mm,大盖0.5mm,转轴孔0.2mm。
三、隔爆型插接装置:
有下列情况之一属于失爆:
(一)、煤电钻插销的电源侧应接插座,负荷侧接插销,如接反即为失爆。
(二)、电源电压低于1140V的插接装置,缺少防止突然拔脱的装置,电压在1140V以上的插接装置缺电气联锁装置的。
四、电缆:
有下列情况之一属于失爆:
(一)、井下供电使用延燃橡套电缆。
(二)、电缆接头没冷补,用胶带裹缠。
(三)、电缆受损严重、破皮外露芯线。
(四)、超负荷运行,电缆严重发热(≥40oC)。
五、井下供电应做到:
(一)、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
(二)、有过电流和漏电保护装置,有螺钉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
(三)、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清洁整齐;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
(四)、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坚持使用煤电钻、照明和信号综合保护,坚持使用瓦斯电和风电闭锁。
附:1、鸡爪子
A、橡套电缆的连接不采用硫化热补或同等效能的冷补者;
B、动力(包括通讯、照明、信号、控制以及高低压橡套电缆)电缆的连接不采用接线盒的接头;
C、铠装电缆的连接不采用接线盒和不灌注绝缘充填或充填不严密(漏出芯线)。
2、羊尾巴:
电缆末端不安装防爆电气设备或防爆元件者为羊尾巴。电气设备接线嘴(包括五小电气元件)2米内的不合格接头或明线破口者均属羊尾巴。
3、明接头:
电气设备与电缆有裸露的导体者或明火操作者均属明接头。
4、破口:
A、橡套电缆的护套损坏,露出芯线或露出屏蔽层者;
B、橡套电缆护套损坏伤痕深度达最薄处二分之一以上,长度不超过20mm ,或沿周长三分之一者。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5
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降低能源消耗、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的有效手段,各设备使用部门应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本制度。
(一)根据设备使用的规范要求、使用年限、磨损程度以及故障情况,编制设备的年度、月、周、日维护保养计划,明确维护保养工作的开始时间及完成日期,按期完成计划项目。
(二)根据设备运行周期,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按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维修和保养。维护保养工作应根据设备的不同部位,编制维护保养项目明细,对易磨损、老化部位实施重点维护保养,及时更换破损、变形部件,保证设备的安全等级和质量标准。
(三)在维护保养工作中,摸索设备使用及磨损规律,确定维护保养周期。依据维护保养周期,储备维护保养工作所需的设备零部件,保障及时有效地实施维修保养计划。
(四)在不影响维修保养质量的前提下,大力提倡修旧利废。增强设备维修人员节支降耗意识,减少或降低维修保养的物料消耗。
(五)维修保养工作切忌走过场,敷衍了事。应建立设备维护保养档案记录,将每次维修情况、维修内容、更换配件情况用文字记录备案。使维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为员工专业技术培训提供教案。做到心中有数。设备使用部门的管理人员应随时掌握维护保养计划的落实情况,并负责监督检查,使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化、规范化。
设备维修质量高低,取决于维修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各使用单位应加大维修人员专业技术培训的力度,使其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术,才能满足项目部硬件设施设备不断更新的技术要求。
(六)当设备发生故障时,维修人员应迅速赶赴设备现场,根据故障现象,分析判断故障原因,并针对故障原因实施有效地维修处理。同时,对设备故障点相关部位进行附带检查,防止遗漏其它事故隐患。确认排除故障后,交由运行人员启动设备,待设备运行正常后方能撤离设备维修现场。
如果达到了应急预案的预警要求,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紧急情况得到有效处理,防止故障扩大。
上述安全管理制度请各设备使用单位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并依据有关要求贯彻落实。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6
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该持有上岗证,无证不得上岗。并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工作。
二、锅炉工要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人不得进入锅炉房;严禁在锅炉房做其他无关事情。
三、按规定标准,经常对锅炉用水进行水质检修,发现水质不符合规定标准,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协同解决。
四、水位计、压力表、安全阀等附件必须齐全完好。压力表、安全阀必须经鉴定合格在周期内使用。
五、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关安全操作运行规程等项制度。按规定认真作好运行记录和危险点的安全检查记录。
六、要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小组,要有负责人,有安全管理人员。
七、要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档案。
八、特种设备的要进行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九、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检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要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十、对特种设备要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至少每周一次,并作好记录,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近代装置及有关附属食品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十一、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十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报告。
十四、安全管理员或者单位负责人应经常对特种设备的使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或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十五、对特种设备管理不严、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发生事故的,根据情节的轻重,必须要负有法律责任。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7
一、新增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本公司各部门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动力科备案。
第二条经设备动力科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检修项目或增置电器及机械设备。
第三条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协助设备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四条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设备动力科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五条施工安装,由设备动力科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报告”方可使用。
二、使用设备管理规定
