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幼儿园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制度7篇
幼儿园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制度要怎么写呢?对员工的考勤和考核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幼儿园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制度,下面小编就和大家分享,来欣赏一下吧。
幼儿园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制度(精选篇1)
一、全园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按时到岗并做好班前准备工作。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二、病假除急诊外,必须持有区县级以上医院医生开具的病假证明及药方,报告园领导经批准后方可病休,休息时间以看病之日起计算。
三、平时看病,先经年级组长同意并安排好班内工作,经园领导批准后方能看病,回来后凭病历到年级组长处销假。
四、严格控制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应事先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并向园领导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五、病假、事假休假期满后,必须在周五前销假。因特殊情况,临时不能赶回来请假者,事后要主动补假,并说明理由,否则按旷工处理。无特殊情况,不请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六、婚假、产假、探亲假、丧假均按工作规定条例办事。
幼儿园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制度(精选篇2)
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管理,加强教职工劳动纪律,提高岗位履职效率,推进幼儿园现代管理模式的进程,幼儿园于20__年11月9号正式执行考勤制度,负责执行日常考勤。现将几个月的考勤总结如下:
一、考勤基本情况
幼儿园目前教职工40名。其中,在编教师40名,外聘员工9名。包括厨师两名、保洁三名、保安三名、保健医一名。本学期的考勤主要上报在编教师,外聘人员仅由园内进行登记,不上交局机关。
二、考勤工作取得的成绩
(一)考勤制度日趋完善。
1、开园前期,因工作繁杂,在考勤记录方面管理不是很严谨。稳定后,从11月7号开始正式执行考勤制度。
2、园领导班子商定请假、批假原则,制定请假登记表。
3、请假一天以上由园长批假,一天以内由园长助理批假。
4、老师们若一天内请假2小时以内,只记入考勤、不列入考核。
5、园务值班小组每天负责监督教师的迟到早退现象,进行记录。
6,每月对考勤进行汇总,园内留一份,上交一份。
(二)考勤与绩效挂钩,提高岗位履职效率。
根据教文体局以及人事局的有关规定:教师每月考勤在月考核奖中加以体现,年度绩效工资奖实行和年度考核相挂钩。这样一来,将考勤成绩与员工个人收益直接挂钩,形成了有力的激励机制,引起员工对本职岗位工作充分重视,激发工作热情,提高了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
(三)幼儿园执行考勤制度,管理力度提高了,有效约束了教师行为。开园前期,老师们上班经常有迟到现象,私自外出、请假频繁,开始登记考勤后,偶尔会有迟到,请假明显减少,没有一例旷工。
三、尚需改进的问题
1、要积极收集员工对幼儿园目前考勤制度的意见与建议,为幼儿园进一步的员工管理制度建设提供参考。
2、要加大对教师备课时间的突击检查频率,加大检查力度,使抽查工作常态化;同时加强对教研组考勤记录的管理力度,不定时抽查教研组长考勤记录,提升考勤制度的执行力。
3、要加强对外聘人员的考勤登记,包括他们的上下班时间、工作时间内私自外出、、私自跳班、工作日请假等。要求他们和教学老师一样要到办公室来请假,进行记录,批准后方可。以约束他们的工作行为,保障幼儿园工作正常运转。
四、考勤制度愿景
幼儿园实施考勤,是促进工作的一种必然要求,但不是工作的最终目标。是要通过客观公正的考勤,对员工的品德和态度进行综合的检查和评定,为员工的报酬、晋升、调配、培训、激励管理等工作提供科学的依据。
通过考勤结果,能够较为准确地掌握员工的工作面貌,积极营造“快乐工作、幸福生活”的大家庭氛围。同时督促员工不断约束自我,遵守幼儿园规章制度,增强岗位履职能力,适应现代园所发展的要求。
幼儿园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制度(精选篇3)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优化教风园风,促进我园教职工队伍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精神及我园实际,现将我园教师考勤细则公布如下:
一、考勤
