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卫生管理规定范文
讲究卫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优美、雅观的校园,整洁、舒适的办公、学习环境是学校实施环境育人的主要组成部分。下面是学校卫生管理制度,欢迎参阅。
学校卫生管理规定范文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的学校,是指普通中小学、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
第二章 学校卫生工作要求
第五条 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学生每日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小学不超过六小时,中学不超过八小时,大学不超过十小时。
学校或者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增加授课时间和作业量,加重学生学习负担。
第六条 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等环境质量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校舍,其选址、设计应当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并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许可。竣工验收应当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参加。
第七条 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学生设置厕所和洗手设施。寄宿制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相应的洗漱、洗澡等卫生设施。
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充足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第八条 学校应当建立卫生制度,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以及教室、宿舍卫生的管理。
第九条 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办好学生膳食,加强营养指导。
第十条 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应当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当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第十一条 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年龄,组织学生参加适当的劳动,并对参加劳动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供必要的安全和卫生防护措施。
普通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劳动,不得让学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者从事不安全工种的作业,不得让学生参加夜班劳动。
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组织学生参加生产劳动,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保健待遇。学校应当定期对他们进行体格检查,加强卫生防护。
第十二条 学校在安排体育课以及劳动等体力活动时,应当注意女学生的生理特点,给予必要的照顾。
第十三条 学校应当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普通中小学必须开设健康教育课,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应当开设健康教育选修课或者讲座。
学校应当开展学生健康咨询活动。
第十四条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根据条件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
学校对体格检查中发现学生有器质性疾病的,应当配合学生家长做好转诊治疗。 学校对残疾、体弱学生,应当加强医学照顾和心理卫生工作。
第十五条 学校应当配备可以处理一般伤病事故的医疗用品。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积极做好近视眼、弱视、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学生常见疾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
第十七条 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做好急、慢性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同时做好地方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第三章 学校卫生工作管理
第十八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把学校卫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作为考评学校工作的一项内容。
第十九条 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规模较大的农业中学、职业中学、普通中小学,可以设立卫生管理机构,管理学校的卫生工作。
第二十条 普通高等学校设校医院或者卫生科。校医院应当设保健科(室),负责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
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六百比一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学生人数不足六百人的学校,可以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学校卫生工作。 第二十一条 经本地区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可以成立区域性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 区域性的中小学生卫生保健机构的主要任务是:
(一)调查研究本地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状况;
(二)开展中小学生常见疾病的预防与矫治;
(三)开展中小学卫生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
第二十二条 学校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考核、评定,按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考核标准和办法,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学校卫生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卫生保健津贴。
第二十三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培养学校卫生技术人员的工作列入招生计划,并通过各种教育形式为学校卫生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提供进修机会。
第二十四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将学校卫生经费纳入核定的年度教育经费预算。
第二十五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医疗单位和专业防治机构对学生进行健康检查、传染病防治和常见病矫治,接受转诊治疗。
