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方案
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方案
低碳节能已经成为这个时代的主题,那么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的活动方案怎么写比较好呢?下面小编就和大家分享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方案,来欣赏一下吧。
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方案(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广泛宣传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培育践行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倡导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营造节能降碳的浓厚氛围,按照国家要求,定于今年6月11日-17日(6月13日为全省低碳日)开展2017年全省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主题
全省节能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节能有我,绿色共享”。低碳日活动主题是“工业低碳发展”。
二、宣传形式
采取媒体宣传、网络宣传、事迹报告会、专题讲座、宣讲团巡讲、技术交流会、展览展示会、现场体验活动、悬挂宣传条幅等多种形式,开展广泛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宣传内容
(一)开展节能低碳主题宣传活动
通过宣传展示、技术交流、互动体验等方式,积极宣传节能文化、普及节能知识、提升全民意识,培养广大民众勤俭节约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深入报道企业先进技术及典型案例,推广节能新技术和高效节能产品。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二)开展节能低碳进校园行动
以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为重点,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广泛开展贴近学生、形式多样的节能减排、绿色环保实践活动,普及生态文明法律法规及科学知识,培育生态文明意识,推动形成勤俭节约人人尽责、节能减排人人担当、绿色环保人人作为、生态文明人人践行的校园新风尚。
在青少年中大力宣传生态环保理念,普及节能低碳知识。在青年中广泛开展节能减排创新创效活动,组织发动优秀青年走近青年志愿者、青年环保组织和学生社团开展宣传实践活动。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和短视频、动漫等新媒体手段,倡导低碳生活理念,营造节能环保氛围。责任部门:省教育厅、团省委
(三)开展节能低碳科普宣传行动
广泛开展节能减排低碳科技示范活动,引导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节能与低碳新技术和新工艺,推动相关产业的低碳升级改造,引导全社会把使用节能减排创新产品作为一种自觉行动。责任部门:省科技厅
(四)开展节能低碳进企业行动
积极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吉林实施纲要”和《工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7-2019年)》,大力宣传并全面推行绿色制造,以多种形式在工业企业、园区宣传一批绿色制造企业的重大技术、典型模式以及标志性产品。重点宣传普及工业领域节能低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相关知识,引导企业职工自觉参与节能低碳行动,形成良好的绿色发展氛围。组织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单位从自身推动工业低碳发展的实际出发,在全省低碳日前后开展各具特色的工业低碳发展经验宣传和交流活动。
督促国有企业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高耗能、高污染工艺与装备,发展低碳、清洁、高效能源,推广节能减排降碳新技术、新工艺,持续提高能源和资源利用效率,带头履行节能减排和低碳发展的社会责任。指导省属国有企业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开展节能、节水、节地及减碳等活动,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加快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切实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国有企业建设。
组织开展“践行新理念、建功‘十三五’”主题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将生态文明作为职工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开展绿色生活行动,倡导勤俭节约的消费观。围绕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组织开展“我为节能减排作贡献”活动,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开展以“三比一降”(比创新、比技能、比管理、降能耗和排放)为主要内容的对标竞赛活动,促进完成重点行业节能减排目标任务。责任部门:省工信厅、省国资委、省总工会
(五)开展环境保护宣传行动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全面贯彻落实《“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及新《环境保护法》,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推动绿色发展,努力实现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充分利用节能宣传周活动引导全民自觉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倡导勤俭节约的消费观,推动全民在衣、食、住、行、游等方面加快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式转变。积极弘扬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理念,通过创新开展全社会宣传教育活动等方式,促使公众积极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当中来。责任部门:省环保厅
(六)开展建筑节能低碳宣传行动
