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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管理制度详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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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它具有如下特点:权威性。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园林绿化管理制度详细版,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园林绿化管理制度详细版

园林绿化管理制度(一)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绿化、美化市容,增进人民身心健康,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规划区範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叁条 本规定所称城市园林绿化,是指在城市规划区範围内种植和养护各种树木花草,以及规划、建设和管理各种城市绿地的活动。

第四条 城市园林绿化应坚持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分期实施、各负其责,城市生态与城市景观建设相结合,国家、集体、个人建设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塬则。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市的城市园林绿化工作。

涪城区、游仙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省政府科学城的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除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专业队伍建设管理外的城市园林绿化工作。

街道办事处和镇(乡)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的城市园林绿化工作。

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和企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的园林绿化工作。

第六条 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开展并组织、指导有关单位进行园林绿化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不断提高城市园林绿化水平。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和企事业单位应积极发展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创建园林式单位。

第七条 城市园林绿地、设施、树木、花草受国家法律保护,对违反本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检举、控告的权利。

第二章 规 划

第八条 城市规划区範围内的园林绿化规划,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编製,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九条 城市园林绿化规划指标;

2000年城市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5%,绿地率不低于 3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7平方米;

2010年城市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0%,绿地率不低于 3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10平方米。

第十条 城市园林绿地面积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规划指标:

(一)东起东方红大桥,沿涪江河堤南至南河大桥、御营小区,西至火车站立交桥,沿绵兴路至北止于平政桥城区範围内不低于28%;此範围外的新建和开发区不低于32%。

(二)城市主干道的绿地面积不低于20%;

(叁)河堤、铁路、公路两侧应按规划和技术规範种植植物;

(四)城市居住区的绿地面积不低于30%,其中居住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1平方米;

(五)单位附属绿地中,交通枢纽、仓储、商业中心不低于 20%,工矿企业不低于30%,污染严重的单位不低于40%,并按规定设立不少于50米的防护林带,大专院校、科研机构、部队、医院、疗养院、机关团体、宾馆饭店、公共文化体育场地不低于35%,其他建设工程不低于30%;

(六)生产绿地面积不低于城市建成区面积的1%。

第十一条 城市各类园林绿地的总体规划设计按以下规定审批:

(一)各县(市、区)面积在九十亩及其以上的公园和风景区的总体规划设计,由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省建委审批;不足九十亩的,由县(市、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二)省政府确定的古典园林、其恢復、保护、规划设计,由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省建委审批。

(叁)居住区绿地、干道绿化带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报当地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四)各单位编製的园林绿化规划,市管理的,报市园林、规划主管部门审批,区管理的,报区园林、规划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 经批准的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必须严格执行。确需变更的,应按塬规划编製程序,报塬批准机关批准。

第叁章 建 设

第十叁条 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实行统一规划下的分工负责制;

(一)公共绿地、生产绿地、城市道路绿化、风景名胜区、公路和铁路两侧及河堤防护林带,由其主管部门负责;

(二)江河溪流两岸、河滩绿地,由权属单位和河道管理部门负责;

(叁)单位附属绿地由各单位负责;

(四)房屋产权交叉的居住区绿地,由街道办事处负责,建设经费由房屋产权者承担,其他居住区绿地,由房屋产权者负责;

(五)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的绿地,由改造或开发单位负责。

第十四条 城市各类建设项目的园林绿化配套工程,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园林绿化配套工程应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并按规定指标在方案设计的总平面图上明确绿地範围;

(二)在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必须持有绿化设计方案及其审批意见;

(叁)园林绿化投资应占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0.5--2%。

(四)园林绿化配套工程应与建设项目配套实施,并在基建工程交付使用前完成。

第十五条 建设项目的园林绿化配套工程竣工后,应经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凡验收不合格或不能交付使用的,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完成。逾期未完成的,由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指定园林绿化专业部门进行绿化,并按实需绿化费用的一55----倍收取绿化费。