第二十六条 各级卫生防疫站,对学校卫生工作承担下列任务:
(一)实施学校卫生监测,掌握本地区学生生长发育和健康状况,掌握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地方病动态;
(二)制定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地方病的防治计划;
(三)对本地区学校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四)开展学校卫生服务。
第二十七条 供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第四章 学校卫生工作监督
第二十八条 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卫生工作行使监督职权。其职责是:
(一)对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选址、设计实行卫生监督;
(二)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学习、生活、劳动、环境、食品等方面的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工作实行卫生监督;
(三)对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实行卫生监督。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的卫生主管机构,在本系统内对前款所列第(一)、(二)项职责行使学校卫生监督职权。
第二十九条 行使学校卫生监督职权的机构设立学校卫生监督员,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聘任并发给学校卫生监督员证书。
学校卫生监督员执行卫生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卫生主管机构交付的学校卫生监督任务。
第三十条 学校卫生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应出示证件。
学校卫生监督员在进行卫生监督时,有权查阅与卫生监督有关的资料,搜集与卫生监督有关的情况,被监督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给予配合。学校卫生监督员对所掌握的资料、情况负有保密责任。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一条 对在学校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各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未经卫生行政部门许可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责令停止施工或者限期改建。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第七条和第十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进。情节严重的,可以同时建议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致使学生健康受到损害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进。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会同工商行政部门没收其不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物品,并处以非法所得两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 拒绝或者妨碍学校卫生监督员依照本条例实施卫生监督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建议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处以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 当事人对没收、罚款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对罚款决定不履行又逾期不起诉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学校卫生监督办法、学校卫生标准由卫生部会同国家教育委员会制定。 第三十九条 贫困县不能全部适用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和第七条规定的,可以由所在省、自治区的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变通的规定。变通的规定,应当报送国家教育委员会、卫生部备案。
第四十条 本条例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教育部、卫生部一九七九年十二月六日颁布的《中、小学卫生工作暂行规定(草案)》和一九八零年八月二十六日颁布的《高等学校卫生工作暂行规定(草案)》同时废止。
学校卫生管理规定范文2
一. 个人卫生:
1、要求:
⑴服装干净整齐;
⑵做到五不:不留(染)指甲、不染(烫)发、不化妆、不带饰物、男生不留长发;
⑶做到四勤:勤洗手(饭前便后用流动水洗手)、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换衣服。
2、各班卫生委员负责协助班主任按照上述要求监督本学生的日常个人卫生,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学校卫生领导小组、值周员、少队委每周联合对各班级学生的个人卫生进行检查,并做检查记录。
二.教室卫生:
范围:教室内外墙壁(屋顶)、地面、门窗、桌椅、黑板、灯管、电视柜及室内设施等。
标准:按照学校卫生检查考核标准的内容进行检查考评。
要求:
①每天教室要开窗通风(冬季每天不少于三次),保持教室内空气新鲜; ②每天由值日生打扫卫生(不少于三次)。
三.环境卫生(公共场所):
要求:
责任人要在上述范围内做到:
(1)要保持本责任区内干净、整齐,地面、墙壁、黑板无污渍、无痰迹、无纸屑、无废弃物;
(2)窗明几净,经常开窗通风换气;
(3)教室每天要定时打扫,要保持整洁;
(4)办公室及各部室做到物品摆放整齐,无尘土、无垃圾,经常保持干净、整洁。
四、卫生检查:
每天学校管理人员、各班卫生委员、班主任、少队委员对学生的个人卫生情况进行检查。
每周对各班级教室内和清洁区的卫生进行检查或抽查,按照卫生检查考评标准进行检查和记录,根据各班级总评的得分情况排出名次,在每周校会上对卫生好的提出表扬,颁发流动红旗。
对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随时进行检查,并做检查记录,问题严重的在校会上点名批评,给予扣班级分的惩罚。
五、卫生宣传:
教导处、总务处、少队部积极配合,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条件做好卫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
根据疾病的发生和传染病的流行趋势,适时采用板报、广播、校会、家长会、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宣传卫生防病知识。
建立卫生检查宣传栏,定期召开各班级卫生委员例会,贯彻教委对学校卫生工作的要求,讲评卫生情况,宣传防病知识,组织开展活动。
20xx年3月
学校卫生管理规定范文3
一、卫生区域
1、各处室、各班的教室、宿舍及室外卫生包干区。
2、值周班“服务周”打扫区域。
3、学校分配的临时或突击性清扫区。
二、清扫要求
1、每天各处室、各班值日小组要清扫两次,确保全天候清洁、整齐、规范。
2、每天两小扫、每周一大扫,周一为全校大扫除日,以确保各处室、教室和卫生包干区及宿舍洁净无死
3、节假日、临时突击性清扫任务的完成既要迅速更要高标准。
三、卫生标准
1、各处室、教室:地面、墙壁、黑板、门窗、用电设备、桌椅、讲台等室内所有的物品,清扫工具,室内布局均要做到整齐、整洁、表面干净,做到“六无”即:无痰迹污渍,无积灰蜘蛛网,无果壳纸屑,无刻画,无糖迹、污垢,无垃圾。教室坚持开窗通风,经常保持空气新鲜。??