全园教职工在工作日期间,每天两次按照规定时间签到。一月内无迟到、早退、请假、中途外出、脱岗视为全勤。全勤者第一个月奖30元,下一个月连续全勤,每月增加10元(至学期末)。中间出现非全勤月,下一月全勤从30元重新算起。
二、对事假的规定
(一)工作人员因公、因私请假,都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
因公请假,应按工作人员管理权限,事先向园长申请,特殊情况可电话请假。外出开会、办事、学习一律向园长请假。
因私请假,半天向分管园长请假,一天以上(含一天)向园长请假,一律提前一天申请,批准后方可休假,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时,应在当天到岗前两小时内请示,获得批准后方可请假,上班一天内找园长销假。离开岗位一律要事先履行请假审批手续,填写《请假申请单》(由单位存档),园长准假后,方可离岗。只有两位教师在岗的班级,在无人接替的情况下不准请假。
请假超过3天的,报局人事科备案。
事假期满,须及时向准假人销假,单位及时将请销假情况记入《请销假情况登记表》。无正当理由超假的,作旷职处理。
(二)因私请假期间的工资,7天以内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1%;累计超过7天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1.5%;学期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2%;超过2个月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3%;考核年度内请假累计超过4个月的,停发工资,年度考核不合格,不能参加职称评聘。
(三)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人员作旷职处理。旷职期间停发工资。对旷职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的,作自动离职处理,终止用人关系;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予以辞退。
寒暑假、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外出(本县以外),1天以内(含1天)的,向园长请假,经批准后方可外出。否则,按事假(三)条相关规定处理。
三、对病假的规定
(一)工作人员因病不能上班,凭医院病情证明履行请假手续,并按工作人员管理权限(参照事假)报批。请病假连续超过1个月(含1个月)的,需持县级及以上医院主治医师出具的病情证明、相应医院医务科出具证明以及病历卡和医药费账单(原件及复印件)经县教育局人事科审核后,方可按本规定享受病假期间的工资。病情证明若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请假人员作旷职论处。对给其出具假病情证明者通过教育局报请县政府,建议医疗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二)工作人员请病假7天以内,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0.2%;7天以上不满1个月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0.25%;学期病假累计满1个月,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0.5%;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1%,工作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0.5%;病假超过6个月,从第7个月算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2%,工作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1.5%。
(三)工作人员中获得国务院工作部门联合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和获得国家、省授予的有突出贡献的专家称号、省级劳模,仍保持荣誉的,病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四)享受教科研津贴的人员,其津贴病假期间以实际工作时间计发。
(五)学年累计病假6个月以上,当年不参加年度考核,不能参加职称评聘。
(六)工作人员病假期间从事有偿收入活动的,停发病假期间的全部工资。并视情节,按事假第三条规定处理。
(七)病假期满,须及时销假。确因病情原因,需续假的,要及时办理续假手续。无正当理由超假的,按事假超假处理规定执行。确有重大疾病者,须报请主管部门领导批准。
(八)补充规定
1、教职工请病假应有医院证明,出示医生诊断证明、假条、药费单据等,并及时报告园长。
2、教职工有病当天不能上班,须在上班前两小时请假,上班后持医院相关证明补办手续。
3、教职工在工作时间看病,应事先取得园长同意。急诊就医者可以由家属代为请假,但病愈后必须持医院出具的急诊证明向园长补假。
四、对上班时间外出的规定
上班时间因私事外出,需持园长签字的请假条外出,回来销假。每次超过2个小时的,按请假半天计算;每次不超过2小时,每月累计按每2小时半天计算(四舍五入)。
