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防静电管理制度
防雷防静电管理制度(精选7篇)
静电有时会严重影响生产,防静电很有必要。制度的制定必须以有关政策、法律、法令为依据。制度本身要有程序性,为人们的工作和活动提供可供遵循的依据。以下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防雷防静电管理制度,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防雷防静电管理制度【篇1】
1目的
加强焦化厂防雷、防静电管理,确保焦化厂生产安全。
2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焦化厂防雷、防静电设备维护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全焦化厂。
3职责
3.1机电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防雷、防静电设施的监督、管理、考核及检修协调工作。
3.2各生产车间及其他部门负责本单位防雷、防静电设施的检查、修复及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
4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防雷
4.1.1化工装置、设备、设施、储罐以及建(构)筑物,应安装可靠的防雷保护装置,防止雷电对人身、设备及建(构)筑物的危害和破坏。防雷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有规定。
4.1.2化工生产装置的防雷设计应根据生产性质、环境特点以及被保护设施的类型,应根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安装相应防雷设施。
4.1.3 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化工装置、露天设备、储罐、电气设施和建(构)筑物应安装防直击雷装置。
4.1.4具有易燃、易爆气体生产装置的储罐以及排放易燃易爆气体的排气筒的避雷设计,应高于正常事故状态下气体排放时所形成的爆炸危险范围。
4.1.5平行布置的间距小于100mm的金属管道或交叉距离小于100mm的金属管道,应设计防雷电感应装置,防雷电感应装置可与防静电装置联合装置。
4.1.6化工装置的架空管道以及变配电线路终端,应设计防雷电被侵入的防护措施。
4.2防静电
4.2.1化工装置防静电设计应符合《防止静电事故通用规则》(GB12518)
4.2.2化工装置防静电设计,应根据生产工艺要求、作业环境特点和物料的性质采取相应的防静电措施。
4.2.3化工装置防静电设计,应根据生产特点和物料性质,合理选择工艺条件、设备和管道的材料以及设备结构,以控制静电的产生,使其不能达到危险程度。
4.2.4化工生产装置在防爆区域内的所有金属设备、管道、储罐等必须安排静电接地,不允许设备及设备内部件有与地相绝缘的金属体。非导电设备、管道、储罐等应安装间接接地或采用静电屏蔽方法,屏蔽体必须可靠接地。
4.2.5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静电对产品质量有影响的生产过程,以及静电危害人身安全的区域,所有金属用具及门窗零部件、移动式金属车辆、梯子等均应安装接地。
4.2.6根据静电序列表选用原料配方和使用材料,使摩擦或接触两种物质在序列表中位置接近,减少静电产生。
4.2.7在生产工艺许可的条件下,应当采用空气增湿、采用亲水性静电非导体的绝缘性来消除静电的措施时,应保持作业环境中的空气湿度大于50%。
4.2.8采用抗静电添加剂增加非导体材料的吸湿性或离子化来消除静电的措施时,应根据使用对象、目的、物料工艺状态以及成本、毒性、腐蚀性等具体条件进行选择。
4.2.9对可能产生静电危害的工作场所,应设置个人防静电防护用品。
4.2.10重点防火、防爆区域的入口处,应安装人体导出静电装置。
4.3检测
4.3.1一般性检测方法:目测。使用单位定期对防雷防静电设施进行检查,保证完好及可靠性。隐蔽接地体部分由专业电工专业测试。
4.3.2防雷接地装置每年雷雨节前(4月20日前)检测一次,易燃易爆区域每年9月份复检一次,防静电接地装置每季度检测一次。防静电地面每年检测两次。发现不合格应立即处理。
4.4措施
4.4.1建立健全雷电灾害报告制度,在遭受雷电灾害后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灾情,并协助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雷电灾害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4.4.2各单位负责本辖区对雷电设施的检查维护,确保防雷设施安全有效。如发现防雷设施损坏的,应立即处理排除防雷安全隐患,通知专业电工进行检测。
