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司机管理规定
司机亦可称“驾驶员”,是指驾驶和控制 车辆的人,包括路面车辆和铁路车辆在内。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货车司机管理规定,希望对你有用!
货车司机管理规定
一、 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爱岗敬业,认真学习交通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驾驶车辆。
二、 手机必须24小时保持开机畅通状态,如有联系不上超过一小时者,第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100元,第三次200元,第四次开除。
三、 规律作息时间,以充沛的精力上岗。在出车过程中睡觉、游玩或处理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导致提货、卸货不及时的,视情节轻重,给予100-300元的罚款。
四、 严禁酒后驾车,不准疲劳驾驶,不开英雄车,不带情绪上车,病车不准上路。
五、 如实认真填报出车费用,保存好油票、过桥过路费等报销依据,否则费用不予报销;严禁用假票报销,一经查出该趟费用不予报销。司机出勤时遇到突发问题,自己处理不好的,要及时反馈到公司,且不能无中生有,虚报、夸大事故及费用的,一经查出处以报销金额十倍的罚款,直接在运费或工资中扣除。
六、 司机自觉爱护养护车辆,在使用和交接过程中做好检查工作(出车前、出车中、出车后的检查)。确保制动、转向,灯光良好;及时添加机油、齿轮油、水等(由于缺水缺机油造成的故障由司机承担相关责任);保持车容整洁,车内清洁。司机应定期检查车辆证件的有效性(行驶证、营运证年审,车辆二级维护时间),如有到期,应提前汇报,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转。
七、 当车辆出现故障时,及时打电话回公司报修,公司将做出相应出车计划,在18:00之前回公司的车辆要在当天修好,较晚回公司的要求在登记表上登记修车并注明修理部位。
八、 司机要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热诚的服务态度,要严格遵守各发货方、收货方及物流园的规章制度,与上下游客户处理好关系,不得与收货、发货等人员争吵,如果出现矛盾要及时打电话回公司解决。
九、不得随意变更行驶线路、私自载货载客,造成公司损失或延误工作时间的,公司将追究其相应责任,并处以50-300元的罚款。
十、 听从公司调度安排,按计划出车,不能挑三拣四,好货就出,差货就拒绝出车。必须按时出勤,调度主管出车计划下达后,按通知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迟到≤10分钟的扣20元,迟到10-20分钟的,扣款50元,超过半小时的扣100元,超过1小时但是未造成重大影响的,本次运费结帐时减半,但是必须出车,拒绝出车的,公司会在应结运费中直接扣除此次费用,因为公司临时调车会增加劳动强度和运营成本。
十一、司机请假至少提前24小时,否则按拒绝出车处理。
十二、车辆跑长途回来的必须加满油,倒短车辆跑完一天也必须加满油。
十三、在自己的工作中,必须处理好自己的工作程序、抓紧时间,如其他部门影响车队运营工作的情况应及时反馈。
十四、 到厂家或仓库装货时,一定要根据厂家或仓库的要求,与发货员或外勤确定最佳的装载方案,如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向有关人员反馈。在工厂提货时,如业务员不在现场,司机应该拿好单据,按单据清点货物。并监督装车,切忌不能以重压轻,以大压小;单个物品较高,易倒的必须采取加固措施,防止货物倒塌。货物装载完毕后,确认无误,必须对货物进行合理有效的遮盖、捆绑、固定,确定无误后方可驾车离开。
十五、行车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违章罚款由司机本人负责,在查出违章的当月必须缴纳罚款。肇事或出现其他事故后,立即通知公司领导,畏罪潜逃者请司法机关经办。
十六、 公司车辆一人一车,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换车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公司指定司机以外的人员驾驶。一经发现处200元罚款;非指定司机驾驶发生意外的由该车指定司机承担一切后果。
十七、车辆证件由司机负责保管,司机上岗前在车管部领取车辆证件并签字,离岗或更换车辆时必须交还证件,对遗失证件的扣取相应的补办费用。
十八、 凌晨回公司或到外面送货的车辆,如果仓库无人卸货时,需要锁好车辆,防止车辆、货物丢失。
货车司机的管理制度
1、必须熟知交通法规,服从交通指挥,接受交通检查,确保生命财产的安全,否则因违章行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司机个人负责。
2、开车精力集中,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不得超速行驶、强行超车、野蛮行车,尽量减少汽车损耗及油耗。