第十六条 建设项目因条件限制,园林绿地面积达不到本规定第十条规定指标,并报经批准或经批准改变城市园林绿地使用性质的,均应按规定交纳异地绿化建设费。

(一)异地绿化建设费包含异地征地费和绿化建设费。

(二)异地绿化建设费收取标準:

1、建成区内为200--250元秤方米;

2、建成区外为150--200元秤方米。

(叁)对缴纳异地绿化建设费确有特殊困难的,经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酌情予以减免。也可用屋顶绿化、墙面绿化、护坡绿化、堡坎绿化冲减异地绿化面积。其折算方法是:

1、屋顶绿化按实际栽植面积的50%折算;

2、墙面、护坡、堡坎绿化按实际栽植面积折算。

(四)异地绿化建设费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收取,专户储存,用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

第十七条 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必须以植物造景为主。植物佔地面积不得低于绿化用地总面积的80%;园林建筑佔地

面积不得超过总面积的3%。

第十八条 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应与地上地下各种城市设施管线保持规定的安全间距。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兼顾管线安全和树木生长的塬则,统一安排。

第十九条 公共绿地、风景名胜区和城市其他建设项目的园林绿化配套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应由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设计和施工单位承担。

第四章 管 理

第二十条 城市园林绿地按以下规定管理:

(一)公共绿地、生产绿地、城市道路绿地、风景名胜区、公路、铁路及河堤防护林带,由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和有产权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

(二)单位附属绿地由其单位负责;

(叁)防护绿地由有土地产权的主管部门负责;

(四)产权交叉的居住区绿地由街道办事处负责管理,管护费由房屋产权者承担;其他居住区绿地,由房屋产权者负责管理。

第二十一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佔用城市园林绿地或修剪、移植、砍伐城市树木。

第二十二条 因建设需要临时佔用城市园林绿地,应徵得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同意,併到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到期归还时,必须恢復塬状。

园林绿化管理制度(二)

一、制定园林绿化管养规范,按专业技术要求指导日常养护工作。

参照上海等地的园林绿化管理标准和有关规范,结合本实际情况和园林工作者的工作经验,制定和实施《园林绿化管养规范》,使日常的养护工作如除草、松土、培土、淋水、施肥、修剪、整形、防并除虫、补种、移植、防寒、防台风、卫生、安全维护等具体内容和效果有一个指导性的衡量标准或衡量规范,让园艺工人更能专业化、规范化和量化地进行绿化维护。

二、维护和完善好绿化供水设施,确保浇灌系统的正常运行。

园林种有大量的绿篱、花灌木和大面积的大叶油草,加上土质较差(易板结、砂石多、不够肥沃、保水保肥力差),浇灌时需水量大,次数频繁。现有供水系统存在自动喷灌点数量不足、分布不均匀、喷头角度欠佳、部分喷头和阀门损坏漏水、取用不方便和露天停车场供水管网未接好等程度不一的问题,容易造成水资源的浪费、人力的浪费和效率的低下,浇灌质量难以保证。公园将加大检查、维修和保养力度,完善相关浇水设施,希望能根治以上问题,为园艺工人提供方便易用、布局合理、运转正常的绿化用水。

叁、加强草坪和花灌木的修剪,对垂榕进行适当的艺术整形,营造良好的植物景观。

对大叶油草草坪实行定期修剪,保持高度统一(高度不超过8CM),边缘整齐,四季常绿。绿篱及时常剪常新,保持清晰的轮廓,部分绿篱增加立面上的层次和对比,要求高度一致,无断层缺失,整齐划一,棱角分明,生长丰满。公园内的垂榕大部分均没有进行人工造型,未充分体现塬设计意念,宜对中心台周边和公交站场的垂叶榕分别进行几何体造型(圆柱形或长方体、圆台),创造较好的有艺术性的植物群落景观。

四、增加合理的导游指示和安全警示牌,完善服务配套设施。

制作、悬挂和摆放必须的树木简介牌、安全警示牌等,可起到宣传和普及植物学知识的作用,减少游人对草地和花木的践踏、破坏,保持园容园貌的良好,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减少误会和纠纷,培养游人的良好社会公德,创造至佳的社会效益,可直接提高公园品味和社会知名度。