4.4.3电气专业人员负责建立本单位防雷监测数据库,监测报告定期报安环科备案。
4.4.4电气专业人员周期性检测中发现的不合格点,各使用单位接到报告后七个工作日完成整改及复测。
4.4.5要加强防雷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人员防雷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制定相应防范措施。
防雷防静电管理制度【篇2】
1 目的
明确各部门对设备、文件、材料等的防静电操作规范。
2 适用范围
本操作规范适用于各个部门。
3 具体操作要求:
3.1 设计部门
3.1.1 产品设计师在研制产品时,应制定一份静电放电控制大纲计划,确保研制产品得到静电放电保护。
3.1.2 在研究设计方案时,应对可能产生的静电放电失效或性能降低的问题进行分析,因此有必要提醒设计人员在电路上采取保护措施,并必需在设计图纸上标注静电敏感器件符号ф,实施重点的防静电控制。
3.2 采购部门
3.2.1 对外购的静电敏感器件要求供应商按静电放电控制要求提供抗静电的保护和静电放电敏感器件的标签。
3.3 品管部
3.3.1外检组根据订货清单对交付的静电敏感器件进行检查时,看是否有保护性包装和产品标志,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应不予验收。
3.3.2 对静电敏感器件的检验,应在有静电放电保护情况下进行操作(要求同《 元器件防静电操作规程 》)。
3.3.3 QE负责防静电点检的监督,并对检测不合格的工序报各部门主管及时解决,若解决不当所造成的损失由各部门负责并给予惩罚;并负责防静电黑板报资料的制作出版。
3.3.4 应制定防静电的培训计划,由质管部处提出要求,会同教育部门和工艺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以确保所有操作静电敏感器件产品的人员得到必要有培训,并达到熟练的程度。
3.4 人事部
3.4.1 组织员工进行防静电知识的培训并进行考核。
3.5 生管部
3.5.1 负责防静电方面资料的提供、培训。
3.6 设备部
3.6.1 接地线每周检查一次,以确保每个接口端不能有氧化,接地良好;并做好点检记录。
3.6.2 流水线、波峰焊、老化线等基础生产用设备每周检查一次,确保设备不能有漏电,接地良好;并做好点检记录。
3.7 车间
3.7.1 所有静电敏感元器件的操作必需在静电安全工作台上进行,未采用防静电包装的静电敏感元器件不得进入生产现场。对没有防静电包装的元器件,应该在消除静电后再进入静电工作现场。
3.7.2操作现场所有必须使用的不具备防静电功能的工具、夹具、设备仪器,都应放在防静电桌(台)垫上。
3.7.3外来人员进入现场,未采取防静电措施,不得接触元器件。
3.7.4生产现场的各种设备,必须采取防静电措施。
3.7.5在手工焊接时,要采用防静电低压烙铁。
3.7.6敏感器件焊接后要清洗时,不能使用塑料刷子,必须用防静电刷子清洗。
3.7.7员工戴上防静电腕带后,腕带与皮肤要有良好的接触;腕带系统、防静电桌垫、防静电地垫对地电阻值应在1MΩ±10%。每天上班使用时,由本车间技术人员或线长用使用合格的万用表测量,并做好点检记录。
3.7.8 所有用到的带电工具、仪器、仪表等机壳必需良好接地。每星期一上班时,由本车间技术人员或线长用使用合格的万用表测量,并做好点检记录。
3.7.9 没有进行过防静电培训的电装工不得进行含有静电放电敏感器件的装配工作;对于穿合成化纤衣服员工,不要将衣服与静电敏感器件接触。
3.7.10 不允许静电放电敏感器件堆放在一起,器件互相不能接触。已装上敏感器件的线路板不能重叠应分别放入防静电容器内。
3.7.11 进行测试、维修时,在没有配带静电手环的情况下时,应用手接触金属地线(板),以泄放身上的静电,严禁不采取防静电措施的人接触静电敏感器件或电路板。
3.8 仓库
3.8.1 仓库操作同《元器件防静电操作规程 》。
防雷防静电管理制度【篇3】
1.目的
规定防静电区域的工作着装,保证产品的质量与可靠性,树立公司高科技企业的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所有防静电区域,包括生产区域,仓库区域,实验室。
3.管理内容
3.1.防静电区域,是指有实墙围隔的生产,实验,仓库区域,包括:参观通道,物流通道,
操作区域等等,有标准办公位的办公区域不属于防静电区域。
3.2.工衣
3.2.1.面料:0.5cm网格状防静电绸;
3.2.2.款式
●短夹克,生产一线员工穿着;
●长大褂,其它员工与外来人员穿着;
3.2.3.颜色
●浅蓝色:本地员工;
●黄色:非本地员工、外来人员(非贵宾);
●白色:贵宾与公司领导;
●清洁工使用棉质工衣;
3.3.工鞋
3.3.1.本地公司员工及清洁工:白色软底防静电工鞋或黑色防静电凉鞋;
3.3.2.非本地员工:防静电布鞋套;
3.3.3.外来人员(非贵宾):防静电布鞋套;
3.3.