开展建筑领域节能与绿色建筑宣传,引导绿色生活方式及消费。积极宣传更高水平建筑节能标准,提高建筑门窗等关键部位节能性能要求。重点宣传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的特点,引领节能建筑新标杆。加大绿色建筑宣传力度,推广绿色建筑使用技术、产品和高效运行管理措施。结合旧城更新及环境整治、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及危房改造等工作,宣传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加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宣传力度,提高运行效率。积极鼓励公共建筑建筑业主及使用人开展能效对标,引导公共建筑物业管理单位设置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专业人员,实施专业化用能管理。鼓励农村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居住建筑按《农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T50824)、《绿色农房建设导则》(试行)等进行设计和建设。加强农村建筑工匠技能培训,提高农房节能设计和建造能力。积极研究适应农村资源条件、建筑特点的用能体系,引导农村建筑用能清洁化、无煤化进程。责任部门:省住建厅
(七)开展交通节能低碳宣传行动
大力宣传绿色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成效,充分利用视频、微信、海报等多种方式,在车、船、路、港领域宣传交通运输绿色发展理念。加快推动节能低碳新技术新产品应用,推进港口电能替代和公路绿色拌和站。积极鼓励支持共享单车,倡导公众绿色出行文明出行,营造绿色交通氛围。责任部门:省交通运输厅
(八)开展节能减排农村行活动
大力推广农村沼气、清洁炉灶和秸秆综合利用等技术,推进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加快推进节水农业,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强化畜禽水产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开展废旧地膜回收利用为主的农业清洁生产示范,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加大技术咨询和宣传培训,引导农民转变生产生活方式,提高节能意识。责任部门:省农委
(九)开展商务节能低碳宣传行动
以“创建绿色商场,推广绿色技术,促进绿色回收”为重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流通领域宣传活动。加大绿色商场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鼓励流通企业按照《绿色商场》标准促进绿色供应链建设,采购绿色商品,开展节能产品促销,在营业场所布置节能环保宣传标识标语,引导绿色消费行为。鼓励流通企业使用节能技术、产品、设备开展节能改造,组织节能技术产品设备供应商与流通企业对接,举办节能技术交流会、改造案例分享会等,促进流通企业发现节能机会,挖掘节能潜力。举办社区绿色兑换活动,采取散发宣传册、图板展示和技术人员现场专题讲座等方式,增强社区居民对再生资源回收的认识。责任部门:省商务厅
(十)开展媒体宣传专项行动
组织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体以新闻、专题、访谈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节能低碳理念和知识,宣传接地气、贴近性强的节能低碳技术,发挥新闻媒体作用。责任部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十一)开展节能低碳进机关行动
积极发挥公共机构在节约能源资源中的表率作用,深入宣传贯彻《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组织各级各类公共机构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节能宣传活动,带头普及节能常识,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促进资源循环利用,践行垃圾分类,倡导低碳出行,共享绿色环境,推进节约型机关、节约型医院、节约型校园创建活动,培育崇尚节俭的社会风尚,厚植绿色生态文化,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社会深入、持久、自觉行动,以高效的能源资源使用效率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责任部门:省管局
(十二)开展建设美丽家园行动
在城乡妇女和广大家庭中持续倡导节俭养德、低碳环保理念,引导妇女从自己做起、从家庭做起。身体力行传播绿色发展理念,影响他人、奉献社会,携手共建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吉林。充分发挥妇联系统所属媒体特别是新媒体的作用,开展节能低碳、绿色生活、节俭养德等方面的宣传和教育,从而增强妇女和家庭保护生态、节俭节能、低碳生活的意识和能力。责任部门:省妇联
(十三)开展低碳发展宣传行动
贯彻落实《国家“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和《吉林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积极宣传应对气候变化和推动低碳发展的必要性,培育绿色低碳发展意识,选择优秀案例展示工业低碳发展成果和成功经验,推动工业企业和相关单位开展低碳行动。各低碳试点单位要从自身实际出发,在全省低碳日前后开展宣传和交流活动。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协同配合
全省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涉及部门较多,宣传覆盖面较广,任务艰巨而繁重,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谋划,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全面开展好本地区、本领域的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今年全省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是在“十三五”关键之年,开展的一次重要节能低碳宣传活动。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丰富多样的宣传形式和手段,利用媒体、网络等资源,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影响力,全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方案(二)
各县市区发改局、教育局、科技局、经信委、环保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委、商粮局、国资委、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总工会、团委,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宝新区产业发展局,市直有关部门,市军分区后勤保障部,各重点用能单位:
根据国家发改委等14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2017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发改环资[2017]948号)及《湖南省节能减排工资领导小组节能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突出绿色发展和零碳城市创建,特制订2017年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工作方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6月11日至17日为全国节能宣传周,6月13日为全国低碳日。全国节能宣传周主题为“节能有我,绿色共享”,全国低碳日活动主题是“工业低碳发展”。
二、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期间,要以建设生态文明为主线,凝聚社会各界力量,普及生态文明、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和知识,营造崇尚节约、合理消费与低碳环保的社会风尚,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要积极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微信、微博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降碳。加强与网络、通讯、城管等部门的衔接,妥善做好相关宣传材料的推送、发布及张贴工作。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节能低碳零碳宣传活动。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有关要求,既要保证宣传活动有声势有影响,又要坚持节俭办活动。
三、各县市区发改部门、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办好具有行业特点、地方特色的宣传活动。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可将特色活动报各县市区发改部门,市发改委将部分特色鲜明的活动向省发改委推荐,申请纳入全国统一宣传安排。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发改局,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宝新区产业发展局及相关部门对本年度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于7月25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送市发改委。
四、职责分工
1、各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要积极贯彻落实《“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十三五”全民节能行动计划》、《湖南省“十三五”节能规划》等相关要求,积极宣传节能文化、普及节能知识、提升全民意识,培养广大民众勤俭节约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推动优秀节能公益广告在电台、电视台、地铁及公交移动电视网络集中播出。要组织开展企业节能自愿承诺活动,组织新闻媒体进企业系列报道活动,深入报道企业先进技术及典型案例,推广节能新技术和高效节能产品。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开展具有特色的节能宣传活动,广泛宣传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新资源观。要贯彻落实《湖南省实施低碳发展五年行动方案(2016-2020年)》、《“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做好低碳普查和核查工作,聘请国内外优秀团队编制零碳经济发展规划,选择优秀案例展示工业低碳发展零碳示范园区、社区成果和成功经验,推动工业企业和相关单位开展零碳行动、推广实用低碳技术。各低碳试点市要从自身实际出发,在低碳日前后开展宣传和交流活动。
2、市及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以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为重点,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广泛开展贴近学生、形式多样的节能减排、绿色环保实践活动,普及生态文明法律法规及科学知识,培育生态文明意识,推动形成勤俭节约人人尽责、节能减排人人担当、绿色环保人人作为、生态文明人人践行的校园新风尚。选择有条件的学校,建设零碳示范学校。
3、市及各县市区科技部门要广泛地开展节能减排低碳零碳科技示范活动,引导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节能与低碳零碳新技术和新工艺,推动相关产业的低碳零碳升级改造,引导全社会把使用节能减排创新产品作为一种自觉行动。加快推进零碳经济创新平台,重点推进零碳发展模式技术研究。
4、市及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积极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和《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大力宣传并全面推行绿色制造,以多种形式在工业企业、园区宣传一批绿色制造企业的重大技术、典型模式以及标志性产品。要重点宣传普及工业领域节能低碳零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相关知识,引导企业职工自觉参与节能低碳零碳行动,形成良好的绿色发展氛围。要组织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单位从自身推动工业低碳发展的实际出发,在低碳日前后开展各具特色的工业低碳零碳发展经验宣传和交流活动。
5、市及各县市区环保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及新《环境保护法》,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推动绿色发展,努力实现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积极弘扬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理念,通过不断创新社会宣传教育活动等方式,促使公众积极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当中来。