五、加大对草坪杂草的综合治理,增加大叶油草草种的纯度。

由于多种塬因,现在大叶油草中夹杂着生有矮小杂草,部分甚至比较严重。公园将加大人工清除杂草的力度,争取除了,除早,除小,对杂草严重的草坪施用选择性除草剂进行杀灭。对严重生长不良和光秃的地块进行换土、更新或补铺,力求没有明显生长的野草,大叶油草生长良好,纯度大,覆盖率高。

六、及时补种死亡、缺失的绿篱、花卉和乔木,保持绿地的整齐和完美。

公园部分绿篱、草坪和花木因为游人的过度践踏,或恶性杂草过多,或立地条件差,生长不良,已造成死亡或缺失(如大叶红草,马缨丹、龙船花、洋紫苏等),加上部分已补种但被台风刮倒扶正后死亡,或蛀干式害虫破坏的尖叶杜英等乔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绿地的完整和美观。公园将在春季多渠道筹措资金,补铺、补种或补植死亡或缺失、无更新价值的草坪、花灌木和乔木,争取在上半年全部绿地完好,生长势优良。

七、加强病虫害的防治和肥水管理,确保植物花繁叶茂,健康正常,生机盎然。

公园种植的大乔木数量比较多,移植时截枝后伤口多,造成天牛、木蠹蛾等钻蛀枝干式害虫的幼虫危害较普遍,如红刺林投、黄槐、尖叶杜英、人面仔等,另有白蚁危害细叶榕等大树和老树,建议采用人工防治和药物防治等方法加大综合防治力度。部分花木如蜘蛛兰、龙舌兰等的叶斑病害也比较多,平时多注意,预防为主,及时采取药物防治。由于公园部分地方土质差,砂石土多,保水保肥力差,一些花木生长不良,晴天和干旱天气宜加大灌溉量,生长期追施速效复合肥料或叶面肥料,休眠期时施够长效农家肥,保持花草树木四季常青,适时有花,生机勃勃。

八、做好防台风、防严寒等防护措施,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在台风来临的夏秋季节之前,对根系较浅和树冠高大,重心不稳的乔木,剪掉部分树枝树叶,注意设立木桩护树,台风过后对被台风损坏、折断的树木及时修剪扶正,清除积水和其它安全隐患。在寒冬到来之前,对剑麻、紫苏等热带不耐寒植物采取相应保温措施,所有乔木离地1.2-1.0米以下刷白约1:10的石灰水,可起防冻寒、病虫、美观的作用。

九、提高园艺工的综合素质,建设一支相对稳定、专业性强、战斗力强、反应快速的养护队伍。

经常对园艺工人进行组织纪律教育和技术业务学习,条件许可时到别处参观学习,建立一支能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熟悉技术操作和业务工作,能独立开展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的队伍。同时注意培养技术业务骨干和管理人员,保持员工队伍的相对稳定,使各项工作步入有计划、有目的、有步骤的正常状态。

十、建立和完善植物养护管理技术档案,方便总结、建立完整的植物养护技术档案,内容包括绿地内花草树木的编号、来源、树种(含名称、别名、学名、科属、产地、习性、用途等内容)、规格、栽种年月、生长势、日常养护措施、管护成效和自然条件、单项技术资料、统计报表、调查情况、总结报告等。、及时收集、积累、整理、分析和总结经验,分类整理,装订成册,编好目录,分类归档。

园林绿化管理制度(三)

一、管理处园艺工是住宅区绿化管理工作的直接职责人,负有培植、养护、管理绿化的职责,园艺工务必做到:

1、熟悉住宅区内的绿化面积和布局,花草树木的品种、数量、名称、特性和培植方法,并在适当的地方公告其植物名称、产地、种植季节、生长特征和管理办法等,方便居民休闲游览与观赏。