4.参观人员(贵宾):在参观通道上可不更换防静电工鞋与鞋套;
3.4.工帽
防静电0.5cm条纹面料的防静电工帽, 各事业部(康讯公司)规定的区域内使用,配戴工帽要求将头发全部纳入帽内;
3.5.发放及使用寿命
3.5.1.生产线员工的工衣和工鞋,每人每年发放两套,员工需自行用中性洗涤剂洗涤。要
保证在工作现场着装干净整洁;
3.5.2.非生产线员工由各部门根据需要发放工衣、工鞋、工帽;
3.5.3.蓝色工衣使用寿命为一年,黄色与白色工衣为两年;
3.5.
4.防静电工鞋与防静电凉鞋的最长使用寿命为两年;
3.5.5.各防静电用品的有效期内经测试不合格立即更换;
3.6.使用要求
3.6.1.本地员工进入防静电区域,必须更换工衣和工鞋,规定区域需要戴工帽的必须同时
戴好工帽,且头发完全纳入工帽内,防静电区域内不得作脱衣、脱帽、脱鞋动作。工衣、工鞋、工帽不得穿离防静电区域或进入食堂;
3.6.2.非本地员工进入防静电区域,必须在前台借用公司工衣,套好鞋套(规定区域需要
戴好工帽)后,方可进入防静电区域,离开时归还原处;
3.6.3.外来人员(非贵宾)进入防静电区域,必须有本公司员工带领,且在前台登记和借
用并穿好规定的工衣,且套好鞋套(规定区域需要戴好工帽)后,带领员工有责任提醒外来人员整齐穿着工衣与鞋套(工帽),方可进入防静电区域。离开时归还原处;
3.6.
4.贵宾进入防静电区域参观,必须由客户部员工带领,在AB连廊保安处借用并穿好
规定的工衣后,带领员工有责任提醒外来人员整齐穿着工衣,方可进入防静电区域,离开时归还原处;
3.6.5.任何人进入黄线规定的操作区域内必须套防静电布鞋套或更换工鞋;接触单板必须
套防静电布鞋套或更换工鞋并戴手套;进行单板操作,必须防静电布鞋套或更换工鞋并戴手套、手环;
3.7.清洁工进入特殊区域需要按照该区域要求作好防静电保护;
3.8.责任与义务
3.8.1.公司员工有责任与义务严格执行公司制度,在进入防静电区域时整齐穿着防静电工
衣、工鞋,如有违反规定者,一经发现将处以50元/人次的罚款,并通报批评;并责令所在部门立即整改;
3.8.2.公司员工有义务保证防静电区域人员的防静电服装的整齐穿着;
3.8.3.公司任何员工有责任要求未整齐穿着防静电服装的人员离开;
3.8.