五、对婚假、生育假、丧假的规定
(一)工作人员享受婚假正常7天,丧假(直系亲属死亡)可批准3~6天的假期。如结婚双方不在同一县工作,或者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给路程假。婚、丧假期间工资照发,路程费自理。
(二)享受产假的女工作人员,产假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增加产假15天。对实行晚婚并晚育的女工作人员增加产假60天(共计不超过150天),对实行晚婚并晚育的男工作人员,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可享受7天以内的护理假。
(三)享受上述假期人员,在假期内,工资和各项补贴照发。凡病假、婚假、丧假、生育假发生在假期间的,上班后假期均不另加。各种假期发生的时间有交叉的,亦不重复计假。期间上班的,按加班执行,每天不少于20元。
六、其他规定
1、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串岗。本班教师有特殊情况确需倒班、替班的,需报园长批准备案。非园长同意,不得自行倒班、替班。自行倒班、擅自离岗串岗的,在班级和个人考核中按规定分别扣分。
2、教师跨班顶班:空班顶副班,每天补助20元;空班顶主班,每天补助40元。
七、附则
(一)每月5日前,将上月考勤汇总表报局人事科,复核无误后送交局计财科。
(二)以上各项扣发、停发的款项一律由幼儿园收缴后,于每季度末统一交局计财科,由局计财科将该款项计入本单位账户,用于本园职工临时代课、津贴补贴等补充支出,并实行专项审计。
(三)对以上各项规定,本人拒不执行者,从严处理。
(四)幼儿园执行不严,每学期出现瞒报漏报2人(含)以下者,给予分管园长行政处分,园长通报批评;瞒报漏报4人(含)以下者,分管园长撤职,园长行政处分;瞒报漏报5人(含)以上者,给予园长、分管园长撤职处分。
幼儿园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制度(精选篇4)
一、考勤细则
(1)工作时间
1、教职工每天工作八小时。(不含突发性活动如开例会等)
2、依幼儿园工作需要,各部门人员进行轮流值班。
(2)病事假审批:
教职工请假一日内(含),由副园长审批,请假三日内(含),由园长审批。超过规定时间报董事长办公室批准。出勤统计由会计负责。
(3)考勤执行:
每日上、下班教职工由本人打卡进行考勤,考勤期间未打卡或在岗者,视为旷工。
(4)临时性任务:
经园务会通过的临时加班任务,按正常上班记录考勤。
(5)公假:
1、公假不影响考勤。
2、以下情况为公假:
①因工作需要领导批准参加的学习及开会。
②在本园工作满三年,符合晚婚育的婚假、产假。
③国家法定的公假以国家规定为准,本单位适用。
(6)、迟到、早退
1、教职工迟到、早退1-10分钟每次扣月基本工资10%,迟到、早退11-20分钟每次扣基本工资20%,迟到、早退21-30分钟每次扣月基本工资30%;每月迟到、早退超过三次者,取消当月评优资格,取消当期调薪资格。
2、迟到早退31-60分钟每次按旷工半天处理,扣除1天工资;教职工迟到、早退1小时以上,每次作旷工1天处理,扣除3天工资。旷工一次,取消当期评优资格,取消当期调薪资格。不能在当天迟到后补请假,否则酌情视为旷工。
(7)、病假
1、一天以上病假须出具镇级以上医院有效证明,经过园领导同意,按园办发文执行。
2、病假时间从假条之日起,公休日、节假日在内。
3、除急诊外,上班时间看病不予准假。
(8)、事假:
1、必须由本人亲自处理之事可请事假,事假必须提早一日向园长递交事假单,经批准后,方可离园,否则不予准假。
(9)、旷工:
1、凡无故不上班或未经批准自行离岗者均为旷工。
2、旷工三天以上者,视为自动脱岗,按自行离职处理。
3、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并发警告单。
4、连续旷工三天或三天以上者,作自动离职处理,行政办将提议园长给予辞退或除名,解除与幼儿园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再结算工资。
(10)、调班
教职工因病、因事倒班或调休须经园长批准。
(11)、考勤兑现
1、事假期间内不发工资、不享受当月全勤奖。
2、参照出勤情况,结算薪金。
二、打卡考勤制度
1、幼儿园园长以下教职工上下班必须打卡,由幼儿园规定专职人员负责监督。
2、规定穿园服的时候(每周一—周四及集体活动时)教职工一律穿园服打卡。
3、任何教职工不得代人或委托他人打卡,违者将纪律处分。
(三)行政办定期与不定期抽查、核实教职工打卡情况,抽查结果必须由在场部门负责人或教职工签认。
三、考勤管理的处罚规定
1、教职工漏打上下班考勤卡(当日确有按规定出勤),一次扣月基本工资10%,二次则扣月基本工资20%,以此类推。
2、教职工漏打上下班考勤卡,由部门主管书面确认证明,须在月底前呈交报告解释原因,否则不予受理。
3、如因外出公差等特殊原因未打卡者,可写出书面报告由部门主管签名认可;但特殊情况每月不得超过五次,超过五次者,报园长审批。
四、教职工考勤表
(一)教职工考勤表作为每月结算教职工工资的一项重要依据。
(二)行政办每月必须按规定时间填报教职工每月的出勤情况,包括每月补休、法定假期、无薪假、年假或其它,将上月之《教职工考勤表》报送行政办财务处。
五、本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如有与现行《教职工手册》相冲突,以本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为准。