3、司机应熟知所驾驶车辆的性能,按月进行保养(保养视车辆使用情况而定,需要保养时则保养);每次出车前进行车辆检查,确保车辆安全运行,因检查失误,发生事故,后果由司机负责。附:《定期保养表》
4、司机在入职时应有本公司正式员工或有包头市户口的非公司人员签署《特殊人员担保书》,提供个人驾驶证、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以备查验,并进行指纹登记。
5、司机必须遵守公司的一切员工管理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服从领导,听从分配,不得无故缺勤。
6、公司司机应在每次出车归来后立即向有关负责人处报到,并及时将《派车单》交回,未有《派车单》的紧急出车,必须在出车回来后第二天内补办《派车单》,否则不予计算出车补贴。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
7、未经领导同意,不得私自出车或外借他人,不得拉私活、带客,严禁酒后驾车,否则出现的一切后果由司机本人负责,严重者予以开除处理。
8、车辆需要维修时,要先和领导打好招呼,经同意后方可修理。如果实行零件拆旧换新,应在定点维修站修理,签单时应写清配件名称、价格、功用、修理工签字、指定维修站的印章,将凭证单带回财务挂帐,无特殊情况,未经领导批准,不准私自修车。
9、司机必须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引擎的清洁);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应立即检修;下班后,将车辆开进厂区保管,锁好车和货厢的门;车辆停驶后,有空闲时间,司机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情况下,要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
10、妥善保管好随车工具和各种证件,出车时保证证件齐全,如有丢失由司机照价赔偿和补办,因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
11、每月1日(遇节假日顺延),车队应统计所开车辆上月的行车公里数,并填写完成上月车辆燃油统计表、过路费统计表及维修保养统计表交至行政部,进行车辆综合考核。
12、车辆各司机人员应于规定日期,自行前往指定车管所受检,如年审、季审,逾期未办理受处罚的,其费用由司机人员自行负担。并处以负责人小过以上处分一次。司机证件年审自行办理(办证时间每年一次,每次限三到四天,超过时间以无证件为由拒绝出车者以事假处理)。
13、司机出车在外必须以工作为重,不得在外办私事或消极怠工,一经发现给予相应处罚。一个月内有三次怠工现象给予辞退。
14、司机在上班时间内必须坚守自己的岗位,以便听从公司的出车安排。未被派出车的司机,需在指定办公室上班,不得随便串岗,有要事确需离开时,必须向相关负责人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回来后应立即到管理人员处报到。
对不请假且未在办公室待命的司机,15分钟—2个小时内按旷工半天进行处罚,2小时以上者按旷工一天进行处罚。
15、司机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故意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领导反映。司机不服从领导管理的,每次罚款50元,三次以上(包含三次)不服从领导管理除处以200元罚款外给予辞退。
16、司机每月电话费用补贴100元,应每日24小时开机,对公司领导或管理人员的呼叫,应尽快回复。如不开机者一次扣罚20元;当月不开机达五次者不予补贴电话费。经公司多次联系不接电话者每次扣罚30元;多次不接电话者不发年终奖励。
17、司机在送货物期间丢失货物、开回的单据数量不符、没有注明付款方式、发生送错现象等;除损失自行承担外,还要给予相应的处罚或辞退。
18、用车保养不当,予以口头警告处分一次,两次以上予以书面警告处分一次,三次以上予以记过处分一次并扣罚100元。因保养不当造成重大事故的,另外承担相应责任和损失。
19、司机利用出车之便偷盗公司物品、弄虚作假、欺骗公司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公司损失,并扣罚一个月工资给予辞退。
20、外出运输车辆要填好行车记录,未填写行车记录私自用车人员扣罚200元/次,如发现三次及以上者扣罚当月工资,外出车辆必须节约用油,如有发现虚报油票、燃油外漏现象,扣罚当月工资。
21、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送货未出差错的司机,年终给予500-1000元奖励。
其他
1、各部门的专车由各部门负责,各部门在接车时需对所接车辆进行仔细点检,并与公司签订接车验收单,在规定使用年限内车辆状况必须和接车时状况保持一致(如发现特殊情况且不是外界因素造成的故障应立即上报,公司视情况而定,如发现异样延期不报者,一切后果由该部门负责)。各部门车辆的保养、维修以及车辆使用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除车辆本身原因外)一概由使用部门负责。车队只负责车队所属车辆的维护。车队车辆钥匙及各种行车证件由车队负责人统一管理,派车时应分发到人。个人用车时需和部门领导申请、同意后与车队负责人协商调车,车队负责人根据情况调配车辆。