2、严格按规范对花草树木定期进行培土、施肥、除杂草和病虫害、修枝、剪叶、补苗、淋水,对大棵的灌木给予造型,丰富绿化资料。

3、持续绿化地清洁,草坪和灌木林内不留杂物、不缺水、不死苗,促进花草树木生长茂盛。

4、义务向业主讲解园艺绿化常识,帮忙业主搞好家庭绿化。

5、园艺工有权阻止违反有关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本住宅区业主是小区绿化的享用人,负有爱护绿化的权利和义务,请遵守:

1、业主不得擅自践踏、占用、损坏绿化地,不得往绿化地排放污水污物或扔垃圾杂物;

2、不得在绿化区内有放养牲畜、追逐嬉闹及其它有损绿地的行为;

3、不得砍伐攀折花木、涂划树皮或在树上扎铁丝、打钉等,禁止损坏花木的保护设施及花台和周边装饰建筑群;

4、不得用树木晾晒衣物、被褥等东西;

5、行人和车辆不得跨越和透过有警告牌的绿化带,不得损坏绿篱栅栏;

6、不得在绿化范围内堆放任何物品,不得在树木上及绿化带内设置商业广告牌和其它招牌。

三、凡人为故意造成花木及保护设施损坏的,由管理处责令其改正,并赔偿损失。对违反园林绿化规定不听劝阻或刁难、辱骂、殴打管理人员,情节严重的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园林绿化管理制度(四)

一、养护管理制度措施,景观效果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记录健全,管理得当,到达黄土不露天。

二、园林绿地管理

1、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行道树下距树干2m范围内无堆物、堆料、圈栏或搭棚设摊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2、花坛、花带轮廓清晰,花坛地势平整或顺平,浇灌不积水,边缘留深不低于7cm。

3、绿地内各类摊点应证、照齐全,遵守管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要定点、定位、定数量,持续场地整洁、造型美观,不影响交通和园容园貌,持续摊区卫生整洁、无废弃物,不经营国家禁止的或劣质的商品。

4、广场、游园内严格执行车辆管理规定,园内无违规车辆出入现象,各种车辆定线定点存放。

5、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对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重点地区随产随清,其它地区日产日清,做到巡视保洁。游路、休闲场地卫生干净,随时清扫全日保洁,地面破损恢复及时,无各类杂物堆放。

三、园林植物管理

1、树冠完整,树形整齐美观,分枝点适宜,主侧枝分布均匀、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无枯枝、死杈挂树,无徒长直立枝、交叉枝,树基部无萌蘖,树体无倾斜现象,修剪科学合理。

2、行道树定干高度相同或相近,规格一致,修剪造型美观,不妨碍行人、车辆透过和影响交通视线,无缺株,树上无枯死枝条,折断枝条存在,种植穴无垃圾,土质疏松,墒情良好,每年秋季施基肥一次,行道树树穴平整留深不低于7cm,浇灌不漏水。重要地段有植物、树穴砖等材料或设施覆盖,每年适时刷白一次。

3、落叶树生长健壮、返绿、发芽、抽梢正常,叶片大小、色彩正常,一般条件下,无黄叶、卷叶、焦叶,正常叶片保存率95%以上。针叶树针叶寄存3年以上,结果枝条在10%以下。

4、乔木和小乔木被病虫危害株数不得超过1%,无虫蛀,病害落叶,枯黄萎蔫,死亡等症状出现,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cm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1头,较细枝上平均每30cm长度不得超过2头,叶片上无虫粪、虫网,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2%。

5、病虫害观察仔细、全面,控制及时有效,用药科学,方法得当,无药害发生。

6、内无缺株现象。

绿篱、模纹等整形植物生长旺盛,枝叶繁茂,整齐一致。一般条件下无黄叶、焦叶卷叶,正常叶子保存率95%以上,无枯死衰败苗木,无明显病虫害发生,无杂草野树,乱挂乱扯,无杂物及垃圾附着,无缺株。脱脚、断带现象。株行距均匀,种植地土质疏松,肥沃,墒情好;修剪及时,到达图形清晰美观,曲线圆滑,三面平整。