3、楼梯、走廊:楼梯、走廊地面要打扫干净无污垢;墙壁、室外护栏用抹布擦干净、天花板、墙角等无蜘蛛网;垃圾及时清倒。
4、厕 所:地面、便池要及时冲刷,无乱涂乱画。
5、室外卫生包干区:整洁、美观。做到"六无"即:无痰迹、无积土、无果壳纸屑、无刻画、无废弃物、无垃圾。
6、个人卫生:养成讲究个人卫生的良好习惯,做到“四勤”即:勤洗澡、勤换衣、勤理发、勤剪指甲。
四、保持要求及处罚措施:
1、尊重他人劳动,遵守社会公德,讲究公共卫生,保持环境整洁。做到“五不”即:不带食物进教室,不乱丢果皮纸屑,不倒垃圾脏物,不随地吐痰和大小便,不在墙壁、门窗及其他设施上乱刻乱画。
2、对于不认真打扫卫生,不遵守卫生制度的班级及个人行为,要给予批评教育或劳动教育,严重的将予以纪律处分。
3、每天早上检查室内外环境,要求学生离开座位做操或到专业教室去上课,课桌上的物品要摆放整齐或放到抽屉里。要始终保持教室及室外走廊墙壁洁白,窗玻璃明亮,课桌椅排列整齐,地面清洁无杂物,卫生角整洁,清洁用具摆放整齐,真正做到室内外洁、齐、美。
4、纸屑、果皮、废弃物品要及时入垃圾篓,并及时倾倒清理至垃圾屋,禁止乱倒乱堆,违者严惩。
五、通报表彰
1、每周向全校通报各班卫生检查评比成绩,并纳入各班的综合考评。
2、对在卫生检查评比工作中敢于大胆管理,严格要求,认真负责成绩突出的学生干部,学校进行表彰。
3、对敢于检举、纠正乱丢果皮纸屑,乱倒垃圾脏物,乱刻画等不文明行为的学生,学校进行表彰。
希望并相信,通过全校师生的积极努力,辛勤劳动换来的洁净校园,将成为我们平阳职教中心一道亮丽的风景,为学校创建全国一流名校工作打下扎实的 基础。
六、组织
1、搞好卫生环境。
(1)教室、办公室、环境包干区、厕所坚持每天一小扫,每月一大扫,逢节加一扫,每周一评比制度。要求地面清洁,桌登整齐,门窗、黑板干净,沟渠无污水,顶上无蜘蛛网,室内无杂物。
(2)教室内设有卫生角,备有扫帚、撮抖、纸篓等卫生设施, 做到放置有序。
(3)讲究公共卫生,保持环境清洁,不乱丢果皮纸屑,不乱倒垃圾脏物,不随地吐痰和大小便,不乱刻乱画、乱涂桌凳、墙壁、板报。
(4)教室、办公室开窗通风,经常保持空气新鲜。
2、讲究个人卫生。
(1)做到天天刷牙,讲究饮食卫生,不喝生水,在校不吃零食,饭前、便后要洗手,勤洗澡,勤换衣服,勤剪指甲,勤理发。
(2)每班每周进行个人卫生检查一次,各班要做好记录。
(3)按时睡觉,按时起床,按时到校,吃饭要定时定量,坚持天天早锻炼,认真做广播操,积极参加课外活动。
(4)定期进行体检,发现传染病及时隔离,治疗。
(5)立如松、坐如钟(铜钟)、行如风,卧如弓。
3、注意用眼卫生。
(1)要认真作准眼保健操,并注意用眼卫生,看书写字时眼离书本或本子一尺,胸离桌边一拳,手指离笔尖一寸,不要在走路、阳光下、黑暗处看书或写字,看书看电视有所节制,预防眼睛近视。
(2)每班每学期调换桌位为四次。
(3)全校每学年根据年级高低,课桌凳调换配套一次。
4、做好教学卫生。
(1)教师板书字迹工整、清楚,讲课声音要符合要求,让全班学生看得见,听得清。
(2)下课不拖堂,坚持静校制度。
5、建立卫生检查制度。
每天由值日岗队员、值周导师认真检查环境卫生,并在日况牌上记分,每周由值周老师汇总成绩,表扬先进。
6、健全学习评比制度。
认真学习、宣传卫生知识,定时刊出卫生专栏,积极参加消灭四害活动,积极做好传染病的防治工作,每学期要进行一次个人、集体单项的卫生评比工作。
7、加强饮食卫生管理,防止病从口入。
(1)食堂要严格遵守制度,严格实行食具清洗、消毒、严禁出售腐烂霉烂食物。
(2)食堂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无传染病发生。
(3)生食、熟食分开,严格管理做好防腐、防霉、防蝇、防鼠工作。
9、厕所卫生制度。
(1)厕所坚持每天早中晚三小扫,逢节加倍扫,每周一次评比制度。