幼儿园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制度(精选篇5)
1、员工有事必须事前请事,办理请假手续,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请事假一天的,有园长批准,请事假三天以内(含三天)由园长批准后报分管领导批准,超过三天的,有园长及分管领导批准后报总经理审批,凡请假一天(含一天)以上的假条一律报综合部备案。
2、员工请病假必须出具由总医院开的诊断证明,按事假程序执行。
3、员工请外派探亲假和外派服务假按永煤公司规定进行,请假人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服从公司调遣,否则,按旷工论处。
4、员工请探亲假、产假、婚假、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育龄女工请假先有公司计生部门登记备案后报总经理审批。
6、员工请假必须找到受托人,不能因请假而误了工作,影响服务质量。
7、员工请假到期后,在第二天必须到有关部门销假,否则按矿工论处。
幼儿园考勤管理制度
1、幼儿园考勤实行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分工负责,纪秀丽负责上午班的签到和签退,张维英负责下午班的签到和签退,园长负责管理人员签到和签退。
2、员工必须按时签到和签退,不得退后和提前 ,推后5分钟和提前5分钟按迟到和早退论处,迟到、早退一次扣罚当月工资50元;迟到、早退5分钟以上、30分钟以下,一次扣罚当月工资100元;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扣罚当月工资150元;迟到、早退2小时以上按旷工论处。
3、员工签到必须真实,不得代签和替签,不得滞后和提前签到、签退,检查发现有以上行为,对当事人按旷工论处。
4、签到本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摆放,处在规定签到、签退时间外,其他时间应锁在柜子中,检查发现有违规现象,对考勤管理责任人扣罚当月工资100元。
幼儿园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制度(精选篇6)
根据《石墙镇教育办公室关于教师考勤制度的暂行规定》文件精神,为加强幼儿园管理,增强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高保教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师的工作时间:
1、在园历规定的时间内,除法定节假日外,均为教职工工作时间。
2、根据有关规定,在节假日、寒暑假进行的政治、业务学习、进修、培训及正常的社会活动(其中包括迎查准备、开班准备工作)也作为教职工工作时间。
二、法定假期规定:
1、婚假:假期7天,
2、分娩假:原则上假期180天,以教办假条为准。(总假期包括寒、署假等法定节假日)。
3、直系亲属事假(喜酒、喜面)一学期1天。
4、丧假:直系亲属办丧事假7天;为旁系亲属(指伯父、伯母、舅舅、舅母、姑姑、姑丈、姨妈、姨丈等亲属)办丧事假1天。
5、公假(指因公出差、开会、学习、培训、进修、外单位短期借用及参加其它公务活动):凭文件或有关单位负责人的口头通知批假。
三、请假规定。
工作日期间,教师请假需持请假条为准,否则视为旷工。
1、事假:每天扣1分,半天0.5分。月事假超过3天每天扣2分。
2、迟到或早退一节次扣0.05分,每周超过4次每次扣0.5分。
4、病假:病假两天以上,本人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病历及治疗原始发票,原则上病假以住院为准,按实际情况批假。每天扣0.5分。
5、公办教师不经批准,一周旷工上报教办处理;应聘教师不经批准,一周旷工解除上班合同。
6、旷工一天扣2分。
7、公办教师每学期考勤最后一名不参与本年度评优树先、县级活动;应聘教师每学期考勤最后一名不参与下年度工资增长。
四、考勤办法:
考勤分为出勤、旷勤、请假、迟到、早退等项目。
本制度20__年2月28日生效。
幼儿园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制度(精选篇7)
1、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无大事不随便请假。
2、教职工因事假必须经园长批准,病假须出具学校医务室的转诊证明及医院病假单方能生效,凡未请假或请假未经园长批准而离开岗位者按旷工论处。
3、因事需临时调班,必须保教主任批准,无大事不能随便调班。
4、凡园规定的学习教研活动时间及集体活动时间,晚到者以迟到论处,不到者(特殊情况除外)按旷工论处。
5、当班或值班时间,一律不接待亲友,不接私事电话,不能因私事离开孩子。
6、一月公布一次出勤。并将考勤列入奖惩、评比条例中。
7、工作人员每天出勤必须打卡,若有代打卡,发现一次当矿工处理。
8、病假、事假休假期满后,必须在周五前销假。因特殊情况,临时不能赶回来请假者,事后要主动补假,并说明理由,否则按旷工论。
9、教职工婚假7天。教职工窒息亲属丧事7天假,其他按事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