4.公司任何员工有责任与义务将未整齐穿着防静电服装的情况,与违反者的情况反映
到静电防护管理委员会。
3.8.5.外来人员(非客户)由安全管理部与带领人负责,安全管理部负责按规定发放工衣,
鞋套;带领人负责所带人员整齐穿着工衣、鞋套;
防雷防静电管理制度【篇4】
第一条 公司范围内凡对易燃、可燃液体的储存、装运等有关作业,均应严格执行上级公司颁发的《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程》。
第二条 严禁在罐区内灌装化工液体料。
第三条 防静电接地不得与防雷接地极共用,其间距应符合防雷规范。防雷、防静电接地极每年必须进行检查,并对接地电阻进行测试。防雷接地电阻大于10欧姆、防静电接地电阻大于100欧姆的接地极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同时做好检测维修记录,加强防雷、防静电管理工作。
第四条 严禁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易燃、易爆区,尤其不得在该区域内穿、脱衣服或用化纤织物擦拭设备。
第五条 为防止雷击和静电引起火灾爆炸事故,减少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确保职工生命安全,公司应认真做好防雷防静电设施的管理。加强日常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安排整改,使防雷、防静电设施常年处于完好状态。
第六条 防雷、防静电设施,应有专人管理。
第七条 应严格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防雷、防静电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通知、要求。并遵守地方有关部门和股份公司的有关规定。
第八条 应建立健全防雷、防静电设施档案资料和管理台帐。
第九条 为避免信息通讯和电子仪表等弱电设备遭受雷击侵害,公司在安装防直击雷防雷设施的同时,还应有防雷电波侵人措施。
第十条 每年三月以前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站对公司防雷、防静电设施进行安全检测。委托时先行自查整改,检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并经检测站复查确认。
第十一条 新建、改扩建工程以及技改项目中的防雷、防静电设施,应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设计、施工。设计方案须组织审核或技术论证。工程竣工应按规定组织验收,并要有验收、测试的详细资料,防止留下隐患,确保安全可靠。
第十二条 防雷装置的被保护物(如建筑物、露天堆场等)发生变化,超出防雷设施原设计保护范围时,应参照第七条规定相应增加防雷设施。
第十三条 防雷、防静电设施的报废、更新,应及时向公司办理报批手续。
第十四条 防雷、防静电设施在使用中发生事故,应及时向公司汇报。公司根据事故性质必要时向公司报告,并组织事故调查处理。
防雷防静电管理制度【篇5】
防雷防静电管理制度【篇6】
1、为加强防雷、防静电的安全意识,提高设备管理水平,减少事故,确保防雷防静电设备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
2、本制度适用临猗分公司所有单位。
3、工作职责分工
3.1 生产管理部设备组
3.1.1负责标准的引用,保障防雷、防静电制度的完善性和技术标准的可行性,并检查分厂、车间对制度规范落实的情况。
3.1.2分公司的防雷、防静电设施统一由生产管理部设备组负责联系,并聘请具备防雷防静电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检测两次(5月份和11月份)。
3.1.3每年上级部门对我单位进行两次检测后要求出具检测报告,由生产管理部设备组统一管理存档,在检测中存在问题整改后要出具复查报告。
3.2设备处
3.2.1执行防雷、防静电制度并检查所属区域内对制度规范落实的情况。
3.2.2每年雷雨季节(4月份、10月份)前,对防雷、防静电设施进行全面测试、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应与两周内处理完毕,并做好详细记录。5月份和11月份配合上级部门对防雷、防静电设施进行全面检测。
3.2.3制定防雷防静电事故预案。
3.2.4各分厂对不合格的装置要及时整改及反馈,整改后通知有关部门来厂复查。
3.3培训中心要组织员工进行防雷防静电方面的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才能上岗。
4、工作流程
4.1区域划分
4.1.1防雷防静电设施由产权所属单位直接管理,各级领导和管理部门要? 明确分工,指定专人负责。并掌握本区域内雷电活动及化业生产静电的发生规律,落实防雷防静电措施。
4.1.2根据分公司区域划分,各分厂、设备处负责本区域内防雷防静电设施管理、维护、检修;