6、市及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抓住建筑领域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宣传,引导绿色生活方式及消费。积极宣传培训新修订的节能65%的《湖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1-2017)、《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2017),提高建筑门窗等关键部位节能性能要求。重点宣传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的特点,引领节能建筑新标杆。加大绿色建筑宣传力度,推广绿色建筑设计和施工技术、装配式建筑技术、绿色建材,以及相关产品和高效运行管理措施。结合旧城更新及环境整治、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及危房改造等工作,宣传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加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宣传力度,提高运行效率。积极鼓励公共建筑建筑业主及使用人开展能效对标,引导公共建筑物业管理单位设置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专业人员,实施专业化用能管理。鼓励农村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居住建筑按《农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T 50824)、《绿色农房建设导则》(试行)等进行设计和建设。加强农村建筑工匠技能培训,提高农房节能设计和建造能力。积极研究适应农村资源条件、建筑特点的用能体系,引导农村建筑用能清洁化、无煤化进程。选择重点社区推进零碳社区示范区建设,推广零碳社区经验。
7、市及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要大力宣传绿色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成效,充分利用视频、微信、海报等多种方式,在车、船、路、港领域宣传交通运输绿色发展理念。实施一批绿色交通项目,推动节能低碳零碳新技术新产品应用,制定发布交通运输重点节能低碳零碳技术和产品推广目录。积极鼓励支持共享单车,倡导公众绿色出行文明出行,营造绿色交通氛围。
8、市及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农村行活动,大力推广农村沼气、清洁炉灶和秸秆综合利用等技术,推进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大力推进节水农业,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强化畜禽水产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开展废旧地膜回收利用为主的农业清洁生产示范,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加强探索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试点示范建设。进一步加大技术咨询和宣传培训,引导农民转变生产生活方式,提高节能意识,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选择文化旅游重点镇,开展田园综合体示范创建,建设零碳乡镇、村庄。
9、市及各县市区商务粮食部门要以“创建绿色商场,推广绿色技术,促进绿色回收”为重点,建设零碳示范商场。加大绿色商场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鼓励流通企业按照《绿色商场》标准促进绿色供应链建设,采购绿色商品,开展节能产品促销,在营业场所布置节能环保宣传标识标语,引导绿色消费行为。鼓励流通企业使用节能技术、产品、设备开展节能改造,组织节能技术产品设备供应商与流通企业对接,举办节能技术交流会、改造案例分享会等,促进流通企业发现节能机会,挖掘节能潜力。举办社区绿色兑换活动,采取散发宣传册、图板展示和技术人员现场专题讲座等方式,增强社区居民对再生资源回收的认识。
10、市及各县市区国资委要督促国有企业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高耗能、高污染工艺与装备,发展低碳、清洁、高效能源,推广节能减排降碳新技术、新工艺,持续提高能源和资源利用效率,带头履行节能减排和低碳零碳发展的社会责任。指导国有企业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开展节能、节水、节地及减碳等活动,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推动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切实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省属国有企业建设。
11、市及各县市区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要组织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体以新闻、专题、访谈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节能低碳理念和知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开设专栏,宣传接地气、贴近性强的节能低碳零碳技术。全市节能宣传周期间组织地方电视台,在重要时段循环播放一定数量节能公益广告,在全市范围内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12、市及各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积极发挥公共机构在节约能源资源中的表率作用,深入宣传贯彻《娄底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组织各级各类公共机构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节能宣传活动,带头普及节能常识,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促进资源循环利用,践行垃圾分类,倡导低碳出行,共享绿色环境,推进节约型机关、节约型医院、节约型校园创建活动,培育崇尚节俭的社会风尚,厚植绿色生态文化,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社会深入、持久、自觉行动,以高效的能源资源使用效率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充分利用节能宣传周活动引导全民自觉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倡导勤俭节约的消费观,推动全民在衣、食、住、行、游等方面加快向绿色低碳、勤俭节约、文明健康的方式转变。
13、市及各县市区工会要组织开展“践行新理念、建功‘十三五’”主题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将生态文明作为职工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开展绿色生活行动,倡导勤俭节约的消费观。围绕湘江重金属污染治理等,组织开展“节能有我,绿色共享”、“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活动,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零碳发展;深入开展以“三比一降”(比创新、比技能、比管理、降能耗和排放)为主要内容的对标竞赛活动,促进完成重点行业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发挥职工节能减排义务监督员作用,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