2、板车司机外出送车时,需以预支款的50%作为抵押金,其余的自己垫付,待公司接到客户接车确认单或电话确认后,根据实际消费凭证报销全额费用。(注:预支款由公司相关部门根据实际里程及消费标准进行支付)
3、板车司机出差按天数进行补助,每天补助100元,其余餐补等补助按照人事部的相关制度进行;
4、板车罚款金额200元以内的,板车司机可自行处理;罚款金额在200元以上的,应请示车队负责人。
5、板车出车前应进行常规检查,确保出车安全;车辆在行驶途中遇到故障和损耗急需维修的,视实际需要经车队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维修。
6、事故管理:
6.1 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交通事故的:
6.1.1 未有人员伤亡,只造成车辆损坏的,司机应负责一切损失和责任(包括公司车辆维修费用)。
6.1.2 发生人员伤亡的,应根据相关法律裁定来划分责任和承担相关费用。
6.2 由于客观原因造成交通事故的;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来承担责任。
客货车的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车辆的使用和维护管理,提高车辆完好率,降低油材料损耗,认真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确保公司车辆安全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一)本公司的车辆由所在单位领导主管,并负责指派专职司机驾驶和保管车辆。
(二)车辆应由专职司机驾驶,如由他人驾驶时,必须由主管或相关领导指派,并保证行车安全。
(三)各单位需要用车辆时,应事先填写好出车单,经单位主管核准后方可出车。无“出车单”者,门卫不得放行。
(四)各单位节假日用车时,必须由主管领导指派,填写好出车单,由公司领导审批。
(五)凡是有车单位每月初与月底要填写好“行驶里程报表”上报生产管理部车管员进行登记汇总。
(六)客、货车库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七)计财部门用车提、送款超过10万元以上(保卫部根据公安局要求)必须由专人押送,每次总人数不少于4人,往返途中禁止带人,禁止随意停车。
(八)车辆不得运载任何与业务无关的职员或物品,要严格履行道路交通管理规定。若有违规罚款,应由司机负担。
(九)客、货车司机禁止私自贩运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若违反规定,调离原岗位,若触犯法律,将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十)货车承运易燃、易爆、有毒货物时,必须提前向生产管理部申报,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十一)车辆驶回厂内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进行回厂后的安全检查,然后将车门锁好。
(十二)未经领导同意或批准,司机不准私自将机动车停在厂外过夜,一经发现将追究单位领导和司机责任。
第二条 车辆保养与修理的管理规定
(一)司机要按车辆使用说明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坚持定时、定程更换三虑(空气虑芯、机油虑芯、汽油或柴油虑芯)。
(二)客、货车辆要按车辆使用说明实行定期、定程检查维护保养,要经常保持车容,做到内外清洁。
(三)客、货车修理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由本车司机填写修车明细申报单,由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车管员审核认定、公司领导审批签字,然后报审计部询价,确认后方可修理。
(四)凡是通过审批维修的车辆,必须将更换下来的旧件交回原单位,车辆所在单位,然后由仓储部统一回收。
(五)各单位申报维修的车辆,必须派两人到指定维修站,负责检护指导(由车管员或单位领导负责安排相关人员到修车现场检护指导)。
第三条 司机职责与行为规范
(一)司机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司机必须坚守岗位,服从领导指挥、随时做好出车准备工作。
(三)司机应严格按出车单规定的时间、地点、路线行车,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乘车人擅自更改行车地点和路线,司机有权拒绝。
(四)未经领导同意,司机不得擅自出车,不得借出车之机脱离规定的行车路线办理私事。
(五)客、货车司机在接到出车单时,必须做到牌证齐全上路。
(六)司机出车前必须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不准带故障开车。
(七)小车司机每次因公外出接、送客人时所发生的就餐费用单独核销,每次就餐标准不准超过20元。
(八)客、货车司机因公外出时,所发生的过路费票据,将由用车人和用车单位领导,负责在过路费票据后面签名,并标明时间,要求一次一签。