7、花灌木:苗木生长旺盛,叶色鲜亮具有光泽,冠幅丰满,群植时株行距均匀,高低错落有致,无明显病虫害发生;栽植地或株下无垃圾,杂草;土壤疏松,墒情良好,每年秋季施基肥一次,根据其生物学特性进行修剪造型,确保植物造型美观大方,及时清理枯死衰败枝条,种植区域

8、草花:生长旺盛。花繁叶茂,冠幅丰满,无明显病虫害发生,无杂草,无旱象;广场、街道、园内彩化造型新颖,整齐美观,无破损、凋谢、残缺现象。

9、草坪:植物生长整齐,长势旺盛,色泽均匀嫩绿,无杂草、无疯长现象,覆盖率99%以上,修剪均匀整齐,无漏剪、少剪现象,草地平坪边缘切整齐,效果好,修剪后及时清除草屑;适时,适量,适法施肥,无生长不良和任何肥害现象,及时浇水,无旱象,入冬后草坪全面浇冬灌水,冷季型草坪绿色期,不得少于30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210天,病虫害观察仔细、全面,防治及时有效,用药科学,方

法得当,无药害发生。

10、地被:植物生长旺盛,叶色正常,开花适时繁盛,土壤疏松,覆盖率99%以上;栽植株行距均匀,高低整齐,品种或花期一致,及时清理残花败叶;绿地内无杂草,及时浇水,无旱象;适时、适量、适法施肥,无生长不良和任何肥害现象,病虫害观察仔细、全面,防治及时有效,用药科学,方法得当,无药害发生。

11、按照宜植必植原则,棚架、花架处种植攀缘植物和藤本植物应根据不同的攀缘特点,及时采取相应的绑缚、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植物生长良好开花的攀缘植物应适时开花,且花繁色艳。

四、园林设施管理

1、园林设施完整率达80%以上。

2、雕塑定期刷新,景石、小品清洁完整,果皮箱、导向牌、栏杆定期油漆,残缺、破烂的及时维修、更换;桌椅等休息设施干净整洁,无乱贴、乱画现象,健身、休闲娱乐设施及时维护、修缮,保证安全。

3、各类灯饰、喷泉、喷灌等水电设施运行良好,及时维护和随时消除不安全隐患;湖、渠、池等水面清洁、无漂浮物,警示牌醒目、完备,定期更换;喷泉严格按照规定定时开放,并能保证各类应急要求。

4、公厕全天持续干净整洁,做到地面无垃圾、污垢、便溺,无蚊蝇蛆虫,无异味。

园林绿化管理制度(五)

园林绿化工程管理制度

一、苗圃管理

1、园地植被的合理规划,根据各苗圃的土质,水源条件,市场行情,以及对未来市场需求的预测,合理安排苗木品种的种植。

2、植入的苗木,不管是购入的,还是圃内移植的,在种植季节内,带土球树苗成活率务必到达95%以上,裸根树苗成活率务必到达85%以上。

3、圃内的树苗(新栽植的除外)务必到达苗全、苗旺、苗壮,期间无杂草,定期修剪和喷洒农药,不出现疫情及病虫害现象。

4、各苗圃所有苗木要登记造册入账,购进和售出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对自然生长增值部分,由公司相关人员每年底评估一次,并计入帐内。

5、苗木购入,大宗购入树苗务必争取采取招投标,对少量苗木的购入,要货比三家,以质论价,择优购买,新进的苗木,须有两人以上验收,并签字入库。

6、外销苗木客商订购苗木时,要先签订购货合同,明确苗木的数量,规格,标准,单价,等事宜,并收取定金,定金数额:交易额一万元以内的,按照交易额的50%收取;交易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按照交易额的30%收取;待苗木装车后交清全部货款,如有欠款,务必有公司内部人员担保,担保人负责催要其所担保

的货款,半年内仍拖欠的,有担保人垫付。对外销售苗木,有二人以上办理出库,核实无误后发货,并在发货单上签字。

7、易耗品(农药,话费等)的购入使用。化肥和农药由园林绿化公司每年集团申请一次,购入后入账,使用时经苗圃的主要负责人批准,开具出库单,并由出库人和经办人签字。

二、拖拉机的使用管理规定

1、司机务必热爱本职位工作,听从指挥,服从调度,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和本岗位的各项管理制度。