4.1.3现场检测工作,由各分厂设备处、电器车间负责配合。
4.2危险源的辩识和环境因素的识别
4.2.1由分厂组织对设备中危险源的辩识。各车间对本单位的危险源进行建档并对职工进行宣传。在工作中不断的完善对危险源的辩识,积累经验,防止事故发生。
4.2.2由分厂组织对设备中环境因素的识别。各车间对本单位的环境因素进行建档并对职工进行宣传。在工作中杜绝不应该发生的环境污染。
4.3设计及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4.3.1防雷防静电设计应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相关规定和《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等规范及国家对建设项目防雷防静电设施其他安全规定要求执行。
4.3.2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必须装设防雷防静电装置,要做到“三同时”即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4.3.3单项工程交工时,竣工图、检测数据以及有关资料1并交给产权所属
单位,有关单位要做好台帐和日常管理工作。
4.3.4新产品、新设备、新工艺和新原料的投用前必须对静电情况作出评价,并采取相应的消除静电措施。
4.4日常维护
4.4.1日常安全生产巡检中应依照相关规范要求,对防雷防静电设施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落实好安全监控防护措施。
4.4.2在雷雨期间必须加强防雷防静电设施设备的一切维护保养工作。
4.4.3上岗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公司指定的防护用品和经车间安全员进行检查符合防雷防静电要求才准予使用的作业工具。在爆炸危险场所不准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和鞋靴,不准穿、脱衣服和鞋靴,不准梳头。
4.4.4禁止使用汽油溶剂擦拭设备、器具,在易燃、易爆场所不准使用化纤布料擦拭设备和地板。
4.5检测规定
4.5.1 接地装置
4.5.1.1 接地电流大的接地装置(500A以上)为5欧姆;接地电流小的接地装置(500A以下)为10欧姆。
防雷防静电管理制度【篇7】
1、凡有静电危害的工序、设备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在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的区域,必须加强通风措施使其浓度控制在爆炸下限以下。
3、危险场所作业人员,应根据需要,穿防静电的鞋和工作服,或设置易于导除人体静电的设施,如安装接地栏杆等;严禁在上述区域穿脱衣服和穿易产生经典的服装进入该区域;严禁在上述区域,用易燃溶剂(二甲苯等)擦搓衣服,操作区地面应铺设导电地面,并保证其导电性能。
4、在有经典产生的场所操作、检查,不得携带与工作无关的金属物品,如钥匙、手表、戒指等。
5、严禁将易产生静电的易燃易爆液体用塑料容器装贮。
6、禁止在装易燃易爆液体的过程中取样、检尺或将金属物品置入罐(槽车)内,检尺取样应在装料完毕经静置后进行。
7、禁止使用喷射蒸汽加热易燃液体。
8、禁止使用绝缘软管插入易燃液体罐内进行移液作业。
9、在机器发生故障、液体渗漏、改变工艺条件或物料用量改变的情况下,必须注意采取防范措施避免静电危害。
10、禁止用泵直接向罐内喷射溶剂,必须采取自流方式。
11、输送易燃液体,应根据管道内径及介质的电阻率选择适当的安全流速,一般不应超过1米/秒。
12、在绝缘管道上配置的金属附件,应专门接地装置。
13、生产、贮存和装卸可燃气体的易燃液体的设备、管道、贮罐、机组等应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14、所有防静电接地线必须坚固可靠,接地线的截面积应不小于十平方毫米,单独的防静电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欧姆,与其它目的的接地极共用时应满足其他接地及的技术要求。
15、设备、贮罐、机组、管道等的防静电接地线,应单独与接地体或接地干线相连,不得互联接地。
16、防静电接地体的安装,应在设备、机组、贮罐等底角边缘上钻孔攻丝,焊接端子(或螺栓)用不小于m10的螺栓连接,并应有防松装置,均应涂上工业凡士林油;接地线与金属管道缠绕连接时,应蜡焊,当采用焊接端子连接时,不得降低和损伤管道强度。
17、非金属的管道(非导体的)设备等,其外壁上缠绕的金属丝带、网等,应紧贴其表面均匀的缠绕,并应可靠地接地。
18、输送易燃液体的管道采用橡胶或塑料管时必须采用导电橡胶,导电塑料软管或有金属编织层的导电胶管,并必须可靠接地。
19、生产设备及贮罐上的排空口应设有阻火器,进料管从设备上部进入时,应将其进料管延伸到接近设备底部以免产生静电。
20、防静电生产工序及场所中,机械传动尽量采用齿轮传动。当采用三角带传动,必须选用防静电三角带;当使用普通三角带传动时,必须采用取提高其表面导电性能的措施。