第六条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员要与生产管理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设备动力科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第七条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设备动力科考核合格,上岗操作。
第八条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九条设备动力科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情况,并列入工作考核内容。
三、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规定
第十条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拆除、报废之前,设备动力科要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第十一条设备动力科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十二条使用部门将“报废、拆除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程序审批。
第十三条申请批准后,交付供应部办理,新设备到位后、旧设备报废、拆除。
第十四条报废、拆除旧设备由生产管理部、设备动力科、安全环保科分工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置。
四、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第十五条发生设备事故,设备主管、生产管理部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十六条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本部门负责人(事故发生后1个工作日内)。
第十七条设备主管、值班人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生产管理部经理。
第十八条对重大事故由维修部门通知人事部及有关部门,按处理程序及时上报。
第十九条事故处理完毕,生产管理部值班主管将“事故分析报告”存入设备档案。
第二十条人为事故应根据情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责任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第二十一条属设备自然事故,维修部门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五、设备检修保养规定
第二十二条生产管理部设备主管人员编制设备检查保养半年计划,填制“半年设备检修计划表”,报部门经理审核批复。
第二十三条生产管理部经理审核计划,呈报总经理后,批准执行生产管理部半年设备检修保养计划。
第二十四条设备管理人员编制检修保养单“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并按月计划表的内容,逐项填写“保养申请单”,检修保养时需某部位停电、水、气时,还要填写“停()通知单”。
第二十五条值班人员填写的“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保养申请单”、“停()通知单”一并报部门经理。生产管理部经理与总经理和各部门沟通后,签注意见,下达执行。
第二十六条值班人员根据批准的月检修保养计划,签发“设备级保养任务单”,填写任务单中“内容及要求”栏目,安排具体人员负责实施。
第二十七条在“检修保养工做记录簿”中登记派工项目及时间。
六、设备日常维修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公司电气使用部门的设备发生故障,须填写“维修通知单”,经部门主管签字交生产管理部。
第二十九条维修部门主管或值班人员接到通知,随即在“日常维修工做记录簿”上登记接单时间,根据事故的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并在记录本中登记派工时间。
第三十条维修工作完毕,主修人应在“维修通知单”中填写有关内容,经使用部门主管人员验收签字,并将通知单交回维修部门。
第三十一条维修部门在记录簿中登记维修完工时间,及时将维修内容登记入设备卡片,并审核维修中记载的用料数量、计算出用料金额填入单内。
第三十二条将处理完毕的“维修通知单”依次贴在登记簿的扉页上。
第三十三条紧急的设备维修,由使用部门的主管用电话通知生产管理部,由值班人员先派人员维修,同时使用部门补交“维修通知单”,值班人员补各项记录,其他程序均同。
第三十四条维修部门在接单后两日内不能修复的,由值班主管负责在登记簿上注明原因,应采取特别措施,尽快修复。
七、设备运行动态管理制度
第三十五条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通过一定的手段,使各级维护与管理人员能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依据设备运行的状况制订相应措施。
第三十六条建立健全系统的设备巡检措施各作业部门要对每台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检查的部位(巡检点)、内容(检查什么)、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允许的值),并针对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的每一个巡检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一般可分为时、班、日、周、旬、月检查点。
第三十六条建立健全巡检保证体系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使用设备的所有巡检点进行检查,专业维修人员要承包对重点设备的巡检任务。各作业部门都要根据设备的多少和复杂程序,确定设置专职巡检员的人数和人选,专职巡检员除负责承包重要的巡检点之外,要全面掌握设备运行动态。
第三十八条信息传递与反馈
1、生产岗位操作人员巡检时,发现设备不能继续运转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当班调度,由值班负责人组织处理。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入检查表,并按时传递给专职巡检工。
2专职维修人员进行的设备点检,要做好记录,除安排本组处理外,要将信息向专职巡检工传递,以便统一汇总。
3、专职巡检工除完成承包的巡检点任务外,还要负责将各方面的巡检结果,按日汇总整理,列出当日重点问题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4、有关部门列出主要问题,除登记台账之外,还应及时输入电脑,便于上级、公司有关部门的综合管理。
第三十九条动态资料的应用
1、巡检工针对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隐患,提出应安排检修的项目,纳入检修计划。
2、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必须立即处理的,由当班的生产指挥者(班组长、车间主任)即刻组织处理;本班无能力处理的,由多作业部门领导确定解决方案。
3、重要设备的重大缺陷,各作业部门主要领导组织研究,确定控制方案和处理方案。
第四十条设备薄弱环节的立项处理凡属下列情况均属设备薄弱环节:
1、运行中经常发生故障停机而反复处理无效的部位。
2、运行中影响产品质量和产量的设备、部位。
3、运行达不到小修周期要求,经常要进行计划外检修的部位(或设备)。
4、存在不安全隐患(人身及设备安全),且日常维护和简单修理无法解决的部位或设备。
第四十一条对薄弱环节的管理
1、各分公司机动处要依据动态资料,列出设备薄弱环节,按时组织审理,确定当前应解决的项目,提出改进方案。
2、各作业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改进方案进行审议,审定后列入检修计划。
3、设备薄弱环节改进实施后,要进行效果考察,做出评价意见,经有关领导审阅后,存入设备档案。
八、设备故障处理办法
第四十二条设备发生故障,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并在当班记录中详细记录。
第四十三条岗位操作人员无力排除的设备故障要详细记录并逐级上报,同时精心操作,加强观察。
第四十四条未能及时排除的设备故障,必须在每天生产调度会上研究决定如何处理。
第四十五条在安排处理每项故障前,必须有相应的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防止故障扩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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