14、市及各县市区共青团组织要在青少年中大力宣传生态环保理念,普及节能低碳零碳知识。在青年中广泛开展节能减排创新创效活动,组织发动青年志愿者、青年环保组织和学生社团开展宣传实践活动。充分利用“青年之声”互动平台、微博、微信和短视频、动漫等新媒体手段,倡导低碳零碳生活理念,营造节能环保氛围。
15、市及各县市区妇联组织要在城乡妇女和广大家庭中持续倡导节俭养德、低碳零碳环保理念,引导妇女从自己做起、从家庭做起。身体力行传播绿色发展理念,影响他人、奉献社会,携手共建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充分发挥妇联系统所属媒体特别是新媒体的作用,开展节能低碳零碳、绿色生活、节俭养德等方面的宣传和教育,从而增强妇女和家庭保护生态、节俭节能、低碳零碳生活的意识和能力。
16、军队各级要坚持艰苦奋斗、勤俭建军,强化财力资源集中统管,珍惜和用好宝贵的军费资源,持续深入开展“八节一压”、“红管家、好当家、小行家”、“红旗车分队、红旗车驾驶员”、“红旗船队、红旗船员”评定等活动。研究制订适合军队特点的新能源研发和推广应用政策。积极推行综合运输,科学统筹运输计划和运力使用,抓好“清煤工程”、既有设施抗震节能综合改造,搞好既有房地产资源调余补缺。积极倡导和建设军营节约文化,着力推进军民融合,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上增强资源节约工作的渗透力和影响力,提高服务保障部队战斗力的贡献率。
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方案(三)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广泛宣传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培育和践行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按照国家要求,定于今年6月12日-18日(6月14日为全省低碳日),开展2016年全省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宣传周和低碳日主题:全省节能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节能领跑绿色发展”;低碳日活动主题为“绿色发展低碳创新”。
二、宣传形式:采取媒体宣传、网络宣传、事迹报告会、专题讲座、宣讲团巡讲、技术交流会、展览展示会、现场体验活动、悬挂宣传条幅等多种形式,开展广泛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宣传内容:
(一)开展节能低碳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宣传展示、技术交流、互动体验等方式,弘扬人与自然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存共荣的生态文明理念,宣传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新资源观和节能、节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发展循环经济、改善生态环境等新举措,普及节能低碳科学知识,表彰节能低碳先进典型,推广高效节能低碳技术和产品,倡导勤俭节约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二)开展节能低碳进机关行动:发挥公共机构在节约能源资源中的重要作用,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和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全面贯彻国家《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关于促进绿色消费的指导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组织各类公共机构开展节约能源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引领全社会厚植崇尚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普及节能科技和常识,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等新产品、新技术,培养绿色生活、绿色办公、绿色消费的良好行为习惯,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节约型医院、节约型校园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带头作用。责任部门: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三)开展节能低碳进校园行动:把生态文明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以节能低碳、绿色文明、节粮节水节电等为重点内容的教育教学和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牢固树立节能低碳环保理念,培养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行为习惯,营造节约型绿色校园的良好氛围。在青少年中大力宣传节能环保低碳的理念与知识。在企业青年职工中开展节能减排创新创效活动,组织发动青年志愿者、青年环保组织和学生社团开展宣传实践活动。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和短视频、动漫等新媒体手段,增强节能环保意识,倡导低碳生活理念。责任部门:省教育厅、团省委。
(四)开展节能低碳科普宣传活动:广泛开展节能减排低碳适用技术成果的宣传与推广活动,深入开展全民节能减排低碳科技示范,宣传国内外简单实用的节能减排低碳的窍门和技巧,在日常生活中逐步形成万众节能减排低碳的科技创新意识。责任部门:省科技厅。
(五)开展节能低碳进企业行动:大力宣传并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在工业行业推广一批先进适用的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在企业宣传普及节能减排低碳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相关知识,引导企业职工自觉参与节能减排,形成良好的绿色发展氛围。积极引导国有企业带头履行节能减排与低碳的社会责任,深入开展节能、节材、节水、节地及减碳活动。各国有企业要加快推进产业结构的升级转型,加快实现能源结构的清洁化、低碳化,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和高耗能、高污染工艺与装备,积极推广应用节能减排低碳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切实做好全省企业节能减排低碳发展的表率。开展“践行新理念、建功‘十三五’”主题劳动竞赛活动,将生态文明作为职工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在职工中开展绿色生活行动,倡导勤俭节约的消费观。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节能减排达标竞赛活动,围绕工艺技术装备更新改造开展对标竞赛。组织职工立足岗位,增强节能减排意识,掌握节能减排技术,为企业节能减排做贡献。发挥职工节能减排义务监督员作用。责任部门:省工信厅、省国资委、省总工会。