(九)小车司机在接、送客人时(含公司领导干部),当乘车人提出抢时间赶路时,司机有权拒绝他人提出的违章要求。
(十)市内所发生的过路费票据含油材料票据,要求及时报销,最长时间不准超过15天。
(十一)凡是出省车辆,所发生的过路费票据含油材料票据,要求一次一报,不准过月报销。
(十二)客、货车司机因公外出时,严禁向客户、宾馆、饭店索取其它好处和物品,对涉及违反此规定的人员,将依照员工行为规范进行处罚。
(十三)客、货车出库入库时要锁好门,库房和车的钥锁不准私自交给他人,确保车库安全。
(十四)封存车辆入库停放时,必须将全车电源切断或取下蓄电池。
第四条 小客车使用费的收取标准
(一)凡是市内及郊区用车,4小时内每次收取费用60元,每超2小时加收50元。
(二)去长春市内办事,每次收取费用300元。在外每过一夜加收200元,去长春机场接、送客人,每次收取费用200元。
(三)其它长途用车一切费用,由使用部门负责。
第五条 货车使用费的收取标准
(一)五吨货车每一个台班按8小时收取费用为320元,半个台班含(4小时内)收取费用160元,超过规定用车时间,每超1小时加收40元。
(二)两吨以下货车每一个台班按8小时收取费用160元,半个台班含(4小时内)收取费用80元,超过规定用车时间,每超1小时加收20元。
(三)叉车每一个台班按8小时收取费用为320元,半个台班含(4小时内)收取费用160元,超过规定用车时间,每超2小时加收80元。
(四)铲车每一个台班按8小时收取费用为1200元,半个台班含(4小时内)收取费用600元,超过规定用车时间,每超2小时加收300元。
第六条 小客车使用范围
(一)公司各有车单位,必须由主管单位领导填写出车单。
(二)公司领导用车由行政部统一调配,并负责接、送公司领导外出。
(三)客车负责接、送到公司办事的客户和上级相关人员及同行业用户的重要领导。
(四)客车负责接待外宾时车容要保持整洁。
(五)客车随时负责处理生产中的紧急问题。
第七条 货车与特种车的使用范围
(一)各种货车要服从生产管理部领导的统一调配和指挥。
(二)生产方面用车由用车单位领导提前一天,向生产管理部调度室申报。
(三)公司内临时用车由用车单位负责人提前半天,向生产管理部调度室或车队调度室要车。
(四)各单位申请外出200公里以远地区提、送货时,必须提前向生产管理部部长申报审批。
(五)货车出省提、送货时必须提前一天,向生产管理部提出申报,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全程费用可参考当时市场运价或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含司机旅差费和往返过桥费)由用车单位支付。
第八条 客、货车油材料考核办法
(一)客、货车(汽、柴油)考核标准按照车辆出厂所规定的百公里耗油指标进行核算,做为单车考核的参考基数。
(二)小型客车含面包和客货车,每百公里耗油10至12升的车辆补加4升,凡是符合补加4升油的车辆,均按照实际油料消耗考核。
(三)大型货车为10吨、5吨含吊车、铲车、叉车,每百公里耗油按车型的指标数另补加6升,做为单车实际油料消耗考核依据。
(四)客、货车的行驶里程数,由所在单位办负责审核登记,每月初与月底进行一次抄写里程数,每个月底将填写好的月份报表,上报到车管员进行统一汇总,作为单车考核依据。
(五)客、货车每次所发生的汽、柴油票据、材料票据、修理费票据,先由部门领导及相关人员审核签字,然后车管员审验签字、所有票据必须履行先签字后报销。
第九条 交通违章与事故处罚规定
(一)客、货车司机在执行任务时,因个人违反道路交通管理规定,所发生的罚款费用,由个人承担。
(二)客、货车司机不按出车单路线行驶,私自改变行车路线或在异地私自办事绕路行驶时,一旦被公司领导发现后,将依照公司相关条例处罚。
(三)司机禁止喝酒开车,一旦发现喝酒开车,将停驾一个月,同时处于200元罚款,并追究单位领导的管理责任。
(四)司机在工作中不服从单位领导指挥或不服从公司车管相关人员的管理或漫骂领导,每次罚款100元。
(五)机动车公出时发生交通事故或在异地肇事,将依照交通队裁决书或视同责任大小进行处罚。每发生一起交通责任事故,将追究单位领导的管理责任,可视情节处罚。
(六)司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并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在1000——2000元,扣当月工资10%,经济损失在2000——5000元,扣当月工资20%,并停驾一个月。经济损失在5000——10000元以上,扣当月工资30%,并停驾6个月或调离原岗位。
(七)对发生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给公司经济造成损失在2万元至5万元以上,将对肇事者罚款2000——5000元,停驾一年或调离原岗位。对单位罚款2000——5000元,对部门主管领导罚款200——500元。并在全公司内通报。
第十条 奖励规定
(一)凡是连续三年无违章、无事故、服务质量优异和安全行车十万公里以上的司机,公司应授予安全行车优秀司机称号,并奖励500元。
(二)在抢险、救灾、急、难、危、重运输任务中,对安全行车表现突出的司机,公司应及时给予表扬和奖励。
(三)司机对所从事的车辆能做到精心维护,并降低油材料损耗,(按节油指标核算)为公司节省资金累计1000元,可奖励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