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公司员工守则
为保证公司工作秩序,电子公司的员工应遵守哪些行为规范呢?应如何制定公司的员工守则呢?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电子公司员工守则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电子公司员工守则如下
第一章 总则
1、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企业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2、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 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1、本公司招聘的对象是资格最符合的个人,无性别、地域、户口等区别。
2、企业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3、员工应聘企业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4、员工应聘企业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回答企业提出的问题,不得有任何虚假内容。
5、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企业。
6、企业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定期定向培训、职业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7、企业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个月为30天至3个月为90天,试用期过后签订正式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企业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1、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方能生效。
2、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企业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4、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5、劳动合同期满企业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可以不经预先通知而终止聘用关系,并不给予当事人经济补偿费。
1)在欺骗公司的情况下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致本公司误信造成损失者;
2)违反劳动合同或本手册规则经本公司认定情节重大者;
3)营私舞弊,收受贿赂,严重失职,对公司造成损害者;
4)对本公司各级管理者或其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而使之受到伤害者;
5)故意泄露公司技术、经营机密者;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被劳动教养的;
8)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9)本公司制度规定的其他严肃纪律处分而开除的情形。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当事人终止聘用关系:
1)员工有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困难,或公司濒临破产或转让,征得当地劳动行政部同意减员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第四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1、企业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不含每日中午用餐一小时时间);对特殊岗位的员工,经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其他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2、企业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
3、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 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与春节假一起连休。
2)婚 假: 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7天。
3)丧 假: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企业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4)产 假: 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8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30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3天。
第五章 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1、企业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奖金、津贴和补贴;工资的决定、计算、增减等事项另行规定。
2、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企业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3、企业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银行转账形式发放工资,企业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4、每月15日发放本月的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
5、有下列情况之一,企业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3)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企业处罚的罚款;
4)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5)依法制定的企业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6)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7)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第六章 管理制度与工作守则
1、具体管理制度另见附表(人力资源部关于XX年员工管理制度)。
2、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企业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2)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3)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4)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企业环境卫生清洁;
5)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办公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企业财物;
6)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7)搞好企业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8)关心企业,维护企业形象,敢于同有损企业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第七章 保密制度
1、为了维护企业利益,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特制订本保密制度,企业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2、本规定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企业依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3、可能成为企业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财务资料、产销策略、经营目标、经营项目、管理诀窍、内部文件、会议纪要、合同、合作协议等等。
4、任何员工不得刺探、过问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
5、严格遵守企业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登记、借用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应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中,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经理批准;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企业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6、员工发现企业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因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 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7、员工调职或离职时,必须将自己保管的文件、资料、档案或其他东西,按规定移交给部门经理或者行政人事部,不得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8、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员工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保密的内容、范围、权利、义务、期限和违约责任等事项从《保密协议》的规定。
9、未经企业同意,员工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企业同类的营业。
第八章 附则
1、本规章制度是与员工劳动合同相配套的补充规定,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有抵触的,以劳动合同为准。
2、本规章制度是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体化,本规定与现行劳动法律、 法规、规章有抵触的,以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3、本规章制度未尽事宜或法律规定更新时,通过通告的形式补充或更新。
4、全体员工阅读后签名,并以此作为已向员工公示的证明。
本规章制度自XX 年 6月1 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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