(六)开展建筑节能低碳宣传行动:抓住建筑领域绿色发展、能源节约、资源循环利用等重点环节,加强宣传引导,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社会环境。积极引导建筑行业坚持符合科学、利于节约的规划和设计理念,广泛应用节约能源资源的设计方案、施工技术和产品。积极宣传绿色建筑、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等工作的良好效益。推广钢结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木结构建筑和绿色建材,积极开展相关示范,宣传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推广绿色建筑适用技术、创新产品、运行管理措施等。推进超低能耗建筑、高性能绿色建筑示范。积极倡导实行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措施,降低建筑用电需求。责任部门:省住建厅。
(七)开展交通节能低碳宣传行动:大力宣传绿色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成效,利用视频、微博、微信、海报等多种方式在车、船、路、港领域宣传交通运输绿色发展理念。推广节能减排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技术,倡导公众绿色出行,营造绿色交通氛围。责任部门:省交通运输厅。
(八)开展节能减排农村行活动:大力推广农村沼气、清洁炉灶和秸秆综合利用等技术,推进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大力推进节水农业,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强化畜禽水产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开展废旧地膜回收利用为主的农业清洁生产示范,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加大技术咨询和宣传培训,引导农民转变生产生活方式,提高节能意识,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责任部门:省农委。
(九)开展商务节能低碳宣传行动:以“绿色产品进商场、绿色消费进社区、绿色回收进校园”为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鼓励流通企业开展绿色产品采购和节能产品促销,加强与节能技术产品供应商的对接交流。开展社区绿色消费宣传活动,促进旧货和闲置物流通,培养节约和绿色消费理念。开展校园绿色回收教育和实践活动,普及回收知识和节约技能。责任部门:省商务厅。
(十)开展环境保护宣传行动: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和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相关要求,利用节能宣传周主题活动,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到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中来,努力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绿色发展。坚持“更新理念、夯实基础、节约优先、绿色消费、创新驱动、政策引导、典型示范、全民行动”的基本原则,准确把握“个人自律、绿色消费、激励带动”的实践要求,通过全面构建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全民行动体系、创新开展全民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搭建绿色生活方式的行动网络和平台等措施,使生产方式绿色化和生活方式绿色化理念深入人心。责任部门:省环境保护厅。
(十一)开展媒体宣传专项行动:组织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体以新闻、专题、访谈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节能低碳理念和知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开设专栏宣传接地气、贴近性强的节能低碳技术,在全省范围内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责任部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十二)开展建设美丽家园行动:在城乡妇女和广大家庭中持续推进“共建美丽家园行动”等主题实践活动,倡导节俭养德、低碳环保理念,引导妇女从自己做起、从家庭做起,身体力行传播绿色发展理念,影响他人、奉献社会,携手共建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吉林。充分发挥妇联系统所属新媒体的作用,开展节能低碳、绿色生活、节俭养德等方面的宣传和教育,从而增强妇女和家庭保护生态、节俭节能、低碳生活的意识和能力。责任部门:省妇联。
(十三)开展低碳发展宣传行动:加强应对气候变化政策与活动的舆论宣传,普及应对气候变化知识,宣传低碳发展理念,倡导低碳生活方式,提高公众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意识。各低碳试点要从自身低碳发展实际出发,在全省低碳日前后积极开展各具特色的低碳发展经验宣传和交流活动,引导公众广泛参与,选择重点行业推选低碳先进典型,形成低碳行动热潮。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四、具体要求:(一)加强领导,协同配合:全省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涉及部门较多,宣传覆盖面较广,任务艰巨而繁重,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谋划,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全面开展好本地区、本领域的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今年全省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是在“十三五”开局之年,开展的一次重要节能低碳宣传活动。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丰富多样的宣传形式和手段,利用媒体、网络等资源,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影响力,全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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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节能活动方案