21、q-1级、g-1级场所的管道之间与设备、机组、阀门之间的连接法兰,其接触电阻大于0.03欧姆时,应用金属线跨接。
22、q-1级、q-2级、g-1级、g-2级场所,在非金属构架上平行安装的金属管道相互之间的净距离小于10毫米时,就每隔20米左右用金属绕跨接;金属官衔相互交叉的净距离小于100毫米时,也应用金属线跨越。
防雷防静电管理制度【篇8】
1.0目的
制订静电防护运作指引文件以监控静电防护工作的有效性,从而消除因静电泄放而造成元器件的损害而导致其硬击穿和软击穿等不良影响,达到提升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的目的。
2.0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的车间,仓库,及参与生产活动的人及设备(包含测操作人员,维修人员,检验人员及其设备等)和所有制品。
当客户要求参观本公司车间/仓库时,引导人员应要求客户穿上静电衣和鞋套,如需接触PCBA及静电敏感组件时还应该配带防静电手带及手套。
3.0术语
ESD:ELECTRO STATIC DISCHARGE静电泄放
接地法:接地法就是直接将静电通过一条线的连接放入大地,这是防静电措施中最直接最有效的,对于导体通常用接地法,如工人配带防静电手带及工作台表面接地等等。
静电屏蔽:静电敏感组件在储存或运输过程中会暴露于有静电的区域中,用静电屏蔽的方法可削弱外界对电子组件的影响。通常的方法是用静电屏蔽袋作为保护。
离子中和:绝缘体往往易产生静电,对绝缘体静电的消除,用接地法是无效的,通常采用的方法是离子中和,即在工作环境中用离子风机,离子气枪等等。
4.0职责
4.1IPQC(公司质量部):负责按此文件的要求执行常规的防静电稽查及纠正措施的跟进。
4.2相关人员:按此文件的要求进行作业,并维护防静电设施,就失效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改善对策及对策的执行。
4.3车间及仓库:对所有周转车进行编号标识并进行维修保养。
5.0程序
5.1静电培训
所有员工均需经过适当培训并确实了解静电形成的机制,静电造成的危害及几种基本的静电防护措施且通过考试之后才可以进入生产车间及仓库进行上岗作业。
5.2静电材料/治具承认
所有新购买之静电材料/治具上线使用前必须经IQC确认其表面阻抗达到106~~~1011后方可投入使用。超出或低于此范围全部为不合格;
5.3生产车间防静电管制
5.3.1操作员每天上岗工作之前均需检查自己的防静电手腕带,防静电鞋和静电衣等。必须测试并记录之后才可以进入车间。如有损坏,及时找拉长更换新的静电手腕带、静电鞋和静电衣等。IPQC每天上午,下午开线时在线测试作业员所戴静电环是否有效,如有异常通知生产主任或部门经理处理.
5.3.2操作员正式作业之前应检查自己所在工位的接地点有无松动,脱落等现象。如有,应即时通知相关负责人进行处理。
5.3.3操作员作业过程中及下班之前均应保持静电台表面干净,防静电台表面不能铺垫纸皮,玻璃及放置塑料文件夹等易产生静电的对象。
5.3.4静电敏感材料及半成品/成品必需采用防静电包装进行运送和存放(如静电屏蔽袋,防静电组件盒等),对于非防静电包装的在线材料,需要改用防静电包装用离子风机处理,同时应注意将防静电组件盒/箱等与普通塑料组件盒/箱等分开放置,防静电容器内不允许铺垫非防静电物品如泡沫,纸皮,塑胶袋等。
5.3.5生产部应每日对车间、仓库的温湿度进行监控和记录,如有异常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5.3.6IPQC每15天对工作台面静电皮测试其表面阻抗达到106~~~1011后方可投入使用,如有异常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所有周转车/静电箱/静电海棉/静电袋等进行测试其表面阻抗达到106~~~1011后方可投入使用。如有异常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5.4货仓防静电管制
5.4.1操作员每天进入物料仓之前均需检查自己的防静电手腕带,防静电鞋和防静电衣等。必须测试并记录之后才可以进入车间。如有损坏,及时找部门负责人更换新的静电手腕带、静电鞋和静电衣等。IPQC每天上午,下午开线时在线测试作业员所戴静电环是否有效,如有异常通知仓库主管处理.
5.4.2静电敏感材料及半成品/成品必需采用防静包装进行运送和存放(如静电屏蔽袋,防静电组件盒等),同时应注意将防静电组件盒/箱等与普通塑料组件盒/箱等分开放置。防静电容器内不允许铺垫非静电物品如泡沫,纸皮,塑胶袋等。
5.4.3IPQC每周对工作台面静电皮测试其表面阻抗达到106~~~1011后方可投入使用,如有异常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IPQC应每三个月对周转车/静电箱/静电海棉/静电袋等进行测试其表面阻抗达106~~~1011后方可投入使用。如有异常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