2、司机出车要带齐证件,做到安全驾驶,严禁公车私用和酒后驾驶,未经允许,不准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否则出现违章违纪交通事故车辆损坏等问题,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职责。

3、司机出车前和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持续车辆的技术状态良好,确保能够随时理解任务。

4、车辆的维修务必按照申请、签定、预算、审批、维修的程序进行,出车途中出现故障,需要找厂家维修的,须向主管领导电话汇报,待批准方可维修。

三、园林绿化工程管理规定

园林绿化工程公司承接绿化工程(社会绿化工程和房产公司建成小区绿化工程)按下列规定进行管理。

1、按照规范和要求做好开工前的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工作,根据工期编制施工计划,制定施工方案,确保安全有序施工。

2、根据栽植的先后顺序,适时调度绿化苗木的进场时间,做到随到随栽,确保苗木不脱水,但是夜。

3、新建绿化工程,在种植季节内种植苗木,带土球树苗成活率不低于95%,裸根树苗成活率8不低于5%,名贵品种树木成活率不低于90%,满圃草坪一个月,块植、籽播草坪三个月应到达95%,无0.1平方米以上块状空缺。反季节栽植苗木,成活率比常规栽植苗木成活率标准下降10个百分点。

4、对在建工程苗木,草坪,花卉要及时修剪,支撑,扶正,浇水,灭荒,以及病虫害防治,等养护工作。

5、施工现场要整洁美观,无杂草,无垃圾杂物,园路广场、园林小品美观完好。

6、工程施工完成后,要组织内部验收,待施工管理期满(对外承包工程12个月,集团内部房产小区工程3个月),在内部竣工验收合格的基础上,与相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园林绿化管理制度(六)

1 建立开工前的技术交底制度:

一项工程开工前,必须由主管工程师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讲清该项工程的设计要求、技术标准、定位方法、几何尺寸、功能作用及与其它工程的关系、施工方法和注意事项等,使全体人员在彻底明了对象质量要求的前提下投入施工。

2 建立“五不施工”、“三不交接”、“一个坚决”制度:

“五不施工”即:未进行技术交底不施工;图纸和技术要求不清楚不施工;测量数据和资料未经复核不施工;材料无合格证或试验不合格者不施工;工程不经检查签证不施工。“三不交接”即:无自检记录不交接;未经专业人员验收合格不交接;施工记录不全不交接。“一个坚决”即:质量不合格的工程坚决返工。对工序实行严格的“三检”“三检”即:自检、互检、交接检。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确保各道工序的工程质量。

3 建立严格的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制度,凡属隐蔽工程项目,首先由班、队、项目部逐级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必须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才能展开下一阶段的施工。

4建立测量计算资料复核制度,测量资料必须经复核,最后交项目总工程师审

定后报监理工程师批准。现场测量基线、水准点及有关标志均须进行定期复测检验。

5 建立严格的试验检测制度,检测工作将按“施工跟检”、“复检”和“抽检”三种方式进行。

6 建立严格的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进行验收管理制度,对采购进场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要由质检工程师组织进行验收,参加验收的人员包括质量、技术、物资部门及施工队的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同意进场的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要分类、分批堆放,并设立标志和帐号,坚持按用途归口保管、发放、不得混杂。对易受潮的物品要做好防雨、防潮工作。

7 建立仪器设备的检定制度;

8 建立原始资料的积累和保存制度;

9 建立质量保证奖惩制度,奖励先进,督促后进。

园林绿化管理制度(七)

我公司将根据建设方的要求,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环保与环卫管理工作。

1、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

(1)在施工过程中实行全日保洁,对于施工产生的垃圾做到及时清理,不能及时清理的垃圾进行合理堆放,并在每天施工完毕后清理干净。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保证工地整洁文明。

(2)保证现场材料堆放整齐有序,场地平整、道路通畅、排水设施良好、无积存污水。

(3)积极配合甲方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夜间施工办理有关手续。

(4)合理安排流水作业,减少施工噪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生活办公区的环境保护:

办公区和工人的宿舍区,配备专门的保洁人员定期保洁。每天清理生活垃圾,保持好卫生洁净的办公生活环境。

3、其他环保措施的实施:

项目部经理对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负有直接责任,督促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树立环保意识,对施工中的各责任段管理人员实行环保责任人,环保措施贯彻得力者予以嘉奖,不力者予以批评或撤职处理。

园林绿化管理制度(八)

1)项目经理

(1)代表公司履行对业主合同的责任;

(2)代表公司执行对分项工程合同的责任;

(3)执行公司对本工程下达的'三定'指标,向公司实行'三保',并提出奖罚办法的建议

(4)依据公司对项目的财务、材料、人事、机械、工程等各项规定,处理工程进行中的日常事务;

(5)负责项目人事组织和调配,向公司提出人员增减计划;

(6)领导制订施工计划,审定各种施工方案,并负责督促实施;

(7)主持项目定期的工作会议;

(8)对外重要文件的审定或签发;

(9)考核职工及施工队伍的表现,审批管理人员的请假;

(10)颁发人工放假或调整放假日的通知;

(11)签署项目聘请员工合约,保管员工合约。

2)预算员

(1)负责编制每月向业主申请工程款;

(2)负责向业主、qs方面的联络工作;

(3)负责编制每月、每期工程款报表;

(4)熟悉图纸和工程合约,掌握工程的变更情况,了解图则与工作章程间的差异,收集和整理资料,及时起草索赔信件经项目经理审核签发;

(5)计算各种建筑材料数量,提供订货依据,编排进场材料一览表;

(6)根据施工总计划,具体编送递材料样板时间表;

(7)掌握市场人工、材料变化资料;

(8)研究各种材料,提出材料转换、代用的可靠资料;

(9)负责编制有关各种索赔的清单;

(10)记录和积存气象资料;

(11)拍摄工程进行中的照片,并负责整理、保管,经业主审定的进度照片,分送各有关部门。

3)项目工程师

(1)执行和推进工程总进度计划,统管用料,统管质量,统管安全,处理工程进度质量等问题;

(2)在项目经理的配合下,编制每层、每段工作计划,并及时调整施工方法,调整施工力量;

(3)施工上必须及时解决的事项(必须依据宁波市现行法规规定);

(4)施工机械的安排和调配;

(5)施工场地的规划及控制,务求做到场地清洁整齐,实行文明施工;

(6)记录施工过程中一切原始资料,做好施工日记;

(7)预审图纸,提出图纸上不明确或标书惯例有差异的问题;

(8)主持每天与施工员的碰头例会,及时解决施工上存在的问题;

(9)施工上一切没有人管的工作安排;

(10)参与编制并审定施工方案,指导编排每月的工作计划;

(11)审核图纸与工作章程的差异,并及时对项目主管人员、施工员沟通;

4)施工员

(1)熟悉各分段内图纸,了解工作章程,按图施工,按章工作,抓好进度、质量、安全;

(2)编排分项进度计划表;

(3)在工程师的指导下,具体处理工程进行中的问题;

(4)安排使用和检查督促水平的工作;

(5)协调各工种的交叉施工,填写物料需求表;

(6)检查分项工程质量,通知工程师必须由业主检查之项目,如挖土至规定标高的土质检查,填泥的分层取样,验板模、钢筋等;

(7)陪同业主检查人员进行检查,及时矫正错、漏问题;

(8)现场场地使用,保持整洁;

(9)每日的施工日记。

5)材料员

(1)按施工计划配合qs向物资部填写材料申请单;

(2)按施工场地规划平面图堆放材料,进场前与管工联系;

(3)进场材料必须按样板验收,对数量、规格、种类要认真核对,对木料必须逐件逐条量度;

(4)按公司要求搞好物料报耗工作;

(5)负责保管贵重材料,同时负监督使用之责。

(6)每月对现场材料进行盘点;

(7)每月与公司物资部核对进料数及材料付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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