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门卫管理规定范文3篇
小区门卫管理规定是加强小区门卫管理工作,保障小区居民生活有序进行,保护小区住户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而制定的。下面是小区门卫管理制度,欢迎参阅。
小区门卫管理规定范文1
为加强小区内门卫管理工作,保障小区的管理有序进行,并保证小区财产、业主和住户人身安全,结合小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小区物业管理自治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管会”)全面负责小区安全保卫工作。
二、门卫工作职责
(一)负责业主和住户的进出监督。
(二)负责来访接待,并联络登记。
(三)负责监管进出小区的机动及非机动车辆停放秩序,并登记造册。
(四)负责进出小区的物品的查验并登记。
(五)负责小区院内、住宅楼的安全巡视、公共区域的水电监管,以及夜间大门开关并登记。
(六)负责保持小区公共区域的卫生整洁。
(七)保存值班的各项记录,定期上交自管会。
(八)自管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管理办法
(一)值守时间。
全天24小时。加强班16:00-04:00。每晚就寝前,要巡逻、巡视小区各区域一次。
(二)大门管理。
05:00-08:00大门敞开。
08:00-11:30大门上锁,开启小门。
11:30-12:30开启大门,小门上锁。
12:30-14:00大门上锁,开启小门。
14:00-15:00开启大门,小门上锁。
15:00-17:30大门上锁,开启小门。
17:30-19:00开启大门,小门上锁;
19:00-23:00大门上锁,开启小门。
23:00-05:00两门双闭。
(三)门前灯管理。
19:00-23:00保持照明状态。
若非人为因素遭损坏,须由门卫照价赔偿。
(四)其它事宜。
1.积极配合政府职能部门的相关工作,对有明显标志的车辆(如;警车、工商、税务、供电)等公务车辆可免于登记,提供进入单位的便利条件。
2.值勤、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值班时不得擅离职守,不得睡觉,不得从事与值班值勤无关的活动。
3.做好报刊收发工作 ,对电汇、挂号信函要及时登记,通知、交送。 4.对出入小区车辆、人员有权进行必要的检查;对夜间出入单位车辆、人员应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告自管会,特殊情况可直接拨打公安机关电话报警。
5.要熟悉了解本小区各单元住户男女姓名和联系电话。
6.要按时开启设防单位有关技防设施,技防设施发生故障时要及时报告单位保卫人员。
7.违反小区门卫管理制度自管会将依据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小区门卫管理规定范文2
一、门卫人员24小时坚守岗位,保持高度警惕,认真履行职责,
二、门卫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文明执勤,礼貌待客,认真负责,服装整齐,仪容端庄,按时交接班,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三、认真做好来客来访登记和外来车辆的进出登记,对外出的车辆注意检查,防止居民车辆被盗。
四、收发报刊、函件等应当面点清,并做好登记,要做到及时准确,不积压、不私拆。
五、保持门岗周围环境的整洁及设施标志完好。每天10点以前小区主管要负责落实门岗内外的清洁工作。
六、门卫值班室及站岗区域禁止非工作人员滞留,以免影响门卫正常工作,值班室内物品应保管爱护、摆放整齐,卫生良好。
七、执行工作和客户来访时应站立,提前主动上前工作,工作时间不允许从事与工作不符的事,严格遵守值班纪律,不允许酒后上班和上班喝酒,工作应使用文明用语。
八、值班电话为工作电话,非工作原因不得使用值班电话,应保障值班电话的通畅,对住户电话或亲自反映的问题应及时做好记录并及时给予处理或耐心解释。
九、发生突发事件和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同时报告公司领导,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问题,无论发生任何情况,门卫都必须保证有人留守。
十、上下班高峰期门卫人员应保证在岗,快速兼灵活处理机动车进出小区,避免进出小区车辆长时间堵塞道路。
十、配合巡逻岗人员做好当班工作,配合做好公司安排的其它工作。
十一、对因客户原因损坏小区设施、设备及公司办公物品,门卫人员有权要求损坏者照价赔偿,损坏者拒赔的,门卫人员对损环者有权暂不放行,报警处理。
十二、做好院内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及绿化养护工作,承担抽水浇花及冬季清雪工作。
小区门卫管理规定范文3
一、门卫工作职责
(一)负责小区常住人员的出入管理,查验非常住人员临时通行证;
(二)负责外界来访小区人员的查问登记;
(三)负责监管进出小区的机动及非机动车辆停放秩序,按月收取停车费;
(四)负责进出小区的物品的查验登记;
(五)负责小区院内、住宅楼的安全巡视、公共区域的消防安全巡查; 按时开关照明灯、水泵;
二、管理办法
1.门卫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遵守制度和要求,不得擅离职守,不得从事与值班值勤无关的活动。白天值班人员每两小时巡查1次,夜间值班人员每小时巡查1次。违反规定者每次罚款100元。
2.门卫对出入小区人员、车辆有权进行必要的检查。外来人员一时没有联系上被访人,可在门外等候。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小区。对出入小区车辆进行登记,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告,特殊情况可直接拨打110电话报警。对有明显标志的公务人员、车辆(如救护车、消防车、警车、邮车、工商、税务、供电)等可免于登记通行。对出现的异常情况,保安员要准确及时记录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情况。
3.门卫有权对所有搬进(出)小区的物品进行盘查;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汇报并妥善处理,当确认搬入物品属危险品时,应拒绝搬入。小区住户凡有大件、重要的物品搬出本小区,必须由住户本人亲自在小区门卫室申报登记,经值班保安检验确认后准予放行。
4.要熟悉小区安防设备分布情况,按时开启技防设施,技防设施发生故障时要及时报告。
5. 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将注意事项交代清楚,并将值班中所发生的重要事项登记在册。
6.保持保安室内部、电动门的卫生清洁和周围环境的干净整洁,室内物品摆放整齐。保安室严禁吸烟,违反规定者每次罚款100元。
7. 凡因门卫人员责任,小区发生盗抢、伤亡、火灾等事件,责任门卫人员应赔偿相应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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