(2)厕所管理实行包干到班,责任到人,要求天天有人管理,个个相互监督。
(3)厕所里不得随地吐痰、便溺,不得涂画墙壁,不得破坏公共设施。
(4)不得将硬纸和杂物丢入便坑内,不得将污水、泥沙倒入便池内以免堵塞。
(5)宿舍放大便卫生纸篓,每天要倾倒一次,讲究清洁。
(6)大小便后要用水把便坑冲洗干净,养成便后洗手习惯。
(7)厕所开窗通风,擦洗门窗,清洗灰尘,讲究洁具卫生。
(8)经常清扫洗刷,用各种药水药剂,杀菌消毒,用樟脑丸、清新香剂等使厕所不但无臭无蝇虫,便池无尿碱,而且香气扑鼻。
一、成立学校卫生管理领导小组。
二、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1、按时作息,积极参加早操、午间操和课外活动。
2、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努力做到“六勤”、“六不”。“六勤”为:勤刷牙、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勤晒被褥。“六不”是指:不喝生水,不吃不洁变质食物,不吸烟、酒,不乱用毛巾、茶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壳、纸屑杂物。
3、保护视力,做到养成良好的用眼习惯,认真正确地做眼保健操;教室座位由班主任每月调换一次;不要躺着看书;不要在光线暗弱或强光下看书写字;不要在行进途中或坐在动荡的车船里看书;不要把字写得太小、过密;不要边吃饭边看书或电视。
4、不要用指沾唾液翻课本,不把笔衔在嘴里。
三、学校环境卫生制度。
1、年级组长、班主任要把检查该年级,该班级的卫生工作排在每天的第一件事处理,用自己高尚的思想意识和道德情操影响学生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2、实行每周一、五下午进行大扫除,周一至周五每天早晨实行小扫(教室、公共区)的卫生制度,并做好保持工作。各年级、各班级卫生区的安排要进一步明确,每天小扫要落实,周一、五下午大扫除值周老师要落实检查,并评出卫生先进班级,颁发卫生流动红旗。
3、教室内门窗玻璃齐全,窗明几净,墙壁无污迹灰尘,地面无纸屑杂物,桌凳整齐,各类物件安置有序。
4、寝室严格服从生活辅导老师安排,搞好寝室卫生,每天起床后要打扫寝室和宿舍楼卫生区,整理内务,保持整洁,不乱放用品,不乱扔脏物、不向室内、走廊、楼下乱倒水。宿舍中午、早晚开窗通风透气,保持空气清新。
5、教室内要有扫帚、废纸篓、畚斗、拖把等清洁卫生器具。
6、严禁学生带零食进教学区,经发现有带零食进教学区或随地乱扔废弃物的,视为违纪扣该班的纪律分。
7、设立流动红旗,将卫生评比情况纳入量化项目。
七、饮食卫生。
2、文明用餐,确保食堂餐厅卫生整洁。倡导“饮食是文化,请从窗口文明做起。”购买饭菜要在窗口自觉排队,必须统一使用餐票,严禁在食堂使用现金进行消费,严禁进入窗口内售菜处买菜,严禁随意进入食堂厨房操作间。在餐厅用餐要注意用餐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3、珍惜粮食,远离浪费。要牢记“饮水要思源,吃饭要节俭。粒粒盘中餐,皆是辛苦换”的古训,倡议“节约光荣,人见人赞;浪费可耻,谁闻谁恶”,珍惜粮食,不随意浪费粮食,用餐时根据自己饮食饭量不多盛饭,不乱倒饭菜。
4、协助学校,共同管理好食堂工作。每位学生要以主人翁的精神,协助监督学校食堂的卫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汇报,自觉抵制卫生及其他工作不规范的食堂,共同创造卫生健康的食堂用餐环境。
张 桥 中 学 卫 生 管 理 制 度
猜你喜欢:
4.